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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三十五章

    第三十一章得而復失

    現在再回過頭來說說湯姆和貝基參加野餐的情況。他們跟夥伴們一起穿行在黑暗的通道里,遊覽那些熟悉的洞中奇觀——人們給它們起了些過於誇張的名子,諸如什麼“客廳”、“大教堂”、“阿拉丁宮殿”等等。在這之後,他們開始玩捉迷藏遊戲,玩得極其投入,一直玩到都有點厭煩了為止;然後他倆高舉蠟燭,順著一條彎曲的小路往前逛,邊走邊念著用蠟燭煙油刻寫在石壁上面的名字、年月、通訊地址和格言之類的東西。他倆仍然邊走邊談著,不知不覺地來到了另一個山洞。這裡的牆上沒有刻寫字跡。在一塊突出的岩石上面,他倆燻上自己名字後繼續往前走去。不久,他們來到一個地方,那裡有股溪流從突出的岩層上流下來,水裡有石灰石沉渣,經年累月形成了瀑布一般的景觀。它四周好像嵌著邊,起伏不平,水中的石頭晶瑩閃亮,永不消失。湯姆擠到後邊,好讓貝基藉著他的燈光看個夠。他發現後面狹縫中有條陡峭的天然臺階,湯姆一下心血來潮,要去繼續探險。貝基聽他的,於是倆人燻了個記號,作為以後引路標誌,就開始了探險。他倆一時這邊走,一時那邊走,就這樣蜿蜒著進了以前沒有人到過的洞中最深處,作了個記號後,又沿著叉道走下去以便出去後有新鮮事兒好跟人說。在一處,他們發現一個寬敞的石窟,上面垂下來一些人腿大小的鐘乳石,他們在裡面轉了一圈,驚歎不已,然後從其中的一個出口離開了。不久他們就到了一個美妙的泉水旁,水底下石頭形似雪花狀玲瓏剔透,泉水位於石窟中間,四周石壁全由形狀奇特的柱子撐著,這些石柱是大鐘乳石和大石筍相連而構成的,是千萬年來水滴不息的結果。石窟上聚集著成群結隊的蝙蝠,每一群都有上千上萬只。燈光一照,數以千計的蝙蝠飛下來,尖叫著向蠟燭猛撲過去。湯姆知道它們的習慣和危險性,他拉著她鑽到最近的一個通道里。這一招做得真好,因為貝基往外走時,手裡的蠟燭正巧被一隻蝙蝠給撲滅了。蝙蝠把他倆追出老遠的一段距離。兩個逃亡者只要看到通道就往裡鑽,最後終於擺脫了險境,把它們拋在後面。不久湯姆發現了地下湖,它漸漸地伸展,最後消失在黑暗中,他打算沿著岸去探個究竟,可轉而一想還是坐下來先歇一會為妙。這時,平生第一次兩個孩子感到這寂靜的山洞裡好像有冰冷的魔掌攫取了他倆的靈魂。貝基說:

    “對了,我倒沒留意。不過好像很長時間都沒聽到別的同伴的聲音了。”

    “想想看,貝基,我們現在離他們很遠,鑽到洞下面來了。我也不知道向北還是向南、向東或是什麼方向跑了多遠,我們在這個地方聽不見他們。”

    貝基開始擔心起來。

    “我不知道我們呆在這裡有多久了,湯姆,我們還是回去吧!”

    “對,我也是這樣想的,也許還是回去的好。”

    “你認識路,湯姆?這裡彎彎曲曲,亂七八糟。”

    “我想我能認識路——可是那些蝙蝠很討厭。要是它們把我倆的蠟燭撲滅,那就更糟了。我們不妨從別的路走,避開那個地方。”

    “行是行,不過但願別再迷了路。真是要命!”小姑娘一想到前途未卜,不禁打了個寒顫。

    他們鑽進一條長廊,不聲不響地走了老遠,邊走邊看新出口,看看跟進來時的是否一樣。可是沒一個出口是原來的。湯姆每次認真查看新洞口,貝基就望著他的臉看是否有希望的表情,湯姆則愉快地說:

    “噢,沒什麼大不了的,這不是的,不過我們會找到出口。”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使湯姆感到希望越來越渺茫,隨後他乾脆見到出口就鑽,拼命希望能找到來時的那個出口,嘴上仍說著“沒什麼大不了的,”心情卻十分沉重,連說出來的話都失去了響聲,聽上去好像是“沒救了!”貝基極度痛苦地緊跟在湯姆身旁,竭力想止住眼淚,可是眼淚還是流出來。她終於說:

    “對了,湯姆,別管那些蝙蝠吧,還回到那條路上去!看樣子,我們越走越不對勁。”

    湯姆停住腳步。

    “聽!”他說。

    周圍萬籟俱寂,靜得連他們的喘息聲都能聽見,湯姆放開喉嚨大叫。叫聲迴盪在通道里,漸漸遠去,直至最後隱約聽上去像是陣陣笑聲一樣消失在通道深處。

    “喂,湯姆,別喊了,聽起來怪嚇人的。”貝基說。

    “是嚇人,但我最好還是喊,貝基,說不準他們能聽見我們。”說完他又大喊起來。“說不準”三個字比那陣陣笑聲更可怕,它表明希望正在消失,兩個孩子靜靜地站在那裡聽著,可什麼也沒聽見。湯姆立即按原路返回,步伐很快。可沒多久,他表現出舉棋不定的樣子。貝基感到十分害怕,湯姆居然連往回走的路也找不著了。

    “喂,湯姆,你怎麼什麼記號也沒做!”

    “貝基,我真笨!一個大笨蛋!我根本沒想到還會順原路返回!是的,我們現在迷路了。真是糟糕透頂。”

    “湯姆,湯姆,我們迷了路!找不著路了!永遠也走不出這個鬼地方了!真是的,我們當時幹嗎不和別的夥伴一起走呢!”

