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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花開的時節

    醫院七樓眼科病房裡慘綠蒼白的燈光已經暗了。徐宏志來到的時候,臂彎裡夾著一本薄薄的書。連續三十小時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隻腳上的鞋帶不知什麼時候鬆了,拖在地上,陪他穿過幽暗的長廊,朝最後一間病房走去,那裡還有光。

    門推開了,一個約莫十歲的女孩靠在床上,兩條青白細長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從聽到走廊上的腳步聲開始,女孩的臉就因為期待而閃耀著一種童真的興奮。

    “醫生,你來了?”她的眼睛朝向門口。

    “對不起,我來晚了,今天比較忙。”徐宏志走進來,拉了一把椅子靠著床邊坐下,把床頭的燈擰亮了一些。

    “我們快點開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氣地提醒他:“昨天讀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內心對話的那一段。醫生,你快點讀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寶藏沒有。”

    這時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絨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見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點,像白灰水似的,蒙-了她的視線。

    徐宏志彎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絨毛小熊拾起來,放到女孩懷裡。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頭。聽書的時候,她喜歡抱著它,睡覺的時候也是。雖然它胸口的毛幾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塊補丁,她仍是那樣愛它。它從她三歲那天起就陪著她,它愈老,她愈覺得它就跟她一樣可憐。

    徐宏志打開帶來的一本書,那是保羅.科爾賀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從女孩進了醫院之後,他給她讀了好幾本書:娥蘇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雛》和《地海巫師》,還有傑克.倫敦的《野性-呼喚》。女孩是個討人歡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時間都很安靜,只有在聽到書中一些緊張的情節時,會發出低聲的驚呼。

    女孩喜歡書。一天,徐宏志來看她的時候,她正在聽一本有聲書。那本書,她已經重複聽過很多遍,幾乎會背了。他們聊到書,女孩大著膽子問:

    “醫生,你可以讀書給我聽嗎?”

    他無法拒絕那雙可憐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兒院送來的。兩歲的時候,她發了一場高燒,視覺神經因此受到傷害,眼睛長出了兩塊奪去她視力的白內障,從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遺棄。女孩是由修女帶大的,身上散發著一種來自修道院的清靜氣息。那個讀書的請求,也就添了幾分令人動容的哀悽。

    那天以後,他每天來到女孩的床前,為她讀書。起初的確有點困難,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儘量擠出一點時間來。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幾乎睜不開了。然而,女孩聽他讀書時那個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選的書都是他以前讀過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歲那年在母親的書架上發現的。幾年之後,他再一次讀這本書。那一次,他並沒有讀完。

    多少年了,他沒想過自己會有勇氣再拿起這本書。

    漸漸地,他開始期待每天來到床前為女孩讀書的時光。惟有專注地讀書的片刻,他得以忘記身體的疲累,重溫當時的歲月。

    他恍然明白,當初答應為女孩讀書,也許並非出於單純的悲憫,而是女孩的請求觸動了他。他也曾為一個人讀書。

    儘管季節變換時光荏苒,那些朗讀聲依舊常駐他耳中,從未因歲月而消亡,反而歷久而彌新,時刻刺痛著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復返。即使到了這具肉身枯槁的時候,他也許還能夠聽到當時的嫋嫋餘音,始終在今生迴盪。

    他把書翻開。他在昨天讀完的那一頁上面做了個記號。

    到了午夜,他也讀完了最後一段。

    他抬起頭,期待女孩會說些什麼。他們通常會在讀完一本書之後討論一下內容。她總有很多意見。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卻是一張帶點憂鬱的臉。

    “醫生,你明天還會來為我讀書嗎?”女孩問。

    “明天以後,你可以自己看書,甚至連近視眼鏡都不需要。”他說。

    女孩的嘴巴抿成細細的一條線,沒說話。

    “切除白內障的手術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難說了。放心吧。”他柔聲安慰女孩。

    女孩搖搖頭:“手術是你做的,我一點也不害怕。”

    停了一會,她說:“可是,即使我看得見,醫生你也可以繼續為我讀書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習慣人家看著我讀書的,我會臉紅的。”

    “看得見之後,你想做些什麼事情?”他朝女孩問。

    “我想看看自己的樣子。”女孩興奮地說。

    “你長得很漂亮。”

    “別人一直都這麼說。可是,他們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裡總是帶著一種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後不會再有可惜了。”他說。

    女孩臉上綻出一朵微笑:“醫生,你知道我還想做什麼嗎?我想出院後自己去買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為我挑的,她們只告訴我顏色。以後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陳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麼。”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雖然只有十歲,畢竟是個姑娘,愛美的心與生俱來。

    “醫生,”女孩的臉刷地紅了:“我長大之後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嗎?”

    “你根本不知道我長什麼樣子,也許,我長得很醜。”

    女孩搖搖頭:“我聽見病房的護士說,你年輕英俊,人很好,又是頂尖兒的眼科醫生。”

    他尷尬地笑了:“她們真會拿我開玩笑。”

    “醫生,你是不是已經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問。

    他停了半晌,站起來,把椅子拉開,靜靜地朝女孩說:

    “很晚了,你應該睡覺了。”

    女孩溫馴地把絨毛小熊擱在枕畔,緩緩滑進被窩。

    “醫生,你哭過嗎?”她的頭隨著徐宏志的腳步聲轉向床的另一邊。

    “沒有。”他低聲說。

    “我聞到鹽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淚水的。”女孩說,“你剛才讀書的時候,身上有一種悲傷的味道。醫生,你忘了嗎?盲人的嗅覺是很靈敏的。”

    他那雙睏倦的眼睛望著女孩,也無言語。儘管她因為身體的殘障而有超齡的早熟,她終究還是個孩子,不瞭解的事情太多。

    “醫生。”女孩摸到枕邊的絨毛小熊,遞給他,說:“我把它送給你。”

    徐宏志驚訝地朝她問:“為什麼?這團毛茸茸的東西不是你的寶貝嗎?”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給你,雖然它已經很老,但它會為你帶來好運的,我不是終於也看得見了嗎?”

