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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文獻會(19621963 二十七到二十八歲)

    1962年1月29日,舊年將至,姚從吾老師送來一千元,並附一信。兩天以後,又轉來陶希聖“擬請李敖同學參加‘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輯事務工作按月津貼新臺幣一千元”的信,姚從吾老師和吳相湘老師又分別給我一信,囑咐我“從此安心工作”,因為這一職務,“得來亦不易也”。

    1962年2月1日,我去文獻會見陶希聖的時候,正是我在《文星》第五十二期發表《給談中西文化的人看看卜的同一天。這篇文章裡已點名攻擊到陶希聖。在這篇文章發表前一個月,我在《文星》第五十一期發表《播種者胡適》,已先引起各界的重視,這種重視,是從《文星》第四十九期起發表《老年人和棒子》的一貫延續。姚從吾老師信中囑咐我“若過於放肆,不但樹敵太多,亦恐於工作有妨”;吳相湘老師信中囑咐我“切忌多言”,都是他們的先見之明。他們勸我“往事已過,今後仍應潛心學問”,“從此安心工作”,顯然期許我仍舊去走做學問的路,不要亂寫文章。他們把我安排在陶希聖那裡。目的都在希望那個職務使我得以餬口,並且,“藉此研究民國史,以期有些具體的成就”。事後回想起來,兩位老師似乎都太天真了一點。其實他們不瞭解陶希聖,也不瞭解我。不瞭解陶希聖的是:他們以為我們只是把李敖暫時“寄存”在你陶希聖那兒,李敖畢竟是我們的人、我們的學生,殊不知陶希聖才不這樣想呢!陶希聖慧眼識人,看到李敖是何等人才,焉有不拉為己有、拉為國民黨所有之理?不瞭解我的是:他們以為我會與陶希聖勉強相處,殊不知我才不這樣想呢!

    我一去文獻會,心中打定主意就是要防被陶希聖拉我。陶希聖對我,果然備極禮遇。那時他正搬了新居,把舊宅留做文獻會工作人員宿舍,指定我住他的臥室那一間,可是我一直沒去祝他見我不去住,乃在文獻會樓上隔出三間房,由我住一間。因為與辦公廳在一起,比較單純,我就從新店遷回臺北,住進杭州南路文獻會。羅家倫、陶希聖上樓來看我,並且參觀我這間臥室,看到牆上我掛的Playboy上的大幅裸體女人,兩人的有趣表情,我至今難忘。(我在1962年4月12日日記上寫:“上午羅家倫、陶希聖來參觀臥房,羅進即復出,陶見裸女不敢進,笑死人,陶哼了一聲,羅哈了一聲,真是哼哈二將。”)蔣君章在《傷逝集》中回憶說:“‘五十年開國’文獻的編纂,一方面為紀念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另一方面卻含有提供正確的革命建國史料,使研究中國近代史的國際學者,得到中國革命建國的原始資料,作為他們研究參考的根據。”“這個委員會的發起,是臺灣當局的決策,得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支持,其預算初時列在‘國史館’的預算中,後來改列在‘教育部’的預算中,陶希聖先生擔任主任委員,羅志希先生擔任副主任委員,兩位先生看得起我,要我擔任總編輯的職務……兩位先生有意栽培後進,由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借調研究生若干人作為我的助理。”蔣君章的書是1979年出版的,我直到這書出版後五年,才在地攤上看到;直到看到後,我才弄清當年一些我所不知的真相。例如我一直不知道“這個委員會的發起,是當局的決策”,我一直以為它的預算只來自“國史館”,我一直以為羅家倫是主任委員(羅家倫在北大是陶希聖的學長),我一直不知道我是蔣君章的助理。事實上,我今天的感覺只是陶希聖想自立衙門而已,表面上託之於“當局”的決策、“國史館”的預算中、“教育部”的預算中,骨子裡卻是建立陶家班。蔣君章說:“由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借調研究生若干人作為我的助理”,這話有語玻我去文獻會,我是唯一的研究生,其他全不是,後來龔忠武、張國興來,才有了研究生的局面(張俊宏是在我走後很久,才進文獻會餬口)。會中一共七八人,以陶希聖的同鄉、親戚居多。湖北人之天下也。我到文獻會之初,從沒見過蔣君章,整天也無所事事,上班時間大家打乒乓球,中午、晚上七八人圍成一桌開飯,互開玩笑,倒也自在。會中由高蔭祖做執行秘書,高蔭祖是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專員,編有《中華民國大事記》一書,為人篤厚,對我極為傾倒,常找我聊天,陶希聖也常找我聊天。聊天中有時話中有話,我總是裝糊塗。我知道他們想拉我入國民黨,我打定主意不幹,所以除了裝糊塗,也別無好法子。

