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老師!」她一雙閃亮的黑眼睛衝他笑。
「什麼時候來的?」他問她。
「昨天已經來過。」她回他說。
「走吧!」他說完,打著傘走過對街。
她拖著行李,跨越地上的小水窪緊跟著他。
她偷瞄他的側臉,一本正經地說:
「我以後得改口叫你老大。」
他們在警校認識時,他是特別罪案組的頭頭,來給他們上過六個月的課。
他跟其它教官完全不同。他不會板著一張臉,他說話不像軍訓。他長得很高,卻不是那些看起來整天泡在健身房裡的大塊頭。他身上有一種說不出的瀟灑。他有時會蹺起腿坐在教室前方跟他們上課,他怎麼看都像個一身書卷氣的文人。
他總是教導他們,查案用的是腦袋。他還開玩笑說,據他所知,福爾摩斯也是腦袋比身體發達,柯南道爾筆下這名厲害的大偵探有段時間甚至吸食過大麻。
「至於偵探小說的祖師奶奶阿嘉莎?克莉絲蒂,她書裡那個神探白羅也不是四肢發達的。要四肢發達,我們已經有警犭了。」他說這話時,班上的同學都笑了。
大家笑得忘形的時候,他嚴肅地說:
「將來你們遇到的,最難對付的罪犯往往是那些極為聰明的人。」
然後,他深沉的眼光掃視課室裡每一雙眼睛,告訴他們:
「人心是最可怕的。」
她不禁難過地想,他是不是見過了最可怕的人心?
雖然她老是在他面前裝出不佩服的樣子,她其實記得他說的每句話。
他不會擺出一副大英雄大偵探的模樣,也從不像某幾個來教書的客席教官那樣炫耀自己破了多少大案。可誰都知道他韓哲在警界是號人物。
他授課妙語如珠,沒有架子,愛跟他們泡吧,喜歡喝白蘭地,一喝就是幾杯,從來沒醉過。她最愛看他微醺的一雙眼睛。她看到那雙眼睛裡的一抹愁思。
他惟一一次跟班上十二個男生賽跑,輕輕鬆鬆的,就贏了他們。跟女孩子賽跑時,他卻故意輸給她們。
他喜歡跟他們打籃球,投籃失手時習慣在籃球架下垂頭喪氣走一圈,嘴裡好像嘟嚷些什麼。男生們一口咬定他那時是在說髒話。可她從來沒聽他說過一句髒話,倒是喜歡看他失手的樣子。是他那個受到挫敗的樣子喚起她埋藏在心中已久的思念。
但她知道,他已經認不出她來了。
每次在警校看到她,他的眼睛都好像在微笑。她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有哪一點好笑。
她仔細研究過自己的一張臉。是那雙有點機靈的黑眼睛好笑嗎?難道是她的神情逗他發笑?會不會是他看穿了她故意裝出不佩服的樣子?或者剛剛相反,因為她看來沒有被他的魅力迷倒,倒引起了他的興趣。
還是他跟其它人一樣,知道她是那個第六感少女?他對她好奇。
她甚至擔心他也許認出她來了。或者,他雖然沒有把她認出來,卻覺得她似曾相識。
然而,她終究看出他不認得她。
她決定不去深究。管它呢!要是她每次都能夠讓他笑,那又有什麼壞啊?說不定他把她當成他養的一頭小狗了,只要看到她,他的眼睛就會禁不住微笑起舞。
因為他的出現,他們那一屆十七個同學當時都下定決心要以特別罪案組做為將來的奮鬥目標。
三年後,在眾多競爭者中,只有她被挑選進來。
現在,她走在他身邊,跟著他搭電梯上樓,又跟著他走出電梯,越過昨天只有她一個人走過的的昏蒙走道,心中因喜悅而發顫。但是,在他面前,她一向掩飾得很好。
他們一起走進昨天那個特別罪案組的辦公室。大克,大頭和脫水橘子在那兒。韓哲把她介紹給他們三個認識。脫水橘子原來有個挺好聽的名字,不過,後來她還是喊他脫水橘子。大頭的名字,除了他娘,沒有人記得,大家都喊他大頭。
大克看到她時,臉露尷尬憔悴的神色。她裝著昨天晚上沒有在居酒屋遇到他的樣子。
韓哲跟他們三個說:
「小綠是我的學生。」
她喜歡他這樣介紹她。
她拖著行李在他身邊站著,比他矮了差不多一個頭。可聽到他這麼一說,她臉上漾開了一朵微笑,兩個小肩膀禁不住一陣有如小鳥拍翅般的輕顫,脖子縮了縮,看上去又好像更矮了些。幸好他沒看見。
他從來就不知道她有多愛他。
她鎮定了些,目光轉開去,看到了昨天擺在桌子底下的那雙紅色亮皮鞋子。
是這雙鞋子把韓哲永遠從特別罪案組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