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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兩天後的一個早晨,我醒來時突然想到一個非常好的主意。我要使自己走向不平凡,最為上策的辦法是去找畢蒂,學會她所知道的一切東西為自己所用。為了實現這一光輝的計劃,當晚我就去到沃甫賽的姑婆所辦的夜校,對畢蒂說,我有特殊的理由希望取得成功,只要她答應把所知道的全都教給我,我對她一定是非常感謝的。畢蒂是一位最厚道的姑娘,說到做到,而且在五分鐘之內便開始實行她的諾言了。

    由沃甫賽先生的姑婆所制訂的教育計劃,或者稱為教育課程,可以歸納成下面的梗概:學生們先吃蘋果,也可以把草塞到別人的背上,一直玩到沃甫賽先生的姑婆養足了精神,才在手中持一根樺樹枝教鞭,邁著清一色的碎步向學生走來。學生們一見她來,先是裝出各種各樣嘲諷的鬼臉,然後便排成一隊,嘁嘁喳喳地把一本破爛的書從一個人的手中傳到另一個人的手中。這本書裡有一張字母表、幾張圖畫和什麼表格,還有一些拼寫練習。不過要補充一句,這些只是曾經有過的東西。這本書傳了下去,沃甫賽先生的姑婆也隨之進入了昏迷狀態。這可能是由於想睡覺而引起,要麼就是由於風溼病發作而引起的。這時,孩子們便開始了以靴子為主題的競爭,看誰的靴子踩別人的腳趾最疼。這一個所謂心智測驗一直持續到畢蒂匆匆跑來才結束。她來分發三本殘缺不全的《聖經》。這三本書的樣子很嚇人,就像是從木墩子上亂砍下來的,字跡印得難以辨認,比我見到過的任何文學精品都要模糊不清,上面全是斑斑點點的墨水漬,而且裡面夾著各種各樣的昆蟲標本,都被壓得扁扁的。接著,有幾個難以管理的倔強學生和畢蒂發生了爭鬥,給課堂增添了活躍氣氛。戰鬥一結束,畢蒂便佈置讀哪一頁,然後我們就提高嗓門讀起來。我們會讀的當然在讀,不會讀的也在讀,高高低低變成了一個又難聽又嚇人的大合唱。畢蒂領讀的聲音又高又尖又單調。我們誰都不知道自己在讀什麼,也對所讀的東西毫不重視。這種令人討厭的亂讀持續了一會兒,在無意識中把沃甫賽先生的姑婆吵醒了。她搖搖擺擺地隨便走到一個孩子的面前,把他的耳朵揪了一把。一揪耳朵就使大家明白,今天的學習結束了。於是我們便尖起嗓子高呼知識的勝利,然後衝到門外。不過,也得公平地說一句,如果有學生要努力學習是不會被禁止的。你可以用你的石板或鋼筆學習,只要你有就行。不過在冬季裡要想如此學習是很不容易的,因為在這間既要排上課桌椅當教室,又要作沃甫賽先生姑婆的起居室和臥室的小小店鋪之中,只點著一根黯然神傷的蠟燭,又沒有剪燭火的剪刀,光線極其微弱。

    對我來說,在如此的條件下要想變得不平凡,是很花費時間的。不過,我決定還是試一下。就在當天晚上,畢蒂就開始著手履行我們的特殊協定。她先把她那小小的價格目錄中綿糖一欄中的有關信息知識教給我,又借給我一個古體英語的大寫“口’字,要我回家去描下來。那是她從一張報紙標題上臨摹下來的,起初,我還以為是個鈕釦的圖案,她告訴我以後,我才知道它是什麼。

    自然,在我們村子裡也有一家酒店,喬自然有時也喜歡到那裡去抽他的菸斗。這天我放學後,在回家的路上接到我姐姐的嚴厲命令,要我到三個快樂船伕酒店去把喬叫回來,否則我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我邁開雙腿,直向三個快樂船伕酒店奔去。