    從我進文獻會起,我就沒聽過姚從吾老師的囑咐,停寫“辯難文章”,我給《文星》寫文章,一直不斷。《文星》第五十三期(1962年3月1日)上就發表了《胡適先生走進了地獄》,《為〈播種者胡適〉翻舊賬》;第五十四期(4月1日)就發表了《我要繼續給人看看卜。……直到第六十期(10月1日)發表《胡秋原的真面目》、“澄清對‘人身攻擊’的誤解”等,我的文章,筆鋒所指,一直風光與風波不斷。在被我批評的人之中,其中最吃不住的,不是別人,就是胡秋原。胡秋原早年參加共產黨CY,抗戰時加入國民黨做中央委員並辦黨報,大陸丟掉時“打算做共產黨百姓”,不肯出來,後來才到臺灣。有一次被派出去,竟“在英國與共產黨有過接觸”而遭國民黨黨紀處分。他是一個反覆多變的人,由於反覆多變,政治上,自然也就不能被一再信任。因而在心理上,他有了一種“幻想的被迫害症”。他的自高自大自我膨脹,過分重視自己,使他老覺得有人想打擊他,他完全不能瞭解何物胡秋原?胡秋原何物?誰要打擊這樣一個宦海失意和學界走板的人呢?但在這種心病下,他總是刻意尋找“幻想的迫害者”。他公開說文星“自恃有強大後盾,這後盾即我說的參謀團,其中有教授,包括一個教邏輯的,有我們的同業新聞界人士,還有政治上的權威人士等,這是一‘奇異同盟’,毫無原則的,但不知為了什麼,也許由於一種‘反胡秋原Complex’,結成了一個‘反胡秋原聯合戰線’”。又說反胡集團的組成分子為“青年後面有中年、有老年、比我更老的前輩。”又說組成分子的單位“是由一個教育機關,一個學術機關的人,組織了一個參謀團,還加上一個後勤機關,不斷集會三個星期。……這些自高自大自我膨脹,過分重視自己的“幻想的被迫害症”,使他一開始就不相信批評他只是李敖一個人的事。他用盡對我人身攻擊的字眼,像“豪奴”、“犭折犬”、“背後有中年有老年”,“有傳授有計劃”、“有組織攻擊”、“有參謀團、顧問”、“危險打手”、“幕後人”、“僱傭誹謗者”、“奉命罵人”、“問了顧問”等等。一口咬定許多機關和人士利用李敖來打擊他。胡適死後,他首先懷疑的,就是姚從吾。但他也不照照鏡子,姚從吾打擊他幹什麼?姚從吾是學界的“當權派”,是臺大教授、是“中央研究院”院士,胡秋原全沒當上,是學界走板的人物,誰要打擊他啊?可是,沒有用,一個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沒救的。1962年4月14日,我有日記如下:“姚先生在課堂上說佩服我矛盾戰術,使胡秋原氣焰不敢太盛。並說日前在南港跟胡秋原打招呼,胡秋原不理他,蓋以姚李一氣故也。”這表示說,胡秋原早在四月間,就認到姚從吾頭上來了。另一方面,胡秋原又認到陶希聖頭上,但他又不照照鏡子,陶希聖打擊他幹什麼?陶希聖是政界的“當權派”,是國民黨中常委、坐文學侍從之臣的第一把交椅,胡秋原全沒當上,是宦海失意的人物,誰要打擊他啊?可是,沒有用,一個人犯了“幻想的被迫害症”,是沒救的。陶希聖告訴我說:“胡秋原說我打擊他,我打擊他幹什麼?大陸撤退時,胡秋原投共未遂,到了香港。當時不能來臺,還是我設法使他入境的。——我要打擊他,我會這樣幫他嗎?”可是,當時胡秋原的“幻想的被迫害症”已深,怎麼都要一口咬定了。

    為了反擊胡秋原對我的人身攻擊。為了尋求歷史的真相,我在1962年10月1日在《文星》第六十期發表《胡秋原的真面目》。第二天,我有日記如下:陶轉告以後行文務必多小心,蓋胡秋原等或將以李敖思想違背三民主義來扣帽子也。

    此一公案頗有連陶也被扯下水之勢。他們總以為我寫文章背後有人主使。他們過去以為是胡適,再是姚從吾、再是殷海光、再是吳相湘、再是陶希聖,是好玩!……殊不知我李敖獨來獨往,胡姚殷吳陶等人安能浼我哉!

