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三十歲生日那天,我小心翼翼的去珠寶店取了禮物,叫女秘書訂了-子與香檳,與她約好晚上見。
三十歲了,我感喟,我認識她的時候她才二十三,大學剛出來,風頭勁得一時無雙,多少名男為她折腰,但是命運安排,她跟定了我。
我們這種“朋友”關係一直維持了七年!
在這七年中,我們不是沒想過結婚。開頭是我想結婚,她不肯,後來是她想結婚,我又把這件事擱下來,總之微妙得很,總是無法把時間湊合,而我們也始終沒有成為夫婦。
我們甚至沒有同居。
在一切男女關係中,同居是最弱的一環。
如果一男一女已經要每天晚上都睡在一起,那麼最好結婚,不要結婚,最好別太放縱。
同居有百弊而無一利,兩個成年人為什麼不分開住?為了省房租?未免太寒嗆了。
幸虧露與我在這件事上有同感,故此基本關係良好,可以維持到今日。
在這七年間,我們亦鬧翻過,她找到新的男伴,我亦有女友,但不知怎的,緣分總不斷,不消一,兩個月,我們又在一起。
曾經一次,我帶新的女伴去一個舞會,露與她的男伴也在,不知怎的,我就身不由己的過去請她跳舞,接者我們撇下舞伴,逃之夭夭,事後言歸於好。
自從那次之後,我知道穆志強的生命中少不了這個女人。
我們仍然分開住,維持朋友關係,這不是故意掩人耳目,或是故作清高,而是尊重對方生活上細節的自由。
在這個階段露曾經提過結婚。
我記得我説:“尚彼沙特一輩子也沒和西蒙狄波芙娃結婚。”
露就沉默了。今天她三十歲生日,我於情於理都要替她慶祝。
我把整晚的節目安排得象電影中的花月良晨。
女人到了有資格慶祝三十歲生日的時候,心中總有點不平:老了,老了。
她需要特別的呵乎。
一切進行得很好,魚子醬,香檳,柔和的音樂,燭光,我取出那條鑽石與紅寶石項鍊,掛在她脖子上,樂隊奏起“生日快樂”,譁,一切美妙之極。
忽然之間,露問:“志強,你愛我嗎?”
我一怔,看着她美麗的臉,我説:“不,我不愛你,我們現在只是拍電影。”
“正經一點。”
“自然我愛你,廢話!”
她彷彿有點感動,沉吟半晌。
“露,別胡思亂想,天下最幸福的人,莫如你了,有錢有貌有才,又有男朋友。”
她舉起酒與我乾杯。
三,兩杯香檳之後,露露説:“志強,既然我們相愛,讓我們結婚吧!”
我很意外。“露,我以為我們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
“解決什麼問題?”她睜大一雙妙目,明顯地酒意上升。
我儘量温和的説:“露,我們何必結婚?”
“你無意同我結婚?”
“不是這個意思,露,我們不需要一紙婚書。”
“為什麼不需要?”
“我們還不是跟結了婚一樣?”
“既然一樣,為什麼不乾脆同我結婚?”
我乾笑數聲,説不出話來。
“我累了,”她揚揚手。“我想結婚,有一個家庭,養幾個粉紅色的嬰兒。”
我笑問:“你累?戴鑽石戴累了?出風頭出累了?”
“你聽我把話説完好不好?”她把酒杯重重一放。
“今天我們不能吵架。”我急急説。
她嘆口氣,忍住不發作。
所以三十歲有三十歲的好處,三十歲的露仍然明豔動人,卻懂事許多,又有涵養功夫。
是夜她穿着黑色露胸晚禮服,脖子上的項鍊價值抵我一年薪水,看上去直如凌波仙子般。我不愛她?笑話!
我們跳舞至清晨兩點。
開車回去的時候我笑問她:“你那裏,還是我那裏?”