    在三個快樂船伕酒店裡有一張吧檯,靠門一邊的那堵牆上用白堊寫了一大串欠賬的名單。在我看來,這些欠賬似乎永遠還不清。我記得從我懂事起,這些賬目就寫在上面了,而且不斷長長,比我的個頭長得還快。我們鄉下白堊多得很,所以人們不會捨棄利用白堊的機會,把它都變成了寫在牆上的欠賬。

    那是一個星期六的晚上,我看到酒店的老闆用冷酷的眼光注視著那些欠賬記錄。既然我的任務是來找喬,和他沒有關係,所以我只是說了一聲祝他晚上好的話,便一直去到過道頭上的那間酒廳。酒廳裡面生著一大爐火,火光明亮。喬正在那裡吸著菸斗,旁邊是沃甫賽先生,還有一個不認識的人。喬像通常一樣對我說:“你好,皮普,我的老弟!”正在他說話時,那位陌生人轉過頭來望著我。

    這個人的臉上帶著神秘的神色,過去我從來沒有見過他。他的頭向一邊傾斜著,一隻眼睛半睜半閉著,好像正在瞄準一枝無形的槍。他嘴裡叼著一根菸鬥,見到我,便把菸斗取出來,慢慢地把嘴裡的煙霧吐出,然後緊緊地盯住我,向我點點頭。我也向他點點頭,接著他又向我點頭,並且從他坐著的長靠背椅上讓出點空間來給我坐。

    但是,無論什麼時候來到這種場合,我總是喜歡坐在喬的旁邊,所以我對他說:“先生,不用了,謝謝。”於是我便坐在喬讓給我的空處,在那長靠背椅的對面。這位我不認識的人注視了一下喬,發現喬的注意力被別處吸引著,於是在我坐好了後又對我點點頭,然後便揉他的眼睛。那種揉眼的怪樣子使我感到新奇。

    “你剛才說,”這位陌生人轉向喬說道,“你是一個鐵匠?”

    “不錯,我說過我是鐵匠。”喬說道。

    “你想喝些什麼,——先生?真抱歉,我不知道怎麼稱呼你。”

    喬便告訴了他自己的姓名,陌生人便直呼其名地叫他。

    “你想喝些什麼,葛奇裡先生?就讓我來請客吧。讓我們今日以酒來結束晚餐。”

    喬答道:“多謝了,說老實話,我非常不習慣飲酒由別人付錢。我總是自己付酒錢。”

    “習慣?今天就不要這習慣,”陌生人答道,“僅此一次,何況還是星期六晚上呢!葛奇裡先生,點個酒名吧。”

    “我不希望掃朋友的雅興,”喬說道,“那就來朗姆酒吧。”

    “朗姆酒,”陌生人重複了一遍,“另一位先生的意見呢?”

    “朗姆酒。”沃甫賽先生說道。

    “來三份朗姆酒!”陌生人對著老闆大叫道,“要三隻杯子!”

    “這一位先生,”喬把沃甫賽先生介紹給陌生人道,“一定是你想認識的先生。他是我們教堂裡的辦事員。”

    “啊哈!”陌生人迅速地膜了我一眼,說道,“就是那座教堂!孤零零的,坐落在沼澤地那邊,四周盡是墳墓。”

    “對。”喬說道。

    這位陌生人用叼著菸斗的嘴發出一聲像豬一樣的哼聲,然後把他的兩條腿擱到由他獨佔的長靠背椅上。他頭上戴了一頂闊邊的旅行帽,帽下墊了一塊手絹,當頭巾包在頭上,因此看不到他頭上的頭髮。他看著爐火時,我發現他面孔上露出狡黠的表情,接著做出一種似笑非笑的樣子。

    “對於這個鄉村我不熟悉,先生們,不過這似乎是一個孤寂的鄉村,坐落在河的旁邊。”

    “沼澤地太多了,就顯得荒寂。”喬說道。

    “毫無疑問,毫無疑問。你是不是見過在那邊有什麼吉卜賽人,或者流浪漢,或者東飄西蕩的那一類人呢?”