    說完,她一下子癱在地上,大哭起來,這下子嚇壞了湯姆,他以為她快要死了,要不然就是要發瘋了。他坐在她旁邊摟著她。她緊緊地挨著湯姆,臉貼在他懷裡,一古腦地訴說她的恐懼,連後悔都來不及了,這聲音傳到遠處變成了嘲笑,迴盪在通道里。湯姆求她再打起精神來,可她說不能。於是湯姆開始了自責,罵自己不該把她弄到這種不幸的地步。這一罵倒有了好效果。她表示要努力抱定希望,只要湯姆不再說這種話,她願意跟湯姆一起闖關,因為要說誰有錯的話,她自己也不例外。

    這樣他倆又開始往前走,漫無目標地胡亂走——他們現在能做的就是往前走,不斷地往前走。不久,希望又開始復甦——它沒有什麼理由,很簡單,只是因為希望的源泉還沒有因時間和失敗而消失時,它自然而然地要復甦。

    過了一會工夫,湯姆把貝基的蠟燭拿來吹滅,這種節約意味深長,言辭是多餘的,不用多解釋,貝基就明白了其中的含義,她的希望又破滅了。她知道湯姆口袋裡還有一根整蠟燭和幾個蠟燭頭——但他必須節約著用。

    又過了一會,疲乏開始襲上心頭,可兩個孩子盡力想置之不理,因為現在時間就是生命。他們連想坐下來休息一下都不敢想。只要往前走,往一個方向或者無論是往哪邊走都算是前進,有可能會有結果;但千萬不能坐下來,否則等於坐以待斃,好讓死神降臨得快些。

    到後來,貝基柔弱的四肢再也支撐不住,她一步也走不動了。她坐在地上,湯姆也坐下來陪她休息。兩人談到家、那裡的朋友、家裡舒服的床鋪,尤其是那燈光!貝基哭起來,湯姆想另換話題來安慰她,可是她已不止一次聽到他這樣鼓勵,現在這些鼓勵的話聽起來倒像是在挖苦她。貝基實在疲乏極了,她昏昏欲睡,湯姆見此很高興,他坐在那裡盯著她看,只見她在甜蜜的睡夢中臉上的表情逐漸由繃緊狀態變得舒展了,笑容也慢慢地露出來。那平靜的臉龐給湯姆的心靈也帶來了些慰籍。於是,他的心思轉到了過去的時光和夢一般的回憶上去了,他陷入沉思時,貝基在一陣爽快的微笑中醒來,可是笑容突然中止,接著就是一陣呻吟聲。

    “唉,我怎麼睡著了呢!要是一覺睡過去那該有多好啊!不!不!湯姆,我不是這麼想的!不要這樣看!我不說了。”

    “貝基,你睡了一覺,這很好;你會覺得休息好了,我們會找到出去的路。”

    “我們可以試試,湯姆。可我在夢中見到了一個美麗的國家,我想我們正是在去那兒的路上。”

    “不一定,不一定。貝基,打起精神來!我們再去試它一試。”

    他們站起身,手拉著手向前走去,可心裡無數。他倆想合計出呆在洞裡有多久了,可是他們只知道好像是過了許多天,有好幾個星期,可是這不可能,因為蠟燭還沒有用光。此後很長一段時間,他們都說不準在洞裡到底呆了多久——湯姆說他們必須輕輕地走路,聽聽哪兒有滴水聲——他們必須找到泉水處。不久他倆果真發現了一處泉水,湯姆又說這回該休息休息了。兩人累得夠嗆,可是貝基卻說她還能再走一會。湯姆不同意,這讓貝基大吃一驚,不能理解。他們坐下來,湯姆用粘土把蠟燭粘在前面的石壁上。兩人各想各的心思,誰也沒說一句話。過了一段時間,還是貝基先開了口:

    “湯姆,我很餓!”

    湯姆從口袋裡掏出點什麼東西。

    “還記得這個嗎?”他問貝基。

    她差點笑起來。

    “是我倆的結婚喜糕啊,湯姆。”

    “對了,現在就剩下這點東西了,它要是有方桶那麼大就好了。”

    “這還是我野餐時留下的,做個想頭,湯姆,大人們的結婚喜糕不也是這樣的嗎?——不過這將是我倆的——”

    她話只說了半截,湯姆就動手分喜糕。貝基大口大口地吃著,湯姆自己卻一點一點、地嘗著他那份。最後,他倆又飽飽地喝了一通涼水,結束了這頓“宴席”。這時貝基又開始建議繼續往前走。湯姆先沉默了一會,然後說:

    “貝基,如果我告訴你,你受得了嗎?”

    貝基的臉色發白,可她覺得她能受得了。

    “是這樣的,貝基,我們得呆在這裡,這裡有水喝,我們的蠟燭也只有這麼一小截了!”

    貝基放聲大哭,湯姆盡全力來安慰她,可是一點用也沒有。最後貝基說:

    “湯姆!”

    “我在這裡,貝基,有什麼要說的嗎?”

    “他們會想我倆,找我們的!”

    “說得對,他們會的,一定會的!”

    “說不定,現在正在找呢,湯姆。”

    “當然嘍,我想他們也許正在找,我希望如此。”

    “湯姆,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會發現我們丟了?”

    “大概是上船回去時吧。”

    “湯姆,那可是天要黑的時候,他們會注意到我們沒回去嗎?”

    “這,我就說不準了,不過他們一到家,你媽媽見不著你,一定會想你的。”

    貝基的臉上露出害怕的神情,湯姆這才意識到他犯了個大錯誤。貝基說好那天晚上不回家。兩個孩子沉默不語,各自思忖著,突然一陣悲痛襲上貝基心頭,湯姆發現,他想的事情和她的一樣——那就是星期天撒切爾夫人發現貝基不在哈帕夫人家時,已經是中午時分。孩子們眼睛盯著那截小蠟燭頭,看著它一點一點、無情地燒掉,最後剩下半英寸長的燭心,那軟弱的燭光忽高忽低,順著細長的煙柱往上爬,爬到頂部徘徊了一會,接著恐怖的黑暗完全籠罩了一切。

    也不知過了多久,貝基才慢慢意識到她趴在湯姆懷裡哭。他倆只知道好像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後,兩人從昏睡中醒來,再度一籌莫展。湯姆說現在可能是星期天,要麼就是星期一。他盡力想讓貝基說話,可是她十分悲傷,所有的希望全都泡了湯。湯姆說他們老早就走失了,毫無疑問,人們正在找他倆,他要叫喊,有許多人聽見會來的。他叫了幾聲,可是黑暗中,回聲聽起來十分可怕,他只好停下來,不再叫喊。

    時間一分一秒地逝去。現在飢餓又開始折磨這兩個小傢伙。湯姆拿出從他那份中留出來的一小塊喜糕分給貝基吃,可是他們越吃越覺得餓得慌。那塊小的可憐的喜糕反而激起了他們的食慾。

    過了一會,湯姆說:

    “噓,你聽見了嗎?”

    兩人屏住呼吸靜心聽著,遠處傳來一陣模糊不清的喊叫聲。湯姆立即搭上腔,拉著貝基的手,順著聲音傳來的方向,摸索著進入通道里。他馬上又聽了聽,聲音又傳過來,這次明顯地近了。

    “是他們!”湯姆說,“他們來了!快來貝基——我們現在有救了!”

