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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解釋

    八月十一日早晨,天氣轉陰。我到十點鐘大才下樓。霍桑已在書室中看報。他的服白有些發紅。臉上蒙著一層霜氣。書室中的空氣更見陰沉了。

    我說:“霍桑,你天亮前出去過7”他點點頭。我又說一:“案子已經結束了、還忙什麼?”

    他把報紙移開些。“我在考慮這件案子應該怎樣結束。”

    我耐不住地說。“霍桑,你越說越模糊了]案子的結束,怎麼由你來決定‘應該怎樣?’

    他微微嘆一口氣。“是啊.這案子可能地有兩種結束的方式——換一句話說,除了汪銀林所意識到的一種以外,還有第二種方式。”

    “那是什麼一種方式?”

    “晤,對不起,我不便說。”

    我苦悶極了。我能強迫他說明白嗎?

    一會,我換一個方向,問道:“現在你已經決定了沒有?”

    霍桑應道:“決定了。我準讓它適用第一種方式。”

    “這個決定你今天早晨才成立的嗎?”

    “是。昨夜裡我就有這個傾向。今大我去看了計曼蘇以後,才作最後的決定。

    “你在天明以前到總署裡去的?”

    “是的。我先到市立醫院裡去問過馬阿大,又到總署裡去跟計曼蘇談了幾句。

    “那末你已跟汪銀林商量過嗎?”

    霍桑忽亂搖著兩手。“不,不,我所以選這個時候去查問,就要避開報林。我告訴你,所謂第一種結束方式,也就是昨夜銀林對你發表過的——馬阿大是真兇,動機在圖財,還贓俱全,罪行已確定無疑。我已決意讓銀林依照他的意思去處理一切。在結束以前,我不願意見他。

    “為什麼?”

    因為我的意識中既然還有第二種結束方式。要是見了面告訴他,違反我的良動;不告訴他,又覺得當面說謊,對不起朋友。

    一這是我和霍桑從事探案以來的一種新的經驗。我和他之間從來不曾有過什麼避忌或秘密,現在他公然承認,有什麼“第二種方式”隱藏著不告訴我。當時我所感到的悶癲,讀者們總也可想象得到罷?

    我冷冷地說:“那末我們倆最好也暫時隔離一下。不然你這樣子對付另一個朋友,也許會使你的良心上感到另一種不安!’”

    霍桑忽仰起了身子,睜著眼睛,現著莊重的臉色。

    他瞧著我說:“包朗,請你原諒。我不是不肯告訴你。實在因為這一著的關係太大——一個人的性命,一個人的前程,還有第三個人蒙受違法的處分!這第三個人就是你的好朋友!

    我見他如此嚴重,倒反有些不安。彼此沉默了一下。

    我改換了語調,說:“霍桑,你總也相信,我並不是一個不能守秘密的人。你也可以相信,我更不會賣友!

    他點點頭。“我知道。不過你的發表慾相當強。你不會例外地不將這件案子披露出來。

    我接口說:“要是我也有個‘例外’,你打算怎麼樣?

    他忽諦視著我。他的一雙敏銳的黑眼迅速地轉動了幾下。他忽微微嘆著氣,點點頭。

    他沉落了頭,低聲說道:“好,我告訴你。依照第一種方式結案,多少是有些冤枉的!馬阿大不是主兇!

    我略怔一怔。“那末誰是主兇?是計曼蘇?

    霍桑搖搖頭,答道:“不是。他對於這案子的真相是有若干疑影的。所以他的行動如此詭秘。他不是主兇,只是一個重要的主角。

    “那末難道是申壯飛?

    “不是。申壯飛雖有相當的嫌疑,實際上並無關係。這事的經過你還沒有知道罷?我索性告訴你。我查勘屍體的結果,。知道他是給一個高個子跳足的拉車人勒死的,溝邊還有車輪的痕跡——那右輪的車胎是補過的。昨天下午警署裡捉到了一個嫌疑的黃包車伕,叫我去證實,果真就是兇手,案情便完全揭露。

    “申壯飛在八日傍晚向他的朋友仇大整措汽車,往江灣去吃喜酒。大竺不答應。壯飛就僱了黃包車去。你知道上海到江灣大約有十、V中裡一,必須經過許多冷僻的地區,何況又在夜間,實在相當危險。壯飛身上穿得相當漂亮,又有金錶鑽戒,因此引動了那車伕。到了寶興路盡端冷靜的地方,車伕就動手勒斃他,剝了他的衣物逃走。壯飛的一隻亞米布金錶還在那車伕住的草棚裡給搜出來。”

    “他是八日晚上被謀害的,怎麼發覺得這樣遲?”

