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楊念晴被樓下大街上起伏的喧譁聲吵醒。
睜眼朝外望,一根溼漉漉、黑黝黝的樹枝橫斜在窗間,還掛著幾滴晶瑩的露珠,如同一幅古墨畫。想到昨夜發生的事,她再也睡不著,乾脆起來梳洗了一下,又站在窗外看了看,覺得實在無聊,便出門往客棧樓下走去。
南宮雪的門居然是半掩著的。
他也這麼早起來了?楊念晴不由有些好奇,偷偷往裡面瞧——我楊念晴絕對不是有意偷窺帥哥的…….
南宮雪靜靜地站在窗邊,似乎在想什麼,出了神。
雖然只是一個背影,但那片天生的平和貴氣卻絲毫不減。楊念晴看了他半天,更覺得那身溫潤的氣質之下,隱隱另有一種威嚴。
猶豫了一下,她還是敲了敲門:“南宮大哥?”
南宮雪一驚,回頭見是她,不由微笑:“小念。”
楊念晴這才放心地走了進去,本來要將門關上,但想到他是個守禮避嫌的君子,立刻又把門開得大大的。
她走到他身邊,笑嘻嘻道:“這麼早就起來了,在想什麼呢?”
南宮雪愣了片刻,搖頭:“此事皆從南宮別苑而起,如今牽扯上這許多無辜人命,想必也並非他的本意。”
鳳目凝望著遠處,俊美的臉上泛著許多猶豫與悲哀之色:“誰也不願多殺人的,但此案若繼續查下去,不知他手上還會添上多少無辜人命,何兄他們……”
楊念晴搖頭,安慰起他來:“這些都是兇手策劃的,根本不關你的事,他就算不嫁禍給你,也會嫁禍給別人,所以更要查,不然那些死了的人就太冤枉了。”
南宮雪點頭。
一個人能有這種發自內心的、悲天憫人的胸懷,已經值得尊敬。
看著面前這個平易近人的貴公子,楊念晴忽然有些感動——以前聽說他不太接近女人,便沒怎麼主動接近他,但自從昨夜聽到他說的那些話後,她發現,這個溫和優雅的人其實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古板封建。
他沒有武功。然而,那縝密的分析、睿智的判斷、廣博的見識、以及平易的作風,絕對叫人不敢有半點輕視。
楊念晴暗暗佩服之餘,好奇道:“你剛才一直在想這個?”
半晌。
南宮雪搖頭,看著她微微一笑:“今日是我二十七歲生辰。”.
“原來是你的生日!”楊念晴真心替他高興,“生日快樂!”
驟然聽到這句新鮮的現代祝福語,南宮雪愣了片刻,隨即又微笑了,笑容依舊那麼優雅和氣,略帶著幾分憂鬱。
“多謝。”
看著那動人的微笑,楊念晴轉了轉眼珠,突然冒起一個念頭……片刻,她移開話題:“你們幾個真是好朋友,昨天晚上,我從沒見過李遊那麼難過的樣子。”
南宮雪點頭:“黑四郎是李兄的朋友。”
楊念晴想了想:“黑四郎只是受兇手利用而已,他就算不來,兇手還是能殺她們的,你們江湖上是應該有恩必報吧,他沒有逃走,也算是自首,已經很難得了。”
說著,她又搖頭:“想不到何璧那樣一個‘神’,也有通情達理的時候,若不是他攔住,黑四郎一定沒命了。”
“何兄也是李兄的朋友。”
“你也是他們的朋友,”楊念晴拍拍他的肩膀,“若不是你那番話,黑四郎不會那麼容易想開,你也是他們的好朋友。”
看看肩膀上的手,南宮雪不由也搖頭笑了。
楊念晴反倒臉色一黯.
南宮雪看著她,不解。
她喃喃道:“我以前也有個好朋友,我們一起長大的,她……平日對我很好。”
南宮雪道:“人生難得知己。”
楊念晴搖頭:“那天,我和她一起去湖上划船,我……不小心掉進了湖裡,她伸手拉住了我,可是我怎麼也爬上不去,那船……就要翻了。”
想到當時的情景,她微微側過臉,用幾乎只有自己才能聽清的聲音說道:“她掰開了我的手。”
南宮雪皺眉,靜靜地看著她。
她低聲道:“我沒想到她會那麼做,我們很好的……”
沉默.
“你知道邱白露兄弟。”
楊念晴一愣:“菊花先生。”
“是不是覺得他很不夠朋友?”
不知道他為什麼突然提起這個,楊念晴想了想,還是點頭:“是,他竟然趕你們走,生怕你們煩他一樣。”
“但我們絕不會怪他。”
楊念晴不解。
南宮雪微笑:“只因為,他從來沒有為別人看過屍體,卻願意為我們看,如此破例,對他來說實在已很難得。”
楊念晴愣住。
“但若要他用自己的性命來救我們,他必定不會肯,”南宮雪看著她,搖頭,“沒有誰規定,朋友一定要用他自己的命來救你,是不是?”
許久。
楊念晴喃喃道:“是,不一定要肯為你捨棄生命的才是朋友。”
南宮雪點頭。
想了想,楊念晴也點頭:“生死關頭,一個人活下來總比兩個人都死的好,我不該怪她,其實我也不想她陪著我送死的。”
南宮雪微笑:“你能明白就好,倘若當時掰開你手的是個毫不相干的人,你必定不會怪她,只因人們對朋友總是比對外人更苛求些。”
“苛求也不是壞事,說明朋友在他心裡還是比別人重要,”楊念晴終於笑了,“要找完美的朋友,恐怕一輩子也不會找到,每個人的個性都不同,既然做了朋友就該互相理解,不能太苛求,只要他沒背叛你。”
背叛朋友的人永遠可恥。
高貴的鳳目依舊溫和而憂鬱,南宮雪凝望著窗外,輕輕嘆息:“背叛朋友的人,是絕不會有好結果的。”.