    兩個被困在山洞裡的“囚犯”高興得幾乎發狂。不過他倆走得很慢,因為腳下不時會碰到坑坑窪窪,必須小心點才行。說著說著,他們就碰到一個坑窪。他倆停下腳步。那坑大約有三英尺深,也許是一百英尺——不管怎麼說是跨不過去的。湯姆趴在地上,儘量伸手去摸,可是根本摸不到坑底。他仍必須呆在這裡,等待搜尋的人過來。他倆聽著,很顯然本來就很遙遠的喊叫聲,現在聽起來更遠了。一會工夫後,聲音一點也聽不到了。真是倒黴透頂!湯姆直喊得嗓子都啞了也無濟於事。他充滿希望地和貝基談著,可過了一段令人焦慮的時刻後,再也沒有聽見那遠去的喊叫聲。孩子們摸索著重新回到泉水旁。時間慢慢地過去了,令人乏味。他們又睡了一覺,等醒來後飢腸轆轆,痛苦不堪,湯姆堅信今天一定是星期二。

    湯姆突然想出個主意。附近有許多叉路口,與其在這裡閒等著急人,不如去闖幾條碰碰運氣。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根風箏線,把它系在一塊突出的石頭上,然後和貝基一起上了路。湯姆頭裡走,邊走邊放線。大約走出有二十步遠,通道往下到了盡頭。湯姆跪了下來,往下摸著,順手摸到拐角處,他又使勁儘量往左邊一點摸。這時,不到二十碼的地方,有隻手,拿著蠟燭,從石頭後面出來了。湯姆大喝一聲,那隻手的主人——印第安·喬的身體立即露了出來。湯姆嚇癱了,他動彈不得。緊接著就見那西班牙人拔腿就跑,轉眼就不見了,真是謝天謝地。湯姆在想喬沒聽出他是誰,否則會過來殺了他,以報他在法庭上作證之仇。山洞裡的迴音讓人無法辨出誰是誰。毫無疑問這就是喬沒能認出他的原因,湯姆這樣合計著。湯姆被嚇得渾身無力。他自言自語道,他要是還有氣力回到泉水邊,一定呆在那裡,無論怎樣,都不想再去冒險,碰上印第安·喬就完蛋了。他很謹慎,不想對貝基說出看到了什麼。他講他大喝一聲只是為了碰碰運氣。

    可是從長遠的角度來說害怕是次要的,主要的問題是飢餓和疲乏。他倆在泉水旁又度過了一個漫長而又乏味的夜晚,這給他倆帶來了轉機,孩子們醒來時,飢餓難忍。湯姆堅信日子到了星期三或是星期四,說不定是星期五、星期六都有可能,現在大夥們一定不再尋找他倆了,他提議重找一條出路。他現在覺得就是遇到印第安·喬和什麼別的危險也不怕。問題是貝基虛弱得很。她陷入了麻木狀態,喚不醒她的精神。她說她就原地待著等待死亡——這不會太久。她對湯姆說,如果他願意的話他自己可以順著風箏線去找出路,但要求他時不時地回來好和她說說話,她還讓他保證在最後時刻來臨時,一定要守在她身旁,握著她的手,這樣一直握下去。

    湯姆吻了她,嗓子裡卻有種哽噎的感覺,表面上還裝出信心十足的樣子;別人一定會找來救他倆出洞。然後他手裡拿著風箏線爬進一個通道。飢餓令他沮喪,尤其是一想到死到臨頭更令他感到悲傷。

    第三十二章“大家快起來,孩子找到了!”

    日子到了星期二下午,一直捱到黃昏時刻,聖彼得堡全村仍沉浸在哀悼之中,兩個走失的孩子尚無音訊。大家為他倆舉行了公開的祈禱儀式。還有許多私自為他倆祈禱的人,個個誠心誠意,企望著他倆早日歸來,可洞中傳來的消息仍然和以前一樣。大多數尋找的人都回家去各幹各的事情,他們認為很顯然不可能再找到那兩個孩子了。撒切爾夫人病得不輕,一大部分時間燒得她直說胡話。她呼喚著孩子的名字,有時頭抬起來整整有一分鐘時間那麼長聽著,然後無力地呻吟著一頭倒在床上。見此情形,大家都說真叫人心碎。波莉姨媽一直愁雲籠罩,那頭灰髮現在幾乎全都變白了。晚上整個村莊在一片悲哀和絕望的氛圍裡靜了下來。

    離半夜時分,村裡的鐘突然全噹噹地響起來,聲音特別大,頃刻之間,街道上就擠滿了人,他們連衣服都沒來得及穿好,站在那裡大聲嚷著:“大家快起來,快起來,孩子找到了!孩子找到了!”接著還能聽見洋鐵盆和號角的喧囂聲。人群自動集合起來,朝河那邊走,去迎接那兩個孩子。他倆坐在一輛敞篷的人拉著的馬車上,周圍的人群前呼後擁,再加上迎車的人,大家浩浩蕩蕩地湧上大街,歡呼聲此起彼伏。

    村子裡這下燈火通明,沒人還想著回去睡覺,這是他們度過的最壯觀的一夜。起初的半小時裡,村民們一個接一個地來到撒切爾法官家裡,抱著兩個孩子就親,使勁地握住撒切爾太太的手,想說點什麼,又說不出來——然後他們就湧了出去,淚水灑得滿地都是。

    波莉姨媽快活極了。撒切爾夫人也差不多,等到派往洞裡報喜的人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她丈夫,他也會快活到極點。湯姆躺在沙發上,周圍一群熱心的聽者聽他講述這次歷險的故事,他不時地添油加醋大肆渲染一番。最後,他描述了他如何離開貝基獨自一人去探險;怎樣順著兩個通道一直走到風箏線夠不著的地方;然後又是怎樣順著第三個通道往前走,把風箏線全放開,他剛要返回時卻看見遠處有個小亮點,看上去像是日光;於是他丟下繩子,朝小亮點處摸索過去,連頭帶肩一起伸出小洞,看見了那寬闊的密西西比河滾滾流過。如果當時是晚上,那他不會發現亮光,更不可能走這條通道。他還講他是如何回去,把這個好消息告訴貝基,可她說不要拿這種胡扯來煩她,因為她已經夠累的了。她知道她活不長了,也願意死去。他描述了他費盡口舌去說服她,等她摸索到能看見藍色天光的地方,她簡直高興死了;他是怎樣擠到洞外,然後幫忙把她也拉出了洞,他倆怎樣坐在那兒,高興得大喊大叫;然後有幾個人是如何乘小艇經過,湯姆招呼他們,並講明自己的處境:已經斷炊。那幾個人起先如何不相信這荒唐的事,因為他們講“你們呆的山洞在河下游五英里處”——然後把他倆弄上小艇,劃到一座房子處,讓他倆吃了晚飯,天黑後休息了兩三個小時,才把他們帶回家。

    天亮之前,送信的人根據撒切爾法官和跟他一起的人留下的麻繩記號找到了他們,告訴了他們這個重大的消息。

    很快湯姆和貝基明白了:由於呆在洞中三天三夜,又累又飢,身體還不可能一下子恢復過來。整個星期三和星期四,他們都臥床不起,好像是越睡越困,越休息越乏力。湯姆星期四稍微活動了一下,星期五就到鎮上去了,到星期六幾乎完全恢復了原樣,可是貝基一直到星期天才出門,但看上去很瘦,好像害過一場大病似的。