    徐宏志接過那隻絨毛熊,笑笑說:“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靦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悅脹大了一些:

    “醫生,你要好好留著它啊!等我長大,五年後,或者八年後,我會回來要回我的小熊,那時你再決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說完這句話,女孩伸手摸到床邊的燈掣,把燈擰熄,嘴上掛著一個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無論如何也睡不著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參加孤兒院旅行的前夕那樣,她因為太興奮而失眠,徹夜期盼著晨曦的來臨。這個手術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點緊張。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個不一樣。

    女孩轉臉朝向門的那邊,聲音裡有著一種期盼和不確定。

    “醫生,這個世界是不是很美麗的?”她問。

    門的那邊沒回答。

    就在那一瞬間,女孩嗅到了眼淚的鹹味和鼻水的酸澀,聽到了發自一個男人的喉頭的哽咽。

    徐宏志離開病房時,臂彎裡夾著那本書和一隻禿毛的玩具熊。這隻絨毛熊掛在他魁梧的身軀上,顯得那麼小而脆弱,就像眼淚,不該屬於一個強壯的男人。

    走出醫院的時候,他踢到腳上松垂的鞋帶。他蹲下去把鞋帶綁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淚滴在他的手背上,緩緩流過指縫間,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氣力,他再次站起來。

    剛剛下過的一場細雨潤溼了他腳下的一片草地。他踩著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覺到有幾隻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憊的雙腿已經無力把它們甩開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裡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後,她將可以看到天空的藍和泥土的灰綠,看到電影和人臉,也看到愛的色彩。不管她願不願意,她也將看到離別和死亡。

    他又回到許多年前的那天。在比這一片青蔥和遼闊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隻迷路的林中小鳥,偶爾掉落在他的肩頭,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塊肉,給了他遺忘的救贖。

    那時他並不知道,命運加於他的,並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餘生的日子,他只能與回憶和對她的思念長相左右。

    自從他的母親在飛機意外中死去之後,徐宏志已經有好長一段時間沒見過陽光。母親的乍然離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遠帶走了。那一年,剛剛升上醫科三年級的他,經常缺課,把虛妄的日子投入計算機遊戲,沒日沒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箇中高手,卻沒有絲毫勝利的喜悅。

    他缺席考試。補考的時候,只回答了一條問題就離開試場,趕著去買一套最新的計算機

    遊戲。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聰明才智浪擲在虛擬的世界裡,與悲傷共沉淪。然而,輸的顯然是他。學期結束的時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級。在醫學院裡,留級是奇恥大辱,他卻連羞慚的感覺都付之闕如。

    無數個日子,當他掛著滿臉淚痕醒來,惟有那臺計算機給了他遺忘的藉口。那時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裡漂流,生活彷彿早已經離棄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電力系統要維修,他惟有走到外頭去。那是正午時份,他-起眼睛朝那個熱毒的太陽看去,頓時生出了一個念頭:也許,他可以把自己曬死。他可以用這個方法對猝不及防的命運做出卑微的報復。

    他癱在那片廣闊的青草地上,閉上眼睛想象一個人中暑之後那種恍惚的狀態,會像吃下一口鴉片般,在自己的虛幻中下墜,下墜,遠遠離開塵世的憂傷。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掛滿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來。太遲了,一個女孩在他腳邊踉蹌地向前摔了一跤,發出一聲巨響,頭上的帽子也飛脫了。

    他連忙把女孩扶起來。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輪廓和那頭栗色頭髮上朦朧的光暈。她

    蜜糖色的臉上沾了泥土。

    “對不起。”他-縫著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開他,自己站定了,用一隻拳頭擦去眼窩上的泥巴,氣呼呼地瞪著他,說:

    “你為什麼躺在這裡?”

    “對不起。”他一邊說一邊彎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書和那頂紅色的漁夫帽。

    女孩把書和帽子搶了回來,生氣地問:

    “你是什麼時候躺在這裡的?”

    他一時答不上來。他沒想過她會這樣問。他也不覺得這個問題跟她摔倒有什麼關係。

    “我剛才沒看見你。”她一邊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邊說。

    “我在這裡躺了很久,誰都看得見。”他說。

    這句話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著他,聲音因為激動而微微顫抖。

    “誰叫你躺在這裡的?”

    “我已經道歉了,你還想怎樣?是你自己走路不長眼睛!”他給曬得頭昏腦脹,平日的修養都不見了。

    她二話不說,舉起手裡的帽子朝他頭頂砸去。

    他摸著頭,愣在那兒,還來不及問她幹嘛打人,她已經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沒中暑,反而給喚回了塵世。

    花開的時節(7)

    張小嫻

    幾天之後,他在大學的便利商店裡碰到她。晚飯時間早就過了,他走進去買一個杯麵充飢。那天,店裡只有零零星星的幾個人,他拿著杯麵去櫃檯付錢的時候,詫然發現她就站在收款機旁邊。

    輪到他的時候,她似乎認不出他來。

    “你在這裡兼職的嗎?”帶著修好的意圖,他問。

    “你是誰?”她的眼睛裡帶著幾分疑惑。

    “我是那天絆倒你的人。”話剛說出口,他馬上發覺這句話有多麼笨。但是,就像出籠的鳥兒一樣,已經追不回來了。他只好站在那兒傻呼呼地摸著前幾天曬得脫皮的鼻子。

    她眼睛沒看他,噹的一聲拉開收款機的抽屜,拿起要找回的零錢,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後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著頭皮拿了零錢和杯面走到一邊。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麼笨拙。也許,當一個人成天對著計算機,就會變笨。

    然而,遇見她之後,他雖然懶散依舊,卻沒那麼熱衷計算機遊戲了。

    他走到桌子那邊,用沸水泡麵,然後蓋上蓋子,等待三分鐘過去。他交叉雙腳站著,手肘支著桌子,拳頭抵著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細瘦,頂著一頭側分界粗硬難纏的栗色頭髮。那張閃著豔陽般膚色的臉上,有一雙聰明清亮的眼睛,帶著幾分直率,又帶著幾分倔強。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帶上一張闊嘴。這整張臉是個奇怪的組合,卻活出了一種獨特的味道,彷彿它的主人來自遙遠的一方天地,那裡也許有另一種生活,另一種美和價值。

    後來他知道,那是因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樂的鄉愁,也成了她一輩子難解的心結。

    她感覺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過來,他連忙分開雙腿,拿起筷子低著頭吃麵。

    那個杯麵泡得太久,已經有點爛熟了。他一向沒什麼耐性等待杯麵泡熟的那漫長的三分鐘,通常,他頂多等兩分鐘就急不及待吃了起來。這一天,那三分鐘卻倏忽過去,他反而寧願用一個晚上來等待。

