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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上)

    第一章

    1

    阿居是個男孩子,很不象話的男孩子。

    阿居姓水,一個很特別很特別的姓,他的全名叫作水泮居,一個活像建商廣告的名字。

    阿居說,他爸爸知道他媽媽懷了他的時候,就為了取他的名字而煩惱了共二百八十天,一種超級嚴重的首胎妄想症,讓他爸爸在那九個多月的時間裡剛好瘦了二十八公斤。

    還好,水爸爸當年胖得有點不象話。

    水爸爸是個國中老師,一臉文人至聖的模樣,稍帶福態的身軀,讓他看起來有點像神仙。他寫得一手好書法,左鄰右舍在年節期間都會請他揮毫幾張。

    水媽媽是個文盲,國小隻唸了半個學期,注音符號沒知道幾個,但是卻有著非常非常不可思議的日文能力,也燒得一手很讚的菜。

    當她看見自己的老公為了孩子的名字日漸消瘦,她很乾脆地說了一句話,也因為那句話,脾氣特好的水爸爸第一次跟水媽媽吵架。

    水媽媽說,我懷他二百八十天,你瘦了二十八公斤,那就叫他水二八啊!

    「水二八?聽起來有點像某一個戰役的名字。」

    我第一次聽到這名字,就是這麼響應阿居的。

    阿居的名字問題一直沒有解決,就這樣當了無名國民近半年。

    那半年裡,水爸爸水媽媽是這樣叫阿居的:「水水水水水水水……」

    後來,也就是阿居出生後約半年,水爸爸在水媽媽懷孕期間因為教師荒,自願請調到南部的請調書核准了,他們家從宜蘭搬到高雄,住在左營的蓮池潭附近。

    「我爸說,搬到高雄的第一天晚上,我盯著蓮池潭看了好久好久,終於讓他知道我該取什麼名字了。」

    阿居說,水姓源自浙江,在清朝的時候最多,水爸爸的爺爺以前是清朝的某地方小官,水爸爸對這事兒有著不知做何解釋的某種情結,所以他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回到浙江去看看。

    遺憾的是,水媽媽在阿居高三的時候過世了,水爸爸受了很大的打擊,身體狀況一天比一天差,幾個月後,水爸爸也走了。

    水家搬到高雄的時候,剛好住在我家隔壁,我跟阿居從小一起玩到大,我們上同一所小學、同一所國中。後來,我家搬到較靠近市區的地方,阿居送給我一顆石頭,上面是他用書法寫的字,他說,水爸爸每天都跟他一起寫兩個小時的書法,這是他第一個書法作品,送給他最好的朋友。

    前面說過,他是個很不象話的男孩子,他的不象話,是你們永遠都無法預測的。

    他用書法,在石頭上寫了三個字,三個英文字———「Wishyouwell」。

    在大學聯考的前一天,阿居打電話給我,說要來找我,電話裡他的聲音是低沉的,我從來沒有聽過他這樣;當他騎著腳踏車在我家樓下出現的時候,他的表情是痛苦的,他說他要找人聊聊天,我從來沒有看過他這樣。

    我以為他會流淚,但他說水媽媽不准他哭。

    水媽媽的死,對阿居來說,像是身體裡的器官當中,突然被挖走了肺,她的過世,讓阿居開始天天呼吸困難。

    後來,我們考上了同一所大學,同是大一新生,且同住在一間宿舍裡,一連好幾天,阿居都沒有來上課。

    一天晚上,阿居從高雄打了一通長途電話給我,電話裡的聲音是低沉的,我第二次聽到他這樣,心裡有不祥的預感。

    回到臺北之後,他找我聊天,在學校宿舍外面的草坪上。原來,不見他人的這幾天,阿居一直待在高雄處理水爸爸的後事。

    水爸爸的死,對阿居來說,像是身體裡的器官當中,又突然被挖走了肝。

    「為什麼被挖走的不是心?」我毫不客氣地問他,因為我覺得如果是我,我會如心已死一般地痛苦。「因為爸爸走之前,叫我要留著一顆善良的心,善心之人如春園之草不見其長日有所增。」

