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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塔蘭特法官說:“時間已到,聽證會繼續進行。梅森先生,請告訴本法庭您還想為被告繼續辯護嗎?”

    梅森說:“法官大人,這個案子絕非是一個簡單案子。其中的奧妙與複雜我暫時無可奉告,但是由此引起被告方的顧慮,實在值得進一步追究。”

    地區律師利蘭站起身來說:“法官大人,被告方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時間,我反對再對他們讓步遷就。”

    “我並不是故意拖延時間,”梅森說,“我只想澄清關於時間方面的一個問題。我想再對證人穆斯-迪拉德提幾個問題。”

    “有反對意見嗎?”法官問利蘭。

    “堅決反對,法官大人。證人迪拉德實際上帶著一種很矛盾的心理。他是被告律師的僱員。出庭作證對他來說本來就是不情願的,他的證詞也被他飾掩得儘量有利於辯護方。盤問到此結束了。該說清的都說清了,至於辯護方要求再傳證人進行盤問實屬無理,對他們耍的這套把戲我表示堅決反對。”

    “這個問題嘛,只能由本法庭裁決。”法官塔蘭特說,“梅森先生,您能進一步解釋一下嗎?”

    “好的,法官大人,我來進一步解釋一下。按迪拉德提供的證詞,被告在10號房間的時間是9點至9點20分之間。然而,警察局的記錄上記著他們是在9點13分接到旅館報告的,也就是說旅館的老闆娘至少是在9點12分去的10號房間,她還接到一個女人打來的電話——”

    “梅森先生,您不必繼續解釋了。法庭的責任是公正合理地解決問題。您的要求可以滿足,請再傳迪拉德先生出庭作證。”

    迪拉德又一次到庭。

    梅森說:“迪拉德先生,我想就你記錄中的時間問題向你諮詢一下。請地區律師把他當時所做的記錄給我。”

    利蘭悻悻地把記錄本遞給梅森。

    梅森站在迪拉德旁邊問道:“這些字跡潦草模糊,對此你如何解釋?”

    “我當時坐在窗前,是摸黑記錄的。我不想開燈。”

    “你也摸黑看手腕上的手錶來確定時間,是嗎?”

    “我的錶針是夜光的。”

    “有沒有可能你記錄的時間誤差5分鐘?”

    “完全不可能,錶盤看得清清楚楚。”

    “有沒有可能誤差2分鐘?”

    “沒有。”

    “1分鐘呢?”

    “這麼說吧,梅森先生。秒針我是看不見的,但我能看得見時針和分針。我也許可能誤差半分鐘或45分鐘,但我想絕不會誤差到1分鐘。”

    梅森說:“就算黛安娜離開10號房間,上了車,開車到電話亭,給旅館的老闆娘打通了電話;而老闆娘又去10號親眼看了看,然後返回辦公室打電話報告了警察;很明顯,如果黛安娜是在9點12分離開的,警察絕不可能在9點13分接到電話。”

    迪拉德無言可對。

    “此外,我發現你的記錄字跡都是潦潦草草的,”梅森說,“可是‘一個金髮女人進去了’這兒個字,還有她的車牌號TNM148和9:00這些字跡卻非常工整。還有‘金髮女人出來了,9:12p.m’這幾個字也寫得非常整齊。你能解釋一下這是怎麼回事嗎?”

    “這個嘛,我……我想當時可能是移到亮一點的地方寫的。”

    “那麼說來,你不是在被告離開的當時寫下這些字的,也許是在後來補上的。”

    “不,我是在差不多那個時候寫下的。”

    “差不多那個時候,還是就在那個時候?”

    “就在那個時候。”

    “法官大人。”利蘭說,“這樣提問是不合適的。該問的問題已經問了,該答的也都回答了,被告律師現在是成心找碴兒和證人鬥嘴並以勢壓人。”

    塔蘭特法官說:“現在的情況有點兒特別。我想問一問被告律師,被告方是不是想說明給旅館打電話報告10號房間可能出事了的那個人實際上就是被告。”

    梅森說:“首先我想聲明我絕沒有損害被告利益的意思,對您提的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那個電話可能是她打的,也可能是別的什麼人打的,這裡邊時間因素可能是決定的因素。”

    “電話不可能是她打的,”利蘭說,“打電話的只能是別的什麼人,而被告律師是想借時間方面的這一特別情況說成是他的當事人打的電話。”

    利蘭說話時梅森正在看迪拉德的記事本,顯然沒注意利蘭說的什麼。

    塔蘭特法官說:“梅森先生,原告提出反對意見,您想辯解嗎?”

    “不,法官大人。”

    “我認為該問的問題已經問了,該答的也已經回答了。反對有效。”

    梅森轉向迪拉德說:“好,迪拉德先生,現在我就問你一個既沒問過也沒回答過的問題。你是不是在被告進去後還沒出來之前坐在寫字檯前藉著閱讀燈工工整整、一筆一劃地記下了她進出的時間以及車牌號?”

