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剩下沒有幾分鐘了。
在波旁街一家脫衣舞夜總會里,大屁股的金髮女郎緊靠著她的男伴,一隻手放在他的大腿上,另一隻手的手指撫弄著他的脖子。“當然,”她說,“我當然願意跟你睡覺,乖乖。”
他說他是斯坦某某,來自她從來沒有聽到過的衣阿華的一個小鎮。她想,他再要對著我呼氣,我可要嘔出來了。那哪是嘴臭,那簡直是從陰溝裡直噴出來的臭氣。
“那麼我們還等什麼呢?”男的沙啞著嗓子問道。他握著她的手往自己大腿裡側的上面移去。“這兒我有專門給你的東西,寶貝。”
她輕蔑地想想他們全是一樣,都是那種多嘴爛舌的鄉巴佬,他們來這兒——相信女人都渴望他們兩腿中間的那個特殊東西,還荒謬地感到自豪,彷彿是他們自己使它長得象個大黃瓜似的。假使真的幹起來的話,也許跟其他的一樣,可能就是一個無用的膿包。然而她並不想知道是否如此。天哪!——嘴裡那股惡臭。
離開他們桌子幾英尺,那個不協調的小型爵士樂隊拙劣地奏完了一隻曲子。這個樂隊太不高明瞭,不配在波旁街上象“名門”或“蟾蜍”那樣較好的夜總會里演奏。一個叫簡·曼斯菲爾德的隨著這個曲子在跳舞——如果你把這種沒有受過訓練的將腳擺來擺去的動作也叫作跳舞的話。(波旁街慣用的一個噱頭,就是給一個默默無聞的演員取一個名演員的名字,只是稍稍改動一下拼法,希望路過的人會誤以為是真的名演員。)
“聽著,”來自衣阿華的那個男人不耐煩地說道,“我們為什麼還不走呀?”“我已經告訴你了,寶貝,我是在這裡工作的。我現在還不能走。我還得表演呢。”
“去你媽的表演!”
“喂,乖乖。這樣不好。”好象突然靈機一動,大屁股金髮女郎說,“你住在哪家飯店?”
“聖格雷戈裡。”
“那離這兒不遠呀。”
“五分鐘內就可以脫掉你的褲子。”
她罵著說:“我能先喝杯什麼嗎?”
“當然可以羅!我們走吧!”
“等一等,斯坦利,親愛的,我有個主意。”
她想,臺詞對答如流,就象一出演出順利的短劇。為什麼不是呢?這是第一千次表演了,這種交易也幹過幾百次了。過去一個半鐘頭裡,這個不知來自何處,也不知究竟是誰的斯坦順從地遵循了那陳腐的老一套:先送上第一杯酒——這是個試探,價錢相當於他可能在一家可靠的酒吧間裡所付的四倍。接著侍者把她帶來陪他。酒接連不斷地給他們送來,可是她象其他抽佣金的酒吧女郎一樣,喝的只是冷茶,而不是顧客所喝的便宜的威士忌酒。然後她示意侍者給予優厚招待——開一瓶國產香檳酒,可是斯坦利這個傻瓜還不知道這瓶酒就要四十塊錢呢——就讓他試試能不能不付錢而溜之大吉吧!
下一步就是使他落入圈套了,只要臺詞繼續對答如流的話,她這樣使他落入圈套,就可以另外賺到一筆小小的傭全。畢竟,忍受嘴裡那股惡臭,她得到一些外快也是應該的。
他問道,“什麼主意,乖乖?”
“把你的飯店鑰匙留給我。你可以在櫃檯上另外要一把;他們總是有備用鑰匙的。我這裡一結束就來找你。”她隨手在他的大腿上捏了一把。“你只要保證等我就是了。”
“我一定等你。”
“那麼好吧,把鑰匙給我。”
鑰匙在他的手裡。可是他握得很緊。
他猶豫地說,“嗨,你真的會??”
“乖乖,我保證一定飛來。”她的手指又在移動了。這個令人討厭的笨蛋可能立刻要撒尿在褲子裡了。“畢竟,斯坦,哪個姑娘不願意呢?”
他把鑰匙緊貼在她手裡。
他還來不及改變主意,她已經離開了桌子。剩下的事侍者會去料理,如果這個臭嘴的人賴帳的話,會有彪形大漢來助一臂之力的。也許他不會這樣,就跟他不會再來一樣。上了當的混蛋全是這樣,決不會再來了。
她很想知道,他醒著躺在飯店房間裡,滿懷希望地等了多久,又過了多久他才肯定她是不會來了,即使他在那裡死等一輩子,她也決不會來了。大約兩小時後,在象往常一樣疲倦的一天結束時——她安慰自己,今天至少還是略有收穫的——這個大屁股金髮女郎把鑰匙賣了十塊錢。
買主就是奇開匙·米爾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