    那晚,阿居哭得很慘,像是把這輩子所有的眼淚都哭盡,還預約了下輩子的一樣。

    真的,阿居是個很善良的男孩子,我可以打包票,這輩子我的生命中將不會再有人比他更善良。

    水爸爸走後,阿居開始自食其力,直到今年我們將升大三,他從來沒有停止過打工。

    麥當勞、加油站、7-11、送報生……這些工作讓他可以不愁自己的學費,但卻必須愁生活費。

    但他的善良,卻寧可讓自己三餐泡麵,他也要每個月到孤兒院去當義工,買禮物送小朋友。

    有時約他一起去逛街,目的是要知道他喜歡什麼,在能力範圍內可以送給他,但他卻時常自掏腰包,花一百元買一條殘障人士在賣的青箭口香糖。有一次,我跟他走在西門町,他第一次開口向我借錢,投了一百元到那個趴在地上、缺了手腳的乞討者的小盆子裡。

    「借錢做善事,就沒有意義了。」我拿出一百元給他,嚷嚷著說。

    「但是你想想,錢我還有得借,我也有雙手雙腳去賺,但是他呢?」

    我跟阿居常聊到我們的夢想,因為我常告訴他,身無分文沒關係,因為夢想是最大的財富。

    「我想在陽明山上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我說。

    「我想去洛杉磯陪著湖人隊東征西戰,看完整季的NBA球賽。」我說。

    「我想到意大利、到德國,我想在他們的無限速道路上狂飆法拉利。」我說。

    「我想有一個對我來說百分百的女孩,我的心、我的肺、我的所有都可以無條件給她。」還是我說。

    阿居只是聽,從來沒有說過他的夢想。

    直到那天晚上,阿居重拾他已經荒廢了好幾年的毛筆,在一張白色宣紙上寫下了那一句話,我才知道,一個人的夢想,原來跟自己心裡最深處的願望息息相關,所以那些我說出來的、我想去做的,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已。

    「我想回浙江,帶著我的爸爸媽媽。」

    這是阿居,我的好朋友。

    (2)

    ※原來一個人的夢想,與他心裡最深處的願望息息相關。

    凡是認識阿居的人,一定都會對他口中常提到的三個人印象深刻,即使沒見過,也會充滿好奇,希望在將來的某一天,能和這些傳說中的人物見上一面,甚至認識一場。

    阿居常在其它的朋友面前說,「你一定要認識他,對你一生受用不盡」,當他講完這三個人的某些事蹟之後。

    第一個是我,我本身沒什麼好說的,認識我也沒什麼受用不盡的,所以就跳過去吧。

    第二個是他的初戀情人,沒有人知道她的全名,包括我在內也一樣,所有聽過他提起的人都只知道她的小名。對阿居來說,她的小名比她的全名還要神聖,還要高不可攀。曾經我對阿居嚴刑逼供過她的名字,呵癢彈耳朵藤條打腳底板等等招式都試過,他就是不說。

    阿居的初戀情人叫作彧子。每次阿居講到她,總會拿出紙筆向人解釋。「不要亂念,這個字不念『或』,這個字跟『玉』同音,跟我一起念一遍,彧———子。」

    然後在場的人就會跟著他一起「彧———子」。

    他跟彧子的故事有好幾段,每一段都讓人印象深刻。

    其中有一段,在阿居講完故事的同時,也逼出了我的眼淚,我這輩子第一次聽故事聽到哭,就是阿居的傑作。

    也就在這個時候,我不再叫她彧子,改叫她水彧姑娘,雖然我也沒見過她。

    會叫水彧姑娘,顧名思義是替她冠了阿居的姓,阿居起先是反對的,因為他覺得這稱呼不經女孩子同意等於是吃豆腐,但後來在他拿我沒輒的情形下,聽著聽著也習慣了。

    水彧姑娘跟阿居其實並沒有在一起,到底是什麼原因,阿居總是以一句「緣分造弄」帶過。從阿居的眼神中,我看得出來,緣分是被冤枉的,就算真是緣分讓這兩個有情人不能終成眷屬,我想阿居一定是允許緣分這麼做的人。

    阿居的朋友都看過水彧姑娘,但都只是他皮夾裡那張照片。照片裡的阿居跟水彧姑娘兩個人像是剛認識的朋友一樣,分站在照片的兩邊,中間是一棵樹,兩人身後一片茵紅色,像是某種植物的花瓣散了一地。

