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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賽克斯出逃。

    夜幕降臨以後,偌大一個倫敦城內,在一切以黑暗為掩護髮生的諸般劣跡之中,最下作的莫過於此了。在清晨的空氣中散發著血腥味的種種慘狀裡,最噁心最慘烈的就是這一件。

    太陽——明朗的太陽,不僅給人類帶來光明,還帶來新的生命、期望與朝氣——輝煌燦爛地展現在這座人煙稠密的都市上空,陽光一視同仁地穿透豔麗的彩色玻璃和紙糊的窗格,穿透教堂的圓頂和腐朽的縫隙。陽光照亮了橫放著那個遇害女子的房間。確實照亮了。賽克斯曾妄想把光明擋在窗外,可陽光還是會照射進來的。如果說,這副情景即便是在陰暗的早晨也令人駭然,那麼現在,當一切都披上了燦爛的日光,這又是一副什麼光景啊!

    他一動不動,連走動一下都不敢。遇害者曾發出一聲呻吟,手動了一下。他帶著火頭上新添的恐懼,又給了她一擊,又是一擊。他一度扔下一張毯子將屍體蓋住,然而一想到那雙眼睛,想像它們衝著自己轉過來,比起看見它們直瞪瞪地朝上看著,彷彿在看天花板上那一攤血跡的倒影在陽光下搖曳起舞似的,情況更糟。他又把毯子扯掉了。屍體躺在那裡——無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麼樣的肉,多麼多的血啊!

    他划著火柴,生起爐子,將木棒扔在裡邊。木棒梢頭上帶著的頭髮燒著了,蜷縮成一小片薄灰,微風抓起它來,飄飄悠悠地飛進煙囪,就連這一點也把他嚇壞了,儘管他是那樣身強體壯。他抓住這件兇器,直到它斷裂開來,隨即扔在煤上,讓它慢慢燒盡,化成了灰。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擦乾淨,衣服上有幾處血跡怎麼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幾塊剪下來,燒掉了。房間裡的血跡怎麼到處都是?連狗爪子上也都是血。

    整個這段時間,他一次也沒有背對屍體,是的,片刻也沒有。一切部收拾好了,他退到門口,一邊拉住狗,以免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跡,把新的罪證帶到大街上。他輕輕地關門上鎖,取下鑰匙,離開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馬路對面,抬頭瞅了瞅那扇窗戶,必須保證外面什麼也看不出來。窗簾紋絲不動地垂掛著,她本想拉開窗簾,讓屋裡亮一些,可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屍體幾乎就橫躺在窗簾下邊。這一點他是知道的。天啦,陽光怎麼偏偏往那個地方傾瀉。

    這一瞥只是一剎那的功夫。謝天謝地,總算脫離了那個房間。他衝著狗打了一聲口哨,快步走開了。

    他走過愛靈頓,大步朝高門山附近那座矗立著惠廷敦紀念碑的土坡走去,再到高門山。他一點主意沒有,也不知道上哪兒去——剛一動身下山,便又朝右邊插過去,抄小路穿過田野,繞過凱茵森林,來到漢普司泰德荒原。他涉過健康谷旁邊的窪地,爬上對面的沙丘,橫穿連接漢普司泰德和高門兩處村莊的大道,沿著餘下的一段荒原往北郊的田野走去,在田邊一道籬笆底下躺下來,睡著了。

    不多一會兒,他又起來,開始趕路——不是深入鄉村,而是沿著大路返回倫敦——接著又倒回來——又從另一邊朝他已經走過的那一帶走去——時而在田野裡游來蕩去,時而躺在溝邊歇一歇,時而又一躍而起,換一個地方躺下,隨後又四處亂跑。

