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庭主婦。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學念英國文學。十八歲入學,廿二歲畢業,同年冬天下嫁世傑,至今十二年。
大兒子已經十一歲,小兒子八歲。
或者我應該說,我並不是廉價屋村那種家庭主婦。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掃,我不洗熨。
世傑是一個工程師,大我六年,他事業不至於成功得可以買勞斯萊斯,不過我們也有三輛車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輛平治,當然你聽說過平治廠至為震驚,當他們發覺香港原來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場)、小黑豹開篷跑車,與一部本田。
我什麼都不用做,事實上我竟不知道這十二年是怎麼過的。當然,我生了兩個兒子,懷孕各花掉十個月。就是那麼多。
我不參加崇德會,我不學插花,我也沒有開時裝店。
我說過了,我什麼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將。
我的兒子們功課好得要命,補習老師每星期只來兩次,他們有他們的主見,懂得跟我說:「媽媽,我想去買條腰間打褶的長褲,現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開始覺得無聊與寂寞。
如果我說我不快樂,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說我快樂,我又在撒謊。
是的我彷彿什麼都有。珠寶、皮大衣、丈夫、兒於、房子、現款,年年到歐洲度假。我還有什麼不高興的-
我內心知道,在銀狐與梨形鑽石之間,在兒子的笑聲與丈夫的體貼之間,缺少的是那種燦爛,那一道火花,-那間的虹彩。
這算不算奢望?一個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藍鳥,是不是奢望?
世傑說:「你越來越沉默了,你知道嗎?」
「我去看過醫生,醫生說我貧血,因此疲勞困頓一點,請老爺原諒我沒廿四小時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傑說:「說話別這個樣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從沒發過光與熱,十二年來我沒有與第二個男人喝過一杯茶,跳過一次舞。
我不是想無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開性派對。我只是憧憬年輕的情侶們在淺水灣T恤短褲,火辣辣的太陽與激情,他們青春的面孔上凝著汗珠與愛情,影樹頂的紅花與他們的心。
我從來未曾有過這些。
與世傑做愛像刷牙。一種習慣,一種天職——每個妻子都如此做,每個妻子都應該做。
當然,刷牙也有好處:口氣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會因刷牙而興奮吧?
因此我變得消瘦而憔悴。因為我沒有前瞻,我也沒有回憶,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於世傑,我知道他的事,有時他回來,襯衫上帶著別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種人不風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裡,總有一兩個女孩子在他身後竊竊私語:「……看王世傑,是,那個,黑色西裝,銀灰色領帶的建築師。」女孩子還如見了蜜糖一般的趨前去。
世傑是談笑風生的男人,漂亮、灑脫、幽默。
如果女孩子稱讚他:「王先生,你的領帶太配合襯衫。」
他會說:「我的內褲更配我的膚色。」
當著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為這種笑話我已聽過一千次一萬次以上,我厭倦得要死。
好了,這是我的生活。
我推開兒子的功課,又合上。我的那份陽光呢?我也需要陽光。
然後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種非常健康非常可愛非常活潑的男孩子,一雙眼睛彎彎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來臉頰出現兩個酒渦,濃眉襯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種吃史各脫鰵魚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車服務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訴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買一輛摩根。」
他的笑使我暈頭轉向。我呆視著他——「你……」
「我不是車行的人。」他笑說:「我也是來找他們修車的。」
