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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霧中人

    連日來,湯米的日子過得很不順心。布倫特卓越的偵探大師們連連敗北,他們的自信心受到了嚴重的打擊。他們曾以專業偵探的身份接受委託,對位於艾德林頓鎮的艾德林頓邸宅裡所發生的珍珠項鍊被盜疑案進行調查分析。然而,布倫特卓越的偵探大師們卻怎麼也理不出個頭緒來。正當場米喬裝成羅馬天主教神父,費盡心機地跟蹤那嗜賭成性的伯爵夫人,塔彭絲也正竭盡全力地在高爾夫球場上向那家族的一位侄子“獻媚取寵”時,當地的警督卻不動聲色地逮捕了邱宅的隨從侍衛。警察本部以充足的證據證實那位隨從侍衛是早巳記錄在案的慣盜。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事後,湯米和塔彭絲只好強打起精神,儘量保持他們殘存的那點尊嚴。這時,他倆正坐在艾德林頓大酒店裡喝著雞尾酒聊以自慰。湯米仍然穿著那身神父的服裝。“唉!布朗神甫的機智也無濟於事。”湯米沮喪地說,“而現在我身上只剩下這一樣保護傘了。”

    “這不關布朗神甫什麼事。”塔彭絲說,“問題的關鍵是,從一開始,就需要一種特定的環境。人必須先從最為普通的事做起,然後奇蹟才會出現。這才是辦事的規律。”

    “可不幸的是,”湯米遺憾地說,“我們必須返回倫敦去。但願路途中會有奇蹟出現。”

    他剛把手中的酒杯舉至唇邊,杯中的酒突然濺了出來。這是因為一隻有力的手使勁在他肩頭上拍了一下。接著他便聽到一個如同那手一般有勁的低沉的聲音在向他打招呼。

    “啊,上帝啊!是你,我的老朋友湯米!還有湯米太太,是哪陣風把你們給吹來了?好多年都不曾見到你們,也不曾聽到你們的任何消息了。”

    “啊呀!原來是巴爾傑!”湯米驚奇地喊道。他把還殘留:

    有少許雞尾酒的杯子放在桌上,轉過臉來看著這位冒失鬼。

    那人三十來歲年紀,寬闊健壯的肩膀,圓圓的臉上泛著紅光。他身著高爾夫運動裝。“你好,老朋友巴爾傑!”

    “但聽我說,老夥計,”巴爾傑說,他的真實姓名是馬文·埃斯特科特。“我不知道你已經成了神父。我真奇怪你居然會成為該死的神父。”

    塔彭絲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而湯米卻顯得很尷尬。這時他忽然發現還有另外一個人在場。‘那是一位亭亭玉立的美人,一頭金燦燦的秀髮,一雙又圓又藍的眸子,簡直美得無法形容。她身披一件價值昂貴的黑色貂皮大衣,耳朵上掛著一對碩大的珍珠耳環,顯得異常雍容華貴。她滿臉堆笑,那笑容好像會說話。那笑容似乎在說,她非常清楚她是全英格蘭,也是全世界最值得人們仰慕的美人。儘管她對自己的美貌並不自負,然而,她卻深信事實就是如此。

    湯米和塔彭絲立即認出她來了。他們已三次在《內心的秘密》那場戲中目睹過她的風采;在轟動一時的《火柱》上演時,他們也同樣三次欣賞過她的精彩表演;而其他場次的戲是記也記不清了。或許,英格蘭再沒有任何其他女演員能像吉爾德·格倫小姐這樣如此牢牢地拴住英國觀眾的心。報界一直報道她是全英格蘭的第一號美人,而謠傳卻又說她是全英格蘭天字第一號的傻瓜。

    “格倫小姐,他們是我的老朋友。”埃斯特科特說。他的語氣有幾分歉意,他似乎不該冷落了如此光彩照人的佳人,哪怕一會兒功夫也是罪過。“湯米和湯米太太,請允許我向你們介紹吉爾德·格倫小姐。”

    他那驕傲的神情是顯而易見的。就單憑他有幸能在公共場合陪伴格倫小姐就足以使他萬分榮耀。

    那位女演員興致勃勃地望著場米。

    “你真是個神父嗎?”她問道,“我的意思是,一個羅馬天主教神父?因為我曾想他們是沒有太太的。”

