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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她喜歡向我撒嬌,這是她的強項。
她在我面前,渾身上下總是幾道彎,似乎從來就無法站直,不是扭來扭去,就是伸手抱住我,然後向下出溜。
她困了要向我撒嬌,她渴了也要向我撒嬌,她舒服時向我撒嬌,不舒服時同樣向我撒嬌,她餓了要向我撒嬌,寂寞時要向我撒嬌,她病了更要撒嬌,與我出去逛街還要向我撒嬌,只要我推開她,她就會非常不高興,我們一起出去散步,她總是要抓著我,不是一條胳膊,就是衣服下襬,要麼皮帶也行,總之,她必與我挨在一起,如果我膽敢推開她,她就會一言不發地偷偷生氣,有時故意落下我一段,有時噘起嘴,有時不理我,就是當我們從超市出來,每人兩手各提一個購物袋時,她也有辦法挨著我。
她給我起了很多外號,至於叫哪一個,則完全隨她心情而定,由於房間裡往往只有我們兩人,因此我知道,不管她叫什麼,總是指我。
她管我叫"變態"、"老怪"、"老豆",我體重增加就管我叫"肥婆",有時也管我叫"神經病"、"傻逼",她叫我的時候,往往笑盈盈的,聲音有時拉長,有時突然變高,總之千變萬化,就是沒有正常地叫過。
她向我撒嬌,一般是伸伸懶腰,然後對我嬌聲嬌氣地喊道:"老怪,我不高興了!"這表示撒嬌開始,用以吸引我的注意,見我有所察覺,再一路嬌下去――這句話在一兩年內成了她的口頭禪,後來她改了一下,變成:"沒有人關心!沒有人愛護!"在這句話裡,"沒有人"被飛快地讀過去,而拉長的"關心"與"愛護"被她讀成重音,配上她翻起的白眼兒,外加"哼"的一聲,聽起來真有說不出的可愛。
她總是叫我,總是叫,一聲又一聲,就像一個嬰兒毫無緣由地放聲大哭一樣,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含義,我知道,她僅僅是在撒嬌,她一般以此來通知我,她在那裡,要我知道她在,因此,我每叫必答,多數情況下,她一般也就滿足於此,不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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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就是做飯。
嗡嗡愛吃我做的飯,特別愛吃,無論我做什麼都愛吃,方便麵只要是我做的,她愛吃,速凍餃子也愛吃,這是我的起點。
後來,我的做飯技藝一點點提高起來,我會給她烤麵包三明治,加單面煎的雞蛋,加黃油,加奶酪,加鹽,加胡椒,加辣椒,加煎香腸,加切成薄片的西紅柿,加黃瓜,加培根,再加鮮咖啡或牛奶,或者,我們也學美國人,早晨喝果汁。
然後,我們的飯菜向多樣化發展,起先是中國菜,然後是西餐,一年多的時間裡,我由作家變成一個"做飯",在作家的名聲不為人知的情況下,"做飯"的名聲倒是傳得很遠。
完全依靠讀菜譜及一次次實驗,我掌握了做飯的技藝,差點創出自己的招牌菜,隨著我做飯水平的提高,捧場的人也越來越多,有嗡嗡的朋友與我的朋友,有一段兒,每到週末,我那裡與飯館毫無二致,買菜必須開車前往,不然根本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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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是在地上的時候。
在床上,我也有一件東西讓嗡嗡喜歡,那就是我的xxxx。
事先聲明,我從來就不是一個手淫迷,對我的xxxx也沒有特別的興趣,只在一種情況下我才使用手淫這個手段,那就是遇到獨自一人外加連日失眠的情況,我才會把它當做一個治療手段結合安眠藥一起使用,我從來也沒有認為我的xxxx除了性交以外還有什麼別的用途,直到遇到嗡嗡,她十分喜歡摸我的xxxx,我們一同睡覺時,她總是xxxx不離手,一副順手牽羊的樣子,就是背對著我時也一樣,平日她心血來潮也會把手伸入我的褲襠抓一抓,實際上,我的xxxx對她來講是一個好玩的玩具,具有無窮的魅力,這一點她多次對我提及,她覺得那東西不僅熱乎乎的,並且忽軟忽硬,十分奇妙及好摸,我很高興她能利用自己獨特的眼光,不把我的xxxx看成是一件純粹的淫具,而以玩具的角度看待它,我很得意於能夠不花錢就為她弄到一件她喜愛的玩具,事實上,我從未花錢為她買過什麼玩具,而她也從未向我要求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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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擁抱。
無時無刻地擁抱。
沒完沒了地擁抱。
嗡嗡如同患有皮膚飢渴症一樣需要擁抱,她需要挨著我,沒完沒了地挨著我,她的身體十分靈敏,能夠適應各種接觸,我即使坐在一張窄得僅容一人的扶手椅上,嗡嗡也能設法捱著我,她非常靈巧,有時候,我覺得她的姿式一定很不舒服,可她卻說一點也不,她如膠似漆地粘著我、靠著我、扶著我,似乎我們更應是一對連體人才讓她滿意,與這塊大肉凍在一起,我總是有一種很柔軟的感覺,不僅由於嗡嗡的身體,還由於她的一切,她說話的姿態、腔調,還有她的表情,就我所見,她的表情從未用來表現過含情脈脈,而是演習耍刁放賴的小劇場,而她所有的表現,都讓我感到特別輕鬆、自然而生動,就如同生活原本如此,而且,就應該如此,除此以外,什麼也不應破壞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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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什麼嗎?