    來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脫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揹包從櫃檯後面走出來。

    她穿得很樸素,淺綠色襯衣下面是一條棕色裙子,腳上踩著一雙夾腳涼鞋,那頂用來打人的小紅帽就塞在揹包後面。

    他發現她兩個膝蓋都擦傷了,傷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時被草割傷的。她走出去的時候

    ,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對不起。”帶著一臉的歉意,他說。

    她回頭瞅著他,那雙漆黑的眸子變得好奇怪,帶著幾分冷傲,幾分原諒,卻又帶著幾分傷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紹說。

    她沒搭理他,靜靜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雙手插在口袋,看著她在遙遠的街燈下一點點地隱沒。她兩隻手勾住身上揹包的兩條肩帶,彷彿揹著一籮筐的心事。他發覺,她並沒有走在一條直線上面。

    直到許多年後,憑著回想的微光,他還能依稀看到當天那個孤單的背影。

    接下來的幾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隨便買點東西。有好幾次,他推門進去的時候,她剛好抬頭看到他,馬上就搭拉著臉。他排隊付錢的時候,投給她一個友善的微笑,她卻以一張緊抿著的闊嘴來回報他的熱情。

    只有一次,他進去的時候,店裡沒有客人。她正趴在櫃檯上看書。她頭埋得很低,臉上漾開了一圈傻氣的微笑。發現他的時候,她立刻繃著臉,把書藏起來。

    “她一定是個愛美所以不肯戴眼鏡的大近視。”他心裡想。

    那朵瞬間藏起來的微笑卻成天在他心裡盪漾。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裡買東西。他排在後頭,一個瘦骨伶仃、皮膚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櫃檯前面。女孩頭上包著一條爬滿熱帶動物圖案的頭巾,兩邊耳朵總共戴了十幾只耳環,穿了一個鼻環,脖子上掛著一串重甸甸的銀頸鍊,小背心下面圍著一條扎染的長紗龍,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裡握著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脫脫像個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流落到大城市來。

    他認得她是鄰房那個化學系男生的女朋友。這種標奇立異的打扮,見過一眼的人都不會忘記。

    “明天的畫展,你會來看嗎?”食人族問。

    他喜歡的女孩在櫃檯後面搖搖頭。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為什麼要轉去英文系。”食人族一邊嚼口香糖一邊說。

    她微笑沒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個口香糖氣球,又吞了回去。臨走的時候說:

    “我走啦,你有時間來看看吧。”

    “莉莉,你手裡的竹竿是幹什麼的?”她好奇地問。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裡的竹竿,說:“我用來雕刻一張畫。”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臉上卻浮起了一個忍住不笑的神情。當她回過頭來,目光剛好跟他相遇,他牽起嘴角笑了。他們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個人。

    她馬上調轉目光。

    徐宏志很想向鄰房那個男生打聽關於她的事,卻苦無藉口。一天,那個滿臉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動送上門來。

    “你可以看看我嗎?”這個叫孫長康的男生朝他張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發現孫長康口腔裡有幾個地方割傷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個舌環。”他苦著臉說。

    “塗點藥膏和吃點消炎藥,應該沒事的了。”他拉開抽屜找到藥膏和消炎藥給孫長康。

    他有時會替宿舍的同學診治,都是些小毛病,他們很信任他。藥是他在外頭的藥房買的。然而,過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關在房裡,他們已經很少來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個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給孫長康吃藥。

    他吞了一顆藥丸。帶著一臉幸福和欣賞的苦笑,他說:

    “她這副德性,除了藝術系,還有哪個系會接受她?”

    “我前幾天在便利商店裡碰到她,她正在跟那個女店員聊天。”他試著漫不經心地說出這句話。

    “你說的是不是蘇明慧?頭髮多得像獅子,經常戴著一頂小紅帽的那個女生?”

    “對了,就是她。”他終於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學,聽說她今年轉了過去英文系。那個決定好像是來得很突然的。莉莉蠻欣賞她,她不容易稱讚別人,卻說過蘇明慧的畫畫得很不錯。”

    “那她為什麼要轉系?”

    他聳聳肩:“念藝術的人難免有點怪里怪氣。他們都說藝術系有最多的怪人,醫學院裡有最多的書呆子。”

    徐宏志尷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樣,你將來一定會是個好醫生。”孫長康補上一句。

    徐宏志一臉慚愧,那時候,他連自己是否可以畢業也不能確定。

    孫長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說:

    “雖然我不知道你是為了什麼原因,但是,每個人都會有消沉的時候,。”

    那一刻,他幾乎想擁抱這個臉上的青春痘開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們一直都只是點頭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認為孫長康是個木訥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還以為自己可以不著痕跡地從他口中探聽蘇明慧的事。

    他對孫長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間並沒有太多可以用來彼此道謝的說話,如同這個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別人的詞彙。

    孫長康出去之後,他拉開了那條灰塵斑斑的百葉簾,把書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開。外面的陽光灑了進來,他把脖子伸出去,發現窗外的世界有了一點微妙的變化。

    就在牽牛花開遍的時節,那隻掉落在他肩頭的林中小鳥,披著光亮的羽毛,給了他一身的溫暖和繼續生活的意志。

    有好幾天,他帶著一臉微笑醒來,懷著一個跳躍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為了去看她一眼,然後心蕩神馳地回去。一種他從未遇過的感情在他心裡漾了開來。他的眼耳口鼻會不自覺地擠在一塊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個瞬間。

    生活裡還是有許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學業,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過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邊,溜出這種生活。

    隔天,徐宏志去了藝術系那個畫展。食人族在那裡,跟幾個男生女生蹲在接待處聊天。他拿了一本場刊,在會場裡逛了一圈,並沒有看到蘇明慧的畫。食人族的畫倒是有一張,那張畫,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畫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裝異服,用色頗為暗淡,風格沉鬱,有點像藍調音樂。

    “連食人族都說她畫得好,蘇明慧的畫一定很不錯。”他想。

    他翻開那本場刊,在其中一頁上看到一張蘇明慧的畫。那張現代派油畫佔了半版篇幅,一頭獅子隱身在一片繽紛的花海里,它頭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斕的色塊,左邊耳朵上棲息著一隻蝴蝶,天真的眼睛帶著幾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歡了畫家本人而覺得這張畫漂亮,還是因為喜歡這張畫而更喜歡這位畫家。

    他拿著場刊朝食人族走去,問她:

    “請問這張畫放在哪裡?”

