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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李俊,有好幾件事我想請教你。”

    正事忙完後,我終於抓著李俊一起坐下,兩人面前各擺了一大杯啤酒。

    “不錯,伊斯特布魯克先生,我想你一定覺得很意外。”

    “當然!我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威納博身上,你一點也沒暗示過我。”

    “我沒辦法給你暗示,伊斯特布魯克先生。這件事本來就很不好辦,事實上我們並沒有多少根據,所以必須靠威納博先生合作才能完成。我們必須把奧斯本弄得心花怒放,然後忽然攻擊他,希望他會崩潰,結果果然有效。”

    “他瘋了嗎?”

    “我想已經差不多了。本來當然沒有,可是後來卻發生了一點改變。殺了人之後,一個人往往會覺得自己比別人了不起,像是全能的上帝一樣。可是事實上不是,只是一個被人發現的骯髒、卑鄙的東西。等到忽然面對現實時,就再也沒辦法承擔了。會尖叫、吹牛,說自己有多聰明,有多大的本事,做了些什麼了不起的事。你也看到他那個樣子,不是嗎?”

    我點點頭,說:“原來威納博也參加了你分配的角色,他喜歡跟你合作嗎?”

    “我想,他覺得很有意思,”李俊說:“而且他很魯莽地說,一次好的改變,就該得到代價。”

    “喔?那是什麼意思?”

    “噢,我不該告訴你,”李俊說:“這不在筆錄上面。大概八年之前,發生了一連串銀行搶案,每次的手法都一樣,可是歹徒偏偏每次都有辦法逃脫。負責策劃的人實際上並沒有參加行動,結果他還是分了不少髒款。我們雖然有些疑犯名單,可是始終沒辦法證明,那個人實在太狡猾了,尤其是在財政方面。他非常聰明,不會再嘗試這種方法發財。好了,我不多說了。他是個聰明的騙子,卻不是殺人兇手,他沒有殺任何人。”

    我又想到沙喬利·奧斯本,“你是不是從一開始就懷疑奧斯本?”

    “噢,那是他自找的,”李俊說:“我不是告訴過他嗎?如果他靜靜坐著,什麼事都別插手,我們絕不會懷疑那位可敬的藥店老闆跟這件事有任何關係。可是有趣的是,兇手偏偏做不到。本來他們可以坐在家裡,安然無事,可是他們偏偏過不慣安逸的日子。我真不懂是為什麼。”

    “死的意願,”我說:“跟塞莎·格雷的理論殊途同歸。”

    “你越早忘掉塞莎·格雷女士和她告訴你的那些事,對你越有好處,”李俊嚴肅地說:“不,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兇手覺得寂寞,認為像自己那麼聰明一世的人,居然沒有可以談心的對象,真是可惜。”

    “你還沒告訴我,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懷疑他的?”我說。

    “喔,從他一開始說慌,我就懷疑他。我們要求那天晚上見過高曼神父的人跟我們聯絡。奧斯本先生跟我們聯絡了,他所說的話明明就不是真的。他說他看到一個人跟蹤高曼神父,而且形容了那個人的長相,可是像那種霧夜,根本就不可能看清街對面一個人的五官。也許他從側面看到了鷹鉤鼻,卻不可能看到喉結。否則就太假了。當然,他說這個謊並不一定有什麼惡意,也許只想讓他自己顯得重要,很多人都是這樣。可是這麼一來,我就開始注意奧斯本先生,他也確實是個奇怪的人。一開始,他就告訴我很多關於他自己的事,實在很不聰明。他讓我覺得他一直想做個比目前更重要的人,他對他父親舊式的產業不滿意,曾經到舞臺上碰過運氣,不過顯然沒有成功。我想,也許是因為他不能接受別人的指導。誰也不能告訴他,他應該怎麼做!他說想到法庭上指認殺人兇手的話,也許是真心的,他一定一心朝那方面想。當然,我們並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想到,如果他能變成一個真正的大罪犯,卻又聰明得不至於受到法律的制裁,那豈不是更美妙。”

