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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970年11月25日

    星期三下午的郊遊

    從報紙上偶然得知她的死訊的一個朋友打電話把這個消息告訴了我。他在聽筒旁緩緩讀了一家晨報的這則報道。報道文字很一般,大約是剛出大學校門的記者寫的見習性文字。

    某月某日某街角某司機壓死了某人。該司機因業務過失致死之嫌正接受審查。

    聽起來竟如雜誌扉頁登載的一首短詩。

    “葬禮在哪裡舉行?”我問。

    “這——不知道。”他說,“問題首先是:那孩子有傢什麼的嗎?”

    她當然也有家。

    我當天給警察打電話,問了她父母家的住址和電話號碼,然後給她父母家去電話打聽葬禮日期。如某個人說的那樣,凡事只要不怕麻煩總可以弄清楚。

    她家在下町。我打開東京區劃圖,用紅圓珠筆在她家所在地段做了個記號。那的確是東京城普通老百姓的聚居地。地鐵線、國營電氣列車線、專列公共汽車線如亂七八糟的蜘蛛網一般縱橫交錯茫無頭緒。幾條髒水河從中穿過,雜亂的道路猶如甜瓜紋緊緊附在地表。

    葬禮那天,我從早稻田乘上都營電車。在快到終點的小站下來打開區劃圖,但地圖和地球儀同樣無用,害得我買了好幾盒煙問了好幾迴路才算摸到她家門口。

    她的家是一座圍著茶色木院牆的老木屋。進得大門,左邊是個小院,窄小得彷彿是在說“或許不無用處”。院角扔有一個早已廢棄不用的舊陶火盆,火盆裡積有15釐米深的雨水。院土很黑,潮乎乎的。

    也是因為她16歲便跑出家再未回來,葬禮只有親屬參加,靜悄悄的。親屬也幾乎全是上年紀的人,一個30歲剛出頭不知是她胞兄還是堂兄的人在操持葬禮。

    父親五十六七歲,個不高,黑色西服胳膊上套一個葬禮袖章,立在門房幾乎紋絲不動,樣子使人聯想起洪水剛退的柏油馬路。

    臨走時我向他默默低了下頭,他也默然低頭。

    第一次見到她是1969年的秋天,我22歲,她17歲。大學附近有個小咖啡館,我常在那裡等朋友。咖啡館雖不怎麼起眼,但可以聽到搖擺舞曲,邊聽邊喝味道一塌糊塗的咖啡。

    她總是和我同座,臂肘拄在桌子上出神地看書。雖說她戴的眼鏡儼然牙齒矯正器,手也骨節分明,但總像有一種容易讓人接近的感覺。她杯裡的咖啡經常冷冷的,菸灰缸經常堆滿菸頭。而書名卻換來換去。有時是米奇-思比雷爾,有時是大江健三郎,有時是《金斯堡詩集》。總之只要是書即可。咖啡館出入的學生借書給她,她便像啃玉米棒似的一本接一本看下去。那個時代大家都想借書給別人,我想看書方面她是從來沒有為難過的。

    德爾茨、“滾石”、巴茨、迪普-帕布爾、穆迪-布魯茨——也是那樣一個時代。空氣總好像緊繃繃的,似乎稍微用力一踢,一般東西都將頓時土崩瓦解。

    我們喝廉價威士忌,沒滋沒味地交歡,沒頭沒腦地閒聊,借來借去地看書,如此一天天打發日子。而那個笨手笨腳的60年代也發著吱吱呀呀的響聲即將落下帷幕。

    她的名字忘在了腦後。

    抽出報道她死亡的那個剪報自然可以記起,但時至現在名字之類已無可無不可了。我已忘掉她的名字,如此而已。

    一次見到往日同伴,偶爾提起她來。他們也同樣不記得她的姓名。對了,過去不是有一個和誰都睏覺的女孩麼,叫什麼名字來著?忘得一乾二淨。我也和她困過幾次,現在怎麼樣了呢?路上突然碰見怕也鬧不明白了——

    從前,某個地方有個和誰都睏覺的女孩。

    這便是她的名字。

    當然,準確說來,她也並非和誰都睏覺,也自有她自己的基準。

    儘管如此,作為現實問題來看,她是同差不多的男人困了的。

    一次,我單純出於好奇心,問過她的基準。

    “這個嘛——”她沉思了30秒,“當然不是說任何人都可以。覺得討厭的時候也是有的。不過,也許終歸我是想了解各種各樣的人,或者說想了解對我來說世界是怎樣構成的。”

    “通過一起睏覺?”