    食人族似乎並不認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頁,咕噥著:

    “這張畫沒有拿出來展覽。”

    穿了舌環的食人族,說話有點含混。他湊近一點問:

    “那為什麼場刊上會有?”

    “這本場刊早就印好了,這位同學後來決定不參加畫展。”食人族回答說。

    帶著失望,他離開了會場。

    外面下著霏霏細雨,他把那本場刊藏在外衣裡。那是一頭令人一見難忘的獅子,充滿了奇特的想象。她為什麼要放棄畫畫?是為了以後的生活打算,還是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門進去的時候,蘇明慧戴著耳機,趴在櫃檯上看書。她蹙著眉,很專注的樣子,似乎是在溫習。也許是在聽歌的緣故,她不知道他來了。直到他拿了一個杯麵去付錢,她才發現他。

    她站起來,把書藏在櫃檯下面,臉上沒什麼表情,朝他說了一聲多謝。

    他走到桌子那邊吃麵。雨淅淅瀝瀝地下,多少天了?他每個晚上都來吃麵,有時也帶著一本書,一邊吃麵一邊看書,那就可以多待一會。這個晚上,店裡只有他們兩個人,她繼續聽歌,時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來很倦的樣子。他發現她的眼神跟那張畫裡頭的獅子很相似。到底是那頭獅子擁有她的眼神,還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給了獅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時候,彷彿是要趕走棲在眼皮上的一隻蝴蝶。那隻蝴蝶偏偏像是戲弄她似的,飛走了又拍著翅膀回來,害她眨了幾次眼,還打了一個小小的呵欠。她及時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隻白色小鳥輕盈地滑過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無防備的小動作,在這個雨夜裡,只歸他一人,也將永為他所有。

    她沒有再看那本書了。每當他在店裡,她都會把正在看的書藏起來。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時候才發現外面颳著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橫掃,根本不可能就這樣回去。他只好縮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卻還是撲溼了他。

    過了一會兒,接班的男生打著傘,狼狽地從雨中跑來。該是蘇明慧下班的時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來,又害怕她出來。

    半晌,蘇明慧果然出來了,手上拿著一把紅色的雨傘。她發現了他,他靦腆地朝她微笑。她猶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繃著臉,她投給他一個睏倦的淺笑。

    那個難得的淺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說:

    “雨這麼大,帶了雨傘,也還是會淋溼的。”

    她低了低頭,沒有走出去,繼續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點距離,自個兒看著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鄰房的女朋友。”他說。

    “那你已經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問。

    他微笑朝她點頭。

    “那你已經調查過我啦?”語氣中帶著責備。

    “呃,我沒有。”他連忙說。

    看到他那個窘困的樣子,她覺得好氣又好笑。

    “我今天去過藝術系那個畫展。”他說。

    她望著前方的雨,有一點驚訝,卻沒回答。

    “我在場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沒展出來。我喜歡畫裡頭的獅子。它有靈魂。你畫得很好。”

    她抬頭朝他看,臉上掠過一抹猶疑的微笑。

    然後,她說了一聲謝謝,撐起雨傘,冒著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邊。

    她把頭頂的雨傘挪過他那一邊一點點。他的肩膀還是溼了。

    “你為什麼要放棄?”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門跟她說話。

    “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並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關我的事,我只是覺得有點可惜。”

    她把雨傘挪回去自己的頭頂,一邊走一邊說:

    “我不覺得有什麼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說。

    “有多少人能夠靠畫畫謀生?”她訕訕地說,雨傘挪過他那邊一點點,再一點點。

    “你不像是會為了謀生而放棄夢想的那種人。”

    “你怎知道什麼是我的夢想?”她有點生他的氣,又把雨傘挪回去自己頭頂。

    “呃,我承認我不知道。”他臉上掛滿雨水,猛地打了一個寒顫。

    她看著有點不忍,把手裡的雨傘挪過去他那邊。最後,兩個人都淋溼了。

    她沒有再說一句話,兩個人無言地走著。

    雨停了,她把雨傘合起來,徑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裡的雨傘尖隨著她的腳步在路上一停一頓。她看上去滿懷沮喪。

    他後悔自己說得太多了,也許開罪了她。然而,這場雨畢竟讓他們靠近了一點。一路走來,他感覺到她手裡那把傘曾經好幾次挪到他頭頂去。

    他以為自己的身體很強壯,沒想到竟然給那場雨打敗了。半夜裡他發起燒來,是感冒。他吃了藥,陷入一場昏睡裡,待到傍晚才回復知覺。

    他想起他一位中學同學C。那時候,C為了陪一個自己喜歡的女生遊冬泳,結果得了肺炎。他們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個禮拜之後,C康復過來,那個強壯的女孩子卻已經跟另一個男生走在一起。

    C悲憤交集,把那張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用一個畫框鑲了起來,掛在床前,時刻提醒自己,愛情的虛妄和女人的無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還是單思病。

    他頭痛鼻塞,身子虛弱,卻發現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議地想念她。

    愛情是一場重感冒,再強壯的人,也不免要高舉雙手投降,乞求一種靈藥。

    他想到要寫一封信給她,鼓勵她,也表達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紙和筆,開始寫下他平生第一封情書。

    起初並不順利,他給自己太大壓力了,既害怕自己寫得不好,又很虛榮地想露一手,贏取她的青睞。最後,他想起他讀過的那本書。

    他把寫好的信放在一個信封裡,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鴿,忘了身體正在發燒,銜著那封信,幾乎是連跑帶跳的,朝便利商店飛去,那裡有治他的藥。

    他走進去,蘇明慧正在忙著,沒看到他。他隨便拿了一塊紙包蛋糕,來到櫃檯付錢。

    他大口吸著氣。她朝他看了一眼,發覺他有點不尋常。他的臉陡地紅了,拿過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沒等她有機會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著她讀完那封信之後會怎麼想。他發現自己的燒好像退了,身體變輕了。但他還是很想投向夢鄉,在那裡夢著她的迴音。

    接下來的兩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間和樓下大堂之間來來回回,看看信箱裡有沒有她的回信,但她沒有。他決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說不定她一直在那邊等他,他卻已經兩天沒過去了。

