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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駱偉從醫生那裡得到證實,確定我有起色後,才搭機赴美接受職訓,儘管我天天在越洋電話上跟他保證我很好,不到一個禮拜他又翩然返國,因為他實在放心不下我,便跟新老闆請了一個禮拜的假,沒想到他的老闆竟多批准他一個禮拜。

    我奇怪他才新到職沒多久,新老闆怎肯寬容大量讓他一放就是半個月。

    原來,他的老闆是我表哥常棣華,也是他以前的女朋友、我繼妹安安的新婚夫婿,這樣多層的關係讓他即使想回美國上工都不行了。

    經過我哥無條件的同意,駱偉晚上在我對門的公寓打地鋪,白天則待在我的寓所裡照料我的飲食,有他陪伴的日子是說不出的甜蜜,只是我給自己的單身公寓下過一道男人不得入內過夜的禁令,所以這陣子,駱偉把他對我的濃情蜜意都摻進了飯菜裡,結果倒便宜了跟著搭夥的李懷凝。

    駱偉的朋友張力,有空沒事會到對門找駱偉把酒敘舊打橋牌,因此和趙燕麗在我們大樓的電梯裡二次邂逅,兩人對彼此的第一印象改觀,就此情定三生。

    趙燕麗怕自己三天兩頭在天上飛,給地上的女人制造機會,毅然辭去高薪工作,留在地面守著張力,後來在一家冷門拮据的慈善機構擔任勸募人,憑著她的公關魅力與能言善道的長才,該組織在很短的時間內湊足預募款項,趙小姐於是又跳到另一家孤兒院準備為孩童們爭取一幢被地震毀掉的宿舍,她現在過得比我和李懷凝都還愜意。

    駱偉回臺渡假期間,曾帶我回臺南老家探親一次。從他家那一大塊由阿拉伯特製原裝進口,一刀不剪鋪在地上任人踩的手工織氈,可窺見其府上之氣派與他母親對品味堅持到底的態度。

    他爸爸已年近八十了,公司大大小小的事務早放手給駱偉同父異母的大哥駱旭掌管,只是駱旭大哥那時回大陸探母沒現身,我無緣與之會面,又碰到駱偉那個剛選上立法委員的二哥駱遠和他的二嫂,及他的小妹駱鈴。

    十八歲的駱鈴跟以前的我一樣身長體胖,靦腆的她不是個多話的孩子,處身於外表出眾的駱家人裡,顯得毫不起眼,讓我頻想起年少的自己。

    最後就是駱偉的媽媽,駱媽媽跟我印象裡的人簡直是大相逕庭。

    我本以為一個會包粽子、迷信、愛看連續劇又喜歡逼兒子相親的駱媽媽是個六十來歲、穿著碎花洋裝的老太太,誰知完全不是如此,她看起來才五十出頭,風韻猶存,皮膚比駱偉的二嫂還滑嫩呢!

    駱媽媽不只精明,還很會做菜,手藝跟飯店大廚有得較勁。只要有貴客上門,在駱家幫傭的僕人是得閃邊站的,駱偉的二嫂則自動從二少奶奶降格成了她的跑堂倌。

    才一個下午,她就變出十來道豐盛佳餚,食材都是最昂貴高檔的山珍海味。

    菜一旦上桌後,我就成了眾矢之的,每人一雙筷子爭先恐後地把菜夾到我的碟子上,才三秒,我的碟子已是菜滿為患。

    沒食慾不打緊,我光是看到那驚人的份量,酸水就要從賁門嗆出,因為我雖已開始進食,卻只能少量,吃多消化不了照樣要吐,於是只好愁著臉。

    駱偉似乎未卜先知,坦率地將我的碟子挪到他桌前,頗不高興地責怪他媽媽,“媽,跟你提過,我不喜歡念香太胖,你別再喂她吃東西了。”

    “吳小姐那麼瘦,比你以前那個叫安安的女朋友還沒肉,我是關心她耶。”

    “我喜歡瘦一點的女孩子。”駱偉只違心地強調這一點,疼兒子的媽也不敢有意見了。

    想來駱偉沒將我患上厭食症的事透露給家人知道,這一層我能瞭解,畢竟駱家財大勢大,若事前發現兒子要討一個帶衰的媳婦進門,即使對方門當戶對,恐怕又有一場爭辯了。

    吃過飯後,大家聚在客廳,駱媽媽聊天的興致相當濃,言下之意對我家的背景非常滿意。她詢問我的年紀,發現我跟三十而立的駱偉差了三歲犯衝後,似乎有點悶悶不樂,直到駱偉堅持我們只差兩年又八個月,還用很多歪理去模糊焦點,他母親才又眉開眼笑。