    水彧姑娘長得好漂亮,細眉鳳眼,像深山的清晨裡,一澗清流潺潺地滑過白色的溪石的景色一樣,讓人不禁駐足細賞。

    阿居說,現在除了用照片來思念她之外,似乎沒有其它的方法再見到她。我問阿居為什麼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搖搖頭,然後說,「找得到的話,我早就找了。」

    阿居最後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水彧姑娘並沒有多說什麼,阿居知道他們即將分開,所以送了一顆石頭給她,上面只寫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遠都不要忘記他。

    而水彧姑娘給了阿居一封信,但嚴格說起來,只是一張寫了兩行字的紙。

    日日思君不見君,只願君心似我心。

    這是北宋李之儀的〈卜算子〉,原文應該是:

    「我住長江頭,君住長江尾,

    日日思君不見君,共飲長江水。

    此水幾時休,此恨何時已,

    只願君心似我心,定不負相思意。」

    這首詞是阿居告訴水彧姑娘的,在他們認識的第一天晚上。

    這部分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來告訴你們。

    我跟阿居是從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從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麼時候出現的,但每當我看到阿居在書桌前看著她的照片時,我就替他覺得惋惜,或許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這一生中的唯一吧!

    講完了水彧姑娘,接下來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韋,三個字寫起來很好看,雖然不是什麼少見的名字,但是這個「韋」姓替這名字加了好幾分。

    「請不要把我的姓念成『偉』音,正確的讀音是二聲,謝謝。」

    他非常介意別人把韋字念成三聲。

    皓廷是我大一時的室友,是個課業全能、體育滿分的大男生。通常這種人大部分都只在小說裡才會出現,但當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籃的時候,我差點跪下來當場拜他當師傅,只見他拿著球往我走過來,一臉很不好意思地說:「別驚訝,這個籃球場因為曾經地層下陷的關係,所以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實只有兩百九十五公分。」

    一個身高一八四,體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課又好,體育又棒,講話又溫柔,那他到底有什麼缺點?

    其實沒什麼缺點,除了有點小孤僻,不太喜歡說話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邊幅的性情。

    他永遠沒辦法理解為什麼參加迎新派對,或者是同學的生日餐會時,一定要穿著華麗,就算沒有華麗的衣服至少也得儀容整齊。所以他常常一身短褲涼鞋的打扮,參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褲加一雙夾指扁拖鞋就到錢櫃唱歌了。

    「你沒有比較像樣的打扮嗎?」有一次在去錢櫃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地問他。

    他說:「有啊,我打籃球的時候一定會很認真地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臺北護理學院聯誼的時候,他本來是背心、七分褲、灰色襪子外加一雙涼鞋就準備要出發了。他這一身打扮連不是非常重視門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臨出發前二十分鐘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裝潢」過。

    這次裝潢的成果不錯,只是皓廷的運氣差了點,抽到他鑰匙的女孩是個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兩個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離,讓這個女孩坐在皓廷的機車後座看起來像只小無尾熊。小無尾熊其實長得很可愛,而且是可愛到不行的那一種。我說的是那個女孩子,而不是木柵動物園裡那幾只。

    小無尾熊有個跟她可愛的長相完全不配的名字,叫作李睿華。

    她很喜歡腦筋好,又會運動的男生,而且重點是她夢想嫁給一個律師,因為她曾經看過一部電影「造雨人」,是敘述一名剛接觸法律工作的年輕律師盧比.拜洛接下了一個連知名律師都不願意碰的老婦人委託的保險訴訟案,另外又與一名飽受丈夫虐待的年輕女子墜入情網的故事。

    小無尾熊說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盧比.拜洛,她覺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醫學系的、機械電子工程系的男孩子邀約的聯誼她一點興趣也沒有。直到我們繫上約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雖然都是法律系的學生,但我們一點都不覺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裡去。

    她很喜歡皓廷,而且愛到幾乎要嫁給他的地步。

    但他們在一起沒有幾個月的時間,睿華就決定離開皓廷。因為在睿華生日那天,耶誕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號,睿華一個人在宿舍門口等皓廷來接她,從中午到晚上。

    「他愛籃球勝過任何東西,為了籃球,他賠上命也覺得不打緊。」

    睿華在電話裡傷心地說著,這天她一共打了六通電話到宿舍裡來。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我讓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個小時。」

    皓廷說這句話的時候,手上抱著籃球,在只有攝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裡,滴著汗,也低著頭說著。

    你說他不在乎睿華嗎?

