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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前年這個時候吧,突然,經常作怪的膽突然從B超機熒幕上消失不見了。雖然肯定它可以沒有從肚子裡破壁而去,但隨便哪個醫生來也找它不見。診斷是那個分泌膽汁的小皮囊像沙漠裡的湖一樣,神秘地乾涸了。

    醫生的建議,打開肚皮,拿掉它,不然,這東西不止是望之不見,還可能引起復雜的病變。術前準備的時候,我在床頭上放了好多本書,認真讀,並在電腦上敲打讀書筆記。一方面當然是自己該讀書時沒機讀書的機會,身體中的器官都開始衰退時,才在這兒惡補。更重要的還是讓自己分分心,不要去想像自己被剖開肚皮時的難過時刻。想到自己生下來那麼渾然天成的身體最柔軟的部分將要鋒利的刀刃輕快劃開,心頭不時掠過隱約而銳利的恐懼。這念頭實在揮之不去,看書也不能將其忘記時,只好出去走路,身體疲憊後,入睡似乎要容易一些。術前的夜晚,更要出去走路。那夜,走在錦江邊上,突然從朦朧路燈光芒中突然嗅到一股浮動的暗香。於是,不由自已地停下來,深深呼吸,讓那令人香氣充滿心胸同時,還將自己薄薄地環繞。此時,幽暗的錦江水上浮動著兩岸迷離的燈光。於是,心安。於是,撥開樹叢見到了那樹早開的蠟梅。

    那一夜,回到醫院也睡得空前安詳。

    我是一個愛植物的人。愛植物,自然就會更愛它們開放的花朵——這種自然演化的一個美麗奇蹟。因為,植物最初出現在地球上時,是沒有花的。直到一億多年前,那些進化造就的新植物才突然放出了花朵。雖然,對於植物本身來講,花意味的就是性,就是因繁殖的需要產生的傳播策略。但人從有最初的文明以來,就在讚歎花朵匪夷所思的結構,描摹花朵如有神助的設色,提煉或模仿令人心醉的花香。

    讀書的習慣沒有讓我心安,而愛植物,愛花的習慣卻助我度過了一個心理上的小難關。

    有了這個經歷,術後出院,第一件事情,就是想在春寒料峭中去看梅花。

    這件事讓我又明白一個道理:一個人是可以對一件事情上癮的,尤其是當這件事情無論裡裡外外,都顯得美好。

    是的,我就對觀察和記錄植物上癮已經好些年了。有朋友善提醒過我,不要玩物喪志,但我倒自得其樂,要往植物王國裡繼續深入。文字記錄不過癮了,又添置了相機,學習攝影,為植物們的美麗身姿立此存照。這麼做有個緣故,我曾對記者說過,我不能忍受自己對置身的環境一無所知。這句話寫到了報紙上,有人認為是狂妄的話,我卻認為這是謙遜的話。這個世界就是如此,人走在不同的道上,對世事的理解已可以如此南轅北轍,如此相互牴牾。我的意思並不是自己能通曉這個世界。我的意思是生活在這個世界上,我就要盡力去了解這個世界。既然身處的這個自然界如此開闊敞亮,不試圖以謙遜的姿態進入它,學習它,反倒是人的一種無知的狂妄。

    這個世界對一個個體的人來說,真的是太過闊大。我開始觀察植物的時候,也僅侷限於青藏高原,特別是橫斷山區這一生物特別豐富多樣的區域。這不僅因為自己在這一區域出生,成長,更因為這是我寫作的寶庫,這許多年來,我不斷穿行其間。就在這不斷穿行的過程中,有一天,我突然覺悟,覺得自己觀察與記錄的對象不應該只是人,還應該有人的環境——不只是人與人互為環境,還有動物們植物們構成的那個自然環境,它們也與人互為環境。於是,我拓展了我的觀察與記錄的範圍。

