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邁出人行道,朝後退幾步,抬起頭,然後,在街中央,雙手放在嘴上作喇叭狀,對著這一街區的最高建築物喊:“特麗莎!”
我的影子受了月亮的驚嚇,蜷縮在我的兩腳之間。
有人走過。我又叫了一聲:“特麗莎!”那人走近我,問:“你不叫得響一點,她是聽不到的。讓我們一起來吧。這樣,數一二三,數到三時我們一起叫。”於是他數:“一,二,三。”然後我們一齊吼:“特麗麗麗莎莎!”
一小撮從電影院或咖啡館裡出來的人走過,看見了我們。他們說:“來,我們幫你們一起喊。”他們就在街中心加入了我們的行列,第一個人數一二三,然後大家一齊喊:“特-麗麗-莎莎!”
又有過路人加入我們的行列;一刻鐘後,就成了一大群人,大約有20個吧。而且還不時地有新成員加入。
要把我們這麼一群人組織起來同時喊叫可不容易。總是有人在沒數到“三”之前就叫了,還有人尾音拖得太長,但最後我們卻相當有效地組織起來了。大家達成一致,就是發“特”音時要低而長,“麗”音高而長,“莎”音低而短。這樣聽上去就很不錯。當有人退出時,不時地會有些小口角。
正當我們漸入佳境時,突然有人--如果是從他的嗓音判斷,他一定是個滿臉雀斑的人--問道:“可是,你確定她在家嗎?”
“不確定。”我說。
“那就太糟了,”另一個說,“你是忘了帶鑰匙,對不對?”
“其實,”我說,“我帶著鑰匙。”
“那麼,”他們問,“你為什麼不上去呢?”
“哦,可我不住這兒,”我說,“我住在城市的另一頭。”
“那,恕我好奇,”滿臉雀斑的聲音很小心地問,“那到底是誰住在這兒?”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說。
人群似乎有些失望。
“那能不能請你解釋一下,”一個牙齒暴露的聲音問,“你為什麼站在這兒的樓下喊‘特麗莎’呢?”
“對於我來說,”我說,“我們可以喊其他名字,或換個地方叫喊。這並不重要。”
他們有些惱怒了。
“我希望你沒有耍我們?”那雀斑聲音很狐疑地問。
“什麼?”我恨恨地說,然後轉向其他人希望他們能為我的誠意作證。那些人什麼也沒說,表明他們沒接受暗示。
接下來有一陣子的尷尬。
“要不,”有人好心地說,“我們一起來最後叫一次特麗莎,然後回家。”
這樣我們就又叫了一次。“一二三特麗莎!”但這次叫得不太好。然後人們就紛紛回家了,一些人往東,一些人往西。
我快要拐到廣場的時候,我想我還聽到有聲音在叫:“特-麗-莎!”
一定是還有人留在那兒繼續叫。有些人很頑固。
(譯者:毛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