    最後門及八字。

    我連自己的八字都沒概念,駱偉倒一清二楚地查報了出來。真沒想到他這個“放洋的孩子”也信這八股的一套。

    到最後我才知道事實剛好相反,那個八字是他私下去找算命師配合他的生辰推衍出來的理想八字,只要他看中的女孩子,不管先天八字如何,在他母親面前一律以他認可的“後天理想八字”為準。

    我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有前車之鑑在先。”

    原來當年駱偉帶安安回家時,照實報了安安的八字,結果駱媽媽拿去給人批,批迴來的結果是凶多吉少,會克駱偉,從此駱媽媽是千方百計地阻撓,只要安安南下來訪,從沒給她好臉色看。

    駱偉因此明白如果要靠他家人創業,就得聽媽媽的話,聽了媽媽的話,就表示他得跟安安說再見。最後,他選擇安安與經濟獨立,從美國唸完書回臺後,一個人留在臺北打拼,不受駱家的遙控。

    人家說前人種樹,後人乘涼,有安安在前受罪當犧牲品,我今日才免於重蹈覆轍。

    說實在的,我不確定自己喜歡駱偉的母親,因為她是那麼地自我中心,讓旁人無福消化她所謂的好意與關心,但她讓我聯想起我已逝的母親,基於移情作用,我試著去體諒並找尋她本性如此的原因。

    半個月過去,駱偉的假也差不多用完了,他不願與我分隔兩地太久,希望我跟他一起去美國。

    爸爸不答應,主要是怕長途奔波令我勞神,他甚至打著要留駱偉在他自己公司的歪主意,因為他覺得有駱偉這個“打手”在,我哥才不會作怪,只因吳念宗從小到大,總算碰到一個敢扁他的人。

    駱偉拒絕了,因為他若留在我們吳家賣力,駱家人不會不知道,屆時會傷了他父母的心。

    最後是我堅持要跟駱偉走,我父親才完話可說,他提議我和駱偉先赴美,訂婚與結婚之事則由雙方家長料理,屆時新人趕回臺灣行禮如儀即可。

    我只願與駱偉朝暮共嘗甘苦一生,後續的事我可一點也不在乎。後來我們都承認自己犯了一個大錯,不該信任雙方家長的智商。

    首先,光談下聘的事,就足以讓我爸跟他媽撕破臉。

    駱偉的媽認為她的寶貝麼兒討老婆是大事,豈可等閒視之,於是決定送給我們吳家一個很白痴的天文巨數為聘禮,這才能保住顏面。

    我父親則認為他已夠有錢了,不需親家這樣錦上添花,更何況他是嫁女求半子,而非賣女求榮,於是堅辭不受,還反過來說他也為我準備好一份豐厚的嫁妝,不會讓被此丟面子的。這話可算汙辱到駱偉的母親了,於是她也依法炮製拒絕合作。

    再來,談及婚禮舉行的地點。照理訂婚依女方作主,結婚則循男方意思辦,我爸接受傳統,但現在強調一句,“沒關係,再遠我包好幾輛遊覽車,非得把臺南大大小小的飯店包下不可。”

    駱偉的媽媽自當不服輸,“唉啊,這怎麼成,我看婚禮還是在臺北舉行好了,臺北的大飯店房多又豪華,我們駱家的親戚不用分頭住,還順便可以包下整幢飯店,豈不更理想?”

    我的靜香姨與駱偉的爸爸只好尷尬地坐在另一端扮笑臉,急於為自己的老伴找臺階下,以緩和僵局。

    我表哥常棣華這位主婚人到場見識了這場紛爭,下意識地摟著已懷有身孕的嬌妻,私下慶幸安安躲過一場浩劫,不必勞神地淌這種缺乏時間管理效率的渾水,並且當下打電話給駱偉提及近況,順便警告他,若再任老人家這樣胡鬧下去,搞不好隔年我肚子大了,孩子蹦出來,我們的婚禮恐怕還是遙遙無期。

    最後,是駱偉忍無可忍地在越洋線上發飆了!

