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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0)

    33

    第二天上午,楊陽回了學校,田紅給那個製作人打電話,講了楊陽的態度。

    製作人說:“你想不想籤公司?”

    田紅說:“想。”

    製作人說:“那你就要想辦法搞到歌,公司不會為一個沒有名氣的歌手花錢買歌的,好了,我還有事兒,拜拜!”便掛掉電話。

    田紅坐在屋裡考慮了一整天,也沒有想出可以說服楊陽的辦法。

    晚上,從酒吧唱歌回來後,田紅對楊陽百般溫情,主動脫去楊陽的衣服。

    搞完後,田紅依偎在楊陽身邊又說起那件事情,楊陽不耐煩地躲開田紅,下床去上廁所,再回到床上的時候,他見田紅正躺在被窩裡抽泣,淚水已溼透枕巾。

    楊陽取來毛巾說:“別哭了,至於嘛!”

    田紅哽咽的聲音更加強烈。

    楊陽說:“不是不給你唱這首歌,我是不想把自己寫的東西讓唱片公司拿去糟蹋。”

    田紅抹著眼角的淚水說:“我高中沒上完就來北京唱歌,唱了這麼多年才遇到這樣一個機會,我不想錯過,如果不去唱歌,我在這個社會上什麼也幹不了,我什麼也不會。”然後又失聲痛哭,直到哭累了,漸漸入睡。

    楊陽躺在田紅身邊,看著這個睡去的女孩,覺得她像一棵沒有防護的樹苗。

    田紅醒來時,楊陽已經離開這裡,留下一張紙條放在她的枕邊,上面寫道:同意將《春天的約會》這首歌曲的一切使用權交予田紅。

    楊陽

    田紅沒來得及穿上衣服,就給製作人打了電話,製作人說:“我一個人在家,你過來吧,我們一同聊聊音樂。”

    田紅打扮漂亮,出了門。

    這天晚上,田紅沒有去酒吧唱歌,也沒有回到她和楊陽租來的房子。楊陽坐在床上等了她一個晚上,但田紅始終沒有出現,從田紅離開這間屋子的那一時刻起,她便在楊陽的身邊消失了。

    楊陽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情,但他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竟然發生得這麼快。

    34

    我接到鄭勇打來的一個電話,他說韓露下個星期就要結婚,邀請我們去參加她的婚禮。聽了這個消息,我拿著話筒驚呆了許久,然後問道:“新郎是誰?”

    鄭勇說他也不知道,是呂梅告訴他這件事情的。

    呂梅是我的高中同學,高三時是鄭勇的女朋友,但上了大學兩人便分了手,分別找到各自的又一歸宿,經過這幾年的恩恩怨怨、分分合合,兩人再度走到一起,準備續寫生活新篇。

    我撥通呂梅的電話,向她詢問關於韓露的事情。呂梅告訴我,韓露從上海畢業回來後去了一家德國公司,部門經理對她很有好感,每天下班開車送她回家,還經常帶她出去玩,韓露對他也是情投意合,兩人便日久生了情,決定下星期結婚,婚宴定在五洲大酒店。

    我問:“這個男的是德國人還是中國人?”

    “中國人,土生土長的北京人。”

    “那就好!”

    “怎麼了?”

    “沒怎麼,我就是隨便一說。”

    “哦,到時候你可別忘了去呀!”

    “我知道。”

    我穿著周舟給我買的那套“報喜鳥”牌西服參加了韓露的婚禮。這天來了許多賓客,我和高中同學圍坐一桌,聊著高中時代的生活,我將一部分注意力集中在韓露身上,看著她穿著婚紗端著酒杯在酒席間穿稜。

    韓露和新郎來到我們這一桌,大家共同喝了一杯酒,祝賀他倆新婚愉快。

    新郎對韓露說:“我先去別的桌轉轉,你陪同學們好好聊聊。”然後便客氣地同我們告辭。

    韓露走到我面前說:“你今天真精神呀!”

    “你今天也很漂亮。”

    “怎麼沒把你的女朋友帶來。”

    “她上班去了。”

    “你們什麼時候結婚?””早著呢,我現在還是一無所有。”

    “沒關係,慢慢會有的。”

    “但願吧!”