    埃斯特科特也忍俊不禁。

    “那真是妙極了!”他毫無顧忌地說,“湯米,你這暗地偷雞摸狗的傢伙。湯米太太,很幸運他沒拋棄你,那完全是因為他還留有幾分自負和虛榮心。”

    吉爾德·格倫小姐毫不掩飾地打量著湯米,她的眼裡流露出極為懷疑的神情。

    “你真是個神父嗎?”她又問道。

    “很少有人看起來像某種人就必定是那種人的。”湯米彬彬有禮地說,“我自己不去作懺悔,卻聽別人懺悔——。”

    “你千萬別聽他的,”埃斯特科特突然插嘴道,“他是在愚弄你!”

    “如果你不是神父,我就真不知道你為什麼要穿戴得像個神父,”她還是弄不明白,“莫非你——”

    “我讓任何罪犯都難逃法網,”湯米說,“也還履行其他類似的職責。”

    “啊!”她皺著眉頭,睜大她那雙迷人的眼睛迷惑地盯著湯米。

    “我懷疑她是否真能明白我是幹什麼的。”湯米暗自思忖,“難道非要我一個字一個字地對她說,她才能明白嗎?”

    他大聲地問道:“巴爾傑,你知道開往倫敦的火車是什麼時候嗎2我們必須儘快趕回去。這兒離火車站有多遠?”

    “走路只要十分鐘。但不用著急。下一班車六點三十五分發車,現在才六點差二十分。你剛錯過一班車。”

    “從這兒到車站應走哪條路?”

    “走出這家酒店後,直接朝左走。然後——讓我想一下——沿著摩根林蔭道走是最近的路,應該不會錯吧?”

    “摩根林蔭道?”格倫小姐大聲叫起來。她兩眼充滿了恐懼,直楞楞地望著埃斯特科特,“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埃斯特科特說,“是鬼。摩根林蔭道的一側是一片墳地。傳說一個警察在那兒受暴力襲擊致死。事後,他居然站起來沿著他經常巡邏的路線行走,就在摩根林蔭道上來來回回地行走。簡直成了幽靈警察!你會相信嗎?但許多人都發誓說親眼見過他。”

    “一位警察?”格倫小姐問,她的聲音有點顫抖,“那兒不會真有什麼鬼魂吧?我是說——那兒不會發生這種挺嚇人的事吧?”

    她站了起來,用大衣裹緊身子。

    “好了,再見吧。”她毫無表情地說。

    她從頭至尾都不曾與塔彭絲打招呼,甚至在這告別的時候,她連正眼也不看一下塔彭絲。她扭過頭來又疑惑地看了湯米一眼。

    她剛走到酒店大門,就迎面碰上了一位個子挺高、一頭白髮、臉胖胖的男人。那人意外驚喜地叫起來,隨後扶著她的手臂,一同走出了門廳,一邊極為親切地交談著。

    “真是個絕世美人,是吧?”埃斯特科特說,“可是卻長著個蠢兔的腦袋。有傳聞說,她就要嫁給勒康伯裡勳爵了。剛才在門廳裡的那位就是勒康伯裡勳爵。”

    “他看起來可不像那類值得女人去嫁的好人。”塔彭絲評價道。

    埃斯特科特聳了聳肩。

    “我想,爵位的誘惑力還是挺大的。”他說,“再說呢,勒康伯裡還不至於是個窮困潦倒的貴族。嫁給他後,她便可以養尊處優。說句實話,沒人知道她的身世如何。我敢說她的名聲並不如她人這麼美。不管怎麼說,她待在這兒肯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沒有住在旅館裡。我曾試圖打聽她究竟住在什麼地方,而她卻冷冰冰地拒絕回答我——她拒絕我的態度是相當粗暴的。也只有她才能那樣做得出來。上帝才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他看了一下表,啊地叫了一聲。

    “我必須走了。真高興與你們再次相見。我們應該找個晚上在倫敦相聚痛飲一次才對。再見了!”

    他急匆匆地走了。這時,一個侍者手托盤子向他們走:

    來。盤內故著一張未落款的便箋。

    “先生,這是給您的,”侍者對湯米說,“是吉爾德·格倫小姐叫送來的。”

    湯米把便箋拆開,十分好奇地看著。信封內頁上歪歪扭扭地寫著幾行字。

    我不能肯定,但我想您也許可以幫助我。您要走那條路去火車站。您能否在六點十分去一趟摩根林蔭道邊的白屋?