「呵,對不起,太對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後一步。
「這不是你的錯,「他聳聳鼻子,皺皺眉頭,撥撥耳朵,「塊頭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確長得像個機器匠。」
「不見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釋。」他說:「我原諒你。」
我是這樣認識班的。他是雲南人,會講國語,知道「周瑜打黃蓋」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繽紛,沒有一點點灰色。
他會對我說:「不不,我沒有你想象中的年齡,我已經虛度了廿六個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麼了?」我笑問。
他調皮的擠擠眼睛。「呵,那三季,那我可沒有虛度。」
我老覺得他並沒有比我的兒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饗可以吃三碟子,永遠在說在笑在動。
他拾到我漏在車行裡的皮夾子,給我送了回來。我請他吃茶謝他。
他說:「皮夾子裡有好多現款,真欣羨你這種人,可以把大量的現鈔擱在皮夾裡,然後漫不經心的把它丟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閃光的笑。
我說:「連我兒子都說我魂不守舍。」
「是嗎?」他說:「我不覺得。」
在我們能夠挽救之前,我們已經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帶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問。我沒正式跳舞已經不曉得多久,多數是跟世傑到那種大型舞會,穿著新款晚禮服擺個姿勢站上半夜,累得腰痠背痛,然後回家睡覺,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們到最流行的小型夜總會去跳最新的舞步,熱鬧三四小時,然後在碼頭旁散步,我不會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認識班。
班會笑說:「你腕上戴的是金勞力士?啐啐啐,太花費,」又是一連串的可愛小動作,「你不怕壞人搶?治安這麼壞,一半是你這種人——」
他有一個好職業,他在理工學院任助教,開一部小小的福士,橫衝直撞。
與他在一起跟世傑完全不同。世傑是一個精明的生意人,年近中年,再漂亮也還是中年,太多的經驗與刻意,只有初出道的少女才會被他吸引,我是他十二年的妻,他的一切我瞭如指掌:每年夏季他故意曬黑皮膚,冬天穿歐洲帶回來的皮夾克,手上的戒指永遠配他的腕錶,卡片上印著歷年得到的榮譽……一切一切都是經營做作的,這是王世傑。
或許班到了世傑他那個年齡,班也如此,班也許一輩子也到不了世傑的地位,但那又有什麼關係?我的丈夫是世傑,我穿王家的衣服,住王家的屋子,吃王家的飯,班的將來與我有什麼關係?
我是一個罪惡的女人。
我只知道與班在一起很快樂,而這種快樂是世傑不能也未曾給予我的。
我不介意在陽光下笑出我的皺紋,因為我已經有一個世人公認最好的丈夫。班看到亦可,看不到亦可。
班陪我去看武俠片與畫展,陪我說一整個下午的「花生漫畫」——
「嘿!」我會指出,「那個戴眼鏡,一直叫薄荷柏蒂為『先生』的女孩子叫『瑪西』,那個與莎莉去露營的叫『愛多拉』,兩個不同的角色,你別搞混了。」
班會笑,眼睛裡全是不服氣,但是嘴巴卻靜默了。
他的話多。
我常教訓他:「班,嘴巴有時候也要用來吃吃東西,不然你不會長高。」
呵我是一個罪惡的女人。
深夜我坐在書房,用晨褸緊緊的裹著自己,我會跟自己說話:你想怎麼樣-你究竟想怎麼樣?
走出王世傑的家,不不,不可能,這種傻事只有小說中的女主角才會做,我活在現實的世界裡。
班可以給我什麼?他連自己都養不活。我又不能單單活在他美麗的笑容裡。
但是這樣子繼續下去,世傑遲早會看出端倪。世傑已經問過一次:「那個男孩子是誰?笑容那麼好。」
我答:「陶瓷班裡的同學。」
世傑詫異問:「你什麼時候開始學的陶瓷?」
「我什麼時候在做什麼,你幾時知道過?」我反問。
「好,又是我說錯了,對不起了太太,對不起。」
我們的對話因此停止。
我們很久很久沒有好好的說話,根本沒有話題。叫世傑看「花生漫晝」?簡直說笑話,他當然也閱讀:時代週刊、讀老文摘、一份英文報、一份中文報,就那麼多。
沒有十全十美的人。我也並不十全十美,否則世傑身上不會帶著別人的香水回來。只是女人做那種事就十惡不赦——女人衣食足之後居然思起淫慾來,真是千刀萬剮。我不是不知道我一隻腳踏在火中。
這是報復世傑?不不,這不是。一切後果我都非常明白,但是我不過想得到一點點的陽光、而班那裡有。
他可以在十二月裡還穿短袖子襯衫。整個人似在新鮮牌牛奶缸裡撈出來似的稚氣天真。
而世傑,他穿著「維孔那」羊毛衫,跟我說:「聖誕新年假期我們帶孩子到佛羅烈達的迪斯尼樂園去。」
「我不去。」我說。
「為什麼不去-」
「我獨自在香港軋姘頭。」
「軋姘頭?」世傑笑。
「你不相信?」我淡淡的問。
「你?你連與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世傑說。
