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6月
“奧利弗,你有病呢。”
“你說我什麼?”
“我說你病得還不輕呢。”
這個診斷倒嚇了我一跳,一本正經告訴我的這位大醫學家,敢情是這麼一大把年紀才當起醫生來的。說實在的,一直到昨天我還只當他就是一個專做糕點的大師傅呢。他名叫菲利普-卡維累裡。他的女兒詹尼,原本是我的妻子。後來詹尼去世,撇下了我們兩個,還留下了一段叮囑,要我們相互扶持相互照看。因此我們就每個月過訪一次:要就是我上克蘭斯頓去看他,兩個人一起玩玩保齡球,痛痛快快喝兩杯,吃吃異國風味的匹薩餅;要就是他來紐約跟我相敘一番,各種各樣的消遣我們也一樣玩得盡興。可是今天他一下火車,卻沒有照例說幾句親見的粗話作為見面的招呼,而是大著嗓門對我嚷嚷:
“奧利弗,你有病呢。”
“真的,菲利普?你醫道高明,那倒要請問,我到底是哪兒出了毛病?”
“你沒有個老婆哪。”
他也沒有再細說,就一轉身,提著他的人造革旅行包,往出口處走去。
在一派晨光的照耀下,紐約這個玻璃加鋼的世界看去倒也似乎不是那麼討厭了。因此我們倆一拍即合,決定步行,到我那個“光棍窩”(我就愛把我現在的家戲稱為“光棍窩”)要過足足二十條馬路呢。順著公園大道走到四十七號街,菲爾轉過臉來問我:“你晚上都怎麼過的?”
“哎呀,忙著哪,”我答道。
“哦,忙得很?那可好。都跟誰作伴呢?”
“夜半突擊隊。”
“夜半突擊隊是幹什麼的——是街頭黨,還是搖滾幫?”
“都不是。是我們幾個律師自願利用業餘時間到哈萊姆①去盡點義務。”
①紐約的黑人聚居區。
“一星期去幾個晚上?”
“三個,”我說。
又不作聲了,兩個人慢慢走啊走的,離鬧市區漸漸遠了。
順著公園大道走到五十三號街,菲爾又一次打破了沉默。“那不是還有四個晚上閒著嗎?”
“事務所裡還有好些事情得帶到家裡加加班。”
“喔,那倒也是。該加班還是得加班。”我承辦的案子涉及的都是時下許多熱點問題(例如徵兵問題),我案子辦得這樣認真,菲爾聽了卻好像連心都沒有動一動。因此我只好再稍微點一點,讓他知道知道我這些案子有多重要了。
“我還經常要到華盛頓去。下個月就要去出庭辯護,有件案子事關憲法修正案第一條①。案子裡的這位中學教師……”
①美國憲法的前十條修正案通稱“人權法案”。修正案第一條涉及的是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
“啊,為教師辯護,那是好事,”菲利普說。然後又像順著話頭漫不經心似的添上了一句:“華盛頓的姑娘好不好?”
“這倒不瞭解。”我聳聳肩膀,只管走我的路。
順著公園大道走到六十一號街,菲爾-卡維累裡卻站住了,盯著我的眼睛直瞅。
“你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打算把你的車重新開得歡蹦活跳?”
“事過未久,哪兒能啊,”我說。心裡卻想:偉大的哲人說過“時間可以癒合創傷”,可就是忘了交代清楚這時間到底需要多久。
“兩年啦,”菲利普-卡維累裡說道。
我馬上糾正他:“才十八個月哪。”
“啊,對,不過……”他嘴上應著,可是嗓音沙啞了,漸漸低得聽不見了。可見他也至今還感覺到那個十二月的冬日的寒意——這可是才……才十八個月前的事啊。
到家還得過好幾條馬路,我不想讓這淒涼的氣氛再淒涼下去,於是就把我那新的住處大大吹噓了一番。在上次他來過紐約以後,我搬了家,另租了一座公寓住。
到了:“這就是你的新家?”
菲爾揚起了半邊的眉毛,四下一打量。屋裡收拾得整整齊齊,乾乾淨淨。那天早上我特地請了個打雜的女工來打掃過了。
“你這住處叫什麼式啊?”他問我。“該叫時派破窩棚式吧?”
“什麼話呢,”我說。“我反正簡簡單單的也就過得去了。”
“我看也是。在我們克蘭斯頓連一般的耗子窩都有這樣的水平。有的還要講究多了。這些書都是幹什麼的?”
“都是法律參考書,菲爾。”
“得,得,”他說。“那你平日究竟作些什麼消遣呢——就摸摸這些皮封面當作玩兒?”
我想,這要是作為一件干預隱私案提起訴訟的話,我一定可以庭辯勝訴。
“我說,菲利普,我一個人在家裡做些什麼,那可是我自己的事。”
“誰又說不是啦?可今兒晚上你不是一個人呀。你和我還得去交際場上露露面呢。”
“去什麼?”
“我特地買了這麼件花哨的上裝,可不是穿著去看一場蹩腳電影的——啊,對了,你對我這件新衣服還沒有誇過一句呢。我特地把頭髮理得這麼精光滑溜的,也不是光為了要討你讚一聲漂亮。你我得去走動走動,快活快活。得去結識一些新朋友……”
“什麼樣的新朋友?”
“女的唄。來吧來吧,好好打扮打扮。”
“我可想去看電影,菲爾。”
“得了,看什麼鬼電影!嗨,你聽我說,我知道你是不得個諾貝爾苦行獎決不罷休的,可我不許你這樣過下去。聽見沒有?我不許你這樣過下去!”
他簡直是放開了嗓門在申斥我了。
“奧利弗呀,”菲利普-卡維累裡一下卻又變成個耶穌會①的神父了,“我是來拯救你的靈魂的,我是見你危險特來救你的命的。你要聽我的話。你聽不聽啊?”
①天主教的一個修會。
“我聽,菲利普神父。那麼請明明白白告訴我,我到底該怎麼辦好呢?”
“該結婚哪,奧利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