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交待一下,“四維讀書”就是我讀書。“四維”取之於我的網名“第四維”。
我是愛看書的人,我想是的。
我看很多的書,各種各樣的書,我喜歡在燦爛的陽光裡在膝上攤開一本書,旁邊放上一杯水,然後聽風吹開書頁的美妙聲音。
我有一個紅木書架,裡面塞滿了各種各樣的書。在我小的時候我常常站在書架前面,仰著脖子看那些花花綠綠厚的薄的冊子。當然這一切是我的母親告訴我的,我記不起來了。
我們往往能夠記住成長中的寂寞,疼痛,卻記不住童年時那段透明時光中簡單快樂的小幸福。也許就像人說的那樣,人往往能記住痛苦,因為痛苦比快樂更為深刻。
可是很多時候我卻懷念我的小幸福,如果人能不長大,多好,不用死命地念書,不用去想那個人愛不愛我,不用在黑夜裡一個人想要流淚,如果人能不長大,那我就會每天穿上漂亮的衣服,拿著玩具槍出去玩一整天,不用擔心明天是否有物理考試,可以全身滾得滿是泥巴,回家後指著衣服對媽媽傻傻地笑,於是媽媽疼愛地給我換上剛曬乾的衣服,上面還有陽光的清香。如果和一個小朋友打架了,我可以痛痛快快地流淚,大聲哭,並說我再也不和你好了,然後第二天又開心地把自己的糖果分給他吃。
永遠長不大其實是一種清澈的“柏拉圖”,美好的水晶花園。就像彼德·潘一樣,做個永遠長不大的孩子。記得在剛看《彼得·潘》時,我是不喜歡這個孩子的。而現在,當我站在“孩子”這個稱呼的尾巴上時,我想我已經原諒他了。
一個永遠也不肯長大的孩子也許永遠值得原諒。
我習慣走到哪裡都帶著我的包,朋友說就像蝸牛一定要帶著它的小房子。我的包裡有我寫稿子用的本和筆,最重要的是還有一兩本我要看的書。
我白天的時候喜歡朝快餐店裡跑,在人聲喧譁的場所,我找個角落安靜地看書。這個習慣是被顧湘教出來的。她喜歡坐在快餐店裡,然後用鉛筆快樂地寫自己想寫的東西。我也試過,可是不行,我是個容易分神的人,風吹草動我的思緒就會跑得很遠。所以我總是在夜晚的窗臺前一個人悄悄地寫,所以我寫的東西是憂傷的。朋友說我平淡的口氣裡有深深的憂傷。而顧湘的東西是明亮且明媚的,看了讓人快樂。
記得我在給一家雜誌寫專欄稿的時候,我寫過一篇文章叫《紙間歲月》,在裡面我說:我灼灼閃耀的青春就在散發芳香的紙頁間流過了。
流過了,我的年輕的生活,可是我不後悔。
我的青春,白紙黑字。
一個十七歲的人說自己的年輕生活流過了,聽起來怪怪的。或許是我看的書多了,靈魂就成熟或者說蒼老起來。就像臺灣的米天心一樣,被人稱為“老靈魂”。
老靈魂就老靈魂吧,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自己有足夠蒼桑的心來看紙間的悲歡離合。
我看的書真的很雜,包括平面設計和廣告畫冊,甚至連建築雜誌我都會看。我喜歡在空氣清涼的日子裡,坐在陽臺上,旁邊有杯咖啡,膝蓋上攤開一本建築雜誌或者牛津詞典,我不是喜歡看我膝上放的我永遠也看不明白的建築設計,而是喜歡在翻書頁的空閒時候,抬頭看陽臺外高大美麗的香樟,我不是喜歡背單詞,而是喜歡那些很長很長的詞條給我的平靜安穩的感覺。
讀書是我生命的一個狀態,飛行的狀態。
四維讀書,我在紙間摸到過的華彩,遇到過的人,拾起過的感動,流過的眼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