    我想不盡然,因為他連十七次,五十九個小時都記得很清楚,只是他無法擺脫對籃球的熱愛罷了。

    (3)

    ※生命中,每一個曾經出現的人對我們來說都意義深遠,只是怕你沒發現。

    那個時候,我們才大一。

    大一這兩個字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尷尬的名詞。我們不敢說自己是大學生,因為高中時期的日子才剛過去,太多的青春印象與時間留下的味道都是硃筆黑墨染雲宣的深刻,所以我們都認為自己是實習者,實習著所謂的大學生活。

    一間寢室住四個人,除了阿居、皓廷跟我之外,還有一個哲學系的老同學。

    為什麼會稱呼他為老同學?因為他大我們四歲,服完兵役又當了一年的業務員之後,才決定奮發向上考大學。

    老同學的名字叫作孫亞勳,是屏東林邊人。他說他是家中的長孫,爺爺奶奶很高興,堅持要替他取名字,兩個老人家還跑到附近的國小去請教校長,問一個小孩子該取什麼樣的名字才能為孫家帶來蓬勃之氣,結果他這輩子第一個名字,叫作「孫滿堂」,笑翻了我跟皓廷、阿居三個人。

    後來陸陸續續,孫家一直有小嬰兒誕生,有點驚人的是,亞勳的三舅媽一口氣替孫家生了三胞胎,孫爺爺孫奶奶見情況不對,趕緊去把「孫滿堂」這個名字改掉,在亞勳用了「滿堂」這個名字五年多之後。但有些事情邪門得緊,在亞勳改名字之後,他的小舅媽很不幸地流產了。

    亞勳退伍之後,一個人到臺中賣起了車子,當時景氣不算差,亞勳也存了一筆錢。有一天,亞勳認識了一位補習班職員,一個跟他年紀相仿的女孩子,在走進他的公司沒多久,就訂下了一部新車,而且相當瀟灑地要亞勳在交辦事項結束、牌照領完之後,把車開到補習班去交給她。

    「她真是帥呆了!第一眼就深深地吸引住我。」亞勳說這句話時,眼中閃著光芒。

    就因為這樣,亞勳天天騎著他的偉士牌,故意到她公司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飯。後來更是很乾脆地辭掉業務工作,到她的補習班去補習。

    「她跟我打賭,如果我可以考上國立大學,她就願意開始跟我約會。」亞勳說這句話的時候,眼中還是閃著光芒。「所以,我可以考上這裡,是她給我的動力。」

    「那你跟她有開始約會嗎?」

    「有,我們交往了三個多禮拜。」

    「三個多禮拜?!」我跟皓廷、阿居三個人同時驚呼,這樣的時間真是短得讓人驚訝。

    「後來我才知道,她一點都不喜歡我,跟我在一起,只是因為寂寞。」

    我沒有談過戀愛,所以我不明白因為寂寞而跟另一個人戀愛的感覺到底像什麼。

    我很用心地在揣摩,如果我是因為寂寞而去跟一個女孩子相處,那大概就像我的家教學生一樣吧。

    我的家教學生是個功課很好的女孩子,因為父母親都忙於工作,不放心讓她一個人在家裡,所以請我去陪她做功課。而她才高一。

    她叫做周妤萍,通常我都叫她妤萍。她不太會跟我說話,課業上也沒什麼問題。

    雖然偶爾會拿個題目來問我,但總是在我講解不到一半的時候,她就會說一聲「我會了」,然後又埋首在她的題目中。

    如果我因為寂寞而戀愛,那大概就像妤萍因為一個人在家太無聊,所以請我陪伴她一樣吧。

    時間輾轉,一個學期就快要過去了。

    我們之間最快陷入愛情裡的皓廷,在學期結束前的幾個禮拜失去了睿華。

    那一陣子,皓廷總是最晚回到寢室的人,卻也是最早離開的。

    亞勳知道皓廷為什麼難過,幾次想跟皓廷聊聊天,但皓廷總是對他笑一笑,說了聲謝謝,就背起揹包、帶著籃球,很快地離開我們的視線。

    一間寢室四個人,皓廷的低迷情緒看在我們眼裡,就像是受在背上的傷一樣,平時不會看見它,但只要一個不小心碰到,會讓你全身上下都很不對勁。

    睿華離開皓廷後,皓廷整個人都變了。籃球對皓廷來說,已經從喜愛變成了依賴,而且這樣的依賴很深很深,像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必須聽著媽媽的心跳聲才得以平靜一樣。