    他進去的時候,看到那臺收款機前面圍了幾個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著同一個方向看,似乎是有什麼吸引著他們。

    蘇明慧背朝著他,在另一邊,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裡。他靜靜地站在一排貨架後面,帶著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們在笑,在竊竊低語。等到他們散去,他終於明白他們看的是什麼:那是他的信。

    那兩張信紙可憐地給貼在收款機後面。已經有太多人看過了,上面印著幾個-髒的手指模,紙緣捲了起來。

    她轉過身來,剛好看到他。他難以置信地望著她。

    “你為什麼要這樣做?”他的身體因為太震驚而微微顫抖。

    “你是說那封信?”她漫不經心地說,似乎已經承認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當頭淋下,他愣在那兒,說不出話來。

    “你還是用心讀書吧。”她冷冷地說。

    他不明白她這句話的意思。

    “你不會想再留級的吧?”她接著說。

    他的心揪了起來,沒想到她已經知道。

    “並不是我有心去打聽。在這裡,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說。

    他沒料到這種坦率的愛竟會遭到嘲笑和嫌棄。

    “因為我喜歡你,你就可以這樣對我嗎?”悲憤滾燙的淚水在他喉頭漲滿,他忍著嚥了回去。

    “你喜歡我,難道我就應該感激流涕嗎?”帶著嘲諷的口吻,她說。

    他突然意識到她對他無可理喻的恨。

    “你為什麼要折磨我?”他咬著牙問。

    “我就是喜歡折磨你。”她那雙冷酷的黑色眸子望著他。

    “你為什麼喜歡折磨我?”

    她眼裡含著嘲弄,說: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訴你我為什麼要折磨你。”

    “你這個女人,你到底是什麼人?”他吃驚地朝她看。

    “是個你不應該喜歡的人。”她轉身用背衝著他,拿了一條毛巾使勁地擦拭背後那臺冰淇淋機。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痴傻在這裡只會淪為笑柄。她並不是他一廂情願地以為的那個人,也不配讓他喜歡。

    他轉過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沒有機會折磨他了。

    回到宿舍,他感覺到每個人都好像已經看過那封信。他們在背後嘲笑他,或是同情他。這兩樣都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想躲起來。但他可以躲到哪裡去呢?除了他的床?

    他躲入被褥裡,成天在睡覺,把生活都睡掉了。假使可以,他想把青春虛妄的日子都睡

    掉。他想起同學那張肺部花痕斑斑的X光片。他徐宏志,現在才拿到屬於他自己那張好不了多少的肺部X光片。他有點恨她,也恨所有的女人。他的愛可以被浪擲,卻受不了輕蔑。她可以拒絕他的愛,卻無權這樣踐踏他的尊嚴。

    可惡的是,受了這種深深的傷害,他竟然還是無法不去想她。這是報應吧?遇上了她,他天真地以為可以從一種難以承受的生活渡到另一種生活,卻把自己渡向了羞辱。

    現在,他只想睡覺。他要用睡眠來墮落,希望自己更墮落下去,就像她出現之前那樣。

    他不知道這樣睡了多少天,直到門外響起一個聲音:

    “徐宏志,有人來找你。”

    他懶懶散散地爬出被褥去開門。

    那個來通傳的同學已經走開了。他看到自己的父親站在那裡。

    為什麼父親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時刻來到?他睡眼惺忪,蓬頭垢面,鬍子已經幾天沒颳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兒子那個模樣,沉下了臉,卻又努力裝出一個寬容的神情。他兒子擁有像他一樣的眼睛,性格卻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兒子能夠堅強一點,別那麼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喚了一聲,然後拉了一把椅子給他。

    徐文浩身上散發著一種他兒子沒有的威嚴和氣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絨西裝,襯上深藍色暗花絲質領帶和一雙玫瑰金袖釦,低調但很講究。他五十七歲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個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後,雖然添了一頭灰髮,臉上也留下了光陰的痕跡,風度卻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銳利,好像什麼都不關心,也好像沒有什麼事情能瞞得過他。他是那樣令人難以親近,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寂寞的男人。

    他一邊坐到椅子裡一邊跟兒子說:

    “沒去上課嗎?”語氣像是責備而不是關心。

    徐宏志站在父親跟前,低著頭說:

    “今天有點不舒服。”

    “有去見醫生嗎?”不像問候,反而像是審問。

    “我自己吃了藥,已經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說。

    一陣沉默在父子之間緩緩流動。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畫展的場刊躺在亂糟糟的書桌上,翻開了的那一頁吸引著他。那一頁登了蘇明慧的畫。

    他拿起來看了看,說:

    “這張畫還可以。是學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詫異他父親對這張畫的評價。父親是個十分挑剔的人,他說還可以,已經是給了很高的分數。

    雖然他心裡仍然恨蘇明慧,為了跟父親抗爭,他偏要說:

    “我覺得很不錯。”

    徐文浩知道兒子是故意跟他作對的。有時候,他不瞭解他兒子。他所有的男子氣概似乎只會用來反叛自己的父親。

    “這一年,我知道你很難受。”他相信他能夠明白兒子的心情。

    “也並不是。”徐宏志回答說。他不相信父親會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寧可否定父親。

    他感到兒子在拒絕他的幫助,也許他仍然因為他母親的事而恨他。

    “劍橋醫學院的院長是我朋友,我剛剛捐了一筆錢給醫學院,你想不想去劍橋念醫科?用你前年的成績,應該沒問題。”

    “爸,我喜歡這裡,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絕了父親。父親最後的一句話,使他突然意識到,他去年的成績,在一向驕傲的父親眼裡,是多麼的不長進,所以父親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國,不讓他留在這裡丟人現眼。父親不會明白,分別並不在於此處或天涯。父親也永不會明瞭失敗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給兒子拒絕之後,有些難過。他努力裝出不受打擊的樣子,站了起來,說:

    “你吃了飯沒有?”他很想跟兒子吃頓飯,卻沒法直接說出來。

    “我吃了。”他撒了個謊。

    “那我走了。”他儘量不使自己顯得失望。

    他偷偷鬆了一口氣,說:“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見。”那一聲“再見”,不像是跟自己兒子說的,太客氣了。

    徐文浩走出房間,下了樓梯。

    徐宏志探頭出窗外,看到父親從宿舍走出來。家裡的車子在外面等他,司機為他打開車門,他上了車。

    車子穿過漸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視線裡。他退回來,把窗關上。

    那個唯一可以把他們拉近的人已經不在了。父親和他之間的距離,將來也只會更遙遠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臉埋入枕頭,沉溺在他殘破的青春裡。

    劇社的人在大學裡派發新劇的宣傳單,每一張宣傳單都很有心思地夾著一朵野薑花。一個女生塞了一份給蘇明慧。她把它揣在懷裡,朝課室走去。

    她選了課室裡靠窗的一個座位,把帶來的那本厚厚的書攤開在面前。那封信夾在書裡。

    她用一塊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紙上的幾個手指印,又向信紙吹了一口氣,把上面的橡皮屑

    吹走,然後,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紙熨平。

    已經沒有轉回的餘地了,徐宏志心裡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嘗不恨他?