遺憾的是,沒有了。
這就是嗡嗡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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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8年,嗡嗡擁有她所想要的一切。
她擁有我,我在她的手心裡,我十分耐心,對她言聽計從,俯首貼耳。
嗡嗡無比快活,走路一陣風,說話果斷,辦事利索,她竟然向她的同學抱怨,說與她在一起的老怪一點脾氣也沒有,連發火也不會,這也太風平浪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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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嗡嗡學打字。
我事先說明,我這人非常不擅長手把手教別人學習什麼技能,我自己的技能也很少是別人手把手教的,我想我是個喜歡自學的人,因此,往往把自己的趣味強加到別人頭上,並對那些喜歡問來問去的人十分反感,除了人際關係以外,我認為世上的一切技能或技術都沒有什麼了不起,大學畢業我乾電控設計,就是看了一本厚厚的《電工手冊》,外加幾套圖紙,便自認為弄明白了電路是怎麼回事,編程序更不必說,無論何種可編程控制器,只要給我一本手冊,一本程序語言,我均能應付自如,不是我誇口,技術級的東西在我眼裡永遠是小菜一碟,只要我弄清原理,再邪乎的技術我都不在話下,這方面我很狂妄,比如我從未把比爾。蓋茨看做一個科學家,而是作為一個計算機操作系統技術人員來對待,他那個掙錢的工具――有著2000個補丁程序的系統平臺是個詐騙犯騙錢的幌子,有時候我覺得他騙得實在太多了,因為作為技術的基礎,發現科學原理的科學家可沒有撈到那麼大好處,美國的運載火箭上天可沒向牛頓的親戚朋友的後代交什麼"牛頓定理"使用稅,可氣的是,只要會加減乘除,你就能利用牛頓發現的定理計算出火箭的軌跡,會加減乘除很容易,在算法上做到快速準確也不難,難的是自然定理的發現,更難的是科學家的高尚品格,他們不會因為你使用了他的勞動成果向你的錢包伸手。
話又扯遠了。
128
一天,嗡嗡看著我在電腦上打出漢字,覺得很神秘,因此想學學,我教她五筆字型打字法,她先背字根表,一會兒便背完了,我又給她講了兩分鐘規則,嗡嗡便開始打了,只見她坐在電腦前,搖頭晃腦,活像只大老鼠,一會兒看一下字根表,一會兒又探頭看看要打的字,然後敲下一個鍵,再敲一個鍵,敲了幾下,便把我告訴她的規則忘諸腦後,然後她問我:"怎麼打不出來?"我再一次把規則講了一遍,她似是而非地點點頭,接著打,但錯誤依舊,我問她我講的懂沒懂,她說懂了,事實上,她沒有弄清楚――我指出這一點,順帶著提醒她不要不懂裝懂,聲音高了一些,嗡嗡忽然說:"你一邊去,我自己會!"話音未落,眼圈兒便紅了,繼而眼淚掉了下來。
我哄她,她對我叫嚷:"我們跳舞的就沒文化,就不懂裝懂,怎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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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三天以後,嗡嗡已經能夠輕快地使用五筆字型打字了,她很聰明,只是我是個急躁的人,而嗡嗡呢,她利用這件事多次向我撒嬌,說我兇她。
有時她在我面前神氣地走來走去:"你那天嗓門那麼高幹什麼?"不然就摟著我說:"你那麼兇,我都哭啦!"或者,她用食指點著我鼻子:"你以後可別這樣啊,我都害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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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過去,春天來了,春天又過去了,夏天來了,夏天又過去了,秋天來了,秋天又過去了,冬天來了,冬天又過去了,然後,春天又來了。
在那些日子裡,我呢,我幹了什麼呢?
