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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9節

    我就去跑步了。

    我每次從診所裡出來,總覺得心裡的火氣反而要比就診前大得多,腦子裡也反而要亂得多。為了治一治這種治療帶來的不快,我也沒有別的好辦法,只能到中央公園裡去拼命跑步。自從我跟辛普森偶然重逢以後,我幾句話一說,居然說動了他也來跟我一塊兒鍛鍊了。只要他不是醫務纏身,能抽得出空來,他一定會來跟我一起繞著公園裡的人工湖跑步。

    還好,他倒從來不問我跟喬安娜-斯坦因小姐的事有沒有進一步的發展。莫非她告訴過他了?莫非她也診斷出我這個人有毛病?反正辛普森跟我交談從來不提這個話題,這事他不提我倒反而注意。老實說,我倒是覺得,斯蒂夫見我又跟人家說說話兒了,心裡大概也就很滿意了。我是從來不跟朋友說鬼話的,所以我就老實告訴他我找了位精神病醫生替我治療。當然詳細情況我也不說了,他也沒問。

    今天下午,我因為跟醫生談得心潮難平,所以不知不覺的就跑得太快了點,害得斯蒂夫跟不上了。只跑了一圈,他就不得不停下了。

    “嗨,老兄,這一圈你就一個人跑吧,”他氣喘吁吁地說。“到第三圈我再跟上來。”

    其實我也相當累了,自己也得緩緩這口氣,因此就放慢了腳步。雖說跑得不快,有些跑步的人還是被我甩在了後邊。這薄暮時分跑步的人也真多,隊伍裡五顏六色,胖的胖瘦的瘦,快的快慢的慢。一些參加體育會的,自然都一陣風似的,從我身旁一衝而過。那班年紀輕輕的中學生,超過我也不在話下。但是就憑我這樣不緊不慢地跑,我還是有些“超車”的滋味可以嚐嚐:老爺子、胖太太不用說了,十二歲以下的娃子多半也不是我的對手。

    後來我漸漸感到體力不支了,眼前也有點模糊了。汗水流到了眼裡,我也看不清被我甩下的都是些什麼人了,只迷迷糊糊感覺到有那麼一團團的人影,大大小小,五光十色。所以要我說出在我前前後後跑動的到底是誰,我是根本說不上來的。不過到後來卻發生了這樣一件事。

    我依稀看見在我前方八十來碼以外有一個身影,身上的運動衫褲是藍盈盈的阿迪達斯牌(也就是說很貴的名牌),步子也跑得不算慢。我心想我就這樣寫寫意意往前跑,估計漸漸就可以甩下這個……該是姑娘吧?要不就是個細挑身材的小夥子,可也偏留著一頭長長的金髮。

    估計落了空,我就加快腳步,向著這個藍盈盈的阿迪達斯趕去。用了二十秒鐘,才算拉近了距離。果然是個姑娘。要不就是個屁股奇大的後生——瞧我這胡思亂想的,這不又多了個題目,得去跟倫敦醫生研究了?還好不是的,我再跑近點兒,就看清了那是一位身材苗條的女郎,披肩的金髮還在隨風飄拂。好嘞,巴雷特,拿出鮑勃-海斯①的架勢來,神氣點兒超過去。我調整了步伐,加快了速度,就氣派十足地飛一般一衝而過。好,再去超前邊的。我認出來了,前邊一位身材魁梧的,就是平日遠不是我對手的那位歌劇演員。男中音先生啊,這一下該輪到你來讓我奧利弗給甩下去啦。

    ①全名羅伯特-李-海斯(1942-):美國短跑名將。1964年東京奧運會百米冠軍。

    這時候突然一道藍光一閃,一個人影從我身旁趕了過去。我原以為那一定是米爾羅斯體育會的一個短跑運動員。可是一看不對。這藍藍的身影還是那位穿一身尼龍運動服的女將,我還當她已經被我甩出二十碼開外了。可是你看她一下子又超了過去。也許是新冒出了一位賽跑的健將,只怪我看報不仔細吧。我就又調整了步子,想再追上去看看。要追上去又談何容易。我累了,她卻還跑得勁頭挺足呢。好容易我才算是趕上了。她的相貌比後影還好看。

    “嗨——你大概得過什麼賽跑的冠軍吧?”我問。

    “你問這個幹嗎?”看她倒也並沒有喘得很厲害。

    “你像飛一樣就從我身邊超了過去……”

    “你跑得又不快,”她接口說。

    咦,她這莫非是存心要羞辱我?她到底是個什麼人?