    為什麼他要在這個時候出現?為什麼他的信要寫得那麼好?他在信裡寫道:

    你也許會責怪我竟敢跟你談你的夢想。我承認我對你認識很少。(我多麼渴望有天能認識你更多!)

    我以前讀過一本書,書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書裡說:“當你真心渴望某樣東西時,整個宇宙都會聯合起來幫助你完成。”當我們真心去追求夢想的時候,才有機會接近那個夢想,縱使失敗,起碼也曾經付出一片赤誠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夢想有天會實現,如同你眼眸綻放的笑容一樣絢爛,雖然我可能沒那麼幸運,可以分享你的夢想。

    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神往,也許會令她覺得煩人和討厭。那麼,我願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讀到這封信的時候,她幾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間,一種難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來。他以為她沒讀過那本書嗎?她曾經真心相信夢想,眼下,她不會再相信所謂夢想的謊言了。

    他喜歡的,不過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現在應該已經死心了。

    有多少個晚上,她期盼著他來到店裡。他出現的時候,她偏偏裝作漫不在乎。他懷裡經常揣著一本書,他和她是同類,都是書蟲。

    將來,他會看得更多,而她會漸漸看不見了。

    花開的時節(22)

    張小嫻

    那朵野薑花的清香撲面而來,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書裡。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們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聽的聲音。那把震動她心絃的聲音彷彿是她宿命的預告。造物主奪去她的視力,卻讓她遇到這把聲音,是嘲諷,還是用這把聲音給她補償?

    終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賴的,只有她的聽力。

    三個月前的一天,她畫畫的時候,發現調色板裡的顏色一片朦朧。她以為自己只是累了。

    過了幾天,她發現情況並沒有好過來。她看書的時候,頭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時候,像是隔著一個魚缸似的。

    她以為自己患了近視,沒想到這麼大個人了,才有近視眼,誰叫她常常在床頭那盞燈下面看書?

    她去見了校醫,校醫要她去見一位眼科醫生。

    那位眼科醫生替她做了詳細的檢查。複診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將會漸漸失去視力。

    “有人可以照顧你嗎?”那位好心的醫生問。

    她搖了搖頭。

    “你的家人呢?”

    “他們在別處。”她回答說。

    幾個小時之後,她發現自己躲在宿舍房間的衣櫃裡。她抱著膝頭,蜷縮成一團,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這裡面,看得見與看不見的,都沒有分別。她伸手不見五指,看不到一點光,只聽到自己的呼吸。

    過了許久之後,她聽到房間外面響起一個聲音,有人在呼喚她的名字。她沒回答。那人推門進來,踱到衣櫃前面,自言自語地說:

    “呃,她不在這裡。”

    那是莉莉的聲音。

    然後,她聽到莉莉離開時順手把門帶上的聲音。留下來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靜。

    她再也巢蛔×耍雙手覆住臉,嗚嗚地啜泣,身體因害怕而顫抖哆嗦。即使剛才那個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聲音,任何一個陌生人的召喚,都會使她的眼淚終於缺堤。

    貝多芬聾了還能作曲,然而,一個把什麼顏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麼還能夠當上畫家?所有她曾經夢想的夢,都將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夠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憐,而是棄絕她的夢想。

    第二天,她去申請轉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轉系的原因,試圖遊說她改變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學生愛戴。

    “我看過你的畫,放棄實在可惜。”他說。

    這種知遇之情把她打動了,她差一點就要告訴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後,除了同情,也改變不了事實,她的話止住了。她討厭接受別人的憐憫。

    她現在需要的是謀生,從英文系畢業,她起碼可以當傳譯員,甚至到盲人學校去∈欏K沒有什麼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對她的決定感到可惜。於是,她得以帶著尊嚴離開他的辦公室。

    那個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間的地板上,把油彩、畫架、她珍愛的畫筆和所有她畫的油畫,全都塞進幾個黑色塑料袋裡。徐宏志在畫展場刊上看到的那張畫,使她猶疑了一陣,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時間畫的,是她最鍾愛,也是她畫的最後一張畫了。她把它跟其它東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從來就沒有畫過畫一樣。

    把所有東西扔掉之後,她發現自己雙手沾了一些紅色和藍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裡用松

    節油和一把擦子使勁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戀以往的生活和夢想,眷戀也是一種感情,會使人軟弱。

    她曾經憧憬愛情,今後,愛情也像隨水衝去的油彩一樣,不再屬於她。她不要成為任何人的負累。

    徐宏志偏偏緊接著她的厄運降臨,就像她明明已經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卻詭秘地跟在她身後,提醒她,她曾經憧憬的幸福與眼下的無助。她不免對他惱火,卻又明知道他是無辜的。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書放在床頭。野薑花的味道在房間裡和她手指間飄散,摻雜了泥土和大地的氣息。她以為自己已經平靜多了,卻發現她開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對造物主的恨轉移到他身上,愛情卻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運嗎?還是寧願相信愛情的力量?夢想是註定尋求不到的,但我們不免會想念

    曾經懷抱的夢想。愛情是我們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這種自由會換來幾許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牽牛花已經開到荼靡了。徐宏志會把她忘記,她也會忘掉他。只消一丁點光陰,他們以後的故事都會改寫。

    然而,在這樣的時刻,她想起了那個老舊的德國童話。故事裡的吹笛人為城鎮驅趕老鼠。鎮上的居民後來食言,拒絕付他酬勞。為了報復,吹笛人用笛聲把鎮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當愛情要召喚一個人的時候,強如那摻了魔法的笛聲,只消一丁點光陰,人會身不由己地朝那聲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並不是一種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種感情嗎?