    順致敬意。

    吉爾德.格倫湯米對那位侍者點了點頭,在侍者走後,他把便箋遞給了塔彭絲。

    “這簡直太離譜了!”塔彭絲說,“這是因為她還在認為你是神父?”

    “恰好相反,”湯米沉思著說,“我想這是因為她最後確定我不是牧師。喂!你看那位是誰?”

    湯米講的“那位”是一個長著鮮紅色頭髮的年輕人,他看起來桀驁不馴,穿著一身極不合體的舊衣服。他已進入屋內,一面跟艙地快步向他們走過來,一面咕噥著什麼。

    “真是活見鬼!”那紅頭髮的年輕人大聲吼道,“我就是要說——真是活見鬼了!”

    他一屁股坐在靠近這對年輕夫婦旁邊的一張椅子上,極不高興地看著他們。

    “讓所有的女人都見鬼去吧,我就是要這樣說。”那年輕人說道,惡狠狠地看了塔彭絲一眼,“嗅!簡直是有意作弄我。讓我離開這家酒店到外面去折騰。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難道人與人之間就不能推心置腹地交談一下嗎?為什麼我們必須控制自己的感情呢?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毫不走樣地像其他人那樣假裝笑臉、那樣說話呢?我並不認為這是討人喜歡或者是出於禮貌的舉動。我感到這就像卡住某人的咽喉,讓他慢慢地窒息而死。”

    他停下來喘了一口氣。

    “你這話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呢?”塔彭絲問道,“還是針對任何人而言?”

    “當然是針對特定的人。”那年輕人冷酷無情地說。

    “這就非常有趣了,”塔彭絲說,“你能再給我們講詳細一點嗎?”

    “我的名字叫賴利,詹姆斯·賴利,”那紅頭髮的男人說,“你們應該聽說過這個名字。我曾寫過一部宣傳和平主義的詩集——不是我自誇的話,頗有點小名氣。”

    “你寫過和平主義的詩?”塔彭絲顯然很吃驚。

    “一點不錯——有什麼疑問嗎?”賴利先生挑釁地反問道。

    “噢!沒有。”塔彭絲倉促地回答道。

    “我這人一生酷愛和平。”賴利先生語氣堅定地說,“讓戰爭下地獄吧:還有女人,女人也應下地獄:你們剛才看見了那個在這兒扭來扭去的活寶嗎?她稱自己為吉爾德·格倫。哼!吉爾德·格倫!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多麼地祟拜那女人。我對你們說,倘若她的心是肉做的,她就應該體諒我的心。如果她能傾心於我的話,我將百倍地愛她。但如果她要把自己賣給那個臭糞堆——勒康伯裡的話,哼!那我就立刻親手殺死她。願上帝能拯救她!”

    說到這兒,他突然站起來,飛快地跑了出去。

    湯米揚了揚眉毛。

    “真是個感情衝動的紳士。”他小聲地說,“好了,塔彭絲,我們可以走了吧?”

    他們出了酒店,外面空氣非常涼爽,這時一陣薄霧慢慢襲來。根據埃斯特科特指引的方向,他們直接朝左面走去。

    幾分鐘後,他們來到一個拐角處,路牌上標著:摩根林蔭道。

    薄霧漸漸變得愈來愈濃了。潮溼灰白的霧氣形成小小的旋渦不斷地從他們身邊漂流而過。他們的左側是用高牆擋住的墓地,右側是一排矮小的房子。這時,他們停住了腳步。一排高高的灌木樹籬橫在他們面前。

    “湯米,”塔彭絲膽怯地說,“我感到有點心驚肉跳。霧這麼濃——這地方又這樣寂靜。我們似乎到了前不巴村,後不著店的地方。”

    “任何人都會產生這種感覺的,”湯米同意道,“我們好像與世隔絕了。這是濃霧產生的效果,我們無法看清前面。”

    塔彭絲點了點頭,“現在只能聽到我們的腳步聲在人行道上的迴音了。

    聽!那是什麼聲音?”

    “什麼是什麼聲音?”

    “我彷彿聽到我們身後響起了其他人的腳步聲。”

    “你像這樣神經緊張,待會兒,你還會看見鬼魂呢!”湯米和藹地說,“你不要緊張。你是不是害怕那幽靈警察會把他的手搭在你的肩頭上?”