    上什麼地方弄點吃的喝的呢,既要近便,又要人不太多?亨頓。那是個好去處,路不遠,又不怎麼當道。他決定到那邊去——有時疾走飛奔,有時出於一種奇怪的逆反心理,像蝸牛一樣磨磨蹭蹭,或者索性停下來,懶洋洋地用手杖在籬笆上敲敲打打。可是到了那個地方,他遇見的每一個人——連站在門口的小孩也一樣——好像都拿出一副懷疑的目光瞅著他似的。他只得轉過身,沒有膽量去買點吃的喝的,儘管他已經好幾個小時沒吃東西了。他又一次在荒原上游盪開了,不知道該上哪兒去。

    他遊蕩了不知多少里路,又回到了老地方,早晨與中午已經過去了,白晝即將結束,他仍在東遊西蕩,上坡下坡,兜了一圈又一圈,始終在原地徘徊。末了,他拔腿往海菲爾德方向走去。

    已經是夜裡九點鍾了,村子裡一片寧靜,那漢子渾身筋疲力盡,從教堂旁邊的小山上走下來。狗也因少有這種訓練走起來一瘸一拐。他們順著狹窄的街道蹣跚而行,悄悄溜進一家小酒店,原來是店裡暗淡的燈光將他們引到了這裡。店堂裡生著一爐火,有幾個農民正圍著火爐喝酒。他們替這位陌生人讓出了一塊地方,可他卻在最遠的角落裡坐下來,獨自吃喝,說得更確切一些,是和他的狗一起吃,他時不時地扔給那畜生一點兒吃的。

    那幾個聚在一塊兒的人談起了附近的土地與農民。這些話題說夠了,又轉而開始議論上禮拜天下葬的某個老頭兒的歲數。在場的年輕人認為他很有一把年紀了,而幾個老頭子卻宣稱他還年輕呢——一位滿頭白髮的老公公說,死者並不比自己年長——要是他好好保養,至少還可以活十年到十五年——要是好好保養的話。

    這個話題沒有什麼引人入勝或者說激起恐慌的內容。那強盜付了賬,不聲不響地坐在角落裡,無人注意,差一點睡著了。就在這時,一位不速之客進門的嘈雜聲將他的睡意多少趕走了一些。

    來者是一個喜歡插科打諢的小販兼江湖騙子,背上掛著一口箱子,周遊四鄉,兜售磨刀石、磨刀皮帶、剃刀、洗面水、馬具粘合劑、治狗病和治馬病的藥、廉價香水、化妝品什麼的。他一進店門,就跟幾個鄉下人有說有笑,無傷大雅地相互逗樂,等他吃飽喝足了,又來了個順水推舟,打開百寶箱,一邊開玩笑,一邊做起了生意。

    “那是什麼玩意兒?好吃不好吃,哈利?”一個鄉下人嘻皮笑臉地指著箱子角落裡的幾塊形狀像糕點的東西問道。

    “這個嘛,”那傢伙拿起一塊來,說道,“這就是那種百靈百驗、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專去各種絲綢、緞子、亞麻布、麻紗、棉布、縐紗、呢絨。毛毯、混紡織物、平紋細布、羊毛織品上的斑點、鏽跡、汙漬、黴點。任何跡印,不管是啤酒跡印、葡萄酒漬、水果漬、水漬、色斑,還是瀝青跡印,用這種百靈百驗、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擦一下管保全部褪盡。若是哪位女士名譽上有了汙點,只要吞一塊下去,立刻藥到病除——這可是毒藥呢。如果哪一位紳士有心證明自己的清白,只需要咽一小塊,從此名聲就不成問題——因為這玩意兒簡直跟手槍子彈一樣令人稱心如意,而且味道差了許多,結果當然是名聲大振。一便士一塊。有這麼多的好處,只賣一便士一塊。”

    當場便有了兩位買主,更多的聽眾顯然也動心了。小販見此情形,叫得更起勁了。

    “這玩意兒一造出來,立刻搶購一空,”那傢伙說道,“眼下有十四座水磨,六部蒸汽機,還有一組伏打電池,一直開足馬力生產,還是供應不上。那些人可賣力了,累死了馬上給寡婦發撫卹金,一個孩子每年二十鎊,雙胞胎五十鎊。一便士一塊啊。半便士的收兩個也是一樣,四分之一便士的四個就更歡迎了。一便士一塊。專去各種酒類汙漬、水果汙漬、啤酒汙漬、水漬、油漆、瀝青、泥漿、血跡。在座一位先生帽子上就有一個跡印,他還沒有來得及請我喝一品脫淡啤酒,我就已經擦掉它了。”