    她為了那樣傷害他而感到內疚。

    內疚難道不是感情?

    我們會為不曾喜歡,或是不曾掙扎要不要去喜歡的人而內疚,害怕他受到傷害嗎?

    她來到男生宿舍,上樓到了他的房間。那扇門敞開著。徐宏志軟癱在一把有輪的椅子裡,兩條腿擱在書桌上,背朝著她,在讀一本書,但看起來無精打采的。

    房間的牆上用木板搭了一個書架,橫七豎八地放滿了書。書架旁邊,掛著一副醫科生用的骷髏骨頭,並不恐怖,反而有點可憐和滑稽。這副骷髏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沒料到,他的骨頭在他死後會弔在某個陌生人的房間裡,隻影形單地給人研究。

    那張單人床上的被子翻開了,一條牛仔褲搭在床邊,褲腳垂到地上。房間裡盪漾著書的氣息,也夾雜著肥皂香味,洗髮精和單身乏人照顧的男生的味道。

    有點帶窘的,她低聲說: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腳縮回來,緩緩地朝她轉過身去,似乎已經認出她的聲音。

    她投給他一個溫和的眼神,他卻只是直直地望著她,聲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來幹嗎?”

    她臉上友善的神情瞬間凝結,難堪地立在那兒。

    他並沒有站起來,仍舊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絨布椅子上,彷彿是要用這種冷漠的姿態來挽回他失去的尊嚴。

    “你把我侮辱得還不夠嗎?”帶著嘲諷的意味,他說。

    他好像變成另一個人似的,她後悔自己來了。但是,既然來了,她得把話說清楚。

    “徐宏志,你聽著。”她靜靜地說:“我是來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兒,滿臉驚訝,但那張臉一瞬間又變得陰鬱。

    “你這一次又想出什麼方法來折磨我?”他冷笑了一聲,繼續說:“我開始瞭解你這種女人,你會把男生的仰慕當作戰利品來炫耀,然後任意羞辱你的戰俘!”

    她的心腫脹發大,生他的氣,也生自己的氣。

    “你怎麼想都隨你,你有權生我的氣。”她退後一步,帶著滿懷的失落轉身離去。

    聽到她走下樓梯的腳步聲,他懊惱地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他對她實在摸不透,當他想要忘記她的時候,她偏偏又飛了回來,棲在那兒,顯得小而脆弱,喚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雙漆黑閃亮的眼眸裡到底藏著什麼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長大一些,老一些,更能瞭解女人,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會用冷言冷語來掩飾年輕的青澀。

    愛情始於某種不捨。他曾經捨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時間。就在這一刻,他發現自己捨不得傷害她,捨不得讓她帶著失望離去。

    他奔跑下樓梯,發現她已經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間一條維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從他的視野中消失。他連忙走上去,拉住她的揹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轉過身來,那雙清亮的眼睛生氣地瞪著他,怏怏地問:

    “你想怎樣?還沒罵夠嗎?”

    他吸著氣,好像有話要說的樣子。

    沒等他開口,她盯著他,首先說:

    “你又想出什麼方法來報復?還是那些戰利品和戰俘的比喻嗎?”

    “你不是說我有權生氣的嗎?”

    她一時答不上來,投給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樣。

    “不過,”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說:

    “我棄權。”

    “呃,那我應該感謝你啦?”她蹙著眉,故意不顯出高興的樣子。

    “不用客氣。”他唇上露出一彎微笑。

    “那我就不客氣了。”她徑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腳邊的一顆石子。

    她朝他看,一邊走一邊繃著臉問他:

    “你幹嗎跟著我?”

    他的臉紅了,老盯著路面,踢走腳下一顆石子,然後又是一顆,再一顆。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為我清除路障?”帶著嘲弄的語氣,她問。

    他踩住腳下的一顆石子,雙手窘困地插在口袋裡,終於說: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讓你難堪的。”

    她回過頭來,怔怔地望著他。他站在那兒,傻氣而認真,為自己從沒做過的事道歉。這顆高貴的靈魂感動了她,她明白自己對他的恨是毫無理由的。

    “好吧,我原諒你。”她眨了眨眼,調轉腳跟,繼續往前走。

    “你原諒我?”他好笑地問。

    “嗯,是的。”她點了點頭。

    他開始有一點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腸硬。

    “你不會是頭一次寫信給女孩子的吧?”她邊走邊說。

    “是頭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會是從什麼《情書大全》抄下來的吧?”她促狹地說。

    “當然不是。”他緊張地說。

    “我讀過那本書。”她說。

    “你是說《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點了點頭。

    “是什麼時候讀的?”

    “你以為只有你讀過嗎?我早就讀過了。”

    “我十五歲那年讀的。”他說。

    “我十一歲那年已經讀過,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著她,說:

    “年紀這麼小,會看得明白嗎?”

    “智商高,沒辦法。”她神氣地說。

    “那時很想去看看書裡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說。

    “我去過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訴他。

    “什麼時候去的?”

    “我小時候在肯亞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麼怪不得?”

    “你有一種近似非洲豪豬的野蠻!豪豬身上就長滿毛刺,會刺得人很痛。”

    “我也見過一頭很像你的狒狒。”她懶懶地說。

    “那麼,你是真的見過獅子?”他想起她那張畫。

    她“嗯”了一聲,不太想提起獅子的事。

    “你喜歡非洲嗎?”他問。

    “那個地方不屬於我。”她淡淡地說。

    “有機會,我真想去金字塔。”他興致勃勃地說。

    她突然靜了下來。她沒去過金字塔。她原以為總有一天會去的。從今以後,所有風景都沒分別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遠景。

    “你記不記得牧羊少年在沙漠裡認識了一位鍊金術士?”過了一會,她說。

    “嗯。”他點了點頭。

    “那位鍊金術士擁有一顆哲人石和一滴長生露。”

    “我記得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東西變成黃金,喝下長生露的人,會永遠健康。”

    “這兩樣都不可能。”他回答說。

    她卻多麼希望這個故事不是寓言。

    “你為什麼要念醫科?”她突然問。

    這個問題深深觸動了他。過去的一年,他幾乎忘記了當初為什麼選擇醫科,也忘記了他曾經熱切努力的目標和夢想。

    “我想把別人的腦袋切開來看看。”他笑笑。

    “你這麼聰明,不像會留級。”她說。

    “我並不聰明。”他聳聳肩,無奈地說。

    “畢業後,你打算修哪一個專科?”她問。

    “我想做腦神經外科,那是最複雜的。”

    她停下腳步,朝他抬起頭,說: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麼問題?”

