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難道不是承諾
一個女人埋怨她的男人:
“他是一個沒勇氣承諾的人,我們一起十二年了,他還不肯跟我結婚。”
很想問她一句,一段已經維護了十二年的愛情,難道不是一項承諾?
她斬釘截鐵地說:
“是的,他和我同居了十二年,但這不是承諾,結婚才是承諾。”
結婚只是一場有儀式的承諾,你和他在第三者見證之下,彼此起誓從今以後不離不棄。這種承諾難道不會變的嗎?是否這種承諾才算得上是承諾?
十二年來,他每天跟你一起,他抗拒了外界的誘惑,他克服了對新鮮感的追求,他學習跟一個女人生活,他放棄了自我空間和一些自由,雖然沒有豎起三根指頭起誓,這十二年的生活難道不是一項神聖和莊嚴的承諾?
為什麼一定要由第三者簽發一張證書,你才相信他是一個勇於承諾的人?
我替這個男人難過,因為他所愛的女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承諾。她不知道最貴重的承諾是沒有合約的承諾。
他盡了一切努力和一個女人生活了十二年,她竟然不理解,每天都愛你,已經是一項最勇敢的承諾,否則他早就跑掉了。
他在聽
女人跟男朋友吃午飯。她剛剛在公司裡吃了一肚子氣,情緒低落,很想向男朋友訴苦,希望他會安慰她、開解她。
女人甫坐下來,便說:“我的建議那麼好,他們竟然不接受……”
誰知男人竟然跟侍應生說:“請給我一壺普洱。”
女人接著說:“我已經受夠了,他們全是些沒用的人,只會拍馬屁……”
女人期待男人開腔說幾句,誰知男人問她:“想吃些什麼?蝦餃還是燒賣?叉燒包好嗎?”
女人問他:“你是不是在聽我說話?”
男人回答:“我在聽。”
女人於是楚楚可憐地訴說自己在工作上的種種不如意,誰知男人卻突然打斷她的話柄,問她:“今天晚上到哪裡吃飯好呢?”
“你為什麼不安慰我?我現在沒心情吃東西。”女人質問他。
男人無可奈何地聽下去。
女人終於說完了,男人沒有任何表示,女人問男人:“你為什麼不說話?”
女人終於哭起來了,埋怨男人:“你從來不關心我。我不開心的時候,你從來不會安慰我,你根本不聽我說話。”
當女人滔滔不絕訴苦的時候,可有想過,聆聽已經是一種安慰和關心?
放情信的信封
你有沒有一些不寄的情信?寫好了,卻沒有勇氣寄出去。如果猶豫不決,還是不寄出去比較好。不寄的情信,起碼不會後悔。
一時沒有想清楚,把信投進了郵筒,立刻又後悔,那怎麼辦?現在才是半夜三點鐘,郵差明天清晨六點鐘才來收信。寒風刺骨,難道要在郵筒旁邊守候到天明?
傻瓜,明天早上六點鐘之前來到,不就可以了嗎?萬一回去睡過頭了,那怎麼辦?於是,只得瑟縮在郵筒旁邊。
我開始明白為什麼有人會焚燒郵筒,原來他想毀滅一封情信,寧願為此而被拉去坐牢,可是,這樣太對不起別人了。萬一有人是鼓足了平生最大的勇氣才把一封情信投進同一個郵筒,郵筒著火了,裡面的信全部化為灰燼,那個人還有勇氣再寫一封信嗎?還是奉公守法吧。
終於,天亮了,郵差坐著郵車來到,拿出鑰匙開啟郵筒,你央求他讓你拿回你那封信,他見你守候了一晚,面無人色,被你感動了,打開那個布袋讓你尋找,你探頭一看,天啊!裡面有數百封信,哪一封才是你的?你竟然把情信放在一個普通的白色信封裡?郵差也不會等你了。
傻瓜,情信一定要放在一個特別的信封裡,顏色愈奇怪愈好,形狀愈誇張愈好,否則你沒資格後悔。
借出你的大腿來
男人的大腿有什麼用途?