    “那裡已在市區邊緣,相當荒僻。掩覆又很周密,所以隔了近二十個鐘頭才發現,那也不足為奇。”

    我默唸這種性質的劫案,近來幾乎成了報紙上的慣例紀載。黃包車伕的勞動很值得同情,但有時也有難寬恕的行為,說得廣泛些,這是一個民生和教育的大問題。

    我又將話題拖回到眼前的事實。我說道:“我不相信這案子的主要兇犯竟會是嫌疑較輕的來夢花。”

    霍桑微笑地說:“不錯,當然也不是他。他的嫌疑可算是適逢其會。昨天下午我再度到宋家去,夢花的母親說,伊的弟弟昨天正午從蘇州來。上一天——九日——他在觀前街看見夢花陪了一個摩登少女閒步。這分明是一出騙了留學費去做“社交活動’的老把戲。”

    我疑訝地說:“這奇怪了!這案子中明明有三個嫌疑人,怎麼都不是?難道還有第四個?”

    他立即應道:“‘當然。”

    我懷疑地深思。我想起了那天上午他強送我上樓前的兩個沒有解釋的人物。一個是霍桑假冒了引誘馬阿大的銀林,另一個是漏風聲的阿金。這兩個人怎麼會參領秘密?不然,馬阿大怎麼會帖服地就範?

    “包朗,你當真想不出?好了,別胡思亂想罷。我告訴你,主兇是莊愛蓮!

    莊愛蓮!霍桑這個揭示實在出於我的意外。霍桑在我的一時呆木之下,忽自動地解釋。

    他說:“我們知道丁惠德和計曼蘇是表親;莊愛蓮卻是在學生會里和曼蘇相識的,時間上還不過兩三月。曼蘇是個美貌的青年,容易贏得女子的愛好。這兩個女子都要俘虜他,結果是惠德佔了勝。找們但看他得到凶耗以後,只到莊家裡去看了一看,以後就不管什麼;同時他雖在嫌疑的監視之下,還是千方百計地冒險到醫院裡去慰問惠德,便可知道他的心屬於那一方面。我們又知道愛蓮的家庭環境太惡劣了。伊是給伊家裡的人放縱慣的。你總記得,朱妙香說過,莊清夫是什麼都依從伊的,這就使伊養成了一種任性使氣的危險的習性。伊在學校裡有校花的名稱,家裡又有錢做伊社交上的支持。這種種都助長伊的虛榮,將伊陷進了剛愎自大的深淵。因此,伊一遇到挫折,便不顧利害他膽大妄為,結果就造成了這件慘案。”

    我問道:“你的意思可是說愛蓮為著要爭奪計曼蘇,就唆使馬阿大行刺丁惠德嗎?”

    霍桑點頭道:“是。木過‘唆使’的字樣還不恰當,應得說‘賄買’。因為阿大和惠德根本沒有怨恨,他完全是為了錢才犯法。所以那戒指和錢都是愛蓮在事前自動給他的酬報,不是他盜竊的。因此我假冒了愛蓮家裡的銀林,又借用了阿金的名字,馬阿大就毫不懷疑地進了我的羅網。

    “經過的情形怎麼樣?”

    “很簡單。愛蓮寫信約惠德去,說有關於曼蘇的事奉告,預料惠德必會踐約。伊用的信封信箋紙質和字跡不同,顯然是為著萬一發覺後圖賴的地步。伊叫阿大預先伏在附近。他準備出其不意地刺死惠德,乘勢搶些東西,掩護這事的真相,使人相信是路劫而釀成命案。阿大是個穿短衣的粗漢,行兇時故意穿了長衫,也是掩眼法的一種。可是事實的發展,並不像伊的精密預謀的那麼順利。中間跳出一個王福來,破壞了他的行動;而且惠德是個女體育家,也不像一般女子那麼地容易應付。故而阿大顧不得完成任務,只能逃性命了,甚至連搶得的手袋也不能不拋掉。你知道他在嶽州路上是預備好汽車的。”

    我沉默地想了一想,還是不能“釋然”。

    我說:“莊愛蓮既是主兇,目的要殺害丁惠德,但結果伊自己怎麼反而給人殺死?殺伊的兇手是誰?論情論勢,當然不會是阿大啊。”

    “當然不是。”

    “但根據物證,兩個女子一死一傷。兇器是屬於同一把刀。那不是太矛盾嗎?”

    “‘是的,太矛盾!不但你有此感想,我也給這一點困住了好久。可是仔細想一想,這矛盾也容易融解。”

    “怎麼樣?”

    “莊愛蓮是給丁惠德殺死的!”