    湯姆聽說哈克病了,星期五去看他,可是人家不讓他進臥室,星期六和星期天也沒能進去。之後天天都能進去,但不准他提歷險的事情或談什麼使人激動的話題;道格拉斯寡婦呆在臥室裡監督湯姆,防止他亂講亂說。湯姆在家中聽到了卡第夫山事件,還知道人們後來在渡口附近的河裡發現了那個“衣衫襤褸”的人的屍體,他也許是想逃跑,結果卻被淹死了。

    湯姆從洞中獲救後大約兩週便去看哈克,這時哈克結實多了,不怕激動了。湯姆想他有些話會讓哈克感興趣。湯姆路過撒切爾法官家時,就去看了貝基,法官和幾個朋友讓湯姆打開話匣子,有個人半開玩笑地問湯姆還願不願意舊洞重遊。湯姆說再去也沒什麼關係,法官就說:

    “是啊,湯姆,我一點也不懷疑,還有你這樣的人。但我們現在慎重了,再也不會有人在洞裡迷路。”

    “這是怎麼回事呢?”

    “因為兩週前我已經用鍋爐鐵板把大門釘上了一層,上了三道鎖——鑰匙由我保管。”

    湯姆臉色馬上變得煞白。

    “你怎麼啦?孩子,喂,快去倒杯水來!”

    有人取來水潑在湯姆的臉上。

    “啊,你現在沒事了,湯姆,你到底是怎麼啦?”

    “噢,對了,法官大人,印第安·喬還在洞裡吶!”

    第三十三章印第安·喬困死山洞

    幾分鐘內,消息傳開了,十幾只小艇裝滿人往麥克道格拉斯山洞劃去,渡船也滿載著乘客隨後而去。湯姆·索亞和撒切爾法官同乘一條小艇。

    洞口的鎖被打開,暗淡的光線下顯現出一幅慘兮兮的景象。印第安·喬躺在地上,四肢伸直死了。他的臉離門縫很近,看上去好像在那最後一刻,企盼的眼神死盯著外面的光明和那自由自在的歡樂世界。湯姆受到了震動,因為他親身在洞中呆過,所以能理解這個傢伙當時的苦楚。他動了惻隱之心,但不管怎麼說他覺得現在十分地快慰和安全,這一點他以前從沒有體會到。自打他做證,證明那個流浪漢的罪行之後,他心頭一直有種沉重的恐懼感。

    印第安·喬的那把獵刀還在他身邊,刀刃已裂成兩半。他死前拼命用刀砍過那門下面的大橫木,鑿穿了個缺口,可是這沒有用,外面的石頭天然地形成了一個門框,用刀砍這樣堅固的門框,簡直是雞蛋碰石頭,根本不起作用,相反刀倒被砍得不成形了。就算沒有石頭,印第安·喬也是白費氣力,他可以砍斷大橫木,但要想從門下面鑽出來也是不可能的,他自己也明白這一點。他砍大橫木,只是為了找點事幹,為了打發那煩人的時光,以便有所寄託。往常,人們可以找到五六截遊客們插在縫隙間的蠟燭頭,可是這一次一截也沒有,因為這個被困的傢伙把所有的蠟燭頭都找出來吃掉了。他還設法捉到幾隻蝙蝠,除了爪子外全吃掉了。這個可憐而又不幸的傢伙最後是餓死的。不遠處有個石筍,已有些年月,它是由頭頂上的鐘乳石滴水所形成的。他把石筍弄斷後,把一塊石頭放在石筍墩上,鑿出一個淺窩來接每隔三分鐘才滴下來一滴寶貴的水。水滴聲像鐘錶一般有規律,令人煩悶,一天一夜下來才能接滿一湯匙。自金字塔剛出現,這水就在滴;特洛伊城陷落時;羅馬城剛建立時;基督被釘上十字架時;征服者威廉大帝創建英國時;航海家哥倫布出航時;萊剋星屯大屠殺鮮為人知時;那水就一直在滴個不停。現在它還在滴,即使等一切隨著歷史成為煙消雲散,而後被人遺忘,它還會滴淌下去。世間萬物是不是都有目的,負有使命呢?這滴水五千年來默默地流淌不斷,是不是專為這個可憐蟲準備的呢?它是不是還有另外重要的目的,再流它個一萬年呢?這沒什麼要緊的。在那個倒黴的混血兒用石頭窩接那寶貴的水之前,已過去了若干年。可是如今的遊客來麥克道格拉斯山洞觀光時,會長時駐足,盯著那塊令人傷心的石頭和緩緩而下的水滴,印第安·喬的“杯子”在山洞奇觀中格外突出,連“阿拉丁宮殿”也比不上它。

    印第安·喬被埋在山洞口附近。城裡、鄉下週圍七里內的人都乘船或馬車成群結隊地來到這裡。他們領著孩子,帶來各種食物,都表示看到埋葬喬和看他被絞死差不多一樣開心。

    這件事過後人們不再向州長提赦免印第安·喬的事了。許多人都在請願書上籤了名,還開過許多聲一把淚一把的會議,選了一群軟心腸的婦女組成請願團,身穿喪服到州長那裡哭訴,請求他大發仁慈之心,別管自己的職責要求。據說印第安·喬手裡有五條人命案,可那又怎麼樣呢?就算他是魔鬼撒旦,也還會有一幫糊塗蛋願在請願書上劃押,並且從他們那永遠沒修好的“自來水龍頭”裡滴出淚水來灑在請願書上。

    埋了喬後的那天早晨,湯姆把哈克叫到一個無人的地方,跟他說件重要的事情。此時哈克從威爾斯曼和道格拉斯寡婦那裡知道了湯姆歷險的經過。可湯姆卻說,他覺得他們有一件事沒跟哈克說,這正是他現在要講的。哈克臉色陰沉地說:

    “我知道是什麼,你進了二號,除威士忌外,你別的什麼東西也沒找到。雖然沒人說是你乾的,可我一聽到威土忌那樁事,就知道一定是你乾的,你沒搞到錢,要不然的話,你早就跟我一人說了。湯姆,我總覺得,我們永遠也得不到那份財寶。”

    “我說哈克,我從來也沒有告發客棧老闆,星期六我去野餐時,客棧不是好好的嗎?這你是知道的。你忘了嗎,那天晚上該你去守夜。”

    “噢,對了!怎麼覺得好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正是那天晚上,我跟在印第安·喬後面,一直跟到寡婦家。”

    “原來是你跟在他後面呀!”

    “是我,可別聲張出去。我想印第安·喬還有朋友,我不想讓他們來整我,要不是我,他這回準到了得克薩斯州,準沒錯。”

    於是哈克像知己般地把他的全部歷險經過告訴了湯姆。

    在這之前,湯姆只聽說過有關威爾斯曼的事情。“喂,”哈克接著回到老話題說,“哪個搞到威土忌,那錢也就落在他手裡。反正沒我倆的份。”

    “哈克,那財寶根本就不在二號裡!”