    迪拉德猶豫了一下說:“不是。”

    梅森又說:“你脾氣暴燥、秉性難移。那個戴墨鏡的人離開10號房間以後,原告博雷就來到你的房間。他自從發現你從窗簾的露縫中窺視他的行動起就對你懷恨在心,找上門來威脅你。你發了脾氣動手打他,一拳把他打倒,他的頭碰在一塊石頭上,躺在地上不動了。你意識到你把他打得不輕,就把他抱起來往他自己的房裡拖,你打開門,把他放在地板上,往他身上灑了鹹士忌酒。然後你溜回到自己房裡,正在盤算下一步該怎麼辦時,只見被告走進博雷房間。你光顧想自己下一步該怎麼辦,怎麼才能活命,心思根本沒放在監視上,想著想著聽見被告的車發動著了,聽見她開車走了;你還在繼續盤算時,又聽見警察來了;後來你才寫下了被告來訪的記錄,來到的時間是估算的,離開的時間也是估算的,你又給你的上司西德尼打了電話,讓他前來幫助你。你說,我以上說的這些是不是事實?”

    利蘭站了起來,臉上帶著輕蔑的笑容:“哦,法官大人,這純屬天方夜譚,荒謬之極。這……”

    突然間他打住了話頭,眼光落在法官臉上那異常的表情上。塔蘭特法官從座椅上把身子向前探出,眼睛死死盯住迪拉德。

    只見證人席上那個五大三粗的迪拉德,兩隻大手握緊了又鬆開,臉上的肌肉劇烈地抽搐著,好像一個欲哭而又忘記怎麼哭的人。

    他用手背拭著額頭上的汗珠。

    “你要回答這個問題,迪拉德先生,”法官嚴厲地說,“如實回答。”

    “我說,我說,”迪拉德說,“是這麼回事。我狠狠地揍了那傢伙。不過,我井沒把他打倒。他當時站在我的門口,指著我破口大罵,衝著我指手畫腳地羞辱我,最後把我惹火了,我就揮起拳頭揍他。”

    “我一拳把他打得向後退了幾步,頭一下子碰在門廊角上的柱子上,身子歪了下去,我並不知道他傷得怎樣,但我知道這下子麻煩大了。我把他抱起來,送回10號房間,又在他身上灑了一些威士忌酒,這時我才看見他傷得不輕。我回到房間心裡忐忑不安,拿不定主意,就在這時看見那女孩兒進去了。”

    “是被告嗎?”法官問。

    “是她。飛沒有記下她進去的時間,什麼也沒記。我走到寫字檯前坐下,兩隻手支著頭呆呆地想著,卻什麼也想不出。我聽見她開車走了,後來又聽見警察來了,我知道大事不好了。”

    “我打電話給西德尼,對他說:‘HeyRube’。我知道他曾經參加過狂歡節,而我也在馬戲團幹過,他能聽懂這句話的意思,能讓我增加點兒勇氣。我打算等他來時把發生的事告訴他,但是沒想到他把佩裡-梅森也帶來了。那時我才明白要大禍臨頭了。”

    “在他們來之前,我偽造了那個本上的記錄。我只想把那姑娘的來訪記下來,但是不知道確切的來去時間,所以就估算了一下。”

    “然後我就一心想著怎麼離開這個城市,我確實沒打算栽贓那姑娘讓她去當替罪羊,我只想著怎麼保全自己的命。”

    塔蘭特法官看了利蘭一眼。

    利蘭站了片刻,然後慢慢地坐了下去,好像兩條腿上的肌肉無力支撐他的身體。他的臉上充滿迷茫、惶惑的表情。

    塔蘭特法官對梅森說:“梅森先生,您能向本法庭講一講您是如何進行判斷推理的嗎?很顯然,您也是剛剛想到的。”

    梅森說:“法官大人,我只是想到如果我的當事人所說的都是實話,那麼這個證人的證詞中就肯定有錯的地方。所以我就開始尋找可能的解釋。當我看到有關黛安娜來訪的記錄字跡整齊時,我知道這肯定不是摸黑寫的。”

    “當看到時間後面的字母pm時,我知道這個記錄肯定是偽造的。偵探在晚上做記錄時從不在時間後面寫pm。”

    “我真恨自己為什麼沒有早點兒看清這一點。”

    塔蘭特法官說:“本法庭為你的巧妙的提問和敏捷的思維深表敬意。”

    法官轉身對利蘭說:“被告審理一案到此結束。我認為應將證人迪拉德以製造偽證罪和殺人嫌疑罪拘留法辦,當然我想他可能說的是實話,他打原告也是出於自衛,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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