「別看死我。」
「太太,你是三十四歲的人了,你不會變這些花樣,要變早就變了。」世傑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怕我臨老變?」我抬起頭。
「我對你有無限的信心。」他說:「你既然不想去,好得很,我帶孩子們走一趟,你多多休息,多往陶瓷班做數只花瓶。」世傑一面的笑容。
真令人生氣。我已經三十四歲,但鏡子裡淡妝的三十四歲尚年輕,尚可以與男朋友在淺水灣散步。
我與班到淺水灣酒店,坐在他們著名的吊扇下,喝檸檬茶。
我說:「你看這吊扇,像「『卡薩白蘭卡』。」
班凝視我。「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還有你這麼多幻想。」
「這不是讚美吧?」我有點慚愧。
「我不是損你,但一個人過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後,逸樂之餘,很少想東想西。」
我仰仰頭,無可奈何的笑。
我說:「在我小的時候,我從未曾遇見你這樣的男孩子。」心中牽動地惋惜。
「現在遇見有什麼不好?」他詫異的問。
我坦然的答:「現在我老了。」
「你老?」他輕輕扯扯我的頭髮,「我尚沒有看見白頭髮——讓我們這麼說:你不再年輕,但你也還沒老。」
「我沒有前膽。」我的牢騷終於開始。
「但是我們都沒有前膽,」他跟我說:「我們都是活一日算一日。我們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所以我們要快樂。」他又老規矩皺皺鼻子。
「如何快樂-」我問。
「自得其樂,苦中作樂。子非魚,焉知魚之樂乎?樂在其中,及時行樂……」
「這個貧嘴的!」我終於笑。
「看,你終於笑了。」他說:「我喜歡看你笑,你的笑容蓋過你手上鑽石的光芒。」
「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歲,尚沒有鑽石皮裘是不行的。」我坦白的說。
「這便是你的煩惱。」班又凝視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這是個現實的世界,你不能擁有一切。」
他是在暗示我嗎?他想說什麼,他是在指示我?
「你得到的,已經遠比一般人為多,」班輕輕的說:「想想你所擁有的,別想你欠缺的。」
我微笑。
「你不是在找尋藍鳥吧?」他問我。
「不。」我看著遠處的沙灘。浪碧碧藍地一個個打上來,捲起白色花。他猜中了我的心事。
「你想演國語片-」班問:「要不要脫掉鞋子走走沙灘?」他笑得一臉太陽。
我搖搖頭。我已經滿足,看著他是多麼高興——至少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有人是懂得廉恥的,有人健康可愛。
我用手掩住臉,深深嘆一口氣。
「假期到什麼地方去?」他問我,「有什麼大型舞會?」
「你又知道了。」我說:「哪兒都不去,我休息。」
「陪丈夫孩子?」
「不是,他們在佛羅烈達。」我說:「去旅行。我怕累。」
「呵,」他說:「佛羅烈達很美,你真應該放寬點,別老鑽牛角尖,為什麼不去走走?」
「班,」我忽然轉過頭來。「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飯嗎?」
「當然。」他天真的攤開手。
我笑一笑。我們兩個人去燭光法國餐廳吃晚飯。我喝多了白酒,用手撐著頭,心頭很踏實,難怪自古那麼多女人偷情,原來有這樣的樂趣:丈夫在外埠,男友在眼前,保障之外,添清添趣。
(我是個罪惡的女人。)
班喝著啤酒,他的酒渦深深地現在臉頰上。他是個漂亮的男孩子。
他曾經說過:「我留長髮的時候,比花拉科茜好看。」這個人的一張嘴。
世傑說話也厲害,但是世傑的笑話只說與旁的女人聽,他的正式妻子沒份兒。
「有錢的太大都像你這樣吧?」班微笑。「嘆寂寞,其實你可以出來工作。」
「工作?你的意思是,出來供眾人吃豆腐?」我白他一眼,「你又不是沒有女同事。」
「噯噯,話不能這麼說,你侮辱女性,我反對。」
「算了吧,我自己難道不是女人?一個女人便是一個女人,總會得流露女人的本性,總會得多多少少利用她們原始的本錢,我難道說錯了?才不會。」我說:「我丈夫不讓我工作,他不喜歡我-頭露面。」
「我早說過,你是個幸運的太太。」他聳聳肩。
「我覺得一切太太都不應出外工作。」
「是是,」他摟著我肩膀:「一切女人都應該被撫養著,被珍惜著,女人們都該早早結婚,找到最佳的歸宿,像你這樣,是不是?」
我微笑。把最好的十年青春換保障,結婚。
是,然後在十年之後,再出來找男朋友。
今夜我彷彿已經決定要勾引班。
他很快就會意了,這麼聰明的男孩子在這方面怎麼會得笨呢,他輕輕的問我:「你想清楚了?」
我點點頭。
「我的嘴巴很牢,你放心。」說這句話的時候,他是嚴肅的,具有誠意。
我又點點頭,我並不怕他的嘴巴。
「你的家還是我的家?」他輕聲問。
我在考慮。在我的家未免放肆點,但是半夜裡穿衣服走的將會是他,我可以一覺睡到天亮。到他家去?方便得多,但誰知道那是個什麼鬼地方。一個人成年之後,永遠是自愛——愛自己。
「你很慎重。」他吻我的手。
「我們到酒店去。」我說。事後兩個人穿衣服一起走,但是有點髒相。
他猶疑。「我從來沒到酒店開房間。」
我說:「我也沒有。」
「到我家來,」他說:「你該看看我的家。」.