那還用說?男人的大腿當然是給女人坐的。
男人的大腿不太軟也不太硬,而且溫暖。冬天裡,如果坐在男人的大腿上,而恰巧又穿著一條燈芯絨褲,那就好像坐在暖爐上,從屁股一直暖到心坎裡。
男人的大腿既然是用來給女人坐的,那麼,他的大腿就不能太胖,也不能太瘦,而且絕對不能太短。身長腳短的男人,坐在他的大腿上,就好比坐在一張凳子上,哪裡會覺得舒服?
大腿太胖,不一定舒適。
他的大腿胖得像一隻金華火腿,他的肚子還會小嗎?坐在他的大腿上,卻給他的小肚子頂著,多麼不自在。
大腿太瘦,骨多肉少,像兩支光管,讓女人多坐一會,也會腳軟的男人,你怎忍心坐在他的大腿上。除非在他的大腿上放一個抱枕。
一張沙發可以用很多年,男人的大腿也是有壽命的,當他老了,也就再承擔不起一個女人的重量。所以,當我們可以坐在男人的大腿上,就該好好珍惜每一刻。沙發和椅子不會擁抱坐在它上面的人,男人卻可以。
寒冬裡的深夜,我在寫稿,那張椅子是皮造的,熱屁股坐在上面,冷徹心肺,只好把睡袍鋪在上面,這個時候,如果有男人願借出一雙大腿來,那就好了。只是,當男人願意借出他們的一雙大腿,他們的手又總是不聽話。
為了別人的信任
你曾否為了別人的信任而變得堅強和勇敢?
你本來意志薄弱,感情用事,你本來就覺得揹著他和另一個人相愛,雖然不對,卻是你無法自控的。你自己也不相信自己,你戰戰兢兢地告訴他:
“我今天不能陪你吃晚飯,我跟舊同學見面。”
你在說謊,他卻一點也不懷疑你,你忽爾覺得內疚,如果你出賣了他對你的信任,你是一個多麼可惡的人!
於是,你雖然跟另一個人單獨見面,心裡卻惦念著他,他在你心裡一角,好像變成了你的良知。
你雖然感情用事,但是他的信任卻使你知道,自己長大了,你有資格被信任,也就有義務去守諾言。
你是個心軟的人,不懂得拒絕別人,然而,因為他那樣信任你,你知道你是被愛著,你變得堅強,懂得拒絕。
許多人在驚悉有第三者的時候都會抱怨:“我一直也很信任他。”但她們也知道問題不是因為她信任對方,所以他背叛她,那根本是命運。
到頭來,唯一能令對方死心塌地的,也只有信任。
我沒有嫌棄你
不要隨便說:“我沒有嫌棄你。”
愈是這樣說,對方愈覺得嫌棄他。
如果你腦海裡沒出現過“嫌棄”這兩個字,你根本不會這樣說,對嗎?
K說,男朋友要離開她了。自從她考上大學,而他沒考上之後,他就變得很自暴自棄,老是覺得自己配不上她。她不斷安慰他,鼓勵他到外國升學,她拿了一大疊升學資料給他,他一點也不領情,而且愈來愈疏遠她。
她信誓旦旦地告訴他,“我沒有嫌棄你。”
她以為已經表明心跡,可是他卻愈叫愈跑。
如果我是這個男人,我也會跑掉。
在得意的時候,男人需要的是崇拜,失意的時候,男人需要的,仍然是崇拜,而不是憐憫。崇拜就是最好的鼓勵。你不必真的崇拜他,但是絕對不能讓他覺得你有一點兒嫌棄他。
K說:“我沒有嫌棄你。”不如說:“我永遠崇拜你。”反正目的都是想他振作起來,好比跟一個人說:“你沒用。”不如跟他說:“你還沒發揮你的潛質。”這樣說不定會有奇蹟出現。
不論男人女人,沒有一個人會希望在自己一生裡聽到別人一句:“我沒有嫌棄你。”
請選擇最後一個做法
男朋友惹你生氣,比方說,他答應了打電話給你卻沒有,害你擔心了一個晚上,他終於打電話來了。你很憤怒,這一刻,有七種做法對付他。
一、冷嘲熱諷
譬如問他:“你終於捨得打電話給我了嗎?我還以為你不知道我在等你電話。”
話裡有刺通常是女人在盛怒之下的首選方法,一般被認為比直接罵他,更能洩心頭之恨。
二、破口大罵
一聽到他的聲音,就立刻痛斥他:“你為什麼現在才打電話來?你說話到底算不算數?你是不是人?”