    10月3日,我有日記如下:下午高蔭祖、陶希聖分別找我談。陶申三意:一、胡秋原此人“不擇手段”以後為文須小心,蓋已聞彼現在蒐羅我文字中句子,以構成違反主義及

    “總裁訓詞”之罪名。

    二、胡有牽陶入此漩渦之勢。

    三、陶絕不理胡等欲逐出我於文獻會之陰謀。查材料事文獻會藉助我,並非我藉助文獻會。

    10月4日,報上登出胡秋原控告我,我有日記如下:陶希聖轉告:一、他可介紹二律師(端木愷,周旋冠),此二人皆有正義感,唯先不必與人言。

    二、儘可放心打官司,文獻會絕無問題。

    表面看來,陶希聖對我實在夠意思。但是骨子裡,卻大有文章。原來陶希聖是要趁機拉我入國民黨!早在七月裡,高蔭祖就不再話中有話,而是開門見山的要我入黨。我在7月11日有日記如下:“下午高秘書以中山獎學會選送公費留學理由,拉我入黨。我謝絕。”8月28日有日記如下:“上午高蔭祖言警總欲整我,但他說陶先生支持我。”高蔭祖透露這些也是要我入黨,說入黨才一切方便。10月4日我被胡秋原告了後,陶希聖、高蔭祖重申前意,明確他說還是入黨才好辦事,入黨變成了“自己人”,那時候他胡秋原是黨員,你李敖也是黨員,黨員對黨員,支持李敖,也名正言順。警總方面想整你,也可以講得上話。對這一好意,我都謝絕了。這時我早已搬離了文獻會(5月19日搬到安東街二三一號三樓,是蕭孟能和我分租的公寓),我感到離開文獻會的時機,好像愈來愈近了。

    到了1963年3月,我自動在研究所休了學,這事給了陶希聖一個藉口,他5月3日去日本,臨行寫了一封信給高蔭祖,說文獻會以用研究生為宜,李敖不告訴他就休學,他決定以留職發薪方式,請李敖暫時別來上班了。5月4日,我有日記如下:

    下午高蔭祖執行秘書約我,出示陶希聖臨走前給他的信,顯然在胡秋原政治風暴的陰影下,陶已不得不做息事“去”人之計。高蔭祖再度向我提出入黨建議,並謂胡秋原、任卓宣他們反對你,並不是國民黨反對你,國民黨歡迎你合作。對高蔭祖的建議,我拒絕,同時謝絕留職“發”薪的好愈,謝絕“遣散費”,謝絕替我另外找事的主意。我說我是乾乾脆脆的人,決心求去,不必在這裡,彼此都惹得一身腥,他說他一定要找吳相湘,請吳出面挽留我,照常拿薪水,等官司打過了,再來上班。可是我知道他是徒勞的。

    一年三個月零四天的混飯生涯,如今竟如此這般地告一結束,可嘆可笑。此事給我三大刺激:

    一、一切不愉快是由於我太窮,來此會以前,窮得當褲子,吳相湘、姚從吾聯名介紹,乃得此謀生之地。設想當時苟有第二條路好走(如中學教員之類),何至於有“誤上賊船”之憾?雖然,十五個月來,自許不染不妖,然究竟不快也。當時若身懷幾千元,何至於為每月一千元上“船”?二、故為今之計,似非擺脫一切,設法有一點點起碼的經濟基礎不可,我希望是五至十萬元的存款,兩袋不空,自然站得更直,自然更少不愉快。三、政場中人是什麼東西,思之可也!

