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辯護人陳述的前言:
“公訴人斷定,似乎除了埃莉諾再無他人可能謀害瑪麗。可是事實是這樣嗎?不,不,不是這樣2不能排除瑪麗是自殺。也不能排除當埃莉諾去更房時,有人往三明治裡下了毒。並且最後還會有第三種可能。審理的基本原則之—。
內載如下:如果可以證實其中的,種說法與現存的事實相符,那麼就應當宣判被告無罪。我想向你們證實還有一個人,他不僅有毒死瑪麗的時機,而且還有作案的極其重要的原因。同時我還要請某些人出庭作證,證實原告的證人之一提供了預謀好的假證言。可是首先我要請被告本人向你們陳述這一切,使你們能夠判斷,對被告提出的指控是無根據的。”
2
埃莉諾宣誓後,根據事先記牢的內容,開始回答和藹可親的辯護人向她提出的問題。
是的,她和羅迪經雙方同意已解除了婚約;不,她沒從霍普金斯護士的藥箱裡拿過嗎啡;是的,她為了不讓兩個女人在大熱天疲勞往返,邀請了她們與她共進午餐;是的,當她不在餐室的時候,隨便哪個人都可能進去。
下面的問題也是她所熟悉的。
“你們來到客廳後,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到了客廳,然後我去餐室拿來一盤三明治請她們兩個人用午餐。”
“您和她們一起喝了些什麼呢?”
“我喝了開水。餐室裡有啤酒,可是霍普金斯護土和瑪麗喜歡喝茶。霍普金斯護土到餐室去煮茶。她用茶盤端來了茶,瑪麗倒了兩碗茶。”
“您沒喝茶嗎?”
“沒有。”
“那麼瑪麗和霍普金斯護士兩個人喝了?”
“是的。”
“後來怎麼樣了?”
“霍普金斯護士出去關上了煤氣。幾分鐘後我收拾好餐具,放到茶盤上,然後送到餐室。霍普金斯護士在那兒,於是我們一塊兒洗刷了餐具。”
“霍普金斯護士的衣袖當時是挽起來的嗎?”
“是的。當時是她洗的餐具,我擦的。”
“您對她手腕上的那個痕跡說了些什麼嗎?”
“說了,我問她這是不是劃破的痕跡。”
“她怎麼回答的?”
“她說:‘是更房附近玫瑰樹上的刺兒扎進去了。一會兒我把它拔出來。’”“這時她的表情和舉止如何?”
“我覺得她熱得不好受。她滿臉都是汗珠兒,臉色蠟黃。”
“以後又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上樓了,她幫助我整理姑媽的遺物。當我們過一小時後回到客廳時,瑪麗已失去了知覺。霍普金斯護土讓我給醫生打電話。醫生正好是在瑪麗嚥氣之前趕到的。”
埃德溫先生故作姿態地挺起胸脯。
“埃莉諾小姐,是您殺害了瑪麗嗎?”
埃德溫心想:“現在該輪到她挺胸抬頭直視前方了。”
“沒有。”
3
公訴人開始了交相訊問。注意!現在她面臨著和敵方交鋒。再沒有她預先記熟了答案的問題了。不過開頭倒是相當和緩,“您說您和羅迪先生訂過婚?”
“是的。”
“您對他很好嗎?”
“非常好。”
“可是我認為您不只是對他好,而是愛他,並且當羅迪愛上瑪麗之後,您萬分地嫉妒。”
“不:““我還認為您是有意識決定把瑪麗姑娘作為障礙掃除,以此期望羅迪重新回到您的身邊。”
“完全不是這樣。”
可怕而詭鷸的問題一個接著一個。她對其中一些問題早有準備,可是另外一些問題卻使她措手不及。多麼折磨人哪,你必須時刻想著你是什麼角色,哪怕是一次你也不能說:“是,我恨死她了……是,我希望她死。當我切三明治的時候我一直在想,如果她死掉,該多好。”
然而應當沉著冷靜,回答問題要儘量簡短,不露聲色,因為她的性命就下在這個賭注上了。
4
羅迪出庭作證。可憐的埃莉諾,一下子就看出來,他討厭這一切。他好像是在現實中不存在的人了……
本來現實的東西早已什麼都不存在了。一切都顛倒了:
白變成了黑,上變成了下,東變成了西。我也已經不是埃莉諾了,而成了“被告”。無論是我被絞死還是被釋放,一切都將不同於從前。唉,如果能有哪伯是一點明智可靠、可供攀援的東西,使我不致在空虛恐怖的深淵中越陷越深那該多好哇。埃德溫先生訊問到什麼地方啦2“您是否能勞駕談一談埃莉諾小姐對您的態度?”
