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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午夜裡,關稚瑤光著身子,坐在鋼琴前面,彈著DanFogclberg的《Longer》。

    天長地久,本來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鋼琴是自學的。心情好的時候,彈得好一點,心情壞的時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間,她聽到樓下傳來長笛的聲音,悲切如泣。是誰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鄭逸之,他已經不會再回來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鍵上,喚回了一些美好的記憶。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麗的。

    無論長大之後有多麼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裡最快活的回憶。

    那個時候,她和鄭逸之是小學六年級的同學。他是學校長笛班的,她看過他在臺上表演。鄭逸之臉上永遠掛著羞怯的神情。他長得特別的高、特別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顯得分外出眾。他們是同班的,可是他從來沒有主動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歡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學。他卻似乎一點也沒有留意。

    一天放學後,她悄悄跟蹤他。那天下著微雨,鄭逸之住在元朗,離學校很遠,看著他走進屋子之後,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還是頭一次跟蹤別人呢!那時並不覺得自己傻。喜歡了一個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麼,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後面,那樣也是愉快的。

    當她決定回家時,才發現身上的錢包不見了。她想起剛才在路上給一箇中年女人撞了滿懷,沒想到那人是個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從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著頭皮敲了鄭逸之家裡的門。

    走出來開門的是鄭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關雅瑤,你在這裡幹甚麼;’

    ‘你可以借錢給我坐車回家嗎?’她說。

    ‘你要多少?’

    ‘從這裡去香港,要多少錢?’

    ‘大概十塊錢吧。’

    ‘那你借十塊錢給我。’

    ‘你等一下。’

    他走進屋裡,拿了十塊錢給她。

    ‘我會還給你的。’她說。

    當她正要離去的時候,他在後面說: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會兒,他走出來了,手裡拿著一把雨傘,遞了給她。

    她尷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傘,轉身便跑。跟蹤別人,最後竟然淪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蹤的人借錢回家,有甚麼比這更難堪呢?

    小學畢業之後,她和鄭逸之各散東西。那段輕輕的暗戀不過是年少日子裡一段小插曲;直到他們長大之後重遇,插曲才變成了哀歌。

    假使她愛戀著的一直也是他,那並不會是哀歌。可惜,在他們重逢之前,她已經愛上了另一個人,她已經差點兒忘記他了。小說或電影裡,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戀情寫得天長地久,好像是此生註定的。現實裡,人長大了,卻是會變心的。

    他們在一家書店裡重遇的時候,鄭逸之長得更高了。

    ‘你還欠我—把雨傘和十塊錢!’他笑著說。

    他已經由一個羞澀的男孩變成一個可親的故人。跟蹤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開始了,她—直沒有機會把錢還給他。

    ‘我請你吃飯好了。’她說。

    ‘你只是欠我十塊錢!’

    ‘那是十幾年前的十塊錢呢!你現在有空嗎?聽說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廳很不錯。’

    ‘那我不客氣了!’

    兩個人在餐廳裡坐下來之後。她問鄭逸之:‘你還有玩長笛嗎?’

    ‘沒有了。長大之後,興趣也改變了。’

    ‘還以為你會成為長笛手呢!’

    ‘我沒有這種天分。’

    ‘雖然沒有天分,我也開始彈鋼琴呢!’

    ‘是第幾級?’

    ‘是自己對著琴譜亂彈的,並沒有去上課。’

    ‘你還是像從前一樣任性。’

    ‘我從前很任性嗎?’

    ‘小學時的你,好像不太理會別人的,自己喜歡怎樣便怎樣。’

    ‘原來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還以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為甚麼會在我家外面出現?’

    ‘放學之後,我跟蹤你回家。’事隔這麼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認。

    ‘你為甚麼跟蹤我?’

    ‘那時我暗戀你。’

    鄭逸之笑了:‘我有這麼榮幸嗎?’

    ‘都是因為跟蹤你,結果遇上扒手。你把雨傘借給我,是不是你也暗戀我呢?’

    ‘也許是吧!你小時的樣子很可愛。’

    ‘那時候為甚麼會暗戀別人呢?暗戀和單戀,都是自虐。’她感觸地說。

    ‘少年的暗戀,是最悠長的暗戀。’他說。

    她已經忘了鄭逸之,他卻一直沒有忘記她。因為童年的那段歷史,他們成了親密的朋友。他更愛上了地。

    少年的暗戀,是悠長而輕盈的。成年之後的暗戀,卻是漫長而苦澀的。她暗戀的,是餘志希。第一眼見到餘志希,她便愛上了他。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崇拜更為貼切一些。崇拜比愛更嚴重。愛一個人,是會要求回報的,是希望他也愛你的。崇拜—個人,卻是無底的,能夠為他永遠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時是崇高的。成年以後的崇拜,卻是卑微的。