「說叫『舍下』。」
「你該來看看『舍下』」他笑道:「很暖和別擔心、你不會被待慢。」
「那張床很多女孩子躺過吧,」我笑說:「我當然沒想過你會為我買一張新床。別介意。」
「別介意?當然我不會介意,女人都有妒忌狂。最好是每個男人一見她就中魔成為她一生的奴隸,她愛不愛他倒不是問題。」他笑。「是不是?」
「是。」當然是。
我們終於到了他的家,那是個很不錯的小公寓,兩間房間兩個客廳,居然還看得見海港景色,收拾得也很整齊,只是沒有個人特色。
他解釋:「我只是回來睡覺。」
我笑,坐下來,很有點緊張。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說:「我們其實不一定要做那件事,真的,我們聊聊天也可以。」
我握住他的手。「謝謝你,班。」
「如果我可以幫助你恢復信心,如果我可以使你快樂,儘可能範圍內,我一定會做到。」
他可以做得到。但是我呢?從此之後,我這個人不再完全屬於王世傑….世傑知道了又會如何?
我真正的在想,他知道又如何?也沒有怎麼樣!不錯,他是賺錢的那個,但是我即使回了孃家,父親恐怕會把我供養得更好。飯票不是理由,不過我與世傑是有感情的,不足以山盟海誓,但足夠白頭偕老。「你在想什麼?」班把我擁在懷內。
「想我的丈夫。」
「女人總是在最荒謬的時間想最荒謬的事。」他喃喃的說,緩緩地吻我的耳朵。
我覺得我無恥:耳朵上戴的是世傑送的鑽石耳環,人只有在無恥的時候才最滿足最快活——佔了便宜,成功地做了一次騙子,諸如此類……
我們坐在他那張小小的床上。
我說:「什麼事總有第一次,過了第一次一切會成為習慣。」這話是為說服我自己而講的。
「是嗎。但是我卻希望你永遠覺得是第一次。凡事成為習慣之後實在太糟糕。」
我明白,我與世傑……
班的身體強壯而有力,他很年輕,比他的年齡小很多很多-那間我像回到極幼的小女孩時期,身上永遠穿粉紅色裙子,白襪子。糖與香料。我緊緊擁抱著班,我並沒有流下眼淚,一切也並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麼美妙,藍鳥並沒有出現,我只覺得一點點高興。
高興在十二年之後,我還能夠吸引到年輕的男人。,這證明很多:證明我還是一個女人,尚被需要的女人。
班問我:「有沒有失望?」他還是那麼可愛。
我微笑。
他送我回家。
在家淋完浴,我發覺掉了一隻耳環在班家中。
那是隻一卡拉的方鑽耳環,而且具紀念價值,我必須要把它取回。我不知道班的電話,不過記得他住的路名與門牌。我披上大衣馬上出門,心中很懊惱,這簡直是蛇足。如果不立刻去,又怕他的傭人會拾走。
我不會原諒自己。我把車子開得飛快,到了班家,胡亂停好車子,上樓按鈴。
屋內有燈光,而且我走了才不夠一小時,我相信他人在。門鈴按完又按,他終於來開門。
「你——」他很驚異。
室內有音樂聲。我馬上明白了。
我低聲說:「一隻耳環,快去找一找。」我給他著左耳,「同樣的一隻,我在門外等你。」
「謝謝你。」他也低聲說。掩上門,進去了。
裡面傳來一個嬌滴滴的聲音:「誰啊-」
「呵——收報費的,欠了他好幾個月,所以趁夜來追數,我到睡房去拿給他,三分鐘。」
我靠在門口,所有的話聽在耳內,我不是不覺得好笑的。真是的,虧他想得出來:收報費。他家裡訂此些什麼混帳報紙。
同時我也覺得辛酸。女人。女人喜歡什麼都往最好的地方去想。而事實上我不過是他輪班女人中的一名,他當然有女朋友——許多許多。(藍鳥!)