    “嗯。”

    這回輪到我沉思了。

    “那麼……可多少了解些了?”

    “多多少少。”她說。

    1969年冬到1970年夏,我和她幾乎沒見面。大學不是關門就是停課。我倒與這個無關,而在為一點個人的事焦頭爛額。

    1970年秋天我再去那家咖啡館時,顧客面孔全都換了,認識的只剩她一個。搖滾舞曲固然仍在放,但那股緊繃繃的氣氛已蕩然無存。唯獨她和味道糟糕的咖啡同一年前無異。我坐在她對面的椅子上,邊喝咖啡邊談論過去的同伴。

    他們大多從大學退學了。一人自殺,一人下落不明。

    “這一年幹什麼了?”她問我。

    “一言難盡。”我說。

    “聰明點了?”

    “一點點”

    那天晚上,我和她困了,是第一次。

    她的身世,我不太詳細。好像有人告訴過我,也好像在床上從她口中聽說過。大概是說高中一年級(高中!)的夏天同父親大吵一架跑出家門。至於到底住在哪裡,靠什麼維持生活,就無人知曉了。

    她一整天都坐在搖滾樂咖啡館椅子上左一杯右一杯喝咖啡,左一支右一支吸菸,邊翻動書頁邊等有人代付咖啡錢和煙錢(對當時的我們來說還是一個數目的),之後基本同對方睏覺。

    這便是我就她所知道的全部。

    那年秋天至翌年春,她每星期二晚上來一次我在三鷹市郊的宿舍。她吃我做的簡單的晚飯,把菸灰缸裝滿,一邊用大音量聽FEN①的搖滾樂節目一邊性交。星期三早晨醒來去雜木林散步,一起散步到ICU②校園,順便去食堂吃午餐。下午在休息室喝稀釋的咖啡,天氣好的時候躺在草坪上看天。

    ①FarEastNetwork之略,美軍遠東廣播電臺,總部在洛杉礬。

    ②InternationalChristianUniversity之略,國際基督教大學。

    她稱之為星期三的郊遊。

    “每次來這裡,都覺得真像來郊遊似的。”

    “真像來郊遊?”

    “嗯。草坪一望無邊,人們喜氣洋洋……”

    她坐在草坪上,浪費了好幾根火柴才把煙點燃。

    “太陽昇起落下,人們趕來離去,時間像空氣一樣流淌,豈不有點像郊遊似的?”

    那時,我21歲,再過幾周就22了。眼下沒希望從大學畢業,卻又沒有像樣的理由離開大學不念。在這一切都莫名其妙地攪和在一起的絕望之中,幾個月時間我都一步也未能踏出。

    我覺得整個世界在運轉不休,唯獨我滯留同一場所不動。1970年秋,目力所及,似乎無一不悽悽切切,無一不慘慘淡淡。就連太陽光和青草味兒以至低低的雨聲都令我焦躁不安。

    好幾次夢見夜行列車,千篇一律。車上充滿煙味兒廁所味兒問乎乎的人群味兒,擠得幾乎無立足之地,座席沾有過去的嘔吐物。我忍無可忍,離開座位,在一個車站下來。而那裡一片荒涼,一戶人家的燈火也見不到,站務員也沒有,沒有時鐘沒有時刻表,什麼也沒有——便是這樣的夢。