    “嗨!”賽克斯大叫一聲,跳了起來,“把帽子還我。”

    “先生,你還沒來得及走到房間這邊來拿帽子,”小販朝眾人擠了擠眼,答道,“我就可以把它擦得乾乾淨淨。各位先生注意了,這位先生帽子上有一塊深色的跡印,大不過一個先令,卻比一個半克朗硬幣還要厚。不管是酒漬、水果漬、水漬、油漆、瀝青、泥漿,還是血跡——”

    那人沒能再說下去,因為賽克斯發出一聲刺耳的咒罵,掀翻桌子,劈手奪過帽子,衝出酒店去了。

    反常的精神狀態,內心的舉棋不定,是由不得這個兇手的,已經整整折磨了他一天。這時他發覺後面沒有人追上來,人們頂多也就是把他當成一個憋著股子火氣的醉漢罷了。他轉身離開小鎮。街上停著一輛郵車,他避開車燈的光亮走過去,認出這是倫敦開來的驛車,正停在那所小小的郵局前邊。他差不多猜得到接下來會出現什麼情況,卻還是走到馬路對面,凝神諦聽著。

    押車的職員站在車門口,正在等郵袋,一個穿著像是獵場看守員的男人走上前去,押運員將已經放在便道上的一個籃子遞給他。

    “這是給你家裡人的,”押運員說道,“喂,裡邊的人手腳快一點好不好?這該死的郵袋,前天晚上都還沒弄好,這樣是不行的,你不是不知道。”

    “貝恩,城裡有啥新聞?”獵場看守一邊問一邊往窗板退去,這樣更便於欣賞一下那幾匹馬。

    “沒有,據我所知沒什麼新聞,”押運員戴上手套,答道,“糧價漲了一點兒。我聽說斯皮達菲那一帶也出了一起兇殺案,不過我不大相信。”

    “噢,一點不假,”一位打車窗裡往外張望的紳士說道,“真是一起可怕的兇殺。”

    “是嗎,先生?”押運員觸了一下帽子,問道,“勞您駕,先生,是男的還是女的?”

    “一個女人,”紳士回答,“據估計——”

    “得了吧,貝恩。”趕車人不耐煩地嚷了起來。

    “這該死的郵袋,”押運員嚷嚷著,“你們裡邊的人是睡著了不是?”

    “來啦!”郵局職員跑出來,嚷了一聲。

    “來啦,”押運員咕噥著,“啊,跟那位千金小姐一樣,說是馬上就要愛上我了,可我就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兌現。行了,開車。好——哩!”

    驛車喇叭發出幾個歡快的音符,車開走了。

    賽克斯依舊站在街上,對剛才聽到的一席話顯然無動於衷。他只是不知道該往哪兒走,沒有比這更叫他惱火的了。末了,他又一次往回走去,踏上了從海菲爾德通往聖阿爾班斯的大道。

    他悶頭悶腦地往前走。可是,當他把小鎮拋在身後,來到空蕩蕩、黑沉沉的的大路上,就有一種恐怖的感覺悄悄爬上心頭,他渾身裡裡外外都哆嗦起來。眼前的每一個物體,不管是實物還是陰影,不管是靜的還是動的,全都很像某種可怕的東西。然而,這些恐懼比起那個從清晨以來與他寸步不離的怪影就算不得什麼了。朦朧中,他分辨得出它的影子,說得出最細微的特徵,記得它是怎樣身體僵直、面孔冷峻地行走的。他聽得到它的衣服擦著樹葉沙沙作響,每一陣微風都會送來那最後一聲低沉的慘叫。他如果停下,影子也停下。他如果疾走飛奔,影子也緊隨在後——它並不跑——真要是跑倒還好些,而是像一具僅僅賦有生命機理的軀體,由一股既不增強也不停息的陰風在後面緩緩地推動。