我想,我在與嗡嗡一起,創作人間童話,這聽來像是某種一錢不值的行為藝術,但我就是如此,像吃了嗡嗡下的某種迷藥,我變成了一個嗡嗡的摹仿者。
我也給嗡嗡起外號,我叫她大老鼠,我叫她小菜鳥,叫她寶寶,我還叫她別的。
我有時問她:小菜鳥怎麼了?
她便順嘴對我說:小菜鳥困啦,小菜鳥餓啦,小菜鳥累啦,小菜鳥悶啦,等等。
這種對話聽起來十分肉麻,但卻是我們那一階段的生活用語。
我還給嗡嗡做飯吃,我上街買菜,我坐在書房裡翻看菜譜,我進入廚房,在熱鍋邊上做出一道道美味,我與嗡嗡都愛吃的美味。
我還與嗡嗡一起出門散步。
我手頭的錢雖然不多,但可以讓我維持一般的不算拮据的生活。
當然,我也與嗡嗡亂搞,有一段我們幾乎天天亂搞。
我的體重直線上升,以至於所有的衣褲全得重新購買。
我與嗡嗡一起去位於貴友商場邊上的秀水街購買。
我們在一件又一件劣制服裝邊流連,與小攤販討價還價,當場換上剛買的廉價衣褲,然後,我們穿得像兩個野模兒般地從小攤上離開。
便宜而時髦的衣褲,連同假名牌,我與嗡嗡都愛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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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段平庸的生活,平庸得令人陶醉,我深深地沉迷於那種生活當中,以至於讓我回憶起那兩年的事情,頭腦都是模模糊糊的,因為一天與另一天太接近,太相像,所以無法辨認清楚,在我眼裡,那段時光與嗡嗡混在一起,像蜜糖一樣甜美,而與我如影隨形的嗡嗡則變得像巧克力一樣芳香迷人。
我定時購書,購買VCD,看《世界電影史》,《世界電影鑑賞詞典》,《世界藝術史》,《外國音樂辭典》,《中國書畫鑑賞辭典》。要知道,我是一個字一個字地看完了這些枯燥乏味的讀物,並絲毫不以為意,我是那麼有耐心,因為生活是那麼平靜,如果不是懶散與英文水平成問題,我完全可以把《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看上一遍。
我不再關心我要寫的名著,我心平氣和,漂浮在生活的假象之中,並感到十分愜意與歡喜,我忘記了我的慾望,因為我的慾望全部得到了滿足,事實上,我沒有生活在理智裡,而是徹頭徹尾地生活在情感裡,生活在一出自編自演的活報劇裡,有時,我也想到社會上去撈上一把,但又一推再推,懶得動手,我這麼安慰自己:我要直面假象,並沉迷其中,樂而忘返,而與人生的真相不共戴天,我可不是斯賓諾莎那類人物,我倒是吃得了他們的苦,但卻會白吃一場,連真相的影子也撈不到,因為我沒有能力真正觸及真相一絲一毫,而毫不費力地在假象裡迷失倒是我的強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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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假象之始,是一種幻覺,是一切幻覺最能令人相信的幻覺,在我寫作的時候,語言便以文字的形式出現,我寫呀寫,以至於到了連幻覺都敢於相信的地步,通過那一個個方塊字,我輕輕漫步於幻覺之中,一個字又一個字地繼續下去,那些文字經由某種排列組合,被賦予某種意義,但究竟是何種意義呢?我無法說清,我只是時常感到幻覺會突然浮現於文字之上,如同在海水中浮起的冰塊,然後事過境遷,一切也就應聲而止,意義消失了,事物顯露出它的本來面目,空洞而難以認識,我便驀然驚醒,我發現,原來我是處於夢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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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是處於夢囈之中,我在寫作,我使用散漫而簡單的文體寫,我在回憶中寫,我在寫嗡嗡,一個姑娘,一塊奶油巧克力蛋糕,一粒鬆軟多汁的果實,一種美好,一滴眼淚,一顆心。
然而此刻的嗡嗡呢?她在與我相距十幾公里的地方,我知道她在那裡,現在就在那裡,她仍在那個歌舞團裡,她也許已經入睡,也許她在另一個地方,穿著暴露而花哨的演出服在歌廳的舞臺上跳舞,也許,她仍在別人的宿舍裡看電視,與她的朋友們東拉西扯,而我坐在電腦邊,坐在迷漫著過去的氣味裡,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旁邊嗡嗡常坐的座位空著,嗡嗡已不再那裡假模假式地翻看我的手稿,不再對我寫下的文字評頭品足,不再說:"喲,老怪,你怎麼寫得這樣不要臉呀!"也不再問我:"老怪,真的有你寫的這個人嗎?"