三、翻舊帳
拿起話筒就說:“你已經不是第一次這樣了,你以後也不要打電話給我,我不會再等你電話!我不是永遠站在電話旁邊等你的。”
四、小事化大
動輒把事情扯到兩人的感情上,質問他:“如果你不愛我就算了,我不會再逼你打電話給我,你自由了,你根本沒有愛過我。”
五、以牙還牙
他不打電話來,你也不留在家裡等他電話。他打電話來,你也不接。兩天之後,他終於找到你,緊張地問你:“你去哪裡了?”你冷笑:“誰要在家裡等你電話?”
六、忍氣吞聲
拿起話筒,若無其事,他問你一句,你答他一句,冷淡對待。他聽到你這種語氣,就會自動報告行蹤,你聽過了,不妨冷冷地說:“哦,是嗎?”不說話,是用來代替和他吵架的。
七、溫柔敦厚
忘記怨恨,拿起話筒,溫柔地說:“我很想你呀!什麼時候可以見到你!”
每當你想跟他吵架,請在心中重複這七個做法。然後,請你選擇最後一種做法,這是最有效的。
失約和等待
我常常在想,世上會不會有一段愛情是這樣的——
一方不停地失約,另一方卻不停地等待。
他常常在約定的時刻失約,她卻心甘願地等待。
他說好今天晚上無論如何也會溜出來跟她見面,於是,她滿心歡喜地在那裡等他。他失約了,她沒有埋怨,只是繼續等他。她沒有打電話找他,問他為什麼不來,她知道,要是他能夠來的話,一定不會失約。
他不止一次失約。那天,他說好要陪你過情人節,她喜出望外,半信半疑地問他:
“你真的可以來?”
他點頭。
情人節的晚上,她穿好一身最漂亮的衣服等他,他又失約了。每一次的失約,事先也毫無徵兆,甚至沒有交代。她安然坐在家裡等待,約定的時候,她是有點懷疑的,然而,他失約了,她卻毫不懷疑地等下去,彷彿這一輩子也不會動搖。
這天晚上,雨下得很大,她站在窗前等他,他又失約了,不過,她還是會等下去了。雖然他說謊,說好了會來又失約,然而,既然他說過會來,他一定是曾經決定無論如何也要想辦法來跟她相聚的,無奈卻不能來。她怎麼忍心怪責他?
在謊言和失約中,她變得堅強,也更能面對孤獨,因為,長久地、一往情深地等待一個常常失約的男人,畢竟需要很大的勇氣。
這不是暗示
男人最大的缺點,就是常常自作聰明,以為女人向他暗示。
女人約他看電影,他就以為她對他有意思。
女人約他吃飯,他就以為她想追求他。
女人打電話跟他聊天,他就以為她傾慕他。
女人牽著他的手,他就以為她想和他擁抱。
她擁抱他,他就以為她想接吻。
她吻他的臉,他就以為她想他吻她的嘴唇。
她吻他的嘴唇,他就以為她想他吻她其他地方。
她讓他吻,他就以為她想他再進一步。
男人認為,女人每一個動作,都是在向他暗示,都是鼓勵他。
為什麼一定是暗示呢?
她想接吻,就是隻想接吻,沒想過要再進一步。她想擁抱,就是隻想擁抱男人溫暖的身體,這個擁抱是清純的,她不想他吻她,不想他撫摸她,她只想享受一個深情的、毫無雜質的擁抱,男人卻認為,既然她想擁抱,她一定也想……
結果,一場單純的擁抱,往往演變成一場床上戲,男人問女人:
“不是你想要的嗎?”