過沒多久他又來開門,把耳環放在我手中,我攤開手一看,不錯是它,真是不幸中大幸。
他用手作揮汗狀,「噓!」他說。
「謝謝。」我說:「再見。」
他擺擺手。
我忍不住笑著回敬他一句:「龍體保重。」
他作其要揍我狀,然後關上門。
我走到樓下,已經筋疲力盡。我把耳環戴上,開車再度回家,心情完全不一樣,幾乎忽然老了十年。
並不值得。我不懂得玩,我太投入,不夠灑脫。
一切都並不值得。
事後那幾天,班有打電話來,但是傭人替我回掉了,我對班完全失去胃口,一切不過是我幼稚的幻覺,一切一切,我不過是一個貪婪與愚蠢的女人。
世傑帶著孩子們渡假回來,我開著平治去接他們,兒子纏著我又叫又跳,頭上戴著迪斯尼樂園買回來的米奇老鼠帽子。
世傑說:「你的氣色好多了,我真有點懷疑你有情人調劑精神。」
我握著他的手,笑一笑。
我開車把他們送到家,行李馬上攤滿一屋子,世傑往床上一倒,呼呼地睡。大兒子猛抓著電話向他的小朋友報導旅行過程。小兒子在廚房找冰淇淋。幸虧女傭人大前天已經回來上工了。
我踢世傑。「喂,你把你那臭鞋脫掉好不好?床罩是新的!」
他躍起把我拉在床上,咆吼一聲,「當心!我是一個性飢渴的丈夫。」
我笑說:「救命救命!非禮!」
他做一個猙獰的樣子,「不會有人聽見的!」
小兒子臉上糊滿冰淇淋,站在房門口說:「我聽見了。」
我們大笑。
我發覺我其實是一個快樂的家庭主婦。
世傑問:「你好嗎?」
我答:「很好,謝謝。」我把頭埋在他胸膛裡。
世傑,我收回一切對你不公平的抱怨。
於是我們又開始正常家庭生活。
隔了很久很久,我又見到班。
還是世傑先看到他的。世傑說:「那個男孩子,不是跟你同一陶瓷班的?」
我說:「你的記性倒是很好!」
「又錯了。記性不好是錯,記性太好又是錯,做丈夫在這個年頭真是難。」
我隔一會兒才轉過頭去,是班。班與他的女友。
那個女孩子豔麗得驚人,穿得很暴露,天氣還涼,她已經繃著小小的T恤,眉毛跟班一般濃,眼神與班一般的具挑逗性。
世傑也說:「美麗的女孩子。」
我點點頭。
班也看見我們,很大方的走過來,我們四人互相介紹。
班看著我一會兒,我微笑。奇怪,我並沒有臉紅,我問他:「好嗎?」
「好,你呢?許久不見。」他撥撥耳朵。
我又微笑,我想我還是喜歡他的,這可愛的大男孩子。
我說:「帶兒子們來游泳。你們剛要走嗎?不客氣了。」
「再見。」班說:「有機會再見。」
他帶著他那耀眼的女友走開。
世傑說:「這男孩子彷彿對你有點意思。」
「呵-」我反問:「我-你難道沒瞧見他的女伴-我已是老太婆了,能把他養下來。」
「別那麼說好不好?」世傑笑,:「那我豈不是成了老頭子?」
兒子們自泳池上來的時候我才想起,咦,世傑吃醋了。他剛才那話兒當中,多少帶點酸味。由此可知,我還不致是王家的一件客廳傢俱。
我微笑。我是一個貪婪、無恥,而且幸福的女人。我很為自己慶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