    “你說什麼?”哈克仔細打量著同伴的臉。“湯姆,難道你又有了新線索?”

    “哈克,它就在洞裡呀!”

    哈克的眼睛閃閃發光。

    “再說一遍聽聽,湯姆。”

    “錢在洞裡!”

    “湯姆,你是開玩笑,還是說真格的?”

    “當然是真格的,我一直都是這樣。你跟我去,把它弄出來好嗎?”

    “發個誓!只要我們能作記號,找到回來的路,我就跟你去。”

    “哈克,這次進洞,不會遇到任何麻煩事。”

    “棒極了,你怎麼想到錢在——”

    “哈克,別急,進去就知道了,要是拿不到錢,我願把我的小鼓,還有別的東西全都給你,決不失言。”

    “好,一言為定。你說什麼時候動身吧。”

    “馬上就去,你看呢?你身體行嗎?”

    “要進到很深的地方嗎?我恢復得已經有三四天了,不過最遠只能走一英里,湯姆,至少我覺得是這樣。”

    “哈克,別人進洞得走五英里,可有條近路只有我一人知道。哈克,我馬上帶你劃小船過去。我讓它浮在那兒,回來時我自己划船,根本不用你動手。”

    “湯姆,我們這就走吧!”

    “行,我們得備點麵包、肉,還有菸斗、一兩隻小口袋、兩三根風箏線,再帶點他們叫洋火的那玩意。上次在洞裡,好幾回我想要是有些洋火可能就好了。”

    中午稍過,兩個孩子乘人不在“借”了條船,就出發了。

    在離“空心洞”還有幾英里的地方,湯姆說:

    “你瞧,這高崖從上往下一個樣:沒房子,沒鋸木廠,灌木叢都一樣。你再瞧那邊崩塌處有塊白色空地,那就是我們的記號之一。好了,現在該上岸了。”

    他們上了岸。

    “哈克,在這裡用釣魚竿就能夠到我鑽出來的洞,你肯定能找到洞口。”

    哈克到處找了找,沒找到什麼。湯姆很神氣地邁著大步走到一大堆綠樹叢旁說:

    “找到了!哈克,你瞧洞在這裡;這是最隱蔽的洞口,別對外人說。我早就想當強盜,知道需要這樣一個洞好藏身,可是到哪裡能碰到這樣理想的洞確實煩神,現在有了,但得保密,只能讓喬·哈帕和本·羅傑斯進洞,因為我們得結幫成夥,要不然就沒有派頭。湯姆·索亞這名子挺響的,是不是,哈克?”

    “嗯,是挺響的,湯姆,搶誰呢?”

    “遇誰搶誰吧,攔路搶劫——都是這樣乾的。”

    “還殺人嗎?”

    “不,不總是殺人,把他們攆到洞裡,讓他們拿錢來贖?”

    “什麼叫贖?”

    “就是用錢來換人,叫他們把所有的錢統統拿出來。連朋友的錢也要弄來,若一年內不送上贖金,就放他們的血,通常就這麼幹。不過不要殺女人,只是把她們關起來就夠了。她們長得總是很漂亮,也有錢,但一被抓住就嚇得不行。你可以下她們的手錶,拿別的東西,但對待她們,你要摘帽以示有禮,不管讀什麼書,你都會知道強盜是最有禮貌的人。接下來就是女人漸漸地對你產生好感,在洞裡呆上一兩週後,她們也就不哭了,隨後你就是讓她們走,她們也不走。要是你把她們帶出去,她們會折回身,徑直返回來。所有的書上都是這麼描寫的。”

    “哇,太棒了,湯姆,當強盜是比做海盜好。”

    “的確有些好處,因為這樣離家近,看馬戲什麼的也方便。”

    此刻,一切準備就緒,兩個孩子就開始鑽山洞。湯姆打頭裡走,他們好不容易走到通道的另一頭,然後繫緊捻好的風箏線,又繼續往前走。沒有幾步路,他們來到泉水處,湯姆渾身一陣冷顫,他讓哈克看牆邊泥塊上的那截蠟燭芯,講述了他和貝基兩人當時看著蠟燭火光搖曳,直至最後熄滅時的心情。

    洞裡死氣沉沉,靜得嚇人。兩個孩子開始壓低嗓門,低聲說話。他們再往前走,很快就鑽進了另一個道,一直來到那個低凹的地方,藉著燭光發現,這個地方不是懸崖,只是個二十英尺高的陡山坡,湯姆悄悄說:

    “哈克,現在讓你瞧件東西。”

    他高高舉起蠟燭說:

    “儘量朝拐角處看,看見了嗎?那邊——那邊的大石頭上——有蠟燭煙燻出來的記號。”

    “湯姆,我看那是十字!”

    “那麼你的二號呢?在十字架下,對嗎?哈克,我就是在那看見印第安·喬伸出蠟燭的!”

    哈克盯著那神秘的記號看了一陣,然後聲音顫抖地說:

    “湯姆,咱們出去吧!”

    “什麼?出去?不要財寶啦。”

    “對,不要財寶啦。印第安·喬的鬼魂就在附近,肯定在。”

    “不在這裡,哈克,一定不在這裡。在他死的地方,那洞口離這還有五英里遠。”

    “不,湯姆,它不在那裡,它就在錢附近,我曉得鬼的特性,這你也是知道的。”

    湯姆也動搖了,他擔心也許哈克說得對,他也滿腦的懷疑,但很快他有了個主意:

    “喂,哈克,我倆真是十足的大傻瓜。印第安·喬的鬼魂怎麼可能在有十字的地方遊蕩呢!”

    湯姆這下說到點子上啦,他的話果真起了作用。

    “湯姆,我怎麼沒想到十字能避邪呢。我們真幸運,我們的好十字。我覺得我們該從那裡爬下去找那箱財寶。”

    湯姆先下,邊往下走,邊打一些粗糙的腳蹬兒。哈克跟在後面,有大岩石的那個石洞分出四個叉道口。孩子查看了三個道口,結果一無所獲,在最靠近大石頭的道口裡,他們找到了一個小窩,裡邊有個鋪著毯子的地鋪,還有個舊吊籃,一塊燻肉皮,兩三塊啃得乾乾淨淨的雞骨頭,可就是沒錢箱。兩個小傢伙一遍又一遍地到處找,可還是沒找到錢箱,於是湯姆說:

    “他說是在十字下,你瞧,這不就是最靠近十字底下的地方嗎?不可能藏在石頭底下面吧,這下面一點縫隙也沒有。”

    他們又到四處找了一遍便灰心喪氣地坐下來。哈克一個主意也說不出來,最後還是湯姆開了口:

    “喂,哈克,這塊石頭的一面泥土上有腳印和蠟燭油,另一面卻什麼也沒有。你想想,這是為什麼呢?我跟你打賭錢就在石頭下面,我要把它挖出來。”

    “想法不錯,湯姆!”哈克興奮地說道。

    湯姆立刻掏出正宗的巴羅刀,沒挖到四英寸深就碰到了木頭。

    “嘿,哈克,聽到木頭的聲音了嗎?”