女人搖頭,惆悵地凝視著男人,男人於是認為:
“她在向我暗示,她還想再要。”
男人擅於把女人的身體語言解作連環暗示,他們自命很瞭解女人的種種暗示,可是,當女人向他暗示想要什麼生日禮物的時候,他們卻又往往不明白她在暗示些什麼。
遠方的禮物
長期在外國生活的香港人跟本地的香港人其中一個分別,是他們愛把自己和家人的照片送給親戚朋友。
在香港生活,親朋之間很少互相饋贈照片。把自己的照片送給朋友,如果他是異性,很可能誤會你對他有意思。大家同性,又怕他以為你有自戀狂。自己第一個孩子出生了,把一家三口的照片到處送給親戚朋友,讓人分享你的喜悅,也許不及送雪茄受歡迎。
在外國,完全沒有這種顧慮。那年去美國,表哥和舅母要我送一張照片給他們,我身上只有一張證件照片,也就給了他們。他們興致勃勃地放在相簿裡,當作一份禮物。這麼多年來,長居外國的表哥,還有表姐,每次都會把新生孩子的照片寄來給我,孩子長大了,他們又寄一些生活照片來。
移民到外國的朋友,偶爾也把他們的個人照片寄來打招呼,讓我知道他們的近況。
在些在外地,素未謀面的讀者,來信上也附上個人或者自己跟家人、朋友、寵物一起的合照,看到他們的樣子,感覺很溫馨,距離也拉近了。
本來應該把自己的照片寄給他們作為回報,但是我長大和生活的這個地方,不流行也不習慣用這個方法來表達感情,要鼓起勇氣突破這種心理障礙,畢竟太難。
我最親愛的
“親愛的”這三個字經常被濫用。中文跟英文不同,英文的“親愛的”,可以是“親愛的客戶”、“親愛的先生”,也許一點感情也沒有。
我們西為中用,送一張賀卡給朋友,也寫上“親愛的”,在書上題字送給一位普通朋友,也不忘“親愛的”。
那麼容易就“親愛的”,寫給男朋友、女朋友、丈夫和妻子時,應該怎樣寫?只寫“親愛的”,好像不夠親暱又不夠愛,於是,有人發現了在這三個字之前加上一個“最”字——“最親愛的”,這就有別於其他親愛的。
比“最親愛的”更親愛,就唯有在“最”字之前再加上“最”字——“最最最最親愛的”,如此冗長累贅,才可以表達最愛,都怪我們平常濫用了“親愛的”。
不停在“親愛的”前面加上“最”字,也不是辦法。總不能寫上“最無限次親愛的”吧?於是,有人在“最親愛的”前面加上一個“我”字——“我最親愛的”,前面有了一個“我”字,就是有人認了頭,有人認頭,這“親愛的”才特別有意義,特別珍貴。
只是,當“我最親愛的”都開始給人濫用,我們是否要說“世界宇宙天地萬物人間天上生前死後曠古絕今生生世世我最親愛的——?”
我最親愛的,這書是我送給你的。
無法不說再見
男人說,他一生最難忘的眼神是數年前他和女朋友一起在三藩市讀書,畢業了,她首先離開。他送她到機場,她進入禁區前叫他不要再望著她,他沒聽她話,一直透過通道的玻璃目送她離開,走到盡頭,她忽然回頭望他,眼睛裡載滿了淚水。那回望的眼神,教他心痛極了,那一刻,他不禁問自己:
“人為什麼要離別?”
我問他:
“你現在找到答案沒有?”
“大概這就是人生吧。”他說。
離別和重逢本來就是人生不停上演的戲碼。
人為什麼要離別?
離別是為了生活,生活的開支足夠有餘,才不用再分離。
離別是為了重逢,沒有離別的苦,哪有重聚的歡樂?
離別是為了思念,有時候,故意離開你幾天,是想看看我會否思念你,你又會否思念我。
離別是為了不讓自己做錯事,再不跟你說再見,我就控制不了自己。
離別是為了不想你憎恨我。我們再不分開,再糾纏下去,將來你一定會恨我。
離別是為了在你心中留下最後和最好的印象,我現在走了,你不會看到我年華老去的樣子。
人生,總是無法不說再見。
陪我散步的雛菊
每逢新年,總被人問到有什麼新年願望。
我們生日時對著蛋糕所許的願望,又何曾實現?
我沒有什麼心願。沒心願也許是一件好事,這證明你沒有什麼特別的遺憾。
有一個心理測驗是這樣的,如果可以讓你回到過去,改變一件發生在你身上的事,你會回到什麼年紀的時候?又要改變哪一件事?你要回到十四歲時,而且不要臉上再長滿暗瘡,那麼,你一生最介意的事便是十四歲時臉上長滿暗瘡。
我從來不會許下遙遠的願望,免得自己失望。我的願望,是要即時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