    5月14日,我有日記如下:

    下午辦好移交,我只肯收本月一至三號三天的薪水(一百二十元),高蔭祖說我太矯情,袁英華說本會“送錢”有前例,我皆不肯。最後留信而行(將三天薪水的收據附其中)。[秘書]阮繼光、[工友]向澤洲、林明岡相送。澤洲請我留字,我為寫“此度見花枝,白頭誓不歸”等二詞。吳相湘又找我,夜訪之。談到高蔭祖向他說,李敖一年三個月來去了那麼多次的南港,沒報過一個車馬費!

    陶希聖從日本回來後,5月22日,送來從日本帶回的領帶一條、襪子一雙,並留名片向我致意,並送我一筆錢。我收下領帶、襪子,把錢退回了。

    語言學家、“中央研究院”院士李方桂來臺,姚從吾老師請他吃飯,他說他佩服李敖,盼能約李敖一起吃。5月8日,我在心園同他們吃了一頓飯,在座有毛子水、吳相湘等。姚從吾、吳相湘兩位老師絕口不提我離文獻會事,我也絕口不提。5月26日,余光中向我說:“梁實秋先生聽說你失了業,想替你找事。”後來我才知道,梁實秋不讓我知道,直接寫信給“中央研究院”院長王世傑和歷史語言研究所所長李濟,大意說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該請李敖去他們那邊。王世傑、李濟收信後,先行內部作業。8月19日,我收到姚從吾老師一封信,其中說:我禮拜二在南港住了兩晚,黃彰艦陳般安、徐芸書、劉世超都看到了。一般他說,都歡迎你能來南港,正式在研究方面放些異彩。一部分人認為胡某人頭髮也花白了,你把他罵得也夠了,另換一個方向也好。只有極少的人另有偏見,反對您來南港,但他們勢孤,又不敢明言,只有暗中放冷箭。上禮拜五芮逸夫先生請劉子健夫婦。我和濟之先生坐在一起。談到您的事:(1)他說:實秋寫信給雪亭先生和我了,說得很懇切。他是不大管事的,承他建議,我們當然考慮接受。適之先生常談到李敖,我也知道一些,留有印象。(2)停一回,他又說,您也是他的學生,雖然一次考了五十八分,一次考了六十分,總算及格了。當年分數嚴,考六八十分的很少。(3)但過一回,他又說:有人說:“李敖把他的父親氣死了,您意如何?”我說:“這樣嚴重的消息,我今天第一次聽到,這怕是惡意中傷吧!我記得他曾有一長函給適之先生,送了一篇副本給我;只說到父親死後,有人強迫他披麻戴孝,他表示異議。氣死父親,怕是由此傳訛的。還有一點,李敖每月寄給母親五百元,聽說現在仍照寄。”上邊所說的冷箭,這一謠言,也是一例。

    今天晚飯後子水先生來談。說:上午與濟之兄閒談,也說到了您的事憎。李說:“雪亭先生看報,知道李敖與胡秋原的訟事,要和解了。這樣就可以決定了。”毛先生並說:“這可不是條件,希望李君不要誤會。”……

    姚從吾老師信中提到毛子水、談到“雪亭先生”(雪亭是王世傑的字)所說的話,是有一段故事的。自從梁實秋寫了信後,姚從吾老師也敢於介入了。王世傑表示,想先同我談一談,並盼姚從吾老師陪我一起去。我遂在姚從吾老師滿口稱王世傑“老師”的恭謹下,見到了這位大官人。王世傑跟我天南地北,談了不少胡適的事。最後說:“現在李先生和胡秋原打官司,不知道可不可以等官司告一段落後,再來‘中央研究院’?”我聽了,很不高興,我說:“胡秋原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通訊研究員,這官司還是他主動告我的,為什麼他能從裡面朝外面打官司,就不影響他的職務;而我從外面向裡面打官司,就要對職務有影響呢?”王世傑聽了,撲克臉一張,無詞以對,我和姚從吾老師告辭而出。8月20日,我終於寫了這樣一封信:

    前些日子,“國史館”的姚漁湘先生同我說:“羅家倫先生表示在官司過後可去‘國史館’任職”;昨天下午,文獻會的高蔭祖先生向法官說:“過些日子(實際是官司過後),我們請李敖先生再來幫忙。”

    老師您看:在官司沒了之前,沒人敢“賞”我一碗飯!我可大言:凡在官司沒了之前,猶豫給我這碗飯吃的;在官司過後,我絕不回頭來吃這碗飯!——這是古話所說的“貧賤者驕人”!這是一個有人捧罵無人敢請的臭文人的一點臭架子!……

    也許,我的“罪狀”多得很。可是,我多希望那些張九齡詩裡“相猜”的動物能夠真正發掘出我的“真面目”。——他們若吸到我的骨髓,擊中我的“劣跡”,我就悻悻然小丈夫,也心服口服。可是,他們像長舌婦一般的搬弄的是什麼?能使我不暗中好笑麼?能使我這沒修養的人不出爾反爾麼?