    他幾次把心一橫轉過身來,決心把這個幻影趕走,哪怕它會下死勁地瞅著自己,卻不由得毛骨悚然,連血液也凝滯了:因為幻影也隨著自己一起轉過來,又跑到身後去了。上午他一直是面對著它,而眼下它就在自己身後——寸步不離。他如果背靠土坡,便會感到它懸在頭上,寒冷的夜空清晰地映出它的輪廓。他仰天倒在路上——背貼著路面,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的頭上,一言不發,一動不動——一塊活生生的墓碑,刻有用鮮血寫下的墓誌銘。

    誰也不要說什麼兇手可以逍遙法外,老天沒長眼睛。這樣提心吊膽地熬過漫長的一分鐘,與橫死幾百回也差不了多少。

    他經過的野地裡有一個茅棚,提供了過夜的棲身之所。小屋門前長著三棵高大的楊樹,裡邊一片漆黑,晚風捲著一陣悲涼的哭泣聲嗚嗚咽咽地刮過樹梢。天亮以前,他沒法再走了。他直挺挺地緊貼牆根躺著——等來的卻是新的折磨。

    這時候,一個幻影出現在他的面前,與他躲開的那個一樣頑固,但更加可怕。一片黑暗之中,出現了一雙睜得大大的眼睛,那樣暗淡,那樣呆滯,他寧可眼睜睜地看著它們,也不願讓它們走進自己的想像。眼睛本身在閃光,卻沒有照亮任何東西。眼睛只有兩隻,可它們無處不在。如果他合上雙眼,腦海裡便會出現那個房間,每一樣東西都是熟悉的——的確,如果讓他憑記憶將屋裡的東西過一遍的話,有幾樣也許還想不起來——一件一件全在各自的老地方。那具屍體仍在它原來的地方,眼睛與他偷偷溜走時看見的一樣。他一躍而起,衝進屋外的野地裡。那個影子又跟上他了。他又一次走進小屋,鑽到角落裡。他還沒來得及躺下,那雙眼睛又出現了。

    他呆在這地方,唯有他才清楚自己是多麼恐懼,他手腳捉對兒地打著哆嗦,冷汗從每一個毛孔湧出來。突然,晚風中騰起一陣喧鬧聲,喊聲叫聲在遠處響成一片,其中交織著慌亂與驚愕。在這個淒涼冷落的地方聽到人的聲響,即便真正是不祥的預兆,對於他也是一大安慰。危險臨頭,他又有了力量與精神,他猛然跳起來,衝到門外的曠野裡。

    廣闊的天空像是著了火。一片高過一片的火頭挾著陣雨般的火星,旋轉著沖天而起,點亮了方圓幾英里的天空,把一團團濃煙朝他站的方向驅趕過來。又有新的聲音加入了吶喊,呼聲更高了。他聽得出那是一片呼喊“失火了!”喊聲中混合著警鐘鳴響,重物倒塌,火柱爆裂的聲音。烈焰圍住一個新的障礙物,火舌箭一般躥起來,像是補充了食物似的。在他遠遠旁觀的當兒,喧鬧聲越來越嘈雜,那邊有人——男的女的都有——火光熊熊,人來人往。這情景在他看來如同是一種新的生活。他飛奔過去——直端端的,一頭衝了過去——衝過荊棘灌叢,躍過柵欄和籬笆,和他那條汪汪地高聲吠叫著跑在前邊的狗一樣像是發了瘋。