“志強,送我回家,我累了,想早點睡。”
我很意外,但女人有亂髮脾氣的權力,我默默無言,把她送回家。
到門口她哭起來。
“你怎麼了?”我温言相慰。“喝酒多了?”
她説:“我要回來,你就送我回來,你就那麼聽我話?”
咦,我真的彷徨起來,不知如何是好,太難伺候了,我於是問:“老夫老妻,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想怎麼樣你不知道?”
“我不是你肚裏蛔蟲。”
“這些年來,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別無理取鬧,露——”
“我們明天見。”她推開車門,蹬蹬蹬跑上樓。
我沒有追上去,老夫老妻了,還解釋什麼?不知為什麼,她忽然鬧起小性來。
女人總歸是女人。
會到家,我睡了。
第二天一早,露就打電話來。
她説:“謝謝你,項鍊非常漂亮。”
“是仿維多利亞朝代的式樣。”
“是,我知道。”
“你喜歡就好。”
“志強,説你對我不好,實是昧良心之言。”
“你知道就好。”
“但你為什麼不肯同我結婚?”
“我沒有説不肯。”我撓頭皮。
“你肯?”
“露,結婚太複雜——”
“什麼複雜?你怕煩?這樣好了,你出錢,我出力,以我的經理人才,我保證把這個婚禮辦得舒服熨貼。”
我不語。
“房子大家都有,賣了買新的,我們好搬家,兩張來回機票到加拿大結婚,不必輪候,酒店都給你訂妥,如何?”
“這……房子的裝修費用等等。”
“我來出,禮尚往來,穆志強,我不是沒良心的人。”
“露露。”
“什麼?”
我實在説不出口。
“你不想娶我,是不是?”她嘆口氣。
“我不娶你,娶誰?”我是良心話。
“現在不娶,更待何時?”
“你別逼我。”我賠笑。
“我逼你?”果然,她冷笑起來。
來了。
一發不可收拾,來了。
“志強,我已經三十歲了,我還能等到幾時?我如果要逼你,早十年都應當逼你,
我有沒有那樣做?你想清楚,我不能陪你耗,你不肯,拉倒,我不信我找不到男人。”
我勸到:“氣頭上別亂説話,你看你,這種話都説出來,連你自己都不信。”
她飲泣。“我不是開玩笑。”她掛斷電話。
為什麼不肯結婚?連我自己都不大清楚。
是為了怕束縛?一點點。
為了不愛露露?又不是。
心理上認為婚姻沒有意義?又不對。我老豔羨人家夫妻恩愛。
那是為什麼?
六年前我向露求婚,她説:“想一想。”我當時的自尊心頗覺傷害,隨後覺得她説的也有道理,所以也不能算是為報復,而不肯結婚。
那麼是否因為擔心露露不會成為一個好妻子?
也不必,做賢妻並不需要天分,露露的才能絕對不止單方面。
那是為什麼?不喜歡孩子?不!我愛孩子,朋友家的醜孩子我都愛,莫説是自家的。
到底是為什麼?
是怕那種責任吧。
有責任就丟不開,想去歐洲住一年也不行,想再讀書亦不行……犧牲,我怕犧牲,我愛自家多過愛露。文明社會的人,對於愛的看法就是如此。
我抓抓頭,我都三十四了,其實也應該好好地靜下來,組織組織家庭,浪子生涯原是夢。
向露妥協?
不應覺得如此痛苦,愛情原應是甜蜜的,我不應如背十字架。
我再去約露的時候,她就給我面色看,一團冰似的態度。
女人,過一陣就沒事了。我想,老套,她以前起碼以同樣的姿態對付過我七次。
我將她擱下,暫且努力工作。
一星期後,我聽到謠言。
小林同我説:“穆志強,當心煮熟的鴨子飛掉。”
“什麼意思?“
“你的露露,一連三晚,在曼哈頓與同一個男人跳舞。”
“誰看見?”