    所謂文化論戰以來,即以我們師徒二人而論,老師試想:真正瞭解我們之間的關係的有幾人?真正相信姚從吾沒從背後搗鬼的有幾人?老師再想想:誰會想到您從來就是反對我亂寫文章的?誰會知道您壓根兒就是一個老是努力阻止我“鬧事”的一個人?……

    外面謠諑如彼,我內心的感慨還多著呢!他們謠言說一個“教育機關”(臺大)支持我,可是我親眼在法院看到錢思亮校長寫給胡秋原“立委老爺”的委瑣信——一封毫無大學祭酒風度的信,——這就是“教育機關”對我的“支持”!他們又謠言一個“研究機關”(“中研院”)支持我,他們寫這段文字的時候,自己用的卻正是“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辦公桌!而我呢?想在“中研院”拿胡秋原在“中研院”的薪水的三分之一部拿不到!——這就是“研究機關”對我的“支持”!他們又謠言姚從吾如何,可是在我的內心深處,我卻覺得:姚從吾即使不是一個怕事的人,也是一個不好事的人。這樣一位老先生,非但不會有心情來唆使我;甚至要等梁實秋先生出面替自己學生說了話,他才肯幫自己先生進行這塊安身立命之地。……

    一年半來,因我而被冤枉的,曰胡適、曰姚從吾、曰吳相湘、曰殷海光、曰陶希聖。此五位先生,誰是好人,誰是壞蛋,天下自有公論,不過扯在我頭上而說唆使云云,則完完全全是厚誣!我不甘心使此五人因我受謗,也不甘心我個人橫被打手之惡名,故此誣陷奇案,我非打個水落石出不可!

    南港學苑,乃某些清白學人養清處白之地,彼等因過分清白,反視李敖,自然雙眉緊斂,憂心忡忡,或以引狼入室,殊非他們之福;但他們何不想想:引狼入室,固非他們之福,然而放虎歸山,難道是他們之福嗎?

    人間趣事,如今可添一章。

    此事形同春夢一常春夢醒來,恍悟儒林內史,還如一夢中。……

    我在文獻會被請出門。“中央研究院”不準進門,接連的事件,使我深刻感到:原來一個人,堅守原則,不入國民黨;堅守原則,跟國民黨打官司;堅守原則,我手寫我口、決心做黨外,到頭來會混得沒有職業,混得已到手的職業會失去、沒到手的職業會泡湯。但是,這又算得了什麼呢?這些啊這些,在國民黨的統治下,豈不都是求仁得仁的必然結果嗎?

    最有趣的,陶希聖在拉我加入國民黨不成,老羞成怒,在《文星》愈鬧愈兇的時候,終於對我反目相向,在國民黨第一黨報《中央日報》上寫短論批我。他先寫了一篇《保全臺大的名譽》(1964年9月2日),其中說臺大有好學生,“但是不肖的學生亦間有之。如某雜誌最近幾個月,連續刊載某畢業生誣衊臺大的文章,叛師毀友,極盡其架空造謠刻薄惡毒之能事。臺大在校師生以及海外師友看見此種文章,至少感覺其為母校之羞,無可容忍。”“中國人一向有不入官府、不打官司的風尚。我們亦不願鼓勵任何人打官司。但是我們認為臺大對於這種玷辱校譽的事情,應該依法追訴,無所用其姑息。”四天以後(1964年9月6日),他又寫了一篇《謗書》,其中說:“市場上出現一部書,名為《胡適評傳》。這本書只出了第一冊。就這一冊來說,表面上是讚揚胡適之,而實際上從胡適之的上代,到他的本人,處處都是輕雹鄙笑、諷刺,使讀者不忍卒讀。這樣一部書,若是如此一冊一冊出版,而無人提出異議,可以說是士林之恥。我們今日願以這篇短文,表示異議。”我對陶希聖站在黨報立場攻擊我,絲毫不感驚異,因為那是我不跟他們合作、不跟他們同流合汙的必然發展。只是在時機上,倒別有個人原因。那時陶希聖要把他兒子陶晉生媳婦鮑家麟雙雙送入臺大歷史系教書,故向文學院院長沈剛伯表態,而沈剛伯正是被我批評的焦點;另一方面,陶希聖要搶北大在臺灣的龍頭地位,因而貌似擁胡,並在後來支持胡夫人江冬秀朝文星打官司。凡此種種行徑,對陶希聖這種人說來,其實都是最拿手的事。最好笑的是無恥的他居然還談什麼是“士林之恥”,他真是太妙了!