    我們看著皓廷桌上那本《暗夜哭聲》從上個星期一擺到這個星期三,看著他的刑法總則翻開第四十二頁,到過了一星期之後還是在第四十二頁,看到他床上的棉被就可以知道他有沒有回來睡覺,看著他一下課就不見人影,餐廳裡也不曾出現過他的身影,亞勳、阿居跟我都全然無計可施,只能看著他一天一天地憔悴。

    想找到皓廷其實並不難,只要你到籃球場去就可以看見他。

    他把所有的體力都用在球場上,三對三的鬥牛賽,他可以不斷地贏球,從日正當中到夕陽西斜,籃球不曾離開過他的手上。

    系隊的學長來到寢室好幾次,要請他加入系隊,我們每一次的轉告,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想去」。校隊的學長也來到班上好幾次,要他加入校隊,我們每一次的轉告,得到的答案都是「沒興趣」。

    阿居問我,是什麼樣的依賴讓皓廷可以為了籃球廢寢忘食?

    我不瞭解愛情,也不曾為了什麼而廢寢忘食,所以我只能搖搖頭地回答阿居。

    亞勳說,讓皓廷廢寢忘食的不是籃球,而是睿華。

    這句話讓我跟阿居有了一點頭緒,我們跑到臺北護理學院去找睿華,把皓廷的情形一字不漏地告訴她。

    「本來我以為我喜歡的,是一個愛運動的男孩子,但後來我想清楚了,我愛的,是一個愛運動,但是更愛我的男孩子。」睿華很認真地說著,眼神中有形容不出的堅定。

    「一點情面都不留嗎?」阿居急著問她。

    「感情事談的是相愛,不是留著情面,卻又帶著傷害。」

    「我覺得,皓廷很愛妳,他並沒有犯下什麼滔天大錯,只是放不開對籃球的熱愛而已。」我說著,卻感覺到語氣中摻著一絲顫抖。

    「哪天他放不開的,是對我的熱愛的時候再說吧。」

    面對這一次「庭外和解」的失敗,我跟阿居都很喪氣。

    阿居說他不懂,如果真的相愛,為什麼不能多一些包容,卻只想到要分開?對於阿居的問題,我有著同樣深的疑惑。

    我一直以為,兩個人相愛,愛屋及烏這件事會自然地成立。或許我們都為睿華考慮得太少,而皓廷的難過我們又看得太多,所以一旦無法跳脫出來看,這件事就沒辦法有一個公平的結果。

    (4)

    有一天,我們在唸完了隔天要小考的民法總則,而亞勳則拚命地研究著他哲學系必修的Logic時,回頭看了一下皓廷的位置,深夜一點四十幾分,他還是沒有回來。

    我們決定到籃球場去找他,不管如何、不管他領情與否,我們都要跟他談一談。

    完全沒有燈光的籃球場,傳來陣陣的籃球拍打聲,一個敏捷快速卻顯得孤單的身影,在這座寂靜的城市中,有著不知如何形容的對比。

    「我們今天去見了睿華,跟她聊了一個下午。」

    阿居跟我站在球場旁邊,他的這句話引起了皓廷的注意。原本任我們怎麼叫,也只是簡單嗨個兩句的皓廷,終於在這個時候停了下來。

    「找她做什麼?」

    「救你。」我看著皓廷,故意冷冷地說著。

    「救我?」

    「對,我們不能再看著你繼續這樣下去。」

    「我沒怎麼樣,上課照上,從沒翹過一堂課,我正常得很。」

    「是嗎?明天考什麼你知道嗎?」

    「……唔……」皓廷沒有說話,他走了幾步路,把地上的球撿了起來。「她……好嗎?」

    「我們不知道她到底好不好,但很明顯的,沒有你這麼糟。」

    「是嗎?那就好,至少她比我快樂。」

    「你能不能告訴我們你的難過?我們不能幫什麼,至少我們可以聽。」阿居拉住皓廷的手,激動地說著。靜了幾分鐘,我們三個人沒有人再說話,深夜裡的籃球場好安靜,我彷佛可以聽見皓廷心中正在翻湧的痛苦。