    “不過是一場儀式,你們有必要像三歲孩子吵成這樣嗎?別人對嫁聘大多是隨意就好,喜氣洋洋一團和氣,你們倒好笑地在那裡猛開支票比闊,你們以為我和念香結場婚是花錢消災是嗎?給你們一個月,如果再沒下文,我和念香直接在這裡辦理結婚登記,公園裡隨便拉兩個路人證婚就好,不勞你們操心。”

    奇蹟的事終於在一個禮拜後發生,我們終於等到自己大喜之日的“佳音”,我甚至喜極而泣地哭了出來,而這一切都該歸功於我的表哥和駱偉從大陸返國的大哥,是他們連手擺平雙方家長的歧見,將事情承接過手。

    猜猜怎麼著?我們的佳期就是在後天,成婚地點則是在臺中的一家大飯店,住房有三分之二被雙方家長包下了。

    我的天,表哥和駱大哥的折衷效率也未免高過頭了。

    結果他們發電文過來,反而將功勞算在我們頭上。“是你們小倆口效率好,我們只是照章行事罷了。”

    我突然有了婚前恐懼症!在駱偉面前跳來跳去,“不行,我沒準備好!我最近似乎又胖了,連新娘禮服都還沒試,怎知合不合穿?”

    駱偉馬上摟著我的腰身安撫我,“不會有事的,就算禮服不合身,你穿著布袋跟我拜堂都沒關係,因為我沒耐性等了。”

    兩天後,我終於嬌羞地在眾佳賓的祝福下嫁給他了,他深情款款地看著我,讓我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美麗的女人,一切都那麼完美,我也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直到敬酒見到“陳高”與“陳紹”這白酒黃湯表兄弟時,我才記起自己遺漏了最重要的一件事沒提。

    大家千萬不能灌他黃湯啊!

    但太遲了!關鍵性的第二杯酸梅陳紹已入腹,我見他不勝酒力,喜形於色的面頰泛紅,知道局勢已無法挽回,只好緊張地守在他身旁,怕他心曠神恰之餘,去調戲別人家的老婆與女兒。

    在確定駱偉露出七分醉意的神態後,故舊老友不分男女,如陰風猛鬼般紛紛出籠,使出鬧場絕活,他們在我的婚紗上黏上m&m巧克力,確定一排北斗七星從我的左胸橫到右胸後,又要趙燕麗在我的蕾絲內褲裡塞金莎巧克力,並且強剪下我的褲襪綁住他的雙手,要他用舌頭一粒一粒地將藏在我衣裡衣外的巧克力找出來吃乾淨!

    最後更過份的是,他們竟搞下我的粉紅色高跟鞋,在裡面倒酒要駱偉一口仰盡。

    駱偉在眾人的鼓譟下,對這幾項遊戲可是熱衷得不得了,眼見他真的就要撩起我的裙頭時,總算有人瞄到駱偉的媽媽一副快暈厥過去的樣子,出面阻止了。

    最後,他的那票朋友饒了那粒金莎巧克力,把我和駱偉抬進飯店提供的新人洞房。

    駱偉雖然微帶醉意,他的性功能卻似乎不受影響,反有愈來愈醒旺的趨勢,環著我就要親熱。

    我使出金蟬脫殼之計,掙開自己的禮服與他的毛毛大手,把他與白紗禮服往大床一推,要他躺著別動,自己則半裸著身子,確定門鎖已上牢,敏感地檢查房內是否裝了迷你攝影機,連浴室的馬桶和蓮蓬頭都不放過,最後順手將粘稠噁心的巧克力撈出來往馬桶一衝,心下還直咒著,如果被我查出是誰策動這場謬劇的話,我非報復不可。

    我洗著手時,他的聲音傳來,“吳念香……你在蘑菇什麼?快快回到你老公的懷抱裡!”

    “別吵,就來了!”我應他一句,確定手乾淨後才轉身,沒想到一副裸體已站在我面前,嚇我一大跳。

    我紅著臉問:“老公,你這樣‘穿’,不怕著涼嗎?”

    他把我摟進懷裡,對我綻出一個魅力四溢的笑,“怕我著涼,還不快出來替我蓋被?”然後他兩眼一斜,將斗大的梳洗室瞄過一圈,問我,“嗯,我們從沒在這裡試著親熱過,你覺得……”

    我拉著他進房,委婉地說:“我覺得新婚夜傳統一點比較好,而且我比較喜歡替你蓋被這個主意。”

    他嘲弄我,“吳念香,古板又膽小。”

    “是又如何?”

    他回我一句窩心的話。“不如何,我還是最愛你。”然後將我打橫抱起,幾個箭步擱到鋪了龍鳳氈的床上,將他的愛意轉為行動,放心無慮地交給我。

    我幾乎確定我們可以情深愛篤地過一生了,但我天性好質疑,就請各位祝我們的愛情歷久彌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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