    陶希聖長得小眼方臉,面似京戲中的曹操,講話深沉多伏筆。是我所見過的城府最深的人物。在他把我請走以前,他對我一直不錯,有歷史上的疑難雜症,就把我請到二樓他的辦公室,盼我解決。有一次,文獻會重金買到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的原始文件,是當時秘密會議成立的簽名冊,上面有宋教仁等人的簽名。陶希聖很高興,拿去請于右任題字。于右任一看,簽名冊中沒他的名字,很不開心,他說他記得明明參加了革命,怎麼沒有他?他不是“開國元勳”嗎?怎麼這樣一個重要的會議,居然沒有他的名字呢?陶希聖回來,找到我,請我仔細考證考證,到底是歷史錯了,還是于右任錯了。我仔細考證後,結論如下:那一次,于右任沒參加。為了使于右任沒話說,我列舉出每一項證據,證明他老先生真的沒參加。我不知道最後陶希聖怎麼回話的,我只知道于右任“為之不寐者數日”。我真抱歉,以我的學問,實在找不出他參加的歷史,這種抱歉持續了幾天,直到我被文獻會掃地出門,我才停止了抱歉。

    我離文獻會後,胡秋原在法庭提出聲請,要傳文獻會執行秘書高蔭祖作證,要高蔭祖證明我在文獻會竊盜“國家資料”打擊胡秋原。我遂寫一封信致高蔭祖,信中主題很明顯,就是聲明我立場的堅定。那場官司的被告中,居浩然、葉明勳都和解出局了,蕭孟能在親朋父執輩的壓力下幾度想和,高蔭祖承陶希聖之命也一再勸和,我寫這封信,就在塞勸和者之口,並激發高蔭祖的良知,不要做偽證。後來高蔭祖出庭了,向法官出示陶希聖親筆原件,證明了他以文獻會執行秘書名義復法院的信,並非他矯命所為,而是陶希聖親筆起草,叫他抄好發出的,原信是:

    一、1963年6月28日綏刑誠字第二零四四五號大函敬悉。

    二、查蕭孟能與本會無關,李敖前在本會為臨時工作人員,近已離職。

    三、本會從未存儲“國家機關”檔卷,其所存報紙及雜誌等項公開發行之印刷品,本會工作人員均可閱讀使用。其會外人士對此項印刷資料洽請抄閱者,亦可抄閱。凡此皆不發生所謂竊取或盜用問題。

    四、特復請關行照。此致臺北地方法院

    “中華民國開國五十年文獻編纂委員會”執行秘書高蔭祖

    1962年7月4日

    法院同時也收到“國史館”館長羅家倫的覆信:

