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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次日上午八時許,發生了一起殺人事件,在三原科長家裡發現了三原科長的屍體。看得出來,是被人勒死的。

    三原也住在下市內。他有個三十歲的妻子和五歲的女兒。這天清晨,妻子和女兒從東京的孃家回到F市的家時,發現了丈夫的屍體。

    屍體橫躺在客廳裡,看樣子是被來訪的客人殺害的。死亡時間大致可以推測為昨天,即星期日上午十一點到下午一點左右。

    現場勘查和案情調查的工作進行得都很順利,很快地在當天下午就查到了重大嫌疑犯。

    屍體發現後,三原科長被害的消息一下子在公司裡傳開了,一時成為人人議論的話題。與此同時,刑警們蜂擁而至,向職員們調查案情。

    中午,刑警們全離開了公司,到了下午又都回來了。他們似乎開會研究了上午收集到的情況,確定了下一步的調查方針。這次,他們尋問的問題也集中了。

    傍晚,刑警們將幾個職員請到搜查本部,說是還有些詳細的情況想要調查一下。

    小田也是其中之一。但他想,這次被害的是經理科的科長,自己和他的工作關係比較密切,因此被叫來調查一下情況也是不足為奇的。而且,經理科的幾個人也跟小田一起被叫到搜查本部。

    一到搜查本部,小田就和別的職員們分開,頭一個被帶到警察署的地下提審室。一個年近五十,面色發黑的搜查官坐在桌子對面。他虎視眈眈地盯著小田,嚴厲的面孔讓人望而生畏。

    “我想看看你帶著什麼牌兒的香菸!”

    一開口,對方就冒出這麼一句話來。小田雖覺得有點奇怪,但還是按著對方的命令,從衣袋裡掏出香菸,放在桌子上。

    “你看吧,我吸的是“海萊特”牌的香菸。”

    “你喜歡抽的就是這麼一種嗎?”

    “是的,我不抽別的。”

    “一天抽幾支?”

    “是啊,不到四十支吧!”

    聽了小田的回答,搜查官和在屋的其他刑警們會意地交換了眼色,輕輕地點了點頭。

    “大家都說三原科長一死,你在公司裡的職務就會提升了,準能當上科長,你承認這一點嗎?”

    調查一步一步上觸機到案件本身了,這使小田不免有點緊張。他暗想:把我所瞭解的事情都毫不隱瞞地講出來,為調查案件助一臂之力,這也是應盡的義務。

    “你說得不錯,我是三原科長的助理。因此我想,只要沒人擠進來,自然就有可能提升為科長。”

    “這麼說,你也承認這一點羅?不過,象在你們這種家族經營色彩濃厚的公司裡,只要三原料長在,你就永遠抬不起頭來。即便以後有機會升為科長,但你也就到此為止,不會再高升了。正因為他死了,才為能夠勝任經理工作的你拔除了爬上最高層的障礙,是不是?”

    “這種看法倒也難免。”

    “不管怎麼說,你是懷有殺害三原科長的動機的。”

    搜查官的措詞越發嚇人了。被他這麼一說,小田感到一陣緊張,臉上的肌肉也隨之僵硬起來了。什麼?我有做案的動機?看來在警方的眼裡,恐怕把我小田看做一個嫌疑犯了吧!

    “還有……,”搜查官繼續說道:“據說三原科長對你常常是蠻不講理。所以,你對他懷恨在心。這一點我們已經有了證據,不知道你是否承認?”

    “的確,科長是個性格急躁的人,我也受了不少委屈。不過,說我對他懷恨在心,未免有些太過分了吧!”

    儘管小田說了些為自己辯護的話,但絲毫沒有消除搜查官的疑心,反而更加深了對他的懷疑。

    “我看,你有兩個做案動機。第一,你想升官。可是你知道只要三原科長還活著,自己就無法往上爬。所以,你為了自己的將來,下了狠心,非把他於掉不可。”

    “你這個結論太絕對了吧?”

    小田驚訝地望著對方,但對方仍然滿不在乎地繼續說道:

    “第二,你對他懷恨在心。你總想有朝一日把這個傲慢的科長幹掉。終於在昨天,你實行了這一計劃。”

    “你願意怎麼想就怎麼想,反正我沒有殺人就是了。”

    他對這位搜查官別出心裁的推理,實在鬧得哭笑不得。他想,何必跟他這麼認真呢,就索性帶搭不理地聽著他的提問。

    “那你說說,你昨天在哪兒了?”

    “怎麼,你這是開始調查我有沒有做案時間嗎?告訴你,我一直都關在離我家不遠的一家飯店裡,哪兒都沒去。不信,你調查就是了。”

    小田理直氣壯地回答。他心想,好在我昨天工作的地點還明確,要不就麻煩了。

    “我們已經調查過了。”

    “那怎麼還一個勁兒地問我呢?”