    哈克也開始挖,不一會工夫,他們把露出的木板移走,這時出現了一個通往岩石下的天然裂口。湯姆舉著蠟燭鑽了進去。湯姆說他看不到裂口盡頭處,想進去看看,於是彎著腰穿過裂口。路越來越窄,漸漸地往下通去。他先是右,然後是左,曲曲彎彎地沿著通道往前走,哈克跟在湯姆後面。後來湯姆進了一段弧形通道,不久就大聲叫道:“老天爺啊,哈克,你看這是什麼?”

    是寶箱,千真萬確,它藏在一個小石窟裡,旁邊有個空彈藥桶,兩隻裝在皮套裡的槍,兩三雙舊皮鞋,一條皮帶,另外還有些被水浸得溼漉漉的破爛東西。

    “財寶終於找到了!”哈克邊說,邊用手抓起一把變色的錢幣。“湯姆,這下我們發財了。”

    “哈克,我總覺得我們會找到的,真難以令人相信,不過財寶確實到手了!喂,別傻呆在這兒,把它拖出去,我來試試看,能不能搬動。”

    箱子重有五十磅。湯姆費了好大的勁才把它提起來,可提著走卻很吃力。

    “我早就猜對了,”他說,“那天在鬧鬼的房間裡,他們拿箱子時,樣子也是十分吃力,我看出來了,帶來的這些小布袋子正好用上。”

    錢很快被裝進小袋子裡,孩子們把它搬上去拿到十字岩石旁。

    “我現在去拿槍和別的東西,”哈克說。

    “別去拿,別動那些東西,我們以後當強盜會用得著那些東西,現在就放在那裡。我們還要在那裡聚會,痛飲一番,那可是個難得的好地方。”

    “什麼叫痛飲一番?”

    “我也不知道,不過強盜們總是聚會痛飲,我們當然也要這樣做。快走,哈克,我們在這裡呆的時間太長了,現在不早了,我也餓了,等到船上就可以吃東西,抽香菸。”

    不久他倆出來後鑽進了綠樹林,警惕地觀察四周,發現岸邊沒人,就開始上船吃起飯,抽起煙來。

    太陽快接近地平線時,他們撐起船離岸而去,黃昏中湯姆沿岸邊劃了很長時間,邊劃邊興高采烈地和哈克聊天,天剛黑他倆就上了岸。

    “哈克,”湯姆說,“我們把錢藏到寡婦家柴火棚的閣樓上,早上我就回來把錢過過數,然後兩人分掉,再到林子裡找個安全的地方把它放好。你呆在這兒別動,看著錢,我去把本尼·泰勒的小車子偷來,一會兒就回來。”

    說完,他就消失了,不一會工夫他帶著小車子回來,把兩個小袋子先扔上車,然後再蓋上些爛布,拖著“貨物”就出發了。來到威爾斯曼家時,他倆停下來休息,之後正要動身時,威爾斯曼走出來說:

    “喂,那是誰呀?”

    “是我倆,哈克和湯姆·索亞。”

    “好極了!孩子們跟我來,大家都在等你倆呢。快點,頭裡小跑,我來拉車,咦,怎麼不像看上去的輕?裝了磚頭?還是什麼破銅爛鐵?”

    “爛鐵。”湯姆說

    “我也覺得像,鎮上的孩子就是喜歡東找西翻弄些破銅爛鐵賣給翻砂廠,最多不過換六個子。要是幹活的話,一般都能掙雙倍的錢,可人就是這樣的,不說了,快走吧,快點!”

    兩個孩子想知道為什麼催他們快走。

    “別問了,等到了寡婦家就知道了。”

    哈克由於常被人誣陷,所以心有餘悸地問道:

    “瓊斯先生,我們什麼事也沒幹呀!”

    威爾斯曼笑了。

    “噢,我不知道,我的好孩子,哈克,我也不知道是什麼事,你跟寡婦不是好朋友嗎?”

    “是的,不管怎麼說,她一直待我很好。”

    “這就行了,那麼你還有什麼可怕的呢?

    哈克反應慢,還沒轉過腦筋來就和湯姆一起被推進道格拉斯夫人家的客廳。瓊斯先生把車停在門邊後,也跟了進來。

    客廳裡燈火輝煌,村裡有頭有面的人物全都聚在這兒。他們是撒切爾一家、哈帕一家、羅傑斯一家、波莉姨媽、希德、瑪麗、牧師、報館撰稿人,還有很多別的人,大家全都衣著考究。寡婦熱情地接待這兩個孩子,這樣的孩子誰見了都會伸出熱情之手。他倆渾身是泥土和蠟燭油。波莉姨媽臊得滿臉通紅,皺著眉朝湯姆直搖頭。這兩個孩子可受了大罪。瓊斯先生說:

    “當時湯姆不在家,所以我就沒再找他了,可偏巧在門口讓我給碰上了。他和哈克在一起,這不,我就急急忙忙把他倆弄到這裡。”

    “你做得對,”寡婦說,“孩子們跟我來吧。”

    她把兩個孩子領到一間臥室,然後對他們說:

    “你們洗個澡,換件衣服。這是兩套新衣服,襯衣、襪子樣樣齊備。這是哈克的——不,用不著道謝,哈克,一套是瓊斯先生拿來的,另一套是我拿來的。不過你們穿上會覺得合身的。穿上吧,我們等著——穿好就下來。”她說完走了出去。

    第三十四章黃金如山,富了湯姆與哈克

    哈克說:“湯姆,要是弄到繩子,我們就可以滑下去,窗戶離地面沒有多高。”

    “胡說,幹嗎要溜走呢?”

    “是這樣的,跟一大群人在一起怪不習慣的,受不了。湯姆,反正我不下去。”

    “真是的,討厭!其實下去沒什麼大不了的事,我根本不在乎,我會照應你的。”

    希德來了。

    “湯姆,”他說,“波莉姨媽一下午都在等你吶。瑪麗為你準備好了禮服。大家都為你擔心。喂,這不是蠟燭油和粘土嗎?在你衣服上。”

    “得了,希德先生,你少管閒事。他們今天為什麼在這裡大吃大喝呢?”

    “這是寡婦家的宴會,她經常請客。這次是為了威爾斯曼和他兒子舉行的,感謝他們的救命之恩。喂,還想知道得更多嗎?我可以告訴你。”

    “嗯,是什麼事?”