    “沒有,”喬答道,“不過有時會有一兩個逃犯。要找到他們可是不容易啊,沃甫賽先生,你說呢?”

    沃甫賽先生對於那次狼狽的經歷仍記憶猶新,雖表示了同意,但一點兒也不熱情。

    “看上去你們還跟著去追捕過逃犯呢?”這位陌生人問道。

    “有過一次,”喬答道,“當然我們不是去捉他們,你知道,我們只不過是到那裡去看看。我去了,還有沃甫賽先生,還有皮普。皮普,是不是我們都去了?”

    “不錯,喬。”

    這位陌生人又看了我一眼。他總是膘著看我,彷彿正端著一枝槍對我瞄準。他說道:“他倒是個有前途的孩子,雖然生得瘦小。剛才你叫他什麼來著?”

    “皮普。”喬答道。

    “皮普是教名嗎?”

    “他的教名不是皮普。”

    “那麼皮普是姓嘍?”

    “也不是,”喬說道,“不過皮普和姓讀起來很相像,這是他嬰兒時代口齒不清造成的,以後也就叫白了。”

    “他是你的兒子嗎?”

    “那——”喬答道,露出沉思的樣子。當然,他並不是必須思考這一問題,而是因為坐在三個快樂船伕酒店中,一叼上菸斗,似乎就會沉思起所討論的每一件事情。“那——不是。不是,他不是我的兒子。”

    “是你的侄子?”陌生人又問道。

    “那,”喬答道,仍然是一副沉思的神情,“他不是我侄兒,不,我絕不騙你,他不是——我的侄兒。”

    “真活見鬼,他究竟是你的什麼人?”陌生人問道。我聽了他的話,感到他這種問話的腔調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這時,沃甫賽先生便插進來了。他這個人對這裡的各種親戚關係瞭如指掌,這也是他的職業習慣,心中有一本譜,記得某男和某女有親戚關係不可結婚等等。所以,他便解釋了我和喬之間的關係。沃甫賽先生不僅插嘴解釋了情況,而且在講完後還朗誦了一段從《理查三世》中選來的臺詞。那種蠻喊蠻叫簡直令人毛骨悚然。然後,他似乎覺得表演已經足夠說明問題了,但沒有忘記又補充了一句:“這是詩人莎士比亞說的。”

    這裡我有些事情需要說明一下,剛才沃甫賽先生談論我時,他覺得還要有一個必須的動作,那就是亂揪亂摸我的頭髮,使頭髮都戳進我的眼睛。我無法弄清楚,為何像他如此有身份地位的人到我們家做客時,總是要尋找一個相似的機會亂弄一下我的頭髮,使得我兩眼都紅腫起來。只要我一回憶起已逝的童年時代,那一幕幕家庭社交圈子裡發生的事便浮現在眼前,特別是某個慷慨的人用大手摸我,名義上是愛護我,其實是使我雙眼紅腫。這是我忘不掉的。

    在整個這段時間裡,那個陌生人除掉望著我之外什麼人也不看。他看我的那個樣子彷彿他終於下定決心對我瞄準,然後要置我於死地似的。剛才他罵了那句話見鬼的話後便不言語了,一直等到三杯兌水朗姆酒送上來。接著,他便開槍了。這可謂是非常特殊的一槍。

    這一槍不是用語言射出來的,而是演了一幕啞劇,並且明明白白是對著我演的。他攪拌兌水朗姆酒也明明白白是對著我攪拌的;他嚐了一口兌水朗姆酒也明明白白是對著我嘗的。他一面攪拌,一面品嚐著酒,不是用送來的湯匙,而是用一把銼子。

    他的動作是別人看不到的,只有我才能看到那把銼子。他攪拌完酒後,把銼子拭乾,裝進衣服的胸袋之中。我認出那是喬的銼子。我明白他一定認識我遇見的那個犯人。現在,我看到了那把工具,坐在那裡凝視著他,心神恍惚,而他則倚在那張長靠背椅上,再不睬我,卻大談特談起蘿蔔。