    “什麼?”我喊了一聲,身子不由不挺直起來。

    霍桑仍保持他的鎮靜,搓搓手開始抽取紙菸。風輕輕從窗口裡溜進來,我的胸頭還覺得悶熱。窗外的天空有些便意,室中的陰暗加深了些。霍桑的失眠的眼睛中漏出靜穆的光彩。出我意外的,他默默地吸了幾口煙,又不勞催遍地給我解釋。

    他說。“愛蓮是惠德的情敵,惠德不會沒有預覺。那晚上伊應約而去,當然抱著懷疑。馬阿大突然行刺,地點太相近了——這一著不能不算是愛蓮設計上的錯誤——一而且先行刺,後搶袋,都足以做惠德的啟示。伊在倒地後的一剎那,一定感覺到這不是單純的搶劫,而是愛蓮的陰謀。那時王福追過去了,四周沒有人。惠德是體育家,傷處並非要害;伊要報復,就忍痛跳起來;拾起了地上的兇刀,奔過彎角,去叩愛蓮家的門。愛蓮正惴惴地在等待後果,聽得了叩門聲音,以為是河大有什麼情報。伊一開門。就給患德據力地一刀,結果愛蓮是毫無聲息地送了命。忠德行刺時,伊的左手大概在大門上觸摸過一下,所以留下了指印。伊的目的達到了,就奔回被刺的地點去,照樣躺在人行道上。這行動是在急速中完成的,大概前後不到五分鐘。等到王福追趕不著,召集了另一個警士華啟東回過來,惠德也許假裝著暈倒,也許是真昏暈過去了、你知道一個女子在經歷了這樣的刺激以後,神經無論如何堅強,昏星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沒有說話。室中形成片刻的靜默。煙霧給風吹得亂嫋。

    一會,我又問;“你說的這一切經過都是事實嗎?

    他呼出了一口煙。“哈,我相倍如此。

    “相信?那末這還是你的設想?”

    “是的,不過不是沒有根據的。”

    “根據是什麼?你能不能把你這設想成立的經過說一說?”

    他點點頭,揉熄了煙尾,另換一支新鮮的點著了,開始把全案作一個系統的分析。

    他說:“這案子在最初,像是彼此獨立的兩件,後來案情逐步開展,從地點,時間和兇刀上著想,彼此就聯繫起來。等到我們發覺了曼蘇到醫院裡去看惠德,又發現了手袋中的信,才確定這裡面的關係非常緊密。換一句話說,這顯然是一出三角或多角型的戀愛把戲。

    “這戲中的兩個女主角,一死一傷;嫌疑人有三個:計曼蘇,壯飛,宋夢花;我們得到的線索:是一組指印,一個掌印,一把兩面出口的插子,和一個乘汽車逃走的兇手。

    “這三個嫌疑人,雖說都沾染了所謂摩登的習氣,在‘社交’方面活躍,但究竟還是學生身分,跟那把流氓們常用的小插子配合起來,不大和諧。所以我認為中心點還寄託在那第四個坐汽車逃走的人的身上。

    “各方面的偵查逐步有了開展,嫌疑人物也挨次排除——首先是由壯飛,其次是來夢花——於是那中心人物更見著重。後來風先生給予我一個啟示,我就把握了這一條重要線索。我從秋生嘴裡探明瞭這第四個人是馬阿大,又知道了馬阿大和在愛蓮的關係,使假定馬阿大也許就是莊愛蓮用做排除情故的工具。可是矛盾來了.兇器是同一把刀。莊愛蓮又怎樣被殺的呢?阿大可會受了愛蓮的酬報,感到不滿,就索性殺死了他的僱主,然後再行刺丁惠德嗎?”

    霍桑提出了這幾個疑問以後,停頓了,半閉著眼睛,連續地吐吸他的紙菸,像暫時歇一歇,又像等待我的批評。

    我不良主地說:“不會。這太不合清理了。阿大如果因不滿愛蓮而殺死伊,那就決不會再執行伊的命令行刺惠德。不,這矛盾還是存在的。”

    霍桑點點頭。“是的,矛盾還是矛盾。因此我不得不另外開闢一條新線。我就想到了惠德身上。”

    “這新線你依據什麼開闢的?”

    “那就是一級指印和兩灘血清。你總也記得前天早晨我們到莊家去勘查時,在通州路上順便看過一看了惠德遭劫的地點。人行道上不是有兩處血跡嗎?當時我也推想不出,只在腦膜上留下一個印象罷了。但到了我的思程不得不轉變的時候,這印象又重新活躍了。那不會是兩次倒地的原因嗎?惠德第一次被刺倒地,在地上留下了一個血跡;第二次又倒地,卻移動了些地位,因此又留下了另一灘血跡。伊怎麼會倒地後再爬起來?為報復而起來殺死愛蓮,然後仍嚇倒了掩護伊的行動,不是很可能的嗎?”

    他又停一倍。我也不接口,默默地在估量他的理論。霍桑又接續下去。

    “這個理論我也不是憑空建立的。我還有一個依據。就是那黑漆大門上的指印。包朗,我記得我曾告訴你,那指印的線紋很細,那掌紋卻粗得多。所以我假定是兩個人印上去的——指印是女子的,掌印卻是男子的。

    “我憑著這兩個依據,加上了戀愛活劇的可能後果,便成立了我剛才說過的假定。於是我就到醫院裡去看一看惠德,同時又搜尋印合這假定的物證。

    “那是什麼?”

