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個姑娘二十五歲就死了,能說她點兒什麼呢?
得說她美麗。人也聰明。得說她愛莫扎特和巴赫。也愛“披頭士”①。還愛我。一次,她特意把我跟這些音樂界的人物扯在一塊兒,我就問她把我排在第幾,她笑笑回答說:“按字母先後為序唄。”當時我也笑了。可是現在事後再琢磨起來,我不知道那時她給我排名是按我的名呢(要是這樣的話我就得落在莫扎特的後邊),還是按我的姓(要是這樣的話我就應該插在巴赫和“披頭士”之間)。反正我都排不到第一,這麼一想可就惹得我發起傻勁來,心裡真窩囊得要死,因為我從小就養成了一種觀念,認為凡事我總應該名列第一。要知道,那是家庭的傳統啊。
①一譯“硬殼蟲”。60年代在英國興起的一個流行樂隊。曾在美國風靡一時。
我念“大四”那年的秋天,去拉德克利夫學院①。圖書館看書成了我的習慣。倒不完全是為了去飽餐秀色,雖然我承認我也巴不得想看看。主要是那裡安靜,又沒有人認識我,再說那裡的“保留書”②借的人也比較少。一次班裡要舉行歷史測驗,直到前一天我還連參考書目上的第一本書都不曾抽個空去翻過——這可說是哈佛的“地方病”了。就在這次測驗的前一天,我不慌不忙來到“保留書”借書處,準備借上一本大部頭著作,好靠它第二天保我過關。值班的有兩位姑娘。一位高個兒,像是個愛打打網球的;另一位戴眼鏡,大似依人小鳥。我挑了那個四眼小妞兒。
①拉德克利夫學院是哈佛大學附設的女子學院,遲至1897年方始建立。(哈佛大學創立於1636年。)
②保留書:圖書館裡只供館內閱讀、概不外借的參考書之類。
“你們這兒有《中世紀的衰落》這部書嗎?”
她抬頭瞪了我一眼。
“你們那兒不是有自己的圖書館嗎?”她問。
“聽著,哈佛學生使用拉德克利夫圖書館是規定允許的。”
“我不跟你講規定,預科生①,我跟你講道理。你們那兒有五百萬冊藏書。可我們這兒可憐巴巴的總共才幾千本。”
①預科生,指預科學校畢業生。在美國,所謂預科學校往往是指貴族化的私立中學。
嗬,好個自命不凡的丫頭!在這種丫頭的心目中,哈佛和拉德克利夫的學生人數既然是五比一,那她們姑娘不用說也就應當聰明五倍了。要是在平時,碰上這種丫頭我非把她們奚落個半死不可,可是此時此刻我實在少不了那本該死的書哇。
“聽著,我需要用那本該死的書。”
“請你說話放乾淨一點好不好,預科生?”
“你憑什麼一口咬定我上過預科學校?”
“看你的樣子又蠢又有錢,”她摘下了眼鏡說。
“那你就看錯了,”我也不服氣了。“我實際上倒是又窮又聰明。”
“得了吧,預科生。我才是又窮又聰明呢。”
她說著,兩眼對我直瞅。那對眼睛是淙色的。好吧,就算我的樣子像個有錢人,可我也不能讓個拉德克利夫毛丫頭罵我蠢貨啊——哪怕你眼睛長得漂亮也不行。
“你說你聰明,聰明在哪兒?”我問她。
“我就不會跟你一塊兒去喝咖啡,”她答道。
“告訴你——我也不會請你。”
“你蠢就蠢在這一點上,”是她的回答。
我還是請她去喝了咖啡,這是有道理的:那天在緊要關頭,還是全虧我識時務,停止了抵抗——也就是說,全虧我會裝蒜,只作突然來了請她的興致——我才算借到了那本書。她得等圖書館關了門才能走,所以我也盡有充裕的時間,翻了一下十一世紀末葉皇室由依靠僧侶轉為依靠法學家的那段歷史,記住了一些警句。那次測驗我得了個“A-”,說也巧,我初次看到詹尼從借書處裡邊走出來時,我給她大腿打的也正好是這個分數。可是對於她的裝束,我打的分數就不能說是個高分了;那種裝束未免太落拓了點,不大合我的口味。我尤其不喜歡她當手提包用的那個印第安玩意兒。這話我幸而沒有說,因為我後來發現,那還是她自己設計的呢。
我們就去矮於飯店。這是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儘管店名叫矮子,倒不是專門招待小個子顧客的。我要了兩杯咖啡,還專門為她要了一客巧克力冰淇淋。
“我叫詹尼弗-卡維累裡,”她說,“是意大利裔美國人。”
她大概只當我是個不開竅的。①隨後她又補了一句:“我主修音樂。”
①因為詹尼弗是英美人的常見名字,卡維累裡是意大利姓氏,很容易辨得出來。
“我叫奧利弗,”我說。
“是名還是姓?”她問。
“是名,”我回答以後,又老老實實供認我的全名是奧利弗-巴雷特。(反正這樣說也八九不離十了。)
“哦,”她說。“巴雷特?跟那位詩人①同姓?”