    “我們喝杯酒吧!”韓露給自己的酒杯倒滿酒,舉到我面前,我端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

    在韓露仰頭喝掉那杯酒的時候,我看到她的眼睛裡閃爍著晶瑩的淚花,剎那間,我的眼前湧現出無數幅關於昔日生活的畫面……韓露和新郎的巨幅結婚照片擺在酒店大廳的顯眼位置,我稍一抬頭,便可看到身著潔白婚紗的韓露正手捧鮮花幸福地依偎在新郎身旁。

    這時,我想起自己從未給過周舟任何關於未來的承諾,我依然在對明天毫無把握地生活著。

    35

    這天晚上,我去了楊陽唱歌的酒吧,他一個人坐在臺上,懷抱吉他唱著歌,沒有了田紅在一旁陪唱,他看上去形單影隻,臺下是一桌桌熱鬧非凡的酒客。

    距我不遠處坐著一個女孩,我感覺她看上去很面熟,便不免多看了幾眼,她也頻頻向我投來飽含微笑的目光。

    我走到那個女孩面前,指著她對面的椅子問道:“這兒有人嗎?”

    女孩微笑著搖了搖頭。

    我抽出椅子,坐下來,看到她面前的菸灰缸裡躺著幾個菸蒂,便掏出煙,遞給她一根。

    “你是邱飛吧!”女孩看著我說。

    “對呀!”我遞煙的手僵持在半空中,這個女孩怎麼會知道我的名字。

    “我是戴雪。”女孩接過煙說。

    這時我才恍然大悟,怪不得面前這個女孩如此面熟,原來她就是我高一時期喜歡過的那個女孩,比我小三年,那時她剛上初一,我對她窮追不捨了一年,由於沒能得到預期成果,便最終將她放棄。我高三畢業後,再也沒有見過她,如今四年過去了,她的模樣雖沒有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卻足以使我認不出來,特別是她的穿衣打扮,已讓我想不起她穿運動服背雙肩背書包時的模樣了。

    “你現在在哪兒呢?”我對戴雪的現狀充滿好奇。

    “在北廣上學。”

    “什麼系?”

    “播音主持。”

    “不錯,以後你每天就要在電視上露臉了,我回頭就指著電視對我的哥們兒說,快看,這個女孩怎麼樣,我和她是校友!”

    戴雪笑著說:“我記得那時候你還追過我呢!每天放學都在學校後門等我。”

    “別說了,怪不好意思的。”

    “你還知道不好意思,當初你可沒少給我寫信。”

    “那時候不懂事兒。”

    “現在呢?”

    “更不懂了。”

    “你後來找到女朋友了嗎?”

    “找到了,你呢?”

    “你是說男朋友?”

    “嗯。”

    “沒有。”

    “不會吧,你這樣的還找不到,那全國上下得有多少女同志嫁不出去呀!”

    “你現在怎麼這麼貧,要是當初你這麼能說,我早就跟你了。”

    “當初我沒少說恭維你的話,可你就是死活不同意。”

    “我就知道你當初說的全是虛假之詞,一派胡言,所以才沒答應你。”

    “我要是不說點兒好聽的話,整天說你有多麼難看,你更不會跟我了,說不定還得跟我玩命!現在一定有不少男生爭著搶著對你傾訴衷腸吧!”

    “礦大、林大的那些男生整天到我們學校找女生,一堆男生追一個女生,特別是我們播音系的女生,飽受他們的騷擾。”

    “你沒從中選擇一些?”

    “我知道他們想得到什麼,我不在乎這些,我也能從中獲得我所需要的,所以我沒有固定的男朋友,每個禮拜都會有新人替舊人。”戴雪的話讓我吃驚不小,想不到時間竟然將一個人改變得如此之大,想當初她對我是何等矜持,我可真是生不逢時。

    後來,我和戴雪又聊了一些往事,她接到一個電話,是電影製片廠叫她去為某卡通片配音,我說:“都這麼晚了,他們還叫你去。”

    “這幫人都願意晚上幹活,效率高。”

    “配一次音給你多少錢?”

    “義務的,就這我還讓導演佔了不少便宜呢!”戴雪臨走前給我留下她的電話說,“有空兒找我玩。”

    也就是在這一天,楊陽離開了酒吧,不再呆在那裡唱歌。這天晚上,在楊陽唱歌的時候,臺下一個醉熏熏的酒客指著他大聲喊道:“那孫子,你丫唱的是什麼狗屁東西,換個歌兒!”

    楊陽瞟了他一眼,沒有停下來。

    酒客又喊道:“我操,你丫還挺牛逼!老闆,過來!”

    老闆必恭必敬地走來問:“先生,您有什麼事兒嗎?”

    “讓丫唱個《心太軟》!”酒客掏出一張百元鈔票拍在桌上說。

    老闆走上臺,附在楊陽耳邊低語了幾句,楊陽拿起麥克風說道:“我不給傻逼唱歌!”然後便揹著吉他離開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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