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錢,我不由得要回憶一下小時候發生的一件事,因為那件事與錢有關。
那時我好象是上二年級,我娘還是個腫瘤科的醫生,她喜歡舞文弄墨,在晚報發表一些散文。
一天,老師破天荒對我看重起來,要我把同學們平時學雷鋒做的好人好事統計一下,我費了九牛二虎的力氣才登記完畢,放學回到家後,我向我媽要了張雪白的4A打印紙,把登記過的內容,再工整地謄抄一遍。
我媽經過我身邊時,好奇地探頭過來一看,然後竟然哈哈大笑起來。
我一邊抄寫,一邊搖頭:“媽,你怎麼老長不大似的?”
那時就會說出如此老氣橫秋的話來,足可見我不是個平凡的小孩。
我媽也不理我,操起我剛剛抄完的好人好事名單,大聲地念起來:“許夢原,在車上給老太太讓座,幫鄰居打掃衛生,幫爸爸媽媽做家務。嘿,小丫頭表現不錯哦!”
最後一句是她的評論。
我看著我媽的樣子——大人有時瘋癲起來,就跟一個孩子一樣。
她接著念:“方雪靜,帶自家老人出去散步。喲,這到底誰帶誰呢?”我媽越念口氣就越陰陽怪氣起來。
“戴雨煙,幫家人洗碗;王笑語,幫媽媽洗衣服;盧亞亭、盧亞軍,幫家人做家務、提菜;馬言,幫爸爸拿啤酒;周志勝、范家樂、邱昊,幫家人拿報紙……呵呵——”
我媽在換氣的間隙,似乎冷笑了兩聲。
“張影麗,在暑假裡節約用水……哈哈哈——”
我媽突然爆笑起來。
我搖搖頭,摸出課本打算寫作業,突然聽見我媽說:“什麼什麼?”
“恩?”我不解地看著她,只見我媽盯著那張紙,眼睛瞪得老大。
“馬斯琪,幫媽媽洗短褲——喔,還有這種事情?讓我想想……”我媽開始進入思考狀態。
“馬斯琪”是我的大名,現在它越來越多地被“大頭馬”所取代,但那時“大頭馬”還沒“誕生”。
我有點紅了臉,但決定不予理睬,繼續寫作業。
“馬斯琪同學!”耳邊忽然像炸爆竹一樣,我媽氣急敗壞的聲音炸響了起來,“你是幫我洗你自己的短褲!而且我還付了你錢的,是5毛錢!我記得清清楚楚!”
我沉著地說:“我們同學說你虐待兒童。”
我媽倒是沒抓狂,她抓起我那張記錄好人好事的原稿:“把這個給我!”說完,沒等我表示同意,轉身就進了她的書房。
我聽見我媽在房裡“噼裡啪啦”地敲著電腦。
第二天,我去學校,無事發生。
第三天,我再去學校,就有大批同學湧上來,用無比遺憾的語氣問我:“你媽媽怎麼不寫上我的名字?”
我一時摸不著頭腦,仔細一問,才知道我媽竟然把這件事寫成文章投給了晚報,而昨天的晚報就發表了,其中名字全部如實。我那“馬斯琪”的大名,竟以這樣的面目平生第一次變成報紙上的鉛字。
哎,叫我以後成名瞭如何做人?!
我左邊的同桌笑我:“哈哈,洗自己的短褲還算好人好事嗎?”
我右邊的同桌說:“我媽媽單位裡的人全都看了,因為那篇文章裡有我的名字。”
連老師都來過問我:“馬斯琪,我看到你媽媽寫的文章了。”
我那小小的自尊心難以承受,回到家一見到我媽就哭訴起來,我媽一聽,拍拍自己腦袋說:“哎呀,我忘了給你虛構個名字了。”
我哭得更厲害了。
我媽只好掏出20元給我:“這是稿酬的一半,給你吧。”
我一把抓住錢,臉上立刻笑逐言開。那時,20元錢在我心目中,簡直就是一筆鉅款!我久久地捧著錢,幸福的感覺一陣陣地襲來,害得我的脖子幾乎都抗不住自己的大腦袋。
從此,這件出糗的事情,因為那20元的“鉅款”,變成了我最美好的童年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