    “不過這些都只是推測。回過頭說,奧斯本對他所看到的那個人的形容很有意思。看起來,他所形容的的確像是他親眼見過的某一個人。你知道,要形容一個人的眼睛、鼻子、下巴、耳朵等等,實在非常困難。要是你試試看,就會發現自己正在下意識中描述一個你在某個地方——火車或者公車上——見過的人。奧斯本所形容的人,顯然長相非常特殊,我相信他一定曾經看見威納博有一天在伯恩茅斯坐在汽車裡,並且對他的長相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果真那樣,他當然不知道威納博是個殘廢。”

    “另一個使我對奧斯本產生興趣的原因,是因為他是個藥商。我想,我們手上那張名單可能跟麻醉藥那方面有關——但是事實上不是,所以要不是奧斯本先生自己存心插一腳的話,我也許早就忘了他這個人。他一直想知道我們有什麼進展,所以又寫信來說,他在馬區狄平村一個教會園遊會上,再度看到他所說的那個人。當時他還是不知道威納博先生得了小兒麻痺症。等他發現的時候,他已經沒辦法讓自己閉上嘴了,這就是他的虛榮心,典型的犯罪者虛榮心。他一點也不肯承認自己錯了。他像個傻子一樣,一再堅持自己的理論,並且提出各種荒謬的解釋。我曾經到他在伯恩茅斯的住處看過他,很有意思。他把那棟房子稱為‘埃佛勒斯’,並且把埃佛勒斯峰的照片掛在大廳,告訴我他對喜馬拉雅山非常有興趣。其實他就是喜歡那種廉價的笑話,光從這個名字就應該知道他在玩什麼把戲——‘埃佛勒斯’,從字義上來說就是永恆的休息,他的職業就是這個,只要別人付出適合的代價,他就可以給人永恆的休息。整個佈局非常聰明,布萊德利在伯明罕,塞莎·格雷在馬區狄平村舉行降神會,而奧斯本先生無論跟塞莎·格雷、布萊德利,或者被害者都沒有任何關係。這件事所需要的技術對一位藥劑師來說,真是牛刀小試,算不上一回事。可是問題就是,他必須理智地保持沉默。”

    “可是那些錢呢?”我問:“他做這些事總是為了錢吧?”

    “喔,沒錯,他是為了錢才這麼做。他顯然夢想自己能夠像個有錢的重要人物一樣,到世界各地旅遊、享受,可是他卻不是他自己所想像的那種人。我想,親手殺人使他覺得很快樂,一次又一次地逃開殺人罪,他更是沉醉不已。”

    “可是那些錢到底到什麼地方去了呢?”我問。

    “很簡單,”李俊說:“不過要不是我看到他佈置那棟小平房的方式,我也不會想到。當然,他是個守財奴,他愛錢,也想得到錢,可是不是為了要用。那棟平房沒怎麼佈置,全都是從大拍賣的時候買來的便宜貨。他不喜歡花錢,只是想擁有錢。”

    “你是說他全都存到銀行裡了?”

    “喔,不,”李俊說:“我想我們會在他那棟平房的某塊地板下找出來。”

    李俊和我都沉默了一會兒,我在想,沙喬利·奧斯本實在是個很奇怪的人。

    “柯立根一定會說他是脾臟或者胰臟的某個腺體有毛病,不是分泌太旺盛,就是分泌不足——我可記不清了。我是個單純的人——他卻不是好人。我覺得最奇怪的一點,就是一個人怎麼會既聰明又偏偏那麼傻。”

    “有些邪惡而又偉大的人,頭腦往往很好。”我說。

    李俊搖搖頭,說:“不,邪惡不是超越人性的一種東西,它比人性遜色。罪犯希望自己重要,但卻永遠沒辦法做到,因為他永遠缺少一點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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