    “什麼事?老瓊斯先生今晚有驚人的消息要告訴這裡的人們。他在和姨媽談這事時,被我聽到了這個秘密,不過我想,現在這已算不上什麼秘密了,人人都知道,寡婦也知道,但她卻盡力掩飾。瓊斯先生一定要哈克出席。你瞧,哈克不在場,他怎麼能說出那個大秘密呢!”

    “希德,是哪方面的秘密?”

    “就是哈克跟蹤強盜到寡婦家的那件事情。我想瓊斯想利用此事來個一鳴驚人的舉動,不過我敢打賭,他不會成功。”

    希德笑了,心滿意足地笑了。

    “希德,是你把秘密洩露出去的吧!”

    “得了,別管是誰幹的,反正有人已說出了那個秘密,這就夠了。”

    “希德,全鎮只有一個下流傢伙會這麼幹,那就是你。你要是處在哈克的位置,你早就溜之大吉,根本不會向人報告強盜的消息。你只會幹些卑鄙齷齪的事情,見不得幹好事的人受表揚。好,賞你這個——‘不用道謝’,照寡婦的說法。”

    湯姆一邊說,一邊打他耳光,連踢帶推把他攆出門外。“好,趕快去向姨媽告狀吧,只要你敢,明天就有你好受的。”

    幾分鐘過後,寡婦家的客人都坐在了晚餐桌旁,十幾個小孩也被安排在同一間房裡的小餐桌旁規規矩矩地坐著,那時的習俗就是這樣。過了一會後,瓊斯先生作了簡短的發言,他感謝寡婦為他和兒子舉辦此次宴請,但他又說還有個很謙虛的人——

    他說了很多後,突然戲劇性地宣佈這次歷險中哈克也在場。人們顯得很驚訝的樣子,實際上是故作的。要是在平常遇上這樣歡快的場面,人們聽到秘密後會顯得更加熱鬧的。

    可是隻有寡婦一人卻表現出相當吃驚的樣子。她一個勁地讚揚和感激哈克的所作所為,結果哈克幾乎忘卻了眾目睽睽下穿新衣不自在的感覺。

    寡婦說她打算收養哈克,讓他上學受教育,一旦有錢就讓他做點小買賣。湯姆終於有機會搭上了腔,他說:

    “哈克不需要那個,他富了。”

    聽了這句可笑的話,在座的來賓為了面子都忍著沒有笑出來,但場面卻讓人尷尬。湯姆打破了沉默。

    “哈克有錢了,你們或許不相信,不過他真有了很多的錢。喂,你們別笑,我會讓你們看到的,請稍等片刻吧。”

    湯姆跑到門外,那些人彼此迷惑不解,好奇地看著,再問哈克,他此時卻張口結舌。

    “希德,湯姆得了什麼病?”波莉姨媽問道,“他呀——真是的,從來猜不透他,我從來沒有——”

    她還沒說完,只見湯姆吃力地揹著口袋走進來。他把黃色金幣倒在桌上說:

    “你們看呀!我剛才怎麼說的?一半是哈克的,一半是我的!”

    這一下使在座的人全都大吃一驚。大家只是瞪眼盯著桌上,一時沒有人說話。接著大家一致要求湯姆說出原委。湯姆滿口答應,於是就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雖然話很長,但大家卻聽得津津有味,沒有一個人插話打斷他的敘述。

    湯姆講完後,瓊斯先生說:

    “我原以為今天我會讓大家大吃一驚,可是聽了湯姆的敘述,我承認我的根本不算什麼了。”

    錢被過了數,總共有一萬二千塊美元。儘管在座的人當中,有的家產不止這個數,可是一次見過這麼多錢卻還是頭一回。

    第三十五章受人尊敬的哈克與“強盜”為伍

    湯姆和哈克兩人意外地發了橫財,這下轟動了聖彼得堡這個窮鄉僻壤的小村鎮。讀者讀到這裡可以鬆口氣了。錢數多不說,又全是現金,真讓人難以置信。到處的人們都在談論此事,對他表示羨慕,稱讚不已,後來有人因為過份激動,結果被弄得神魂顛倒。現在,聖彼得堡鎮上每間鬧鬼的屋子都被掘地三尺,木板被一塊塊拆掉,為的是找財寶——而且這一切全是大人們的所為,其中一部分人幹得十分起勁和認真。湯姆和哈克兩人無論走到哪裡,人們都巴結他倆,有的表示羨慕,有的睜大眼睛觀看。兩個孩子記不得以前他們說話在人們心目中是否有份量,再現在大不一樣。他們無論說什麼,人們都看得很寶貴,到處重複他倆的話。就連他們的一舉一動都被認為意義重大。顯然,他倆已失去了作為普通人的資格,更有甚者,有人收集了他倆過去的資料,說以前他倆就超凡不俗。村裡的報紙還刊登了兩個小孩的小傳。

    道格拉斯寡婦把哈克的錢拿出去按六分利息放債,波莉姨媽委託撒切爾法官以同樣利息把湯姆的錢也拿出去放債。現在每個孩子都有一筆數目驚人的收入。平常日子以及半數的星期日,他倆每天都有一塊大洋的收入。這筆錢相當一個牧師的全年收入——不,準確地說,牧師拿不到那些,只是上面先給他們開張空頭支票而已。那時,生活費用低,1元2角5分錢就夠一個孩子上學、膳宿的費用,連穿衣、洗澡等都包括在內。

    撒切爾法官十分器重湯姆,他說湯姆絕不是個平庸的孩子,否則他不會救出他的女兒。聽到貝基悄悄地告訴他,湯姆在校曾替她受過,捱過鞭笞時,法官顯然被感動了。她請求父親原諒湯姆。湯姆撒了個大謊主要是為了替她挨鞭笞,法官情緒激動,大聲說,那個謊是高尚的,它是慷慨、寬宏大量的謊話。它完全有資格,昂首闊步,永垂青史,與華盛頓那句曾大受讚揚的關於斧頭的老實話①爭光!貝基見父親踏著地板,跺著腳說這句話時顯得十分偉大了不起,她以前從沒見過父親是這個樣子。她直接跑去找到湯姆,把這事告訴了他——

    ①據說華盛頓總統小時候用父親給他的小斧子曾把一棵櫻桃樹砍掉,當父親追問時,他不怕受罰,誠實地承認了自己的過錯。

    撒切爾法官希望湯姆以後成為一名大律師或是著名的軍人。他說他打算安排湯姆進國家軍事學院,然後再到最好的法學院接受教育,這樣將來隨便當律師、做軍人或是身兼兩職都行。

    哈克·費恩有了錢,又歸道格拉斯寡婦監護,這樣他踏入了社交圈子——不對,他是被拖進去,被扔進去的——於是他苦不堪言。寡婦的傭人幫他又梳又刷,把他收拾得乾乾淨淨,每晚又為他換上冷冰冰的床單。哈克想在上面找個小黑點按在心口做朋友都找不到。他吃飯得用刀叉,還要使餐巾、杯子和碟子;他又得唸書,上教堂。說話枯燥無味沒關係,但談吐要斯文,他無論走到那裡,文明都束縛著他的手腳。