    “國史館”函1963年7月2日(“五二”)臺史總字第一七二號受文者:臺北地方法院一、貴院本年6月28日綏刑誠字第二零四四五號函敬悉。

    二、查本館庫藏史料及檔案文書,蕭孟能與李敖並未亦無從竊取或盜用。

    三、復請惠察。

    館長羅家倫

    以上兩封覆信,證實了胡秋原所說,全是疑神疑鬼,他“以為”我竊取,盜用“國家機關”檔案文書掀他的底,其實那些資料只是舊報紙,學界中人都可以看到。胡秋原又“以為”李敖公佈的閩變叛國照片,只有情治機關有,由情治機關提供用來打擊他,其實那些照片早都登在日本和中國的舊雜誌上,只要博學用心就可查到。不過他這一疑神疑鬼,對他倒有一個好處:情治機關為了避嫌、為了打擊文星,倒也樂得跟胡秋原更形接近。他跟總政治部王升、曹敏等的關係是不簡單的,從他的密友徐高阮身上,更可看出跟其他情治單位的暗盤,左派出身的徐高阮是攻擊文星的第一裨將,他死之日,弔喪行列里居然出現了總政治部主任王升、調查局局長沈之嶽、情報局局長葉翔之!他的背景,原來這般!——徐高阮在職務只不過“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的一名副研究員,在這種冷衙門的清高之地,身死之後,居然冒出成群大特務為他弔喪,雙方關係的不簡單,由此可證!到於與胡秋原一同告人的鄭學稼,也同樣犯了疑神疑鬼的讚美。1961年年底,我在《文星》發表《播種者胡適》,這篇文章帶來了大是非和大麻煩,進而釀成了一次大筆仗,後來這次筆仗分成了兩個圈圈,一個圈圈是“關於中西文化問題的論戰”;一個圈圈是“關於播種者胡適的論戰”,前者的主要對手是徐道鄰和胡秋原;後者的主要對手是任卓宣和鄭學稼,大家打做一團,十分熱鬧。在筆仗當時,鄭學稼發表《我控訴》說:

    當我第一次閱李敖先生的(播種者胡適)時,以為他是極接近胡適的人,否則不會知道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獨立評論社內部諸名士主張獨栽,只胡一人反對;胡為女學生關窗戶,以示“體貼”;和胡退回宣傳費若干美元。

    事實上,鄭學稼的“以為”,和胡秋原的“以為”一樣,完全“以為”錯了!其實我“接近胡適”了什麼?關於《獨立評論》上民治與獨裁論戰的事,在《獨立評論》上都登得明明白白,《獨立評論》第八十號、第八十一號、第八十二號、第八十三號、第八十四號、第八十六號、第八十八號、第一三零號以及《東方雜誌》第三十一卷一號及三十二卷一號,都文證俱在;至於胡適為女學生關窗戶的事,1932年的《論語》第一期、1934年的《英文中國評論週報》、1934年的《人間世》第三期,以及《文人畫像》哪一本書也都文證俱在;至於胡適退回宣傳費的事,1942年的CurrentBio-graph,VOL.LXXIXNo.9的Time雜誌也都文證俱在,他鄭學稼不去查書。不去了解,卻硬說這是我李敖獨得之秘,這不是大笑話嗎,他鄭學稼讀書這樣少,反倒以為我李敖神通如此大,大到“知道這些非外人所知的事”,這不是大笑話嗎?文證俱在,任何人,只要肯用功,都可以查到。可是這種跟國民黨總政治部關係匪淺的所謂學者卻如此不學,如此無知,這種人寧願在我與胡適有“微妙關係”上去“以為”去捕風捉影,也不願在書本上多下功夫,這種疑神疑鬼,真是害己害人。鄭學稼死後,蔣經國特頒“績學貽徽”輓額,由軍報刊出,我看了不禁一笑,“績學貽徽”?未必未必,積不學貽害,倒庶幾無愧也!我舉這些例子,意在說明,當時發生那麼多的糾紛,都禍起胡秋原他們一念之差,他們不相信剛出道的一個青年人在獨來獨往的寫文章,總是疑神疑鬼的懷疑有幕後人在打擊他們,若他們真的知道這青年人全無後臺、全無背景,也許他們就不會那麼介意了。四百年前,特立獨行的大思想家李卓吾說:“吾當蒙利於不知我者……可以成就此生。”正因為“不知我者”的疑神疑鬼,最後,你萬古留令名,他們千秋挨臭罵。他們辛辛苦苦地“毀”人不倦,其實只是你“可以成就此生”的一些踏腳卵石而已。“毀人而反利之”,不亦快哉!