    每逢週末晚上,我們村子裡就充滿了一種令人愉悅的情感,到處被弄得乾乾淨淨。人們都要安安靜靜地休息一下,以迎接下一週的新生活。這也使喬有勇氣敢於在星期六晚上在酒店裡比平時多待半小時。今天,這半個小時和兌水朗姆酒都結束了,喬便起身告辭,拉著我的手向外走去。

    “葛奇裡先生,請稍等一下,”陌生人說道,“我想起在我的口袋裡有一枚嶄新發亮的先令,我想就送給這個孩子吧。”

    他從掏出的一把零錢中找到這個先令,用一張皺巴巴的紙包好,然後才給我。“這是你的!”他說道,“記住!這是你自己的。”

    我對他表示了謝意。雖然這已超過了禮貌的範圍,可我仍是盯住他看,同時緊緊依偎在喬的身邊。他對喬說了晚安,又對沃甫賽先生道了晚安(他正和我們一同離開),然而對我,他只是用瞄準的眼光掃了一下。也許,他的眼光根本就沒有掃過我,因為他閉上了那隻眼睛,不過,這一閉眼把千言萬語都包藏其中了。

    在回家的路上,即使我有興趣談些什麼,也只能是獨自一人自談自說,因為一出三個快樂船伕酒店的大門,沃甫賽先生便和我們告別而去,而喬一路上都把他的嘴張得大大的,儘可能地用吸進的空氣把朗姆酒的氣味洗涮乾淨。我現在的思想茫無頭緒,因為心裡又翻騰起過去的錯誤行為,映出了老相識的影子,自然也不可能再想其他的東西。

    我們走進了廚房。今天倒不錯,我姐姐沒有大發雷霆,喬也因為這件不尋常的事大著膽子把那枚嶄新發亮的先令的來歷詳詳細細地告訴了她。“我敢擔保這是假先令,”喬夫人得勝似的說道,“要是真先令他就不會給一個孩子了。拿來讓我看看。”

    我把紙包打開,從中拿出先令。這確實是一枚真的先令。“這是什麼?”我姐姐說道,隨手放下先令,把紙包翻開來一看。“兩張一英鎊的鈔票?”

    確實是兩張一英鎊的鈔票,油膩膩、熱乎乎的,好像和這裡鄉下的牲畜市場有過非常親密的交情。喬這時又戴上他的帽子,拿起這兩張鈔票向三個快樂船伕酒店跑去,想把錢還給那個人。喬走後我便坐在我慣坐的那張小凳子上,失魂落魄地望著我姐姐,心裡有一個念頭,就是那個人早不在那裡了。

    不一會兒喬就口來了,說那個人也已離開了,不過關於這兩張鈔票,喬已經在三個快樂船伕酒家留了言。然後,我姐姐就用一張紙把鈔票包好,又封得嚴嚴密密,放在客廳一張櫃子頂上的茶壺裡。這個茶壺是當裝飾品用的,把錢放進去後她又將一些幹玫瑰花瓣鋪在上面。這以後它們便成了噩夢之魘,多少個日日夜夜纏住我不得安心。

    我躺在床上無法成眠,那個陌生人總在我心頭出現,他用一枚無形的槍在瞄準著我;還有我那件下賤的犯罪行為,和一個逃犯私下來往。我想這件事雖小,對我這個剛開始涉世的小人來說卻可謂大事,而這大事居然在今天的事發生前被我忘記了。現在,這把銼子又鬼魂般地出現。我想這恐怖隨時會纏住我,銼子還會重現。為了誘使自己入眠,我便想著下星期三到郝維仙小姐家裡的事。然後,我真的進入了睡鄉,不過在迷糊之中,我看到銼子從門口伸了進來,還沒有看到拿銼子的人是誰,我便大叫一聲驚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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