    餘志希並不是常常在香港。一個月裡,他幾乎有一半的時間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時候,她那半個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從來沒有承諾一些甚麼。有時候,他們只是吃飯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個時代女性。男女之間,不過是一種關係,而不是感情。關係是瀟灑的,感情卻是負擔。可是,她壓根兒便不是這種女人,那只是她無可奈何的選擇。

    那天晚上,餘志希從西班牙回來。她本來約了鄭逸之看電影,接到餘志希的電話之後,她立刻找個藉口推掉了鄭逸之。

    餘志希對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頭舐她的臉和頭髮,把她舐得溼漉漉的,像—頭小狗。她問他:

    “這一次,也是和那個空中小姐一起嗎?’

    他沒有回答。

    ‘為甚麼她從來不在香港跟你見面,是因為她有男肌友嗎?”

    他用舌頭舐她的嘴巴,不讓她說話。

    ‘我有甚麼不好?’她哽咽著問他。

    ‘你沒有甚麼不好。’他說。

    ‘那為甚麼我永遠是後備?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說:‘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嗎?’她難過的問。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脫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著他的胸口,彷佛只有這樣才能夠縮短他們之間的距離。然而,無論她怎麼努力,他和她,卻是關山之遙。

    她只是他永遠的後備。完美,是一種罪過。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個永遠的後備。那個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遠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經坦白的告訴鄭逸之:

    ‘我是一個男人的後備。’

    ‘他說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愛我。你說呢?’她問。

    ‘那他也不應該跟你上床。’他有點生氣,是替她不值。

    後來,她看得出他愈來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餘志希。那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一個氣球,誰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兩個同病相憐的人。

    可是,她比餘志希更殘忍。餘志希還是會疼她的。她對鄭逸之,卻任性得很。既然知道這個男人永遠守候;那麼,她也不在乎他。甚麼時候,只要餘志希找她,她便會立刻撇下他。她的時間表,是為餘志希而設的。

    鄭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廳預先訂了一個生日蛋糕。兩個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時候,她的手提電話響起,是餘志希打來的,他想見她。

    ‘我現在沒有空。’她把電話掛上了。

    ‘有朋友找你嗎?’鄭逸之問。

    ‘沒甚麼。’她說。

    可是,掛斷電話之後,她又後悔了。她看著鄭逸之,她喜歡他嗎?她十一歲的時候是喜歡過他的,往事已經太遙遠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牽掛的,卻是電話那一頭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鱸魚吃掉,期望這頓晚飯快點結束,那麼,她還趕得及去餘志希那裡。鄭逸之在跟她說話,她的魂魄卻已經飛走了。

    服務生把一個點了洋燭的蛋糕拿上來。鄭逸之沒想到會有一個蛋糕。

    ‘很漂亮!’他說。

    ‘快點許個願吧!’

    ‘許個甚麼願呢?’他在猶豫。

    她偷偷看了看手錶,又催促他:

    ‘還不許願?洋燭都快燒光了。’

    他平日很爽快,這天卻偏偏婆婆媽媽的,把她急死。

    ‘想到了!’他終於說。

    ‘太好了!’

    還沒等他閉上眼睛許願,她已經急不及待把蛋糕上的洋燭吹熄,燭光熄滅了,他怔怔地裡著她,不知道是難堪還是難過,一雙眼睛都紅了。

    ‘如果你有事,你先走吧!’鄭逸之說。

    ‘不,我只是以為你正要把洋燭吹熄。’她撒謊。

    可是,誰都聽得出那是個謊言。

    他們默默無語地吃完那個蛋糕,然後他說:‘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之後,她匆匆的換了衣服出去,跑到餘志希那裡。她拍門拍了很久,沒有人來應門。餘志希跟鄭逸之不一樣,他是不會永遠等她的。她不來,他也許還有第三,甚至第四個後備。

    她一個人,荒涼地離開那個地方。她是多麼差勁的一個人?她破壞了別人的快樂生日;那個男人,且是那樣愛她的。

    她來到鄭逸之的家裡拍門。他來開門。看見了她,他有點愕然,也有點難過。

    她說:‘你可以借錢給我坐車回家嗎?’

    十一歲那年,她不也是在他的家門外問他借錢回家嗎?

    他本來不想再見她了,看到了她,又憐惜了起來。

    ‘你要多少錢?’他問。

    ‘從這裡到香港要多少錢?’