“我。”
“你一連跳三夜,不怕腳軟?”我故做輕鬆狀。“那人是她大哥。”
“是呀,跟大哥跳舞,邊跳邊親嘴?”小林訕笑。“怎麼?七年‘友誼’,付之流水?”
太不給我面子,我想。這樣公然跟別的男人親熱,又去那種熱門地方,分明是要把這種不堪的情形傳入我耳朵。
我不上當。
她大概想我當面質問她,大發雷霆,又跳又叫。我都三十四了,會吃這一套?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露露一點都不知我,她打不贏這場仗。
接着的一個星期裏,我生活正常,工餘照樣跟原班朋友玩橋牌,打網球,滑水。
我並沒有覺得頭暈身熱,心跳加速這種失戀現像。
莫非我與露露的緣分已盡?
我不願失去她,也不願同她結婚,兩者不能俱得,我想我情願舍她而取自由。
啊,卑鄙的穆志強。
七年的交情,我自問無法補償露露的損失。
第三個禮拜,露露的消息來了,她約我面談。
我們約在草地網球場,我面前的一杯啤酒擱置得熱了,還未喝光。
攤牌之約會。
她問:“為什麼不肯同我結婚?“
這麼聰明的女人,照樣問這樣的蠢問題。
我不答。
“有沒有想念我?“
“當然有,我也很內疚,但是我憑直覺作人三十餘年,我不想在這一,兩年內結婚。”
“為什麼?”
我解釋不出。
“你不愛我。”
我毫無原因的惱怒了。“是的,我愛你不足夠同你結婚,又無意騙你一生,我們兩人的關係原本這麼完美,你卻無中生有,硬生生的與我拆開!”
露露象是被無形的重拳擊胸,説不出話來。
我握緊拳頭,深悔孟浪,女人最不喜聽真話,我何苦傷害她。
但是她恢復過來,很平靜的説:“我明白了,男人對女人至大的敬愛,是娶她為妻,其餘一切不算數,禮物再名貴,你可以當在妓女身上花多了。”
她站起來就走。
我沒有留她。
回家將所有的玻璃杯扔碎來出氣。
好,就向她求婚,將來她會明白,在情緒不穩定的當兒結婚,不會有好結果。
結婚應是最最自然的一件事,雙方同時想到,毫無顧忌,也不用誰跟誰求婚,在一種默契之下進行。
求婚!
要求,何必結?
好,既然這是她要的,她會得到。婚後還不是老樣子,我不相信她會馬上替我生下五個兒子。
我想足三日三夜,想通了,她這麼愛我,我仍不失是一個幸福的人。
結婚就結婚。
決定之後,又覺無限滄桑,男人結婚,十之八九都是如此這般在半強逼之情形下完成的吧。
我打電話給她,問她:“要不要出來談談我們的婚事?”
她説:“婚事?我們的婚事?”
我嘆口氣。“小姐,別再跟我鬧意氣了。”
“穆志強,我鐵定下個月三號訂婚,下個月三十號結婚,你的消息彷彿有點不大靈通呢。”
我一怔。“你打算叫我怎麼辦?苦苦哀求你?還是撒手不理?”
“你不用做任何事,”她説。“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我會請你喝喜酒。”
“何必把事情弄到這個地步?”我問。
她不響。
“別弄僵,老夫老妻,這不是鬧意氣的時候。”
她説:“我不是嫁不出去的老小姐。”
“露,天下跟本沒有嫁不出去的女人,難就難在你嫁不嫁得到你要嫁的人。”
“我們沒有什麼好説的了。”
“露,別爭了,珍惜我們的感情。”
她掛斷電話。
打撞球的時候我同小李説:“她想我爬過去求饒,那是不可能的。”語氣很懊惱。
“大好一段姻緣。“小李説。
我苦笑:“一輩子對牢個愛面子,小器的老婆,也不怎麼樣。”
“人總有缺點。”小李説。
“是嗎?”我説。“還有十天她就要訂婚了。”
“你彷彿不大傷心。”
“我最傷心憤怒的時候,是盡了力,但爭取生意失敗,我並沒有時間為愛情傷神。”
小李同意的説:“只有十五,六歲的孩子才會上演殉情記。”
我長嘆一聲。“女人,要多少有多少,感情,可以培養,男人有事業就有一切,我連失戀都沒有時間。”
我扔下球杆,煩惱的取過外衣,離開。
我並沒有到日式夜總會去借酒消愁的習慣,自家一個人回公寓看電視。
家裏自然有露露的衣服及日常用品,我們什麼都買兩套,一套放在自己家,另一套在對方的家。
這些東西總有三大箱,要不要整理出來歸還呢?