    那段時間裡,有幾次我好像對她很粗暴。如何粗暴如今是想不起來了。是否自己對自己粗暴亦未可知。但不管怎樣,看上去她絲毫沒有介意,或者不如說(說得極端一點)是在引以為樂,為什麼我不知道。說到底,她在我身上尋求的恐怕並非溫情。如此一想,現在也覺得不可思議,一時悲從中來,彷彿手突然觸到空中飄浮的肉眼看不見的厚壁。

    1970年11月25日那個奇特的午後我至今仍記得真真切切。一場大雨打落的銀杏樹葉染黃了——黃得如干涸的河——雜木林間一條小徑。我和她雙手插進大衣袋,在這條小徑來回踱步。除了兩個腳踏落葉的鞋聲和鳥尖銳的叫聲別無任何聲響。

    “你到底苦惱什麼呢?”她忽然問我。

    “沒什麼大不了的。”我說。

    稍往前走了一段後,她在路旁坐下吸菸,我也挨她坐下。

    “總做壞夢?”

    “總做壞夢。大多夢見自動售票機找不出零錢。”

    她笑笑,手放在我膝頭,又縮回去。

    “肯定不大想講,是吧?”

    “肯定講不好。”

    她把吸了一半的煙扔在地上,用運動鞋小心碾滅。“真想講的事是講不好的,不是麼?”

    “不明白啊。”

    地面“撲稜稜”飛起兩隻鳥兒,彷彿被吸進去似的消失在沒有一絲雲絮的天空。我們默然望著鳥兒消失的方向。良久,她開始用小小的枯枝在地面畫出幾個莫名其妙的圖形。

    “和你一起睡,我時常悲傷得不行。”

    “覺得很抱歉。”我說。

    “不怪你的。也不是因為你抱我的時候想別的女孩。那怎麼都無所謂。我,”她突然閉住嘴,在地面緩緩拉出三條平行線,“不明白。”

    “也不是想把心封閉起來,”停了一會我說,“只是自己也把握不住發生了什麼。我本想盡可能公平地把握各種事情,不願意過分誇大或過分講究現實。但那需要時間。”

    “多長時間?”

    我搖下頭,“說不準,或許1年,也可能花上10年。”

    她把小樹枝扔在地上,起身拍打大衣上沾的枯草。“曖,你不認為10年就像永遠永遠?”

    “是啊。”我說。

    我們穿過樹林,走到ICU校園,一如往日坐在休息室咬熱狗。下午兩點,休息室電視上翻來覆去推出三島由紀夫來。音量調節器出了毛病,聲音幾乎聽不清。反正都跟我們無關。我們吃罷熱狗,又各喝一杯咖啡。一個學生騎在椅背上擰了一會音量調節鈕,之後作罷,跳下椅子不知去了哪裡。

    “想要你。”

    我說。

    “可以呀。”

    她微微一笑。

    我們仍把雙手插進大衣袋,慢慢走回宿舍。

    驀地醒來時,她正在吞聲哭泣。細窄的肩頭在毛巾被下急促地顫抖。我點燃取暖爐,覷了眼鍾:凌晨2時。夜空中央浮著一輪白亮亮的月兒。

    等她停止啜泣,我燒水泡了袋裝紅茶,兩人喝著。沒有砂糖沒有檸檬沒有牛奶,僅僅是熱茶。之後點兩支菸,一支給她。她吸一大口噴出,連續三回,隨即咳嗽了一大陣子。

    “我說,你可打算過殺死我?”她問。

    “殺死你?”

    “嗯。”

    “幹嗎問這個?”

    她叼著煙用指尖擦了下眼瞼。

    “只是想問問。”

    “沒有。”

    “真的?”

    “真的。”我說,“為什麼非殺死你不可呢?”

    “是啊,”她不耐煩似的點下頭,“只是一下子覺得,給誰殺掉也並不壞。”

    “我不是殺人那類人。”

    “是嗎?”

    “大概。”

    她笑笑,把煙戳進菸灰缸,喝了口杯裡剩的紅茶,又點燃一支菸。

    “活到25,”她說,“然後死掉。”

    1978年7月她死了,2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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