    “血衣和曹德用過的牛奶杯。

    “囑,就是化驗室中那隻白瓷杯子?你要印合丁簸德的指印?”

    “是的,我向那主任護士張小姐接洽了帶回來的。當然找另外有託詞,不告訴伊真情。伊還讓我看惠德進院時-穿的那件細夏布短衫,和那條白紡綢短裙。短衫的左肩部有一個刀洞,前後面都有血漬。但那條白綢的短裙的背部另有一個血清,不是汙流而成的,而是臥倒時染上去的。我回來以後,趕緊將杯上的範德的指印攝影放大,洗出來一對,果真和門上的一枚小指印相合。於是我的理想便完全證實,先前的矛盾也自然融解了。”’

    我想了一想.又問。“還有那個單印呢?可是馬阿大的?”

    霍桑忽皺緊了眉毛,搖頭說:“不,不會是他的。你知道揩即先印,掌印著印。阿大在魏惠德以後既已逃走,決不會在愛蓮被殺以後再到愛蓮家去。這個掌印的確曾困農牧的腦筋。它虛幻地指示我這裡面有兩個人,可是不能決定那第二個人是誰。現在我相信這掌印是和兇案無關的,也許是汪銀盃,也許是那看守屍場的警察,也許是何健醫士,在開門時無心印上去的。要證明也可以,只要費些工夫,不過現在已沒有必要了。”

    他的探索的過程,的確入情入理,而且都有實際上的依據,不能不使我佩眼他的頭腦的敏銳和目光的周矚、我等他丟去了煙尾閉目養神的時候,又提出了一個問題。

    我說:“霍桑,你看見丁惠德時說些什麼?”

    霍桑答道:“我只間問伊和曼蘇愛蓮的關係。我的措詞是非常小心的。伊雖也很謹慎,但口氣之間很關心曼蘇的被捕。我的另一個目的,要著一春伊是不是一個標準的女體育家,結果也得到了滿意的印證。”

    “還有馬阿大跟計曼蘇說些什麼?”

    “晤,你問我今天破曉前的結果嗎?那也不壞。馬河大已向我承認了受僱行刺的罪行。這原是實情。但汪銀林一定不會滿意,會把愛蓮的兇罪也加在他身上。我已決定讓銀林去處理了、阿大原是一個把人家性命換取自己享受的暴徒。他本蓄意要預謀殺人,不過沒有成就。所以他雖受些冤枉,也不值得可憐”

    “計曼蘇呢?”

    “計曼蘇是無罪的。回頭你給我打個電話給銀林,叫他趕緊釋放他、”

    “好。他告訴你些什麼?”

    “我從計曼蘇嘴裡知道了他和惠德的戀史,時間已有七年。惠德是一個端莊真摯的女子,曼蘇也並不薄倖。今天曼蘇對付我的態度和前天不同了。他除了辯白自己的無罪以外,還有一種無言的要求,意思是希望我顧全些惠德,顯見他對於愛蓮的死,多少也有些懷疑惠德的。”

    我說:“你沒有把你所發現的向曼蘇說明?”

    霍桑突然丟下了煙,搖頭說:“不!這一點除了你以外,我能隨便告訴別的人嗎?我一說出來,這案子的結束不是要形成另一種方式了嗎?伊是自衛,不是謀殺;在倫理觀念上伊是無辜的!

    他說到這裡,竟然聲色俱厲起來。他的倦容消失了,眼睛裡射出正義的火焰,兩隻手交握著,身體也挺直了。我老實說,我也表示同情,在法律的觀點上也許不合,但就人道的立場上看,惠德是被害而報復,愛蓮是作法自斃,馬阿大也是自食其報。這樣的解決是完全合理的。我準備遵守我的諾言,把這件案子擱起來,不再發表了。不料事實上又有一個轉變,這約束終於也無形解除了。

    那天中午,一個電話從同濟醫院裡打來。霍桑馬上跳起來。

    他握著聽筒說:“喂,我是霍桑。……幄,張小姐。……什麼,丁小姐上午回家去了,現在又來了?……為什麼?……服了毒?……伊自己服的?晤,晤,我不知道,也許有什麼誤會罷?……好,我馬上就來。”

    他的神色突然灰白,眼睛也呆瞪了。

    他喃喃自語說:“晤,我害了伊!……包朗,你也有分!你去了兩次,我也訪問伊一次,曼蘇又被捕了,才使伊懷疑不安!……唉,大使人掃興!……包朗,你已經通知銀林釋放計曼蘇嗎?……好,我馬上去!”他匆匆地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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