    他笑了。她撲到他懷裡哽咽著說:

    ‘對不起,我並不想這樣。’

    ‘沒關係。’他安慰她。

    ‘你為甚麼對我那樣好呢?很多人比我好呀!很快你便會發覺,我並不值得。我一點也不完美。’

    鄭逸之抱著她,俯吻著她的嘴唇。可是,她心裡惦念著的卻是那個不愛她的男人。

    ‘對不起,我不可以。’她哭著說。

    她在他眼裡覺出—種悲傷的絕望。

    她從來不相信命運,可現在她有點相信了。她成為了別人的後備,又有另一個人成為她的後備。後備也有後備。餘志希何嘗不是那位空中小姐的後備?

    第二天,她回到餘志希那裡。

    ‘你昨天跟朋友一起嗎?’他問。

    她笑了笑:‘你不是妒忌吧?’

    他甚麼也沒說。她真是太一廂情願了,他怎會護忌呢?

    ‘明天可以陪我嗎?’她問。

    ‘我明天晚上要去倫敦。’

    ‘喔,是嗎?’

    ‘如果我說,明天之後,我們不再見面了,你捨得嗎?’

    餘志希一邊脫下她身上的衣服,一邊問:

    ‘你不想再見我嗎?’

    ‘你可以寄人籬下,但我也許不可以了。’她咬著牙說。

    他用力地吮吸她的奶子,好像是要她回心轉意,卻更像為自己寄人籬下而悲嗚。

    他們何嘗不是兩個同病相憐的人?她忽然原諒了他。

    兩天之後,她也去了倫敦,就跟餘志希住在同一幢酒店裡。上一次跟蹤別人,是十一歲的時候,那種跟蹤是快樂的。今天的跟蹤,卻是迷惘的。為甚麼要來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那天晚上,她跟蹤餘志希和那個空中小姐去唐人街。前面的兩個人,親熱地走著;後面的她,落寞地跟著。她看到那個女人在一個賣花的攤子前面停下來,買了一束紅玫瑰。

    週五晚上的唐人街,人頭湧湧,她已經拼命地跟著他們,最後卻失去了他們的蹤影。她像個瘋婦似地四處去找,最後又回到那個賣花的攤子前面。黑夜裡,只有她空茫茫地無處可去。她跟蹤的伎倆,也真的只是個後備的貨色。

    一轉身,她看見餘志希和那個女人坐在一家中國餐館裡面。她站在對面的人行道上,看著餐廳裡的那兩個人。餘志希說話的時候,常常溫柔地輕撫那個女人的臉。他對她,卻從來不會這樣。他何曾愛過她呢?

    他說沒法愛她的理由是因為她太完美。這是她永不相信的謊言。

    所有的完美,不過是相對的。她愛他,他不愛她,這便是相對。不被他愛的她,可憐地完美。被她所愛的他,驕傲地不完美。

    她才不要完美。若能被他所愛,千瘡百孔又何妨?可是,他卻說她太完美。

    看到那個不完美的他再一次撫摸女人的面頰,她終於捨得走了。在遙遠的香港,還有一個男人永遠守候著她。

    她沒有想到,連他也會走。

    回去之後,她打了一通電話給鄭逸之。

    ‘陪我吃飯好嗎?’她問。

    電話那—頭的他,卻沉默了。

    ‘你沒時間嗎?那算了!’她把電話掛斷。她一向是這樣對他的。

    幾天之後,她又找他。

    ‘你不想見我嗎?’她驕傲的問。

    ‘好吧。’他說。

    他們在那家意大利餐廳見面。她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她害怕連他也失去。

    鄭逸之就坐在她跟前,可是,他的眼睛深處,再沒有從前那份恭敬和渴望。離開餐廳之後,她故意跟他捱得很近,他卻無動於衷。終於來到她的家了。她首先說:

    ‘你要進來嗎?’

    ‘不要了,我明天還要上班。’他說。

    剎那間,她方寸大亂,也顧不了尊嚴,就問他:

    ‘你這是甚麼意思?’

    ‘沒有別的意思。’

    ‘我已經離開餘志希了。’她說。

    他並沒有高興的神情。

    她終於問:‘你不愛我了嗎?’

    沉默了良久,最後,他說:

    ‘那個時間已經過去了。’

    ‘甚麼時間?’她問。

    他低下頭,沒有回答。她和他,頃刻間,也是關山之遙了。

    午夜裡,她光著身子坐在鋼琴前面,拿起電話筒,接通了夏心桔的ChannelA。

    ‘我想用鋼琴彈一支歌。’她說。

    ‘我們的節目沒有這個先例。’夏心桔說。

    ‘我要彈的是DanFogelberg的《Longer》。”

    鄭逸之會聽到嗎?他們在書店裡重逢的那天,書店便是播看這首歌。他離去的日子愈長,她的思念和懊悔也愈長。他說那個時間已經過去了,說的其實是時限吧?當她首先把生日蛋糕上的蠟燭吹熄,也同時是把他所有的期待熄滅。

    十一歲那年的愛,已經永逝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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