    終於,他癱軟了下來,跌坐在球場中央。

    像是累了好久好久沒有休息的人一樣,他痛苦的疲憊在顫抖中宣洩,他軟弱的堅強在淚水中崩潰。

    「我好想她……」皓廷哭著說。

    淚水在球場中央炸開,滾燙地訴說著再也掩飾不住的悲哀。

    ※有緣分牽手,就別輕易放手。

    事情好像就這樣過去了吧,皓廷與睿華之間的事。

    我跟阿居雖然身為局外人,但我們都有一種不知道結局為何的感覺,卻又好象早就已經出現結局了,只是我們還在等待著期待中的結局。像一滴晶瑩的水珠,我們都看見它掉到平靜的湖面上了,卻沒有惹起漣漪片片一般;像一碗泡好的面,我們都知道打開蓋子之後會怎麼樣,但其實並沒有看見碗裡冒出裹著香味的白煙。

    所以,期末考結束了,寒假來臨了,農曆年的腳步也慢慢地接近了。

    可能是千禧年的關係吧,那一年臺灣每一個角落都像是換了裝扮一樣,就拿首善之都來說吧,臺北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沒有很大的變化,但走在路上會發現一些讓人感到驚奇的畫面:仁愛路上的安全島步道乾淨了很多,幾條重要幹道路旁的行道樹也都經過了修剪,捷運站裡的廣告招牌也不一樣了,就連一些公車站牌都不知不覺地換上了新的。

    皓廷似乎漸漸走出失去睿華的陰霾,我跟阿居都替他感到高興。

    一九九九年的寒假,我們算是最晚離開學校宿舍的學生了。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本來不習慣臺北這種繁華炫目生活的我們,竟然選擇了在臺北度過農曆除夕。

    為了這一點,父母親都不太諒解我們的任性。當然,阿居除外,因為水爸爸跟水媽媽已經不在了。皓廷的老家在雲林,一個充滿了純樸氣味的地方。

    除夕這樣的時節,通常都是所有家族成員回家吃團圓飯的時候。當皓廷一通電話打回家,告訴他的爸媽他將會留在臺北過除夕的消息,所有的親朋好友輪流勸說他。

    他的大姨婆帶了十大箱的柳丁,說他不回家過除夕就不給他吃。他的三舅公在自己的果園裡採了一整車的橘子,說他不回家過除夕就沒他的份。他的小表妹才五歲,抓起電話就哭,喊著「皓廷哥哥回來好不好?帶我去抓蝴蝶」。他的爸媽很嚴肅地要他馬上回家,多晚都沒關係。他的外婆使出親情戰術,說外婆很想你,回來看看外婆好嗎?

    皓廷徹底地輸了,在電話這一端拚命點著頭說好。他掛了電話,聳肩無奈地對著我們說:「兄弟,我對不起你們。」

    「怎麼啦?拗不過親情攻勢,被擊潰啦?」阿居笑著說,但笑容裡摻了一絲羨慕。

    「是啊,所有的防守都沒用,尤其是小表妹跟外婆的聲音。她們不需要說什麼,只要一出聲,我有再大的決心也沒用。」

    「我們陪你去搭車吧。明天就是除夕了,今天人一定很多。」我拍拍皓廷的肩膀,示意著他這一趟一定會很辛苦。

    「沒關係的,必須擠車回家,才有過年的味道。」

    我們兩臺機車,從新生南路出發,左轉忠孝東路,皓廷要搭火車回到雲林,再從雲林轉車回到他的家鄉古坑。在路上,皓廷很有精神地介紹著他的老家,他說古坑是一個神奇的地方,不管你是臺北人還是高雄人,是宜蘭人還是臺東人,只要你到過古坑,你就會覺得那是你的家鄉。

    「整個村子就像一個大家庭,今天你家沒有煮中飯,你可以到隔壁家去吃。」

    我不知道皓廷在說這話的時候是什麼表情,但我聽得出來,他的聲音裡,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喜悅與驕傲。

    「我想,你們要把我的份一起玩掉了。」皓廷要進剪票口之前,回頭對著我們說。

    「那有什麼問題!我跟子學什麼不會,玩倒是不需要別人教。」阿居很得意地說著。

    「到家打個電話給我們吧,不管多晚都沒關係,反正我跟阿居是打算不睡了。」

    「好,你們好好玩,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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