我熟悉嗡嗡的生活,過去的生活,我們共同的生活,我很熟悉,她也熟悉,對於那種生活方式,我們都很有感情,甚至,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都習慣於那種情感方式,但是,如果要把它講出來,則不容易,很不容易,因為說不清楚,很難說清,很難寫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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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很多情況下,具有幻覺的特性,比如,在那種做為情感形式的音樂中,情感表現為一種有節奏的幻覺,會起伏、停頓、發展、變化――然而,無論如何,我仍然無法從中見到情感的本來面目,只是當它以某種形式出現時,我才認得它,比如我心跳加快,我呼吸急促,我想笑,我發愁等等,當情感消失,理智便代替它原來的位置,但我分不清理智是否也是情感的一種形式,或是與情感具有某種公共部分,理智看起來更像他人的,連理智中的偏見都像是他人的,然而情感始終是自我,它一直在那兒,模糊不清,無法認識。
幻覺是情感的舞蹈部分,色彩繽紛,絢麗多姿,變幻無定,它沒有起點,當然,也沒有終點,它持續著,不斷變幻面孔,在寫作時,幻覺使我自認為我仍活著,我仍獨立於整個世界,我只是在清醒時才會意識到,我也許從未產生,從未寫作,我只是我的一個幻覺,這個世界也是我的幻覺,我與這個世界相互重疊,並且,彼此視而不見,更無法交談。
直到這時,我才清醒過來,我知道,我被我的想象力迷惑了,我在幻覺裡跳我的獨舞,那是傻里傻氣的舞蹈,東拉西扯,言不及物,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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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現在遠未清醒,我沉浸於過去,沉浸於對過去的幻覺之中,我說過,我是在迷信中寫作,我非常迷信於我的文字,在文字裡,我迷信地回憶著,我固執地尋覓著嗡嗡似曾相識的足音,我的好奇心仔細地諦聽,那是嗡嗡嗎?那是嗡嗡走路的樣子嗎?那是她的笑聲嗎?搭在我肩上的手弄亂了我頭髮,那是嗡嗡做過的動作嗎?
是的,那是她,正是她,全是她――我正與她說著話,一問一答,在過去,在那些消逝不見的日子裡,我的電視中正播放著音樂MTV,桌子上是剛剛吃完的晚飯,6個空盤子參差放在一起,裡面還有吃剩的意大利麵條,旁邊還有老巍,還有小春,還有菲菲與陸小青,嗡嗡坐在我腿上,小春正邊喝啤酒邊摟著菲菲的脖子,陸小青正在洗澡,而老巍則手提我的家庭攝像機,準備衝進洗手間,拍下正值青春妙齡的陸小青的裸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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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段其樂融融的熱鬧時光,回憶起來連遺憾都不多,三男三女,在我那裡成天聚會,一起吃飯、看電影、聽音樂、聊天、開玩笑,甚至還返老還童般地外出滑了幾次旱冰,一副過一天算一天的樣子,我們幾乎共產、差點共妻,離平民百姓式的烏托邦理想近在咫尺,那是在98年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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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圓滿得之於陸小青。
對於老巍來講,陸小青的出現猶如聖母顯靈、祖墳冒煙,且無需三拜九叩,真是心想事成,當然,老巍私下裡認為,他在我那裡押寶押對了。
這得涉及老巍的另一個特點。
私下裡,我認為他對我有一種迷信,認為只要常在我身邊晃悠,除了能看到我弄到姑娘以外,自己也必能弄到一個滿意的姑娘,至於是我發給他的,還是他自己收到的,那倒無關緊要,有意思的是,他的迷信又一次靈驗了,我是說,令老巍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他滿頭秀髮不翼而飛的29歲高齡,居然搞到了心目中的理想情人。
