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她曾經為一個男人自殺。他提出分手,她在電話裡跟他吵架,求他回到她身邊,他說:“很多事情也不能勉強。”她憤然用酒送服一瓶安眠藥。
她沒有死,他也沒有回到她身邊。我以為她會覺悟,誰知她說:“我不後悔,那時,我的確可以為他死。”
真的是這樣嗎?你問問那些為男人輕生的女人,她們的動機是出於愛嗎?還是她們不能夠忍受被對方拋棄?一個女人因為一個男人的離開而自尋短見,只有一個原因,就是除了他以外,她一無所有。
擁有得愈多的人,愈捨不得死。
一個擁有自己的事業的女人,不會隨便為一個男人輕生。
一個擁有財富的男人,也不會隨便為一個女人輕生。
一無所有的人,才會覺得活著沒意思。
尋死,不過是懲罰對方的一種手段,毫不轟烈,那並不是為情自殺,而是為懲罰別人而自殺。
有一天,當你長大,你會明白,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為一個不愛你的男人而死,毫不燦爛。
世上或許有一段不可代替的感情,卻沒有一個人是不可以代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