    塔彭絲髮生一聲刺耳的尖叫。

    “湯米,請不要再說了。你的話反倒使我想起了那一件令人毛骨依然的事來了。”

    她扭頭朝後使勁伸長脖子,竭力朝緊緊包圍著他們的白濛濛的濃霧深處望去。

    “那腳步聲又響起來了,”她耳語般地說道,“啊!現在離我們愈來愈近了。湯米,這一次你不至於會說你沒聽見了吧?”

    “我確實聽到有什麼聲音。是的,是從我們身後發出的腳步聲。我猜想,會不會有其他人也走這條路去趕火車他突然停下腳步,一動不動地站著。塔彭絲也嚇得屏住了呼吸。

    他倆面前的濃霧猶如舞臺幕布被人嘩地一聲拉開,在離他們不到二十英尺處,突然出現一個巨人般的警察。這似乎是鬼魂從煙霧中猛然顯形,一會兒不見了,一會兒又出現了——這也可能是這兩位觀眾極度恐懼所造成的幻覺。隨著那濃霧滾滾後退,背景漸漸清楚,恰似舞臺效果。

    眼前出現一個身材高大、身穿藍色制服的警察,一個豎立的鮮紅色郵筒,路的左側還慢慢現出了一棟白色樓房的輪廓。

    “紅色、白色和藍色,”湯米說,“構成了這該死的圖像。

    塔彭絲,別害怕,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因為這時他確確實實已看清那警察是個真正的警察,並且,他根本不如剛才在迷霧中時隱時現那般高大。

    正當他倆準備繼續前進時,身後響起了一陣腳步聲。一個男人急衝衝地從他們身旁走過。他到了那棟白色樓房的大門前,上了臺階,抓起門環連續吟吟地敲打著,門終於開了,他走了進去。這時,湯米他倆正好走到那位晉察站的地方,他的目光一直在注視著那個男人。

    “剛才那位紳士似乎有急事。”那警察說道。

    他說話的語氣顯得緩慢而嚴肅,似乎是經過深思熟慮才做出這樣的結論。

    “他是那類總是雷厲風行的紳士。”湯米評價道。

    那警察慢慢地轉過頭來,用疑惑的目光打量著湯米。

    “他是你的朋友?”他問道,語氣中透露出明顯的懷疑。

    “不,”場米說,“他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偶然認識他的,他叫賴利。”

    “是嗎?”那警察說,“好了,我應該走了。”

    “請您告訴我白屋在哪兒?”湯米問道。

    那警察的頭向旁邊一歪。

    “這兒就是。這是霍尼科特太太的住宅。”他停頓了一下.又補充道,顯然是想給他們提供點有價值的信息,“她是個神經質的女人,總是懷疑她的周圍有竊賊,老是要我監視她的房子的四周。中年婦女總是如此。”

    “中年婦女?”湯米問道,“您是否碰巧知道有一位年輕女士也住在這兒?”

    “一位年輕的女士?”那警察沉思片刻後說,“一位年輕的女士,不,我不太清楚。”

    “湯米,大概她不住在這兒。”塔彭絲說,“或許,她現在已不在這兒了。在我們動身之前,她可能就已經走了。”

    “啊:“那警察突然說道,“我現在想起來了,是有一位年輕的女士走進這個大門。當我沿著這條路走過來時,我見過她。那大約是三四分鐘以前的事。”

    “穿著一件韶皮大衣?”塔彭絲急切地問道。

    “她的脖子上是圍著一件有點像灰白色兔皮的東西。”

    那警察贊同道。

    塔彭絲笑了笑。那警察朝著他們來的方向走去,他倆也正準備去那棟白屋。

    這時,從那房子裡忽然發出一陣微弱而壓抑的叫聲。幾乎與此同時,房子的前門開了。詹姆斯·賴利慌慌張張地跑下臺階。他那扭曲的臉顯得很蒼白,雙眼茫然地看著前方。

    他步履蹣跚,就像一個醉漢。

    他與湯米和塔彭絲擦肩而過,卻似乎沒看見他倆,口裡反反覆覆地低聲自語道: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啊,我的上帝!”