①指英國女詩人伊麗莎白-勃朗寧夫人(1806-1861),她孃家姓巴雷特。
“對,”我說。“不過扯不上關係。”
話說到這裡停了一下,我內心暗暗慶幸她總算沒有問常人之所問,問得我滿心不快:“巴雷特?跟那個堂名一樣?”因為,我一向有塊特殊的心病,最怕人家把我跟出資興建巴雷特堂的那一位拉上關係。巴雷特堂是哈佛園裡最大也最醜的一座建築物,也可以說是顯示我家財力和勢派、宣揚我家“信愛哈佛”臭名的一座超巨型紀念碑。
此後,她就不大作聲了。難道我們真這麼快就無話可談了?還是因為我跟那位詩人沾不上邊,她就不願意照我了?到底什麼緣故呢?看她只是坐在那兒,對我似笑非笑。為了不致沒事可做,我就拿起她的筆記本翻翻。她那手字也真怪——寫得又小又細,一律都是小寫字體,沒有一個大寫字母(她是想以愛-埃-卡明斯①自居?)。我見她還選了些非常“尖端”的課程:作曲學105,音樂150,音樂201——
①愛德華-埃斯特林-卡明斯(1894-1962):美國詩人。哈佛大學出身。他在書寫方式上標新立異,不用大寫字母,自己身名e.e.cummings。
“音樂201?那不是研究生唸的嗎?”
她點點頭表示是,掩飾不住內心的那份得意。
“是文藝復興時代的復調音樂。”
“什麼叫復調音樂?”
“反正不是什麼色情音樂,預科生。”
我幹嗎要受她這醃-氣?難道她不看《猩紅報》①?難道她還不知道我是誰?
①哈佛大學的校報。哈佛大學的校旗是猩紅色的,所以校報也以《猩紅報》為名。
“嗨,你真不知道我是誰?”
“知道,”她帶點兒輕蔑的口氣回答說,“巴雷特堂不就是你的嗎。”
可見她並不知道我是誰。
“巴雷特堂才不是我的呢,”我抓住了她的語病。“那不過是我曾祖父捐獻給哈佛的。”
“好讓他那個不怎麼樣的曾孫能十拿九穩進哈佛!”
這簡直叫人忍無可忍。
“詹尼,既然你認定我是個狗熊,那又何必硬逼我請你喝咖啡?”
她兩眼對我直瞅,微微一笑。
“我喜歡你那副身板哪,”她說。
要成為一個大英雄,條件之一就是要不怕做狗熊。這話一點也不矛盾。“哈佛精神”有一個特徵,就是總有本事反敗為勝。
“今天球運太糟了,巴雷特。幸虧你打得出色,實在出色!”
“真是謝天謝地,大家總算挺過來了。我知道大家都憋著一肚子氣:這一仗說什麼也要贏下來!”
能大獲全勝,那自然更好。不過,只要有可能,能在最後一分鐘贏球也很不錯。那天我送詹尼回她的宿舍時,我就沒有死心:我還想爭取最後戰勝這個自以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
“聽著,你這個自以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星期五晚上達特默思①要來比冰球。”
①達特默思指新罕布什爾州的達特默思學院。
“那又怎麼?”
“那就希望你來看唄。”
她的回答流露出了拉德克利夫女生對體育比賽例有的那份“敬意”:
“我憑什麼要去看一場無聊的冰球比賽?”
我若無其事地應道:
“就憑上場的有我。”
接著是片刻的沉默。我想當時我連雪花飄落的聲音都聽見了。
“那你是在哪一隊?”她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