羅迪沉著地說道:
“依我看,她對我的感情很深,但還談不上是熾烈的愛情。”
“請您談一談您與瑪麗的關係。”
“我認為她非常美麗誘人。”
“您愛她嗎?”
“有一點兒。”
“您最後一次是什麼時候看到她的?”
“大概是七月五日或六日。”
埃德溫先生:
“我認為您在這之後還看見過她。”
“沒有,以後我去國外了。”
“您什麼時候回到英國的?”
“接到電報後……讓我想一想……八月一日。”
“可是根據我所知,您於七月二十五日就到達英國了。”
“不對。”
“韋爾曼先生,您不要忘記您是宣過誓的。您的護照上的記載明確地說明您是七月二十五日返回英國,七月二十七日夜裡又離開了。”
埃莉諾突然回到了現實。她皺起眉頭想,為什麼辯護人攻擊起自己的證人了呢?羅迪的臉色變得蒼白了。他停了一會兒,然後勉強地擠出幾個字:
“是……是這樣……”
“總之,您回來了並於七月二十五日這天在倫敦拜訪了瑪麗,是嗎?”
“是。”
“您去拜訪的目的是什麼?”
“我再次請求她嫁給我……”
“她怎麼回答的?”
“她拒絕了我。”
“您是不太富有的人,是嗎,韋爾曼先生?”
“是,我不富有。”
“您還欠好多債,是吧?”
“您管這些幹什麼?”
“您知道埃莉諾小姐在遺囑裡聲明把一切財產都遺留給您了嗎?”
“我第一次聽到這個。”
“七月二十七日早晨您是在梅登斯福德嗎?”
“沒有。”
“謝謝您。就這些啦。”
5
“艾爾弗雷德先生,您是玫瑰花圃的佔有者並住在埃姆斯沃思嗎?”
“是。”
“您十月二十日去過梅登斯福德參觀H莊園更房附近的玫瑰樹叢了嗎?”
“去過。”
“您能描述一下這個樹叢嗎?”
“這是一種著名的爬蔓玫瑰,叫澤菲蓮·德魯芬玫瑰,它開放時芳香四溢,而且沒有刺兒。”
“這麼說,它不可能刺著人吧?”
“絕對不可能。這種玫瑰不長刺兒。”
交相詢問暫時停止了。
6
“您叫吉姆嗎?您是有畢業證書的藥劑師,在詹姆斯藥品批發公司工作嗎?”
“一點兒不錯。”
“您能告訴我,這個小紙片是什麼嗎?”
小紙片傳給了證人。
“這是我們公司的商標。”
“什麼商標?”
“是我們貼在裝片劑藥品的玻璃管兒上的商標。”
“您能否根據這個不完整的商標,判斷出貼著這種商標的玻璃管兒裝的是什麼藥品嗎?”
“能。我確信我們所說的這種玻璃管兒裡裝的是注射用的片劑鹽酸阿撲嗎啡。每片的含量為三毫克。”
“不是鹽酸嗎啡嗎?”
“絕對不是。”
“為什麼?”
“在鹽酸嗎啡的商標上,‘嗎啡’這個字開頭是大寫,而拾到的這個商標雖然已經撕壞了,但就像用放大鏡來看似的一清二楚,‘嗎啡’是小寫。所以說‘嗎啡’這個字是不完全的,它只是‘阿撲嗎啡’的一部分。”
撕毀的商標和藥劑師拿來供比較用的完好的商標,一起傳遞給陪審員們。
埃德溫先生又開始訊問了:
“鹽酸嗎啡是什麼東西?”