    他雙手抓住門柱,好像要穩住身子。緊接著,他似乎遭到驚雷轟頂,拔腿朝著與那警察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

    湯米和塔彭絲困惑地相互看了一眼。

    “很明顯,”湯米說,“那棟房子裡發生的事情嚇得我們的朋友賴利魂不附體。”

    塔彭絲的手指漫不經心地在門柱上移動著。

    “他的手肯定摸到過剛剛漆過紅油漆的什麼東西。”她心不在焉地說。

    “喂!”湯米說,“我認為我們應該趕快到那所房子裡去。

    我還真捉摸不透那兒發生了什麼。”

    房子的過道處站著一個戴白色帽子的女僕,她氣憤得連話也說不出來。

    “您見過剛才的那號人嗎,神父?”正當湯米走上臺階時,她突然大聲地說,“他來到這兒,說要找那位年輕女士。

    也不說明原因,也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就自己跑上樓去。不一會兒功夫,她就像野貓似地怪叫起來一這真令人奇怪,可憐的漂亮女人。緊接著,他跌跌碰碰地跑下樓梯,臉色慘白,好像剛碰到鬼似的。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

    “你跟誰在前門說話,埃倫?”從門廳裡傳來尖利的質問聲。

    “太太,有人來了。”埃倫答道,她顯得有點不痛快。

    她往旁邊一站,湯米發現面前站著一位白髮的中年婦女。她那藍色的眼睛藏在不合體的夾鼻眼鏡後面,令人不寒而慄;骨瘦如柴的身子罩著一件飾有長形玻璃珠的黑衣服。

    “霍尼科特大太嗎?”湯米說,“我來這兒是要見一見格倫小姐。”

    霍尼科特太大瞪了他一眼,直接走到塔彭絲跟前,非常仔細地打量著她。

    “啊,是你要見格倫小姐吧?”她說,“那麼,最好進來說吧。”

    她領著他倆走進門廳,而後進入房子後部的一間屋子裡。那間屋子正對著花園,並不很大。裡面排放著幾張碩大的椅子和桌子,把屋子擠得滿滿的,使裡面顯得更為狹小。

    壁爐裡的火燃得正旺,旁邊擺著一個印花布罩的沙發。牆紙的圖案由灰色的細線條組成,沿天花板四周飾有下垂的玫瑰花圖形。牆上掛滿了版畫和油畫。

    這個屋子的陳設幾乎不可能與吉爾德·格倫小姐那驕奢淫逸的個性相般配。

    “請坐。”霍尼科特太太說,“我先說吧,如果我說我並不信奉羅馬天主教的話,還請你們原諒。我從未想過在我的屋裡接待羅馬天主教的神父。但是,如果吉爾德要改信羅馬異教的話,也不足為怪。這只是像她那樣生活的女人所期望的。即使如此,我敢說她的情況反倒更糟。她根本不可能信奉任何宗教。我這人說話總是很坦率,如果羅馬天主教的神父可以結婚的話,我倒有必要再認真地考慮考慮這種教派。

    想想那些女修道院吧!有多少美貌年輕的姑娘被關在裡面,而沒有任何人能知道她們的結局最終會是什麼樣。算了,想到這些就讓人無法忍受。”

    霍尼科特太太終於停住了她那滔滔不絕的演講,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湯米並未奮起為神父們的禁慾精神辯護,也未反駁她話中帶有挑釁性的論點,而是直接切入主題。

    “霍尼科特太太,據我所知,格倫小姐就住在這所房子裡。”

    “她是住在這兒,但我並不很高興。婚姻就是婚姻,嫁雞就得隨雞,嫁狗就得隨狗。既然你自己釀了苦酒,就怎麼都得自個兒喝下去。”

    “這——我就弄不懂了。”湯米對她的話確實摸不著頭腦,“我同樣也弄不懂,這也是我把你們帶進這兒來的原因。等我講完憋在心裡的話後,你們可以上樓去找吉爾德。

    她來找我——是事隔這麼多年之後,你們想想看!——她請求我幫助她,讓我去見她丈夫,勸說他同意離婚。我開門見山地對她說,對這種事,我是絕對不會參與的。離婚是罪惡之首!但話又說回來,我是不會拒絕自己的親妹妹在我的屋子裡有一塊棲身之地的,是吧?”

    “您的親妹妹?”湯米感到很驚奇。

    “是的,吉爾德是我的妹妹。她難道沒對你說過?”