    就這樣,他硬著頭皮忍受著,過了三個星期。突然有一天他不見了。寡婦急得要命,四處去找他,找了整整有兩天兩夜。眾人們也十分關注此事,他們到處搜索,有的還到河裡去打撈。第三天一大早,湯姆挺聰明,在破舊的屠宰場後面的幾隻舊空桶中找人,結果在一隻空桶中發現了哈克,他就在這過夜。哈克剛吃完早飯,吃的全是偷來的剩飯菜。他抽著菸斗,正舒服地躺在那裡休息。他邋遢不堪,蓬頭垢面,穿著往日快快活活時那套有趣的爛衣服。湯姆把他攆出來,告訴他已惹了麻煩,要他快回家。哈克臉上悠然自得的神情消失了,馬上呈現出一臉的愁相。他說:

    “湯姆,別提那事了,我已經試過了,那沒有用,沒用,湯姆。那種生活不適合我過,我不習慣。寡婦待我好,夠處,可是我受不了那一套。她每天早晨叫我按時起床;她叫我洗臉;他們還給我使勁地梳;她不讓我在柴棚裡睡覺。湯姆,我得穿那種倒黴的衣服,緊繃繃的,有點不透氣。衣服很漂亮,弄得我站也不是,坐也不行,更不能到處打滾。我已經很長時間沒有到過別人家的地窖裡,也許有許多年了。我還得去做禮拜,弄得渾身是汗——我恨那些一文不值的佈道辭!在那裡我既不能捉蒼蠅,也不能嚼口香糖,星期日整天不能赤腳。吃飯、上床睡覺、起床等寡婦都要按鈴,總而言之,一切都井然有序,真讓人受不了。”

    “不過,哈克,大家都是這樣的。”

    “湯姆,你說得沒錯,不過我不是大家,我受不了,捆得那樣緊真讓人受不了。還有,不費勁就能搞到吃的東西,我不喜歡這種吃法,就是要釣魚也得先徵求寡婦的同意,去遊個泳也得先問問她,真他媽的,幹什麼事都要先問她才行。說話也得斯文,真不習慣——我只好跑到閣樓頂上胡亂放它一通,這樣嘴裡才有滋味,否則真不如死了算,湯姆。寡婦不讓我抽菸,不讓我在人前大聲講話,或大喊大叫,還不許我伸懶腰,抓癢癢——”(接著他顯得十分煩躁和委屈的樣子。)

    “還有呢,她整天祈禱個沒完!我從來也沒見過她這樣的女人。

    我得溜走,湯姆——不溜不行呀,況且,學校快要開學了,不跑就得上學,那怎麼能受得了呢。湯姆?喂,湯姆,發了橫財並不像人們說得那樣是個非常愉快的事情。發財簡直就是發愁,受罪,最後弄得你真希望不如一死了之。這兒的衣服我穿合適,在桶裡睡覺也不錯,我再不打算離開這兒。湯姆,要不是那些錢,我根本不會有這麼多的麻煩事情,現在,你把我那份錢也拿去,偶爾給我毛把錢用就行了,不要常給,因為我覺得容易得到的東西並沒有什麼大價值。請你到寡婦那兒為我告辭吧。”

    “噢,哈克,你知道,我不能這樣做,這不太好。你如果稍微多試幾天,就會喜歡那種生活的。”

    “喜歡那種生活——就像喜歡很長時間坐在熱爐子上一樣。我不幹,湯姆,我不要當富人,也不想住在那悶熱倒黴的房子裡。我喜歡森林、河流、那些大桶,我決不離開這些東西。真是倒黴,剛弄了幾條槍,找到了山洞,準備去當強盜,卻偏偏碰上了這種事情,真讓人掃興。”

    湯姆瞅到了機會——

    “喂,哈克,富了也能當強盜啊。”

    “真的嗎?你說話當真,湯姆?”

    “當然當真,就像我人坐在這兒一樣,千真萬確。不過,我們不接受不體面的人入夥,哈克。”

    哈克的高興勁被一下子打消了。

    “不讓我入夥,湯姆?你不是讓我當過海盜嗎?”

    “是讓你當過,不過這跟入夥沒什麼關係,總的說來,強盜比海盜格調要高。在許多國家,強盜算是上流人當中的上流人,都是些公爵之類的人。”

    “湯姆,你一直對我很好,不是嗎?你不會不讓我入伍,對吧,湯姆?不會不讓我入伍吧,湯姆,是不是?”

    “哈克,我不願不讓你入伍,也不想那麼幹,不過要是讓你進來,別人會怎麼說呢?他們會不屑一顧地說:瞧湯姆·索亞那幫烏合之眾,全是些低賤的人。這是指你的,哈克。你不會喜歡他們這麼說你,我也不喜歡。”

    哈克沉默了一會,思想上在作激烈的鬥爭。最後他開了腔:

    “得,我再回到寡婦家裡應付上一個月,看能不能適應那種生活,不過湯姆,你會讓我入伍,對吧?”

    “好吧,哈克,一言為定!走,老夥計,我去跟寡婦講,讓她對你要求鬆一些。”

    “你答應了,湯姆?你答應了,這太好了。在些難事上,她要是能寬容一些,我就可以背地裡抽菸、詛咒。要麼挺過去,要麼完蛋拉倒。你打算什麼時候結夥當強盜?”

    “噢,這就幹。把孩子們集中起來,也許今晚就舉行入夥儀式。”

    “舉行什麼?”

    “舉行入夥儀式。”

    “什麼叫入夥儀式?”

    “就是發誓互相幫忙,永不洩密。就是被剁成肉醬也不能洩密。如果有人傷害了你,就把他和他全家統統幹掉,一個不留。”

    “這真好玩,真有意思,湯姆。”

    “對,我想是好玩。發誓儀式得在半夜舉行,要選在最偏僻、最恐怖的地方幹。鬧鬼的房子最好,可現在全被拆了。”

    “半夜時分幹還是不錯的,湯姆。”

    “對。還要對棺材發誓,咬破指頭簽名吶。”

    “這才真有點像樣呢!這比當海盜要強一萬倍。湯姆,我到死都跟著寡婦在一起了。我要是始終能成為一名響噹噹的強盜,人人都會談到我,那麼,我想,她會為自己把我從困境中解救出來而自豪。”

    結束語

    故事至此結束。因為這確實是個兒童的故事,所以寫到這裡必須擱筆,再寫下去就得涉及到成人時期。寫成人的故事,

    很清楚寫到結婚成家就算了事,但是寫青少年則得見好就收。

    本書中的人物有許多仍然健在,過著富裕快樂的生活。有朝一日再來續寫這個故事,看看原來書中的小孩子們長大後做什麼,這也許是件值得做的事情。正因為如此,明智的做法就是現在不要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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