案情幾乎沒什麼進展,張明楚之死既然與柳煙煙無關,也就無從查起,難道果真是那個半夜來訪的神秘人?可惜除了死去的張明楚,沒有人見過他,如今連唯一聽過他聲音的柳煙煙也死了。
屍體上除了萬毒血掌,必定還留有一條重要的線索,但現在屍體也已被兇手用焚屍水毀去。
一切線索又斷了。
“看來只有從萬毒血掌查起,”李遊終於嘆了口氣,苦笑,“已有近半個月,或許她已打聽到一些消息,我們不妨先回臨安。”
何璧點頭:“也好。”
“不知下一個倒黴的又是誰。”.
吃完午飯,何璧與南宮雪都各自上樓回房間去了,楊念晴卻把李遊拉住,拖到一邊:“嗨,借我點錢好不好?”
李遊看著她,長長的睫毛一扇,俊逸的臉上又露出慣常的好奇之色:“做什麼?”
“你別問了,借不借?”
“不借。”
“什麼?”楊念晴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瞪著眼睛嚷道,“喂,你明明那麼有錢,怎麼是個吝嗇鬼?”
“借你銀子對在下並無好處,說不定還會賠本,”李遊看著她,忽然嘆了口氣,“何況你又不是在下的老婆,花錢自然不必捨得。”
楊念晴噎住。
“切,不借算了,你以為只有你才有錢?”
“自然不是,但你如今只能跟我借。”
這也知道?!
楊念晴暗暗鬱悶,冷哼一聲:“你真以為我只能找你?雖然何璧不一定借……”
“錯,”李遊截口道,“老何是一定不借。”
“可是還有南宮大哥,他又有錢又是好人,也絕對不會像你這麼……小氣!”
“南宮兄自然有錢,又是第一善人,所以第一個你就該想到找他,”李遊側過身,悠然道,“但如今你卻來找我,自然是不好開口,或者不願跟他借。”
楊念晴無語。
她第一次發現,有時候,男人太聰明也不是好事。
半晌。
“真不夠朋友,”她忍住氣,恨恨地嘀咕,“在如玉樓什麼樓的大方得要死,出手就是銀子,對朋友卻吝嗇得要命!”
李遊咳嗽一聲,忍住笑:“倘若你是她們,自然可以,男人對女人原本就要大方些。”
“喂,我也是女的啊!”
“你是女的?”.
走在大街上,楊念晴懷裡抱滿了東西。一個特大號的盤子,一罐蜂蜜,一大包麵粉,還有一罐並不潔白的“白糖”。原來宋代煉糖提純技術差多了,做出來的“白糖”是淡黃色,顆粒也很大,哪裡比得上現代的白糖。
“太落後了,居然沒人賣牛奶,用蜂蜜也不知道可不可以……這糖質量真差……盤子,麵粉……啊,還要雞蛋!”
清點完東西,她滿臉苦相地跟身邊的人求助:“喂,替我拿一點啦,我實在抱不動了。”
李遊饒有興味地瞧著她手上的東西,回答得很乾脆:“不行。”
楊念晴忍不住嘀咕:“你自己要跟著來的,空著手走在旁邊還真好意思,不知道要照顧女士嗎,是不是男人啊!”
李遊望望四周,嘆了口氣:“正因為在下是男人,若抱著這些在大街上走,豈不是很沒面子?”
……
楊念晴又好氣又好笑,瞪著他賭氣道:“拉倒!死要面子,等我做出好東西,你別想吃!”
“原來是要做吃的,”李遊這才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隨即又凝神端詳她半晌,喃喃道,“總算有些像女人了。”
楊念晴噎住。
一愣神,所有東西居然已莫名其妙到了他手上。
“在下實在不該跟著來的,”李遊抱著東西,一邊搖頭往前走,一邊喃喃自語,“老何說得對,好奇實在是我的第一大毛病。”.
分明白衣翩翩瀟灑風流的一位青年公子,手上卻抱著這些雜物,的確顯得有些不倫不類,惹得路人頻頻注目。
楊念晴跟在後面,越看越好笑。
李遊頭也不回地走在前面,卻忽然開口道:“有這麼好笑麼。”
他背後長了眼睛?!
楊念晴心中一寒,生怕他不高興又要把東西扔回給自己,急忙跟上去假笑:“我怎麼會笑你,我只是覺得你長得實在太帥了,標準美男子一個,拿什麼都魅力無窮,你瞧那邊小妹妹都在看你吶。”
“是嗎。”
MP人人愛,就怕你不拍!楊念晴眨眨眼,滿臉的燦爛笑容:“當然是了,其實幫女士拿東西的男人最有風度……”
“果真?”
“當然。”
李遊忽然停住腳步,望望四周:“但在下以為,空著手會更有風度。”
楊念晴立刻將雙手藏在背後,退了兩步。
李遊苦笑,繼續朝前走:“跟女人在一起,男人總是要吃些虧的。”
楊念晴又跟上去,笑眯眯道:“因為你是最有風度的男人嘛,怎麼能讓我一個小女子拿這麼重的東西?”
李遊嘆氣:“錯,在下只不過是色狼,是懶豬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