    “嗨,你這是存心要羞辱我?”

    “難道你的個性就這樣脆弱?”她反問。

    儘管我的自信心很經得起摔打,我可還是冒了火。

    “你真是目中無人,”我回了她一句。

    “你這是不是存心要羞辱我呢?”

    “你說對了。”我可不像她,我是直言不諱的。

    “你就情願單個兒跑?”她問。

    “對,”我說。

    “那好。”說完她就嗖的一下,突然跑了。她生了氣了——那顯然只是個詭計——可這哪兒嚇得倒我呢!為了加快腳下的速度,這一回我把全身的力氣都使上了。不過我好歹還是趕上了她。

    “喂!”

    “我還以為你喜歡一個人清靜呢,”她說。

    氣喘吁吁,說話也只能儘量簡短。

    “你是哪個隊的?”

    “哪個隊也不是,”她說。“我練跑步是為了打好網球。”

    “啊,一位十足的大球星①。”這“球星”二字我故意用的是男性色彩的字眼,對她這位女性有些不敬。

    ①“球星”原文為jock,本來是隻稱男運動員的,因為此同系由男運動員的“下體護身”(jockstrap)而來。對方答話中的“促狹鬼”,原文為prick,同樣也是個不饒人的字眼,因為此詞的原義同男性的生殖器官有關。

    “對,”她一面孔正經地說。“那你呢,你難道是個十足的促狹鬼?”

    這話叫我如何招架?更何況我腳下還得跟著她的步子,拚著命兒跑?

    “對,對,”我只好就這樣敷衍了過去。回想起來,我當時恐怕也只有這樣應付最為明智。“那你的網球打得如何呢?”

    “反正你也不見得會願意跟我比試。”

    “我倒偏想跟你比試比試。”

    “真的?”謝天謝地,她說到這裡步子也慢了下來,終於常步走了。

    “明天可行?”

    “行,”我還在直喘氣。

    “六點鐘怎麼樣?地點在九十四號街一號大道口的戈森網球會。”

    “我要六點才下班,”我說。“七點怎麼樣?”

    “哪兒呀,我說的是早上六點,”她答道。

    “早上六點?有誰在大清早六點鐘打球的?”我說。

    “我們就這麼早打球——你要是想打退堂鼓,那也就算了,”她回答說。

    “得了,我會打退堂鼓?”我終於喘過了氣來,頭腦也差不多同時到了位,重又靈巧起來了。“我平日四點鐘就起床,去餵奶牛了。”

    她聽罷一笑。一笑就皓齒盡露。

    “那好。球場已經預定好,名字寫的是瑪西-納什——可以順便告訴你,那就是我。”

    說完她就向我伸出手來。當然是跟我握手,不是給我親一下的。跟我事前料想的不同,她握手的手勁並不強勁有力,根本不像個運動員的樣。普普通通的,倒甚至還嫌嬌嫩著點。

    “可不可以請教你的名字?”她說。

    我有意跟她開個小小的玩笑。

    “我叫岡薩雷斯,小姐。潘喬-B-岡薩雷斯。”

    “噢,”她說,“我就知道不會是‘快手’岡薩雷斯。”

    “這哪兒能呢,”我說,心裡倒有些意外:這個傳奇人物“快手”岡薩雷斯是好些下流笑話裡的主角,流行在好些體育場館烏煙瘴氣的運動員更衣室裡,怎麼她倒也居然聽說了?

    “那好,潘喬,早上六點。可別忘了把你的尊臀也一起帶來。”

    “這是怎麼說?”我倒不解了。

    “那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她說。“帶來了好挨我的揍呀。”

    這我有辦法還擊。

    “對,對。你也總該不會忘記把‘球’帶上吧①?”

    ①句中的“球”,原文作balls,balls一字除了作“球”講以外,還有很多其他的含意,例如可以解作“膽量”,然從詞義的演變看,已語涉粗俗。此處奧利弗顯然是一語雙關。

    “那還會有錯,”她說。“紐約的女性少了這話兒還算得上什麼女性?”

    說完她就衝刺一般飛奔而去,這樣的速度連傑西-歐文斯①見了都會眼紅的。

    ①傑西-歐文斯(1913-1980),美國的優秀黑人短跑運動員,曾在1936年奧運會上一人獨得四塊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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