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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作家不能自殺

    有作家一路模仿過來,像仿唱成功的歌星,惟妙惟肖,令聽眾驚呼,“像,太像了!”;有性文學大行其道,小說這個本份的良家女子,開始塗脂抹粉,搔首弄姿。小說與市場,成了妓女與嫖客,彼此愈墮落愈快活,愈快活愈紅火,小說家則像個老鴇,叼著菸斗,把竊笑藏在煙霧裡,坐收名利……在我看來,這樣的寫作,便是一種自殺。前者扼殺了創造與生命,後者切割了信仰與追求,至於後來,更多的匠人作家、寫手,蝗蟲一樣蜂湧現,把文學變成像買耐克鞋或阿迪達斯運動衣一樣的消費,這一群人根本就沒有生命,因而也談不上自殺。

    福克納曾經說過:“作家的天職在於使人的心靈變得高尚,使人的勇氣、榮譽、希望、尊嚴、同情心、憐憫心和犧牲精神復活起來。”現在的大多數作家已經成了民工,把寫作變成機械與卑微的體力活,無法承擔福克納提到的精神復活的責任。是作家自己瓦解了生存的信心,把自己推入了一種絕境,作家失去對藝術的虔誠,讀者便失去對作家的虔敬。蘇格拉底坦然服毒,是為了他至善的信念,以不妥協的姿態奔赴死亡,若把蘇格拉底的這種精神移用到文學創作中來,便會發現,現在的大多數作家,缺少的正是這種勇氣。

    有評論家稱那些“扔掉卡夫卡、加繆等人的精神包袱,向公眾講述充滿趣味或柔腸百轉的故事,以閒適、逍遙的面影追逐輿論或大眾掌聲”的現象為文學的醉生夢死,這種說法新穎有趣,一個意志消沉的文學藝術世界,跌入“醉生夢死”這個詞語裡,是相當深刻形象的。不是嗎?曾有人分析,由於市場化、商業化的滲透與衝擊,也因為社會生活和文化環境的深層次變異,寫作中的個人表現,由文學的後臺走到文學的前臺,造成了文學格局的明顯變異,因而形成了文學中的三大領域:“以期刊為陣地的嚴肅文學在堅守、以出版為依託的大眾文學在興起、以網絡為媒介的網絡寫作在崛起。”歸納總結的不錯,那麼,如此三足鼎立,三國爭雄的繁榮景象,又有多少醉生夢死隱含其中呢?文學越來越商品化,無怪乎又有人說,對文學以美學的批評方法已經不夠,必須引進“商品分析”的方法凸顯文學的“歷史個性”了。

    當寫作演這成一種投資成本相對較低的經營性活動,文學所擁有的理想之光已趨消亡。小說遠離了藝術,遠離了人性,作家自己“閹割”了良知,小說濫了,作家的身份也濫了,昨日作家的高尚與尊嚴,已成滿地踏碎的紙片。文學在不斷被邊緣化的同時,也開始變得有些自暴自棄了。在這個時候混進了作家群體,我有些“生不逢時”的感覺。

    謝有順在《我們並不孤單》裡疾呼:“一切的寫作者,都要清醒起來,重新找回自己的使命和精神立場,我們沒有義務為精俗而無關緊要的事物賣命。”此番言語令人警醒,引人深思。不知道如今還有幾個人,能有如此清醒的意識與發自內心的憂患?

    人是有限的,信仰是無限的,揹負良知,垂直進入生存,直麵人的本質和核心,作家應該有深刻的苦痛與飽滿的激情,甚至緊張與抗爭。

    我想,還是來讀一讀英國詩人埃米莉·狄更生的詩吧,當喧譁與躁動的心將慢慢平靜,你將如透過晨霧那般,看到玫瑰色的陽光:假如我能使一顆心免於破碎,我便沒有白活一場;假如我能消除一個人的痛苦,或者平息一個人的悲傷,或者幫助一隻昏迷的知更鳥,重新回到它的巢中,我便沒有虛度此生。

    作家不能自殺,也沒有理由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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