為了說清楚,我還得談談老巍,談談他的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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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巍的第一個女朋友是我介紹的,叫宋小芸,我們都叫她老芸,那是一次持久戰,從兩人第一次上床,到老芸跑到別人床上,時間長達8年,其間的小波小折絲毫也無法影響兩人的相親相愛,當然,這種相親相愛並不對等,老巍的愛多些,老芸的少些,但怎麼能對此斤斤計較呢?影響兩人關係的主要原因,就是老巍的不上進,老芸的母親對此有過相當精確的描述,她說老巍"人好歸人好",就是"步子邁得小些,人顯得老些,錢掙得少些"。
而老芸則剛好相反,到兩人分手時,老芸每月掙的錢是老巍的5倍,樣子看起來卻比老巍年輕5倍,起先,這使得她有點不平衡,由於養一個"老白臉"不符合中國市民的傳統習慣,因此,為了傳統,她對他痛下殺手。
有一件事對兩人有決定性影響,那就是買房。
老芸與老巍從第一次上床前就相互發了結婚的毒誓,其程度之深令人讚歎,要是方便的話,兩人簡直可以手牽手去雲南的苗寨,分別為對方種上不同的毒蠱,而把解藥分別交對方保存,幸虧他們沒有真這麼幹,不然他們現在就會更加瘋瘋顛顛。話說回來,為了實現結婚這一誓言,兩人開始攢錢買房,要知道,對於很多人來講,在露天裡結婚不太現實,現實的是,要有一所屬於自己的房子,這樣才好在裡面想幹嘛就幹嘛,而對於房子,老巍尤為看重,他早在青年時期就十分浪漫,在我想到與一個姑娘隨便找一個地方鬼混一下的時候,老巍已經想到婚後可以拉上窗簾,抱著老婆聽著鄧麗君跳裸體貼面舞了,可惜,雖然法律上沒禁止這件事,但很多公共場所確實不允許人們這麼幹,因此,"一定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老巍這麼想。
持有這一想法的老巍說服了老芸也這樣想,於是,兩人為了房子而戰,起先是擔任護士的老芸一人存錢,老巍大學畢業後,兩人便一塊兒存,兩人使用一個存摺,比賽似地輪番把掙得的每一筆小錢往裡存,他們看中一處平房,需一萬元,有了一萬元後,平房漲到一萬五,而當時的社會時尚告訴他們,平房不叫房,叫窩,而所謂結婚用的房子,至少應是一居室,因為一居室具有可以在自家大小便,用煤氣做飯等優點,於是,兩人再次鼓起風帆,全速向前,他們看中了一個老樓的一居室,需3萬元,他們攢到3萬元,房價卻漲到5萬元,於是,為了更快地攢錢,老芸跳出醫院,來到一家外國的嬰兒奶粉公司做推廣,老巍運氣不佳,連換幾個工作,越換越不對,就在這種情況下,兩人頑強地把錢攢到5萬元,此時,社會時尚再次改變,結婚用房一居室被視為不恰當,因為沒有孩子的房間,孩子睡在父母中間的生活方式突然被視為不道德,因為一至五歲被視為不應偷學性交的年齡,這個新發現標誌著文明時代來臨,而"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歲月一去不復返,於是,兩人便直奔兩居室,兩居室的老房價格為8萬,兩人完成目標時,社會時尚再次改變,老房作為新婚夫婦的住所已經不太恰當,因為老房的電線不能帶動太多電器,特別是夏天,空調無法啟動,而社會上已不再流行汗流浹背地性交之後,還得抓蚊子咬的大包,總之,為了夏天也能順利地性交,之後再美美地洗一個澡,兩人的要求再次提高,這次是新房二居室,當時標價20萬,這回他們再次墜入深淵,因為當他們攢到20萬時,20萬隻能買郊區的房子了,為了進城上班,必須再買一輛汽車――至此,兩人已共同奮鬥8年之久。
於是,相對聰明的老芸覺出了苗頭不對,作為一個女人,她敏感地發現,她之所以總有種趕不上趟兒的感覺,是因為她站在了社會時尚的後面,儘管憑著一腔青春熱血,奮力追趕,可還是於事無補,時尚是跑在前面的人扔掉的破爛兒,如果把它比做一件名牌時裝,那麼穿到老芸那裡已經成為漏洞百出的網兜兒,若想跳出這個圈子,就得乾脆站到前面去,於是,她甩掉老巍,利用殘餘姿色,嗅上一個有錢人,可惜,好景不長,有錢人早已與另一女人有約在先,而老芸發現,即使她擠掉那個女人,到頭來,她仍會被更年輕的姑娘擠掉,於是她知難而退,經過一年的摸索,老芸仍沒有摸清頭緒,最終陷入迷茫。
對於老巍,事情可就壞透了,老芸背棄誓言被他看做是欺騙,於是老芸在老巍眼裡成了壞人,但由於8年的相處,老巍不太相信老芸能突然變壞,於是他想之又想,得出結論,老芸不壞,而是犯了錯誤,只要改正,就可變好,而且老芸在外面吃盡了苦頭,也算是被強行懲罰了,社會派來一個陌生男人懲罰了老芸的背叛,說明社會風氣很正,但怎麼這事說起來就不是那個味兒呢?
