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為什麼,方才何鷹雄隱約覺得有道冷風自他的身後刮過,令他渾身竄起陣陣寒意。
是剛剛那幾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想將他生吞活剝下肚的駭人視線所引起的嗎?
應該不是。
方才他使出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明哲保身”絕招,早把她們逼退了。
雖然他的確在外國住了很長的一段時間,長到他自己也有些懷疑自己的英文程度早就比中文程度還好了。
但他從來沒有忘本啊!平時忙著念各類英文教材的他,也沒有放棄他心愛的中國文學。
他大二那年,還一邊準備學校課業,一邊催家人寄全套的金庸小說,去陪他度過每一個寂寞的漫漫長夜呢!
更何況通曉至少五種語言的他,怎麼可能會聽不懂中文呢?
鷹雄俊魅的臉上漾著一抹得意的笑容,微揚的唇角,含著一股嘲諷的意味。他神態輕鬆地吹著口哨,走過一間花店時,卻一個不小心被一條拉動的水管絆了一跤。
“小心!”
看見那名俊秀男子頎長的身軀,重心不穩地搖搖欲墜。
花店的店員連忙好心地趨近相扶。
拖著一條長長的水管,正在店外左側的空地上洗車的老闆娘,聽見那句“小心”,好奇地回頭張望,卻在無意中更加用力地扯動了那條水管。
雙腳突然被水管絆住的何鷹雄,就這樣狠狠地被地心引力所征服,跌倒之餘,還將那名無辜的好心人壓在身下當肉墊。
不巧的是,他線條優美誘人的薄唇,正好撞在兩片柔軟的唇瓣上。
鷹雄立刻起身,向對方致歉。平時俊美中隱見一絲高傲威嚴的容顏,此刻竟微微地泛紅。
“抱歉,不小心拖累了你。”
何鷹雄的視線不由得落在那名方才被他壓在身下,擁有纖長體格的清秀男子身上。
好俊美的人,彷彿自漫畫中走出來的清麗絕美少年。他飄揚的短髮,在陽光下閃爍著淡棕色光澤,臉上有著幾顆俏皮的淡褐色雀斑,細長的雙眼澄澈而清明。
不知怎地,那對靈粲的眼眸,竟令何鷹雄原本沉靜的心湖,漾起了圈圈漣漪。
不過,他越想越不對勁。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男人,縱使明知自己排斥女人,但他從來就不知道,原來自己有同性戀的傾向。否則,他為何會對一名清俊的少年產生異樣的好感?
難道說,他……在不知不覺中,因為過度排斥女性,而導致性向政變?
不,這絕對不是真的。
就算他再怎麼排斥女人,他也不相信自己真的會愛上一個男人。
理智突然跳出來警告著鷹雄,不要為那“墮落的情感”所沉淪。
這個世界裡大部分的人,仍以異樣的眼光看待同性戀者。再者,他根本無法想像自己跟另一個男人相愛的情景呀!
何況,他是同性戀者的消息一散佈出去,那何氏集團的死對頭“富盛財團”,不知又要借這個機會如何打擊他們了。
他絕不能讓任何人抓到對何氏集團不利的把柄!
理智和情感在鷹雄的心中交戰片刻後,理智終於戰勝初次失控的情感。下一秒鐘,他像陣風似地離開現場。
江美仁也因為方才那突來的一吻而愣住了。她晶亮的瞳眸錯愕地凝視著倉惶逃離的何鷹雄。
方才被他壓倒的瞬間,她的胸口彷彿漏跳了一拍。
輕觸及他柔軟的薄唇時的溫潤觸感,彷彿仍殘留在唇瓣上。
望著他消失的方向,她好奇地問:
“老闆娘,你有看過那麼古怪的客人嗎?”
向來眼中只看花,認定了花比人嬌的老闆娘頭也不回地反問:
“你說哪個古怪的客人啊?對我來說,怪客人到處都有,但最討厭的就是來花店挑了半天,卻什麼也不買的客人。”
江美仁聞言,只能無奈地聳聳肩,想必老闆娘壓根兒就沒注意到方才那名男子。
算了,反正她也只在這花店幫忙一天。對她來說,犧牲難得的休假時光,代替生病的老妹來花店幫忙一天,已算仁至義盡。
明天清晨的曙光乍現之際,她便要坐上飛往夏威夷的飛機去享受美麗的陽光、沙灘,及舒適的日光浴。
一想起明天的夏威夷之旅,她不禁揚起一抹淡淡的微笑,伸手拿起了玫瑰,開始細心地修剪多餘的莖葉。
※※※
何鷹雄逃離花店起碼有五百公尺以上,才放心地停下腳步歇息。
可惡,為什麼都遠遠地逃開了,方才那名美少年那純真的眼神,仍深深地印在他的腦海中,揮之不去?