    湯米目登口呆地看著她。事情的發展竟會如此讓人始料不及。這時,他忽然想起,他印象中那美若天使的吉爾德·格倫應是若干年前的事。在他還是個小孩時,曾多次被人帶去看她的演出。是的,她們之間的姐妹關係是完全可能的。但是,她們之間的反差又是如此的鮮明。很顯然,古爾德。格倫就出身在這樣一個低於中產階級的家庭。而她對自己的出身秘密卻守口如瓶!

    “但我還是有點不太清楚,”他說,“您的妹妹已經結過婚了嗎?”

    “十七歲時,她就逃過婚。”霍尼科特大太簡明地說,“她丈夫是個地位低下,與她極不相配的普通人。而我們的父親又特別要面子。因此,這事鬧得挺不愉快。最後,她離開了她的丈夫,登上舞臺演起戲來了:我一生中從未進過劇院,也從不與邪惡打交道。您看,這麼多年後的今天,她居然提出要與那人離婚。我猜想,她是想嫁給某位大人物。但她的丈夫立場很堅定——既不伯威脅,也不受利誘——我很欽佩他的為人。”

    “那他叫什麼名字?”湯米突然插嘴問道。

    “這是件異乎尋常的事,我現在記不起來了;我聽說她逃婚的事已經快二十年,您明白嗎?我父親不準提這件事,而我也不願意和吉爾德談。她知道我的想法,對她來說,這就足夠了。”

    “不會是賴利吧?”

    “也許是吧,但我可說不準。我是完完全全地記不清了。”

    “我指的是剛才來這兒的那個人。”

    “啊,是那個人!我原以為他是脫逃的精神病人。我當時正在廚房裡給埃倫安排活計。回到這間屋裡,我也不知道吉爾德回來了沒有——她是有前門鑰匙的。而後,我聽到了她的聲音。她在門廳裡耽擱了一兩分鐘,然後就徑直上了樓。大約三分鐘後,我就聽到一陣如老鼠打架的嘈雜聲。我急忙走進門廳,正好看見一個男人跑上樓去。接著便聽到樓上發出了尖叫聲,幾乎與此同時,只見那人又匆忙地下了樓梯,跑出門外去了。就像一個瘋子。一切都發生得很突然。”

    湯米站起身來,“霍尼科特大大,我們應該立刻上樓去。我擔心——”

    “擔心什麼?”

    “擔心您是否在這屋裡剛用紅油漆漆過什麼東西。”

    霍尼科特大大的眼睛緊盯著他。

    “我當然沒有!”

    “那正是我所擔心的事。”湯米沉重地說,“請立即領我們去您妹妹的房間。”

    沉默片刻之後,霍尼科特太太終於上前帶路。這時,他們瞥見一直站在門廳裡的埃倫忽然退進一間屋裡去。

    上了樓,霍尼科特大大打開了第一個房間的門。湯米和塔彭絲緊隨她走了進去,突然,她呼吸急促,向後退了幾步。

    只見沙發上躺著一個裹著黑色韶皮大衣的軀體,四肢伸展著,一動不動。那張臉蛋依然漂亮如故,但卻毫無表情。

    正像一個成熟的小孩在酣睡中那般安詳。傷口在頭的一側,顯然是用鈍器猛擊頭部所致。頭上的血曾是慢慢地滴到地板上的,很明顯,傷口早巳停止了流血……

    湯米的臉色變得十分蒼白,他仔細地檢查著那平臥著的軀體。

    “情況很清楚,”最後,他說道,“她的脖子沒被他勒過。”

    “你在說什麼?他是誰?”霍尼科特太太叫喊道,“她死了嗎?”

    “是的,霍尼科特太太。她已經死了,是被人謀殺的。問題是——誰幹的?真讓人納悶——他揚言要親手殺死她。但並不等於說他就真會這麼幹。我倒認為不是那傢伙自己乾的。”

    他停頓了一會兒,然後神情堅定地看著塔彭絲。

    “你能出去找一個警察來,或者是找個地方給警察局打電話嗎?”

    塔彭絲點了點頭,她的臉色同樣也非常蒼白。湯米攙扶著霍尼科特大大下了樓。

    “我想盡可能地弄清楚這件案子。”他說,“您知道您妹妹回來的準確時間嗎?”