    他湊近她,就著日光仔細地看看那雙漂亮的黑眼珠,然後說:“沒什麼問題。”

    “幸好你選了腦神經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頭一震,驚訝地望著她,在她眼中讀出了哀悽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視覺神經發炎,三個月前發生的。醫生說,我的視力會漸漸萎縮。一旦復發,我便什麼也看不見了。幸運的話,那一天也許永遠不會來臨。但是,也許下一刻就來臨。就像身上繫了個計時炸彈,它不會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讓我看東西。”她靜靜地說完。

    他太震驚了,一瞬間,他恍然明白,為什麼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會那麼生氣。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裡。他終於知道她為什麼放棄畫畫,為什麼從來不在他面前看書。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來,還⊙鄧不要放棄夢想。

    他在書上讀過這個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統突然出了問題,可能是遺傳,也可能跟遺傳沒有關係。這個病無藥可治,病人的視野會漸漸縮小,盲點愈來愈大,把顏色混淆,一旦復發便很嚴重,也許最後連光暗都看不見。

    她卻能夠平靜地道出這個故事。他難過地望著她,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無非是想把他氣走,他卻生她的氣,以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還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豬。

    “別這樣看著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覺得現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見的人,我看的東西已經夠多了。我見過牽牛花,見過海邊成千上萬的紅鸛,見過獅子,野豹和羚羊。當然也見過豪豬。我見過浩瀚的沙漠,見過沙漠最壯闊的地平線,也見過我自己。”她堅強地說。

    他不知道要對她說些什麼。他也許懂得安慰脆弱的心靈,卻不曉得堅強的背後有過幾許掙扎和辛酸,又有多麼孤單。

    “有時候,其實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當你有一張自己都不喜歡的闊嘴。”她逗趣地說。

    他很想告訴她,那張闊嘴把她的臉襯得很漂亮。但他實在沒法若無其事地擠出一個笑容來認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繼續說:“大部分動物只看到黑白兩色,鯊魚更是大近視。它們照樣生存,而且比我們勇敢。”

    他失神地點點頭。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從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還是會成為一位好醫生的,呃,應該是一位好的腦神經外科醫生才對。”

    然後,她說:

    “我要上課了。再見。”這最後一句話,卻說得好像永不會再見似的。

    他站在後頭,看著她自個兒朝課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堅強是不是偽裝的。我們都知道世上沒有長生露。在另一個星球,也許會有。可惜,我們是住在一個沒有靈藥的星球上。

    她走遠了。他無法使自己的視線從她身上移開。他想起他們初識的那個午後,她掉落在他的肩頭,出於驚惶和恐懼而悻悻地罵了他一頓。是誰把她送來的?愛情是機遇,還是機遇會把兩個命運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籃裡?

    他心中滿溢著對她的同情,不是對一個朋友的同情,而是對已經愛上的人的同情。惟有這種同情,使人心頭一酸,胳膊變虛弱了。

    整個下午,蘇明慧都在上課,只在小息的時候逼自己吃了點東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說了那麼多話,是好勝地顯示自己的堅強,還是奸詐地把她的病說得輕鬆平常,然後騙他留在身邊?她怎麼騙得過他呢?他是讀醫的。

    跟他道出那一聲艱難的再見時,她心裡渴望他會再一次從背後拉著她,告訴她:

    “不管怎樣,我還是那樣喜歡你!”

    她故意加快了腳步,縮短自己失望的時間。這一次,並沒有一雙手把她拉回去。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課後,她沒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車站。

    她坐在月臺上,一列火車靠停,發出陣陣的號聲,人們擠上火車。她沒上去。

    她憑什麼認為一個偶爾相逢的人會接受她的命運?

    在肯亞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個比她小一歲的漂亮男孩∷摔跤和用標槍捕獵動物。那時候,她深深愛上了他,發誓長大後要嫁給他,永永遠遠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後來,她給母親送了回來,兩個人再也見不到面了。臨別的時候,男孩跟她說:

    “我們是不一樣的。”

    她偶爾還會想念他,但是,那段記憶已然遠了。他也許早已經把這個黃臉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沒法想象自己今天會在脖子戴著一串項圈,赤著腳,升起炊煙,等她的情人狩獵之後回家。

    能夠相遇的,也許終於會變遙遠。

    夜已深了,月臺上只剩下她一個人。她站了起來,深深吸了一口氣,離開車站,走路回去。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隱約看到一個人影坐在宿舍大樓前面的臺階上,然後逐漸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變得熟悉。

    她看見徐宏志從臺階上站了起來,似乎已經久等了。

    她驚訝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裡,一張臉既期待又擔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嗎?”他問。

    她點了點頭。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說。

    “你找我有事嗎?”她緩緩地問。

    他那雙溫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窩地說:“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嗎?你說過,也許那一天永遠不會來臨,也許下一刻就來臨。我想留在你身邊。”

    “不要覺得我可憐。”她固執地說。

    “我沒有這樣想。”他回答說。

    “你不是寧願和一個健康的人一起嗎?”

    “每個人都會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會好的。”

    “說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從前也是無藥可治的。”

    她難過地笑笑:

    “那也許會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後的事。”

    “我們有的是時間。”他說。

    她看著他,嘴唇因為感動而緊抿著。

    “別傻了。”她傷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著她,想弄明白她話裡的意思。

    “我們還沒有開始,你不需要這樣做。”她說。

    “對我來說,我們已經開始了。”他篤定地望著她。

    淚水在她的喉頭漲滿,她嚥了回去,告訴自己,以後要為他堅強。他會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後一抹色彩,遠比沙漠的地平線壯闊。

    他羞澀而深情地告訴她:

    “假使你不嫌棄我有少許近視的話,我願意做你的一雙眼睛。”

    她整個人溶化了,感到有一雙溫暖的手把她拉向懷裡。她飛向他,在他的胸膛裡-動,慶幸自己沒有永遠留駐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則,她今生將錯過了這個永恆的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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