    多年以後,胡秋原回憶說陶希聖和他前嫌盡棄了,又是好朋友了,我得知後,為之一笑。我笑陶希聖空在李敖頭上做了一場好夢,最後撇清李敖,自以為得計,殊不知他太小看了李敖。李敖是要舉行最後審判的,他難逃李敖的最後筆伐。陶希聖在開革李敖二十五年後--1988年死去,活了九十一歲。死後,他的兒子陶龍生寫了一篇《陶希聖先生秘辛》,發表在國民黨第一黨報《中央日報》,透露陶希聖死前的秘密交代。陶龍生說:4月5日“那一天他跟我說了許多話,要我記下來,將來在適當的時候再發表。我現在寫出一二。”“寫出一二”的內容原來是:陶希聖去做漢奸,是蔣介石秘密派他去臥底的。換句話說,他去做漢奸,是暗中得到欽命的,所以別人做漢奸,一做就非死即囚或流亡海外;但他陶希聖卻是例外,仍得蔣介石重用。其實這些說詞,是站不住的。因為在我們得知的秘件中,發現滿不是那麼回事。例如陶希聖出走香港後,1940年1月15日,曾密函胡適,說:“希‘聖’今後決心不再混政治舞臺,但求速死耳,”,“此後希[聖]將去之海外,為人所忘以死矣。”可見他愧悔之情。如果他是欽命漢奸,則必欣然回中央討賞領獎矣,又何必“但求速死、去之海外”哉?何況,陶希聖在《八十自序》中明說“脫離戰地,背叛國家”,“希聖一心感激委員長不殺之恩”;在“總統蔣公”誄詞中又明說“不殺之恩,愧無以報”,可見他惶恐之情。如果他是欽命漢奸,則必欣然因臥底功成而邀功矣,又何該殺之有哉?結論是:在翻雲覆雨的政治鬥爭中,固然有的漢奸是欽命的,像殷汝耕、像唐生明,但陶希聖卻不在此類。他死前猶欲以玄虛自清欺人,臨終授命,教兒子扯謊,結果被我拆穿,適見其加倍無恥而已!

    因為陶希聖城府最深,所以同他辦事,也得“陰險”一點。文獻會同仁以夏天太熱,想呈文陶希聖買電扇,我說你們呈文買電扇,陶老闆是不會同意的,你們要高抬價碼,呈文買冷氣機才成。他捨不得買冷氣機,覺得抱歉,就會給你們買電扇代替了。——這個故事,顯示了我的“陰險”,可以智勝陶漢奸。他臨終授命最後被我拆穿,真可謂“生諸葛走死仲達”了!

    至於胡秋原告我的官司,由於法院是國民黨的,後果可想而知。這官司前後拖了十三年,枯燥中亦有趣聞。胡秋原有一次在法院不稱我之名,而叫“李匪幫”,我提出異議。後來才弄清楚,原來他叫我“李誹謗”,可是他的黃陂土話發音成“李匪幫”,所以嚇人倒怪。還有一次胡秋原加請法學家陳顧遠做他律師,陳顧遠不知是老糊塗了,還是裝瘋賣傻、兩面做人,竟在法庭上說我好話,並代我辯護起來,氣得胡秋原再也不請他了。這官司造成我跟胡秋原結了一輩子樑子,在他告我三十年後,我找到機會告他,他賠了我三十五萬,我嫌少,堅持把他家貼上封條,至今封條猶在,而他已老得無力出庭了。曾祥鐸勸我“得饒人處且饒人”,我說:“三十年前,胡秋原整殷海光、整我的時候,你為什麼不向他說這句話?”——我為人好勇鬥狠、有仇必報,並且沒完沒了!於胡秋原案上可見一斑。王企祥(李遠哲的老師)說得有趣:“你不能得罪猶太人,得罪了猶太人一如得罪了李敖,他跟你沒完沒了。”我聽了大笑,我說:“你終於學到了跟李敖做朋友的竅門了。”胡秋原正好相反,他學不到跟李敖做敵人的竅門,以致被我沒完沒了。1984年12月22日,我在百貨公司碰到臺大老同學盧華棟,十多年不見了。上次見他是他出獄後,我去看他,並小送金錢。此後“一別音容兩渺茫”。盧華棟出獄第二年即已經結婚生子,洗手不涉及政治,對黨外活動,亦所知茫然。我勸他寫一點獄中回憶,他說他已專心從商了。我說:“就這樣的不幹了?”他苦笑了一下,說:“不幹了。”我說:“這樣被國民黨欺負了,就算了?”他說:“就算了。”我在牢裡聽黃毅辛說,特務們整盧華棟,甚至把萬金油塗在他眼珠上,其兇殘可想,可是盧華棟統統“就算了”。我的人生觀絕不如此,我從來不把恩仇“就算了”,我要“千刀萬里追”,這一性格,最像猶太人。陶希聖、胡秋原這些湖北佬,如今死的死、老的老,仍難逃我們東北人的斧鉞,惟我李敖,毋太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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