    “是的,我當然知道。”霍尼科特太太說,“因為每天晚上我都要把鐘調快五分鐘;那鍾一天正好慢五分鐘。那時我的手錶是六點過八分,我的表絕對準確,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湯米點了點頭。這與警察所說的話完全相符。那警察曾說他看見那圍著灰白色毛皮的女人走進前門,那可能是在他和塔彭絲趕到同一地點的三分鐘之前。他當時曾看了一下自己的表,並注意到,正好比便箋上約定的時間晚了一分鐘,這就存在著一種可能性,那就是吉爾德·格倫未回家之前,就有人在樓上她的房間裡等著她。倘若這種推論成立,那人必定還藏在房子裡,因為只有詹姆斯·賴利離開了這棟房子,湯米快步跑上樓,對所有的房間進行了迅速而徹底的搜查,但是連個人影也沒有。

    他決定與埃倫談一談。在他把格倫被謀殺的消息告訴她之後,她先是悲傷地勵哭起來,接著便祈禱乞求天堂眾天使接受死者的靈魂。好不容易等她痛哭和祈禱完畢之後,他便問了她幾個問題。

    當天下午還有任何其他人來過這兒打聽格倫小姐嗎?

    再沒有其他人。當天晚上她自己曾經上過樓嗎?是的,像往常一樣,她是在六點鐘上樓去把窗簾拉上的——當然也可能是六點過幾分。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她是在那粗野的傢伙幾乎要把門環敲碎之前上的樓。聽到敲門聲,她趕緊跑下樓梯去開門。那傢伙肯定是滅絕人性的兇手。

    湯米也不與她爭辯,但他心中仍對賴利懷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同情心,極不願意從最壞處去考慮他。但是,再沒有其他的人可能謀殺吉爾德·格倫。房子裡剩下的也只有霍尼科特太太和埃倫兩個人。

    他聽到從過道傳來一陣響動,走過去開門一看,是塔彭絲和那位警察在外面敲門。那警察拿出一個筆記本和一支粗大的鉛筆,接著鬼鬼祟祟地舔了舔那支鉛筆。他上了樓,感覺遲鈍地檢查了受害者。他惟一的看法就是,如果他動了現場的任何東西,警督肯定會讓他吃不完兜著走。他聽著霍尼科特大太那歇斯底里的大發作,還有她那語無倫次的解釋,不時在本子上寫著什麼。他的表情十分鎮定。

    湯米終於能在門外的臺階上單獨呆上一兩分鐘,之後他給警察總部通了一次電話。

    “記得你對我說過,”湯米說,“你曾看見死者走進前門,對吧?你肯定她當時只是一個人嗎?”

    “是的!她一直是單獨一個人,沒人和她在一起。”

    “在你看見她和你與我們相遇這段時間之內,沒有人從前門走出來嗎?”

    “連個鬼魂也沒有。”

    “如果真有人從前門走出來,你肯定應該看得見,對吧?”

    “那是當然。除了那個瘋子樣的傢伙外,就再沒有其他任何人走出那棟房子。”

    那位尊嚴的執法者趾高氣揚地走下臺階,在那根白色門柱旁停了下來。門柱上留著一個刺眼的紅色手印。

    “他也不過是個業餘殺手罷了,”他以嘲弄的口吻說,“居然會留下這樣的痕跡。”

    然後,他大搖大擺地沿街走去。

    謀殺案發生的第二天,湯米和塔彭絲仍然住在艾德林頓大酒店裡。湯米考慮脫掉他那身牧師的行頭應是聰明之舉。

    詹姆斯·賴利已被逮捕入獄。他的律師馬維爾先生剛與湯米就謀殺案的有關情況進行了長時間的交談。

    “我絕不相信兇手是詹姆斯·賴利。”他直言不諱地說,“他說話總是很極端,但也僅此而已。”

    湯米點了點頭。

    “花費過多的精力去誇誇其談,到真要付諸行動時,反而又沒有勁了。我現在很清楚,我是指控他犯罪的主要證人之一。就在謀殺案發生之前,他與我談的那番話就是定罪的確證。但不管怎麼說,我倒蠻喜歡他這個人。如果還有第二個人有嫌疑的話.我一定會說他是清白的。那麼他對這事是怎麼說的?”