他是中了邪不成?否則怎麼會對一名只有一面之緣的美少年念念不忘?
一輛深藍色的保時捷自鷹雄的身旁駛過,駕駛座上的男子瞥見鷹雄,隨即將車子停靠在路邊。
車內走出一名有著慵懶笑容的英俊男子,他朝著背對著他的鷹雄走了過去,笑道:
“好久不見。Anderson,你終於回來了。”
何鷹雄一回頭,熟悉的慵懶笑容映入眼中。
“想不到會在這裡見到你,Robert。你最近又傷了不少純情少女的心吧?”
“及時行樂而已。”
王子麟慵懶的笑顏裡,潛藏著一絲令人難以察覺的無奈與孤寂。
“倒是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怎麼沒通知我和Billy及Jackson?”
王子麟口中的Billy和了Jackon,即是皇甫青陽和邵宜穎,此兩人與王子麟、何鷹雄,合稱“四大公子”,四人因同在外國留學而結緣。
同在異鄉的四位美男子,因喜好相近、性情又頗投契,便成為無話不談的好哥兒們。
“提早結束我艱苦的留學生生涯,就回來嘍!既然已經畢業,難不成還留在外國繼續喝洋墨水嗎?當然是早點回來發展,比較實際。”
“對了,看你剛才臉色不太好,是不是身體不舒服?”子麟關心地問。
“沒什麼。”
鷹雄故作無事的樣子,看在主子麟眼中,甚覺有趣。
好歹他們也是同窗數年的老同學了,若不是當時何鷹雄貪心地修了個雙學位,也不會晚他們一年歸來。
這麼多年的相處經驗,子麟怎麼會不知道,當他臉色不好的時候,就表示他受到了某種程度的驚嚇,尤其是“致命的女色”。
他和Billy、Jackson都知道Anderson從小就有個致命傷——怕女人怕得要命,而且越美麗的女人越令他覺得畏懼。
可憐的傢伙!這不就註定了他永遠無法享受甜美的溫柔鄉,那銷魂的滋味。
子麟無限同情地看了鷹雄一眼,拍拍好友的肩膀,說道:
“如果身體不舒服,就該找醫生看,免得延誤病情,就不好了。”
“只是老毛病罷了,沒什麼好擔心的。”
“既然是老毛病就不應該拖延,等到變成大毛病就麻煩了。不如我送你去趟醫院吧!”
“不了,我還有事。”
他才剛回臺灣沒多久,心裡卻總是懸念著一件事,就是想見個從小到大的老朋友一面。
自從他出外留學之後,兩人便沒再見過面,這一別就是十多年。
“有什麼事情比跟闊別一年的老朋友重逢重要?你才剛回來,就讓我先為你接風洗塵吧!”
王子麟晶瑩的眼中,閃爍著一絲邪魅的詭笑。
何鷹雄也不是省油的燈,他看出了向來最愛整人的子麟,腦袋瓜裡肯定又在打些惡整他的主意。
“我很感謝你的美意,只是我目前有事在身,只好婉拒你的盛情。我想去見一位十多年沒見的老朋友。”
“既然如此,那讓我送你一程吧!”
“不必了,她家就住在這附近,五分鐘的路程而已。”
“好吧!不過你記得空下這個週末。難得你這個書蟲終於肯乖乖的回來,咱們這群老朋友終於可以再度團聚了。”
看著子麟那慵懶的眸子閃現著狡黠的笑,何鷹雄的心裡有種不好的預感。
這個週末該不會有場鴻門宴等著他自動送上門吧?
“我有事回公司一道,你自己小心了。Coodbye!Mydearfriend.”
“Bye-bye.”
揮別了老友,何鷹雄開著黑色凱迪拉克,來到了昔日熟悉的老地方。
十年的物換星移,人事已非。
回到了記憶中最懷念的地方,鷹雄不禁陷入了回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