經過一番考慮,老巍在心裡還是原諒了老芸,他認為她已受夠了懲罰,於是想撈她回來,對她網開一面,不計前嫌,不是有一句話叫"和好如初"嗎?
於是他決定去找她,他準備聽她認錯後就原諒她,然後化干戈為玉帛。
不幸的是,這件事對於老芸卻不一樣,她認為,老巍才是她所犯下的真正的錯誤,她甩了他,就是把錯誤改正回來。
在這種情況之下,老巍去找老芸會有什麼結果呢?
不聽我勸,他手捧鮮花,一次兩次三次欣然前往,卻被老芸當作一個無禮的人而拒之門外。這時,善良的老巍止不住悲從中來,幾乎不能自制,儘管很難,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完全想錯了,甚至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個錯誤,而且,他已一錯再錯,直至錯無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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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受到傷害、形單影隻的老巍找到我,再次把希望寄託在我身上,希望我能為她弄到一個姑娘,以便再次受到傷害,起初,我給他喝龍徽乾紅,聽憂傷而怨氣沖天的老爵士樂,讓他體會更倒黴的美國黑人的痛苦是多麼深重,等他獲得安慰、好點以後,我又給他聽白人的古典音樂,用以強調生活儘管差強人意,但受益者仍是人的心靈,老巍冰雪聰明,一下便從西洋音樂中聽到了生活的甜蜜,對過去的回憶非但沒使他迴避痛苦,反倒使他決心再次一試身手,就像繆塞詩中所言,"在我舊傷的上面,還經得起更新的傷口。"
介紹嗡嗡失敗並沒有讓他有什麼難過,相反,他覺得更有希望了,認為一定有比嗡嗡更好的姑娘在等著他,他認為只須呆在我那裡,姑娘上門,自會有一個看中他,為此,他加倍地前來找我,並在我那裡看藝術書、藝術片,接受藝術薰陶,我的飯局他每頓必來,並且跟著忙活,什麼去SOGO買牛排呀,什麼接送姑娘呀,事事參與,也許私下裡,他認為只有具有藝術氣質的姑娘才能懂得他,別說,功夫不負有心人,還真有一個姑娘送上門來,那就是陸小青,一個與嗡嗡菲菲一起炒更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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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炒更,就是深更半夜在歌舞廳表演,每晚稀稀拉拉跳上半小時的半色情舞,每位舞蹈演員便有100到150元好掙,這個價格是被外地來的野班子拉下來的,一但下來,就很難再漲上去,這對於專業舞蹈演員來講,是件悲哀的事,歌舞廳裡的觀眾趣味決定著炒更所跳的舞蹈類型,當然,對於像嗡嗡菲菲這類姑娘,跳那種舞又容易又沒勁,在宿舍裡悶得萬不得已才出去跳上一陣,於是在炒更的過程中,認識了陸小青,由於我與老巍常去接送嗡嗡,也認識了陸小青,一來二去,便常請陸小青到我那裡吃飯,二來三去,老巍便套上了陸小青,剛混上的時候,兩人都很激動,從床上下來,往往老巍稱陸小青為張曼玉,陸小青稱老巍為黎明,時間長了,就用不著彼此客氣了,於是,老巍管陸小青叫孫悟空,陸小青管老巍叫豬八戒,總之,這件小事說明雙方的觀察能力都很強,要不暱稱怎麼用得那麼準確呢?事實上,觀察能力太強有時是不妙的,尤其這個能力被用來觀察對方缺點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