    “你自己說你一整天都在房間裡,這是根本靠不住的,聽了反而讓人覺得可疑。因為室內就你一個人,沒有旁人作證。”

    “你究竟想說什麼呀?”

    “恐怕你製造了一個在房間的假證,實際上偷偷地溜出來,到了做案現場後又回來的吧?這家飯店有幾個你可以隨心所欲地不經過服務檯就可以出入的途徑。”

    “真是信口開河,我連一步都沒有走出房間。”

    “有什麼證據嗎?”

    這下可問住了小田,只見他張口結舌,答不上話來。哪怕是有個從外邊打來的電話也可以做為證據,可是,他同外部完全沒有接觸。這正是因為自己想找一個獨自工作的環境的緣故。

    “我們說你沒在房間,是有證據的。”

    “這不可能。即使是有,也是誰給鬧錯的。”

    “不,是你自己留下來的證據,是香菸。”

    “什麼?香菸?香菸怎麼了?”

    “這是飯店職員告訴我們的。在你七點結帳退房間後,他去打掃房間。那時,菸缸裡只有四、五個菸頭。”

    “差不多吧!”

    “問題就在這兒。”搜查官提高了嗓門,“你剛才不是說你一天抽四十支以上嘛。說出來的活是收不回去的。事情很簡單嘛,一天抽四十支以上的人,在菸缸裡只留下四、五個菸頭,這不恰恰證明你不在那裡嗎?”

    “啊!這個。”小田抬起手,打斷了搜查宮的活,“說真的,我昨天一天想戒菸,所以,菸缸裡沒有留下菸頭。”

    “不要詭辯了!”搜查官“啪”地一聲拍了一下桌子,吼道:“戒菸?那你事先跟誰說過這事?”

    “沒有,是我自己下決心戒的。”

    “怎麼樣,真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中條股長在咖啡間坐在你的對面,明明看見你美滋滋地抽著煙。正好還有一個女招待員也看見你抽菸。你匆忙地點著火後,一個勁兒地抽著。她還以為你是尼古丁中毒的患者呢,所以印象很深。總之,雖然菸頭不算多,但房間的菸灰缸裡確實留下了菸頭,這就足可以證明你戒菸是在撤謊了。”

    “不,請你聽我說。我是來到那個咖啡間以後,忍不住了才又開始吸的。”

    “你還想狡辯?我們已經掌握了你就是犯人的確鑿物證。”

    搜查官的聲音越發嚴厲起來。但是,他所指的確鑿證據到底是什麼呢?

    “從做案現場的情況來判斷,是來訪者被請到客廳後行兇的。罪犯怕留下指紋,把自己拿過的咖啡杯和菸灰缸洗了之後逃跑了。注菸灰缸裡的菸頭似乎也用什麼東西給包走了。可是,狡猾的罪犯卻犯了一個粗心的錯誤,他沒想到在他溜走時,把其中的一個菸頭丟在門口附近的走廊上。我們把這個作為重要的證據,立即進行了鑑定。化驗的結果是“海萊特”牌香菸,上面附有唾液和指紋,這不是被害者吸的,而是犯人吸的菸頭。從唾液的乾燥程度來推測抽菸的時間,知道是做案當天抽的。”

    直到現在,小田還矇在鼓裡,沒有認識到這個物證的危險性,只是盯著滔滔不絕地發表著議論的搜查官發愣。

    “與此同時,我們立即秘密地收集了重大嫌疑人的指紋,井進行了對照。結果,留在現場菸頭上的指紋,和你的指紋完全一致。而且,職工的保健卡片上的血型,和菸頭上驗出來的唾液的血型也完全一樣。怎麼樣,在這些充分的證據面前,你難道還想賴帳嗎?”

    這些做夢也沒想到的質問,弄得小田目瞪口呆,啞口無言。他只好呆呆地望著這個氣勢洶洶的搜查官暗想:恐怕是自己昨天抽的菸頭被放在做案現場了。更不幸的是因為昨天實行了戒菸的計劃才造成了對自己極其不利的後果。

    小田的心緒混亂起來。如果不立即進行反駁,自己很可能被當成罪犯。但是,怎麼說才會使對方相信這是冤案呢?

    小田極力使自己鎮靜下來,開始仔細地回想著昨天一天的活動。他知道目已直到昨天傍晚中條來到飯店時,一支菸也沒有抽過。那麼,是誰把菸頭放在作案現場的呢?

    突然,小田得意地笑了。昨天戒菸雖然使人們錯認為自己是殺人罪犯,然而,又正是由於戒菸才明確地告訴了他誰是真正的犯人。

    “刑警先生,我上了兇手的當了。證據正在那支“海萊特”牌香菸上印著呢!”

    於是,小田神氣十足地對著有點兒迷惑不解的搜查官,滔滔不絕地講訴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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