待她先把我的東西送回來吧。
照説露露也有她的工作,哪兒來的時間開這種玩笑!難道拜倫真的説對了,感情生活是女人的全部?
她的訂婚消息在報上社交版刊得很大,那位男士也不是平庸人物,家裏開着好幾間珠寶行,雖然不算得富甲一方,也很過得去。
我嘆一口氣,露露這下真的下了狠勁,也真有她的,短短一個月,就可以抓個男人來同她訂婚。也許他們有他們的緣分,我何必隔在中間?
我並沒有送禮物。
整個月我一下班就到鄉村俱樂部地下室打撞球,嘴角含着煙,一副江湖浪子模樣。
小李取笑我:“多丟臉,女友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我不語。
小李説:“都走了足七年,找個新的,豈非更好?”
小林感嘆:“世上也沒什麼好女子,都是小家子氣的居多,帶不出來。”
我“啪”的一聲將球撞散,粗聲粗氣的問:“閒話別那麼多好不好?”
“他心情不好。”兩個人嘻嘻哈哈。
真好笑,我想結婚的時候,她不想結,她想結婚的時候,我又不想結,等到我終於回心轉意了,她居然去嫁別人,多妙。
所以愛情故事可以永遠寫下去,因為每個男人同每個女人都經歷過千變萬化的感情生活。
感情上我陷入低潮,但沒有欲生欲死。
生活很沉悶,但沒有約會其他女子。
我需要一段休息的日子。辭職後一般人都放一,兩個月假才出去找新的職業,失戀後也得停一停,保養維修。
不知為什麼,我很能堅持不去與露露聯絡。
我見過她一次,與朋友喝完茶出來,在街上看見她在等車,一身最時髦的打扮與髮型。一輛白色的勞斯萊斯停在她面前,司機替她開門,她坐上車。
我雙手插在袋裏,沒有上前同她招呼。
她臉色凝重,沒有什麼笑意,眼睛睜得大大的,很美很清麗。
我鼻子發酸,看着她登車而去。
七年,我想。
她彷彿瘦了點,離結婚的日子不遠,也許心情緊張使然。
老斯萊斯,難怪,買部平治我是綽綽有餘夠能力,老斯萊斯就難了。
況且有這樣的車,非得有同樣的房子與排場不可,否則就沒有意思,大概心中的酸葡萄發作,我心中戚然。
就是這個月底吧,她要結婚了。
露露的好處我很難忘記。
她是個豪爽的,健康的女子,身材與面孔都美,又有點胸襟學識,很拿得出去,經濟獨立,她經營的公司生意蒸蒸日上,很出色,屬於新秀生意的驕驕者。
但我們在一起實在太久,一切變得理所當然,平日我也不會想到她的好處,非得分手,才會恍然若失。
我很消沉。
小李他們説:“真窩囊,要不就把她搶回來。”
“人家月底都結婚了。”
“月底結婚,現在還沒結。”小林笑嘻嘻的説。
我心一動。“貼子都發出去了。”
“可以收回來。”小李説。“我們什麼事沒見過?”
我猶豫。
“把她哄回來,慢慢再談婚事。”
“我哪有這麼大的本事?”
“老穆,這兩個月你頭髮都白了,還死撐,你已經深深的愛上了那個妞,為什麼不承認?”