“它的化學公式是:C17H17O2。這是由嗎啡和稀釋鹽酸在密封的容器裡,加熱提煉出來的嗎啡衍化物。在這種情況下嗎啡失去了一個水分子。
“到目前為止,阿撲嗎啡是所有催吐劑中最有效的快速催吐劑。把它注射到機體裡後,幾分鐘就可生效。”
“那麼有人吃了致命的嗎啡量,而在幾分鐘內再注射上阿撲嗎啡注射劑,那會產生什麼後果呢?”
“幾乎立刻就會引起強烈的嘔吐,這樣,嗎啡就從機體中排出去了。”
“比方說,兩個人吃了相同的三明治,喝了同一茶壺裡的茶,然後其中的一個人注射了阿撲嗎啡。如果在食物或飲料裡摻有嗎啡,那會產生什麼後果呢?”
“注射阿撲嗎啡的人,會立刻把摻有嗎啡的食物或飲料吐出來。”
“那麼這個人就不會發生意外嗎?”
“不會。”
法庭上突然響起人們激昂的喧譁聲和法官要求安靜下來的吆喝聲。
7
“您是定居在查理大街17號的阿米莉亞·塞德利嗎?”
“是。”
“您知道有一個德雷珀太太嗎?”
“知道。我認識她有二十年了。”
“您知道她的孃家姓嗎?”
“知道,我參加了她的婚禮。她那時叫瑪麗·賴利。”
“她是生在新西蘭嗎?”
“不,她生在英國。”
“您是從訴訟程序一開始就出席法庭了嗎?”
“是的。”
“您在法庭上看見過這個瑪麗·賴利或者叫德雷伯的人嗎?”
“看見了。”
“在哪兒?”
“在證人席上,她提供過證言。”
“她用的是什麼名字?”
“傑西·霍普金斯。”
“您完全相信,這個傑西.霍普金斯就是您所認識的瑪麗·賴利或者是還叫德雷珀的那個女人嗎?”
“我確信不疑。”
“迄今為止您最後一次是什麼時候見到她的?”
“五年前,她從新西蘭回到英國的時候。”
埃德溫先生向公訴人鞠了一躬說道:
“輪到您訊問了。”
塞繆爾先生有些慌了手腳,他說:
“您……塞迪太大,可能錯了。”
“我沒錯。”
“偶然的相似使您看錯人了吧?”
“我對瑪麗·德雷珀相當熟悉。”
“傑西·霍普金斯是有證書的護士。”
“瑪麗·德雷珀結婚前是某個醫院的護士。”
“您明白嗎。您是在指控公訴人的證人提供假證言?”
“我非常明白我在做什麼。”
8
“艾德華先生,您曾在新西蘭的奧克蘭市住過一些年。
現在您的住址是雷恩大街14號,對嗎?”
“是這樣。”
“您認識瑪麗·德雷珀嗎?”
“我是在新西蘭的那些年認識她的。”
“您今天在法庭上看見她了嗎?”
“看見了。她稱自己為霍普金斯,可她是德雷珀太太,這點您不必懷疑。”
法官抬起了頭。他說話了,聲音不高但很清晰:
“我認為現在重新傳證人傑西·霍普金斯是合適的。”
法庭上鴉雀無聲。過一會兒傳來了一個人的聲音:
“法官閣下,傑西·霍普金斯幾分鐘前離開了法庭。”
9
“赫爾克里·波洛!”
波洛來到證人席,宣了誓,而後他捻捻鬍子,稍歪著頭等待著提出證言,“波洛,您認得這個文件嗎?”
“當然認得。”
“它是如何到您手裡的?”
“區護土霍普金斯給我的。”
辯護人轉向法官說:
“閣下,請允許我高聲宣讀一下這個文件,然後可以交給陪審員先生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