    他趕到現場。衣冠不整的人影往來狂奔,有幾個人正拚命把受驚的馬從馬廄里拉出來,另一些人在把牛群從院子和草棚裡轟出去,還有一些頂著紛飛的火星,冒著燒得通紅的屋樑滾落下來的危險,從燃燒的木樁、柱子當中往外搬東西。一小時前還有門有窗的地方張開大日,吐出團團烈火,牆壁搖搖晃晃,坍塌在燃燒的火井裡。鉛和鐵熔化了,白熱的液體傾瀉到地上。女人、小孩在尖聲喊叫,男人們用喧鬧的吆喝與歡呼相互壯膽。救火泵哐卿哐啷,水聲嘩嘩,濺落在滾燙的木板上,發出噝噝的聲音,匯成一片可怕的喧囂聲。他也跟著吆喝起來,直到喊啞了嗓子。他擺脫了記憶,也擺脫了他自己,一頭扎進了最稠密的人群之中。

    這一夜,他東衝西闖,一會兒用救火泵抽水,一會兒在濃煙烈火中奔忙,從不讓自己脫離聲音和人群最稠密的地方。他跑上跑下,爬梯子,上房頂,穿樓層,不顧在他的重壓下顫顫悠悠的地板,冒著掉落下來的磚石,在大火蔓延的每一個地方都有他的身影。然而,他真是生了一副鬼神庇護的命,身上沒有落下一絲擦傷,也沒有碰著壓著,沒有感到疲倦,腦子裡空空如也,一直於到又一個黎明到來,火場上只剩下縷縷煙霧和黑乎乎的廢墟。

    瘋狂的亢奮過去了,那個可怕的意識帶著十倍的威力去而復返,他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他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因為人們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談,他擔心自己會成為談話的主題。他用指頭髮出了一個意味深長的手勢,狗領會了。他倆偷偷地走開了。他貼著一臺發動機走過,有幾個人正坐在那兒,他們招呼他一塊兒吃點東西。他胡亂吃了些麵包和肉食,一口啤酒剛喝下肚,便聽見幾個倫敦來的救火員正在議論那極兇殺案。“聽人說,他逃到伯明翰去了,”其中一個說道,“他們照樣會抓住他的,偵探已經出發了,到明兒晚上通緝令就會發到全國。”

    他慌忙走開,一直走到險些兒跌倒在地才停下來。接著,他在一條小路上躺下來,睡了很久,但斷斷續續,很不安穩。他又一次起來遊蕩,猶豫不決,不知何去何從,擔心又得捱過一個孤寂的夜晚。

    猛然間,他不顧一切地作出了決定:回倫敦去。

    “不管怎麼樣,上那兒總有人可以說說話,”他思忖道,“又是一個呱呱叫的藏身之地。我在鄉下留了那麼多痕跡,他們決不會想到回倫敦抓我。我幹嗎不能躲上個把禮拜,然後,從費金身上硬討一筆現錢,跑到法國去?媽的,我豁出去了。”

    在這個念頭驅使下,他毫不耽擱地開始行動,選擇行人最少的路徑動身往回走去,打定主意在首都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下來,再繞道進入倫敦,直奔選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個問題。如果他的長相特徵已經發往各地的話,肯定不會漏掉一條,那就是狗也不見了,很可能是跟他在一塊兒。這一點可能導致他在穿街走巷的時候被捕。他決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裡尋找池塘。他拾起一塊大石頭,邊走邊把石頭系在手絹上。

    這些準備工作正在進行的時候,那畜生抬起頭來,望著主人的面孔。不知是它憑本能悟出兆頭不妙,還是因為那強盜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兇了一些,它躲躲閃閃地走在後邊,距離拉得比往常遠一些,他一放慢腳步,狗就畏縮不前。主人在一個水池邊上停下來,回頭喚它,它乾脆不走了。

    “聽見我喚你沒有?上這兒來!”賽克斯喝道。

    那富生在習慣驅使下走上前來。可是,當賽克斯俯下身來,將手絹往它脖子上套的時候,它卻嗚嗚叫了一聲,跳開了。

    “回來!”那強盜說道。

    狗搖了搖尾巴,但沒有動彈。賽克斯打了一個活套,又一次喚它過來。

    狗上前幾步,又退回去,躊躇片刻,便轉身以最快速度逃走了。

    那漢子一次又一次地打著唿哨,坐下來等候著,滿以為它還會回來,然而狗再也沒有露面,他只好重新踏上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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