    那位律師噘了噘嘴。

    “他聲稱,他看見她時,她已躺在那兒死了。那當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這是他心中首先考慮好的謊言。”

    “如果湊巧他說的是真話,那無疑就是說那喋喋不休的霍尼科特太太是兇手——但這完全是無稽之談。看來,他肯定脫不了干係。”

    “請別忘記,那女僕聽到過她的慘叫聲。”

    “那女僕——是的——”

    湯米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若有所思地說:

    “我們簡直太容易輕信他人了。我們把所謂的證據當作上帝的福音來信奉。那麼這證據的真實性又如何呢?那也僅僅是憑我們的感覺在頭腦中形成的印象,但倘若這些印象是錯誤的呢?”

    律師聳了聳肩。

    “啊!我們大家都明白,證人有時也是靠不住的。隨著時間的推移,證人會回憶起更多的情況來。但這並不能斷定他是有意進行欺騙。”

    “我的意思還不僅如此。我的意思是我們所有的人——

    有時陳述的事情並不是真相,而可怕的是,我們卻不曾意識到這一點。比方說,你和我,有時無疑都說過,‘郵件來了。’我們說話的真實含義是什麼呢?是我們聽到了兩下敲門聲和信箱裡傳出的悉索聲。十次有九次我們是正確的,郵件確實來了。但是恰好就在第十次,極有可能只是某個小淘氣鬼給我們開開玩笑。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嗎?”

    “是——的——”馬維爾先生慢吞吞地說,“但我還是不明白你指的是什麼?”

    “你真的不明白?當然,此刻連我自己也不很清楚。但是,我的頭腦漸漸開始清醒了。這就像一根棍子。塔彭絲,你應該知道。棍子的一端指向一個方向——另一端則必須指向完全相反的方向。要確定正確的方向應該以棍端的正確指向為根據。門可以打開——當然也可以關上。人上了樓——自然也會下樓。箱子被關上了,必然也會被打開。”

    “你究竟是什麼意思?”被他弄得糊里糊塗的塔彭絲問道。

    “真的,這容易得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湯米說,“我也是剛剛明白過來。一個人走進屋內時,你怎麼會知道的呢?

    那是因為你聽見了開門聲和關門聲。如果你在期待著某人的到來,聽聲音,你就必定會知道是不是他。同理,當有人走出屋外時也是如此。

    “但是格倫小姐並沒有走出那棟房子!”

    “當然沒有,我知道她沒有走出那幢房子。但是,有其他人確實走出過——那就是兇手。”

    “那麼她又是如何走進房子的呢?”

    “她走進房子時,霍尼科特太太正在廚房裡和埃倫談話。她們沒有聽見她的聲音。霍尼科特太太回到了客廳,很納悶為何她的妹妹還不回來。接著,她便開始把那個鐘調準。這時,正如她所想象的那樣,她聽到她妹妹回來了,並且上了樓。”

    “那麼,這又做何解釋?就是上樓的腳步聲。”

    “那是埃倫上樓去拉窗簾。你應該還記得,霍尼科特太太說過,她妹妹上樓之前曾耽擱了極短暫的時間。而在這極短暫的時間內,埃倫正從廚房出來準備走進門廳。因而,她恰巧沒看見兇手。”

    “但是,湯米,”塔彭絲大聲說,“那麼她發出的慘叫聲呢?”

    “那是詹姆斯·賴利的聲音。難道你沒留意到他的嗓音是很尖的嗎?當情緒處於異常激動的時候,男人也常常會像你們女人那般尖聲怪叫。”

    “那兇手呢?我們是應該看見過他的,是嗎?”

    “我們的確看見過他。我們甚至還站在那兒和他談話呢。那位警察突然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情景,你應該終生難忘吧?那是因為當他走出房子的大門時,正巧濃霧慢慢地從路上消失了。那真使我們毛骨依然,難道你記不得了嗎?總而言之,儘管我們從未想過他們會幹這種事,然而,警察畢競和常人別無兩樣。他們也要愛,也會恨。他們也要娶太大——據我的推斷,吉爾德意外地與她丈夫在大門外相遇,便帶著他一同進了房子,其目的是與他了結他們之間的婚姻關係。他沒有聽到賴利發洩情感的激烈言辭,只看見了留在門柱上的紅色手印——他手中隨時提著那根又粗又短的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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