我怪叫起來。“我沒有不承認,我口口聲聲告訴她,我愛她。”
“可是沒有行動表現。”
“現在太遲了。”我説。
“不怕,我保證珠寶大王的兒子不是你敵手。”
“真的看好我?”
“看好你。”
我想:真賤,什麼都要有人來搶才算稀奇,露露現在成了香缽缽。
我抵達她公寓,傭人説她去了母親那裏試婚紗。
我連忙又趕去她孃家。
試婚紗!
果然,女裁縫正在為她身上那件大蓬裙子修修改改,她母親老人家對我很好,放我入內,也不説也不問,便訕訕退開。
我走進書房,在鏡畔坐下。
露露見是我,一怔,隨即別過臉,不睬我。
我一時也不知説些什麼話好,呆呆的坐着。
只聽得年輕時髦的女裁縫説:“這裏要窄才顯得胸部誇張,恐怕要暫停呼吸數小時,嘻嘻。”
我一下子蒼涼襲胸,哭起來,頭伏在膝蓋上,眼淚幾乎沒流一地。
兩個女人呆住。
露從來沒見過我哭。
我聽到她紗裙悉悉做響,向我身邊移來。
她遞給我手帕。
我老實不客氣用來擤鼻子。
連女裁縫都不好意思的退出去。
我淌眼抹淚好久,終於覺得轉機已經太晚,再也沒有機會,便站起來,走到窗畔,預備告辭。
這裏我來過多次,窗外的影樹,寬大的古老陽台,以及陽台上的藤傢俱,都留下我足跡。以後我將絕跡這個地方。
想到這裏,我不禁心如刀割,大聲説:“祝你們幸福。”繼而嚎啕。
露露蹲下來,我抱住她,老實不客氣將頭靠在她胸前,把那件婚衣揉都稀謅。
我整個人崩潰,什麼理智都不復存在,把風度瀟灑拋在鬧後,理論歸理論,現在我像一個孩子,知道要失去一件寶貴的東西,傷心欲絕。
不到黃河心不死。
露露説:“別哭了。”
我覺得自己出了醜,但並不在意。我愛這個女人,遠比我自己想象的為多。
我站起來,看見露露的婚紗被我糟蹋得不象樣,慚愧的説:“我賠給你。”
“不用。”
“露……”我還是沒法把心中話説出來。
“你想説什麼?”
“我來説再見。”我沒精打采。
“你已經説過了。”
我再看她一眼,她打扮得明豔照人,心中恨意油然而生,我初認識她那時候她可沒有這麼美,那時尚是青蘋果,現在完全熟透了。
我説:“那條鑽石項鍊,配這件衣服,相信會很好看。”
“你給我歷年的禮物,我都會整理出來,原璧歸趙。”
“那多麻煩,不如你脱下這襲衣裳,一切如常,簡單得多。”我苦苦哀求。
誰知露露一聽我這麼説,立刻嗚咽起來,用手掩住了臉。
該死!
我哭完了她哭,兩人跟本難捨難分,鬧什麼鬼把戲?
我説:“我倆結婚吧。”
“叫我怎麼對人家説呢?”她哭個不停。
“我來對付他。”
“太傷他的心了。”
“他才認識你兩個月,我比他更傷心二十倍。”
“你怎麼令事情搞成這個樣子……”她邊哭邊罵我。
我們還是順利結婚了。
我們逃到加拿大,露露打一封電報給那位先生,解除婚約。
我們太太平平地度過一個蜜月,回到香港,已是初夏。
一張婚書並沒有改變我們多少,我們還是老樣子。
大家都聽説露露訂婚結婚,對於她嫁的不是原定嫁的那位,也不太計較,總之她正式成為人妻。
我們並沒有即刻搬在一起住,成為城中最新潮的夫婦,各有各的窩。
咄!早知結婚一點分別也沒有,誰鬧那麼大的風波?
露露也很感慨。
她説:“真的,差一點點兒就嫁了個陌生人,好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