    這樣直到2010年,舊病發作,進醫院,手術,術後康復。一時間不能上高原了。每天就在成都市區那些多植物的去處遊走。這時蠟梅也到了盛放的時節。我看那麼馨香明亮的黃色花開放,禁不住帶了很久不用的相機,去植物園,去浣花溪,去塔子山,去望江樓,將它們一一拍下。過了拍攝的癮還不夠,回去又檢索資料,過學習植物知識的癮,還不夠,再來過寫植物花事的癮。這一來,身心都很愉悅了。這個癮過得,比有了好菜想喝二兩好酒自然高級很多,也舒服很多。

    自從拍過蠟梅,接著便大地回春,陰沉了一冬的成都漸漸天青雲淡。玉蘭,海棠,梅,桃,杏,李次第開放,也就是古人所說春天的二十四番花信的接踵而至。於是,我便起了心意,要把自己已經居住了十多年的這座城中的主要觀賞植物,都拍過一遍,寫上一遍。其間,從竺可楨先生的文章中得來一個詞:物候。便把這組原來擬命名為成都草木記的文章更名為《成都物侯記》一一寫來,加上自已拍的照片,陸續發在我的新浪博客上。沒想到就有網友送上稱讚,甚至訂正我的一些謬誤,更有報刊編輯來聯繫刊發。本來是在寫作之餘娛樂自己的一件事情,居然有人願意分享,這對我也是一種鼓舞。本來計劃一年中,就把成都繁盛的花事從春至秋寫成一個系列。也許是做這件愉快的事情,身體康復也比預計快了很多,我這個不能在一個地方待著不動的人,便頻繁離開成都,去深入青藏高原,去國內國外開闊眼界,出去一次回來,往往已錯過了某種植物的花期。以至於一年可以完成的事情,竟用去了兩年時間。既便如此,還是有幾種該寫的還沒有寫,就有鳳凰聯邀約結集出版,若有補寫,也要待到有機會重版時加入了。

    曾經讀到過美國自然文學開創者之一,環保主義者先驅的繆爾的一段話,如果一個人不能愛置身其間的這塊土地,那麼,這個人關於愛國家之類的言辭也可能是空洞的,——因而也是虛假的。此時我在上海出差,農曆新年初七,杜甫當年在成都寫“草堂人日我歸來”那個人日,不在自家書房,無法查到原話,但大意如此,不會錯的。

    我在成都生活十多年了,常常聽人說熱愛成都的話。但理由似乎都比較一致地集中於生活享受的層面。我也愛這座城市,但我會想,還有沒有別的稍離開一下物質層面的理由。即便是就人的身體而言,似乎眼睛也該是一個不能忽略的重要感官。而且,眼睛這個器官有個好處,看見美好的時候,讓我們反省生活中何以還會有那麼多的粗陋。可以引導我們稍稍向著高一點的層面。帕慕克說過:我們一生當中至少要有一次反思,引領我們檢視自己置身其中的環境。

    我覺得,自己寫這組這座城市的花木記,多少也有點這樣的意義在。

    因為,這不是純粹科普意義上的觀察與書寫——雖然包含了一些植物學最基本的知識,但稍一深入,就進入了這座城市的人文歷史。杜甫、薛濤、楊升庵……幾乎所有與這個城市歷史相關的文化名人,都留下了對這個城市花木的讚頌,所以,這些花木,其實與這座城市的歷史緊密相關。馴化,培育這些美麗的植物,是人改造美化環境的歷史。用文字記錄這些草木,發掘每種花卉的美感,同時也是人在豐富自己的審美,並深化這些美感的一個歷程。在教育如此普及的今天,我們反倒缺乏美的教育。文學的一個重要功能,就在於這種美的教育。我想寫下這些文字,如果不能影響別人,至少也是寫作者自己的一種自我教育。

    我也出過十來本書了,卻從來沒有給自己的書寫序的經歷。這次,出版方說,要有這樣一篇文字,這本書體例上才顯得完備,我不想負了他們想把這本書做得漂亮一些的好意,輕易便破了不給自己寫序的規矩。但有什麼好寫呢?前面發過的那一點議論,其實也在本書中那些文章中發過一些了。再多說,有小瞧讀者的意思,便把這本對我來說屬於“意外”的書的緣起寫在這裡,算是對這個“意外”的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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