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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星期三

    一

    當新奧爾良天空剛現出一線魚肚白時,奇開匙——坐在聖格雷戈裡飯店他自己房間的床上——已是神清氣爽,機警靈敏,在準備行動了。

    他熟睡了一個下午和上半個夜晚。然後走出飯店去溜達了一會兒,凌晨兩點回來,他又睡了一個半鐘頭,按預定時間準時醒來。起床後,刮鬍子,洗淋浴,最後他把淋浴調節開關轉到了冷水部分。冰涼的水流澆在身上,他起初感到有些刺痛,周身用毛巾使勁擦了以後便覺得熱呼呼了。

    在進行職業性的偷竊活動之前,他的儀式之一就是要換上新的內衣和一件漿洗過的乾淨襯衫。現在他換了衣服,感覺神清氣爽,他本來已十分緊張,這樣就更感到緊張萬分了。頭腦裡一時掠過了不安疑懼的短暫念頭——擔心萬一自己再被逮住,那就極有可能坐十五年監牢——他馬上就把它屏除了。更為滿意的是,他的準備工作進行得非常順利。

    自從昨天到達這裡以後,他收集的飯店鑰匙已經從三把增加到了五把。這額外的兩把鑰匙中,一把是昨晚不費吹灰之力就搞到手的——是向飯店大廳服務檯要來的。他自己的房間號碼是830號,他卻去要了803號房間的鑰匙。

    他在要803號鑰匙以前採取了一些基本的防備措施。首先吃準了803號的鑰匙確是在架子上,而且架下的信插裡沒有信件或留條。假如有的話,他就得等一等。因為服務員遞給你信件或留條的時候,總是習慣性地要問索取鑰匙人的姓名。實際上,他先四處閒蕩,等到服務檯忙碌起來,他才排到其他一些客人的隊伍裡去。什麼也沒問,鑰匙就給他了。如果發生什麼尷尬局面,他就會不致使人懷疑地解釋說,他把自己房間的號碼搞錯了。

    他自忖一切這樣順當,這是個好兆頭。今天過些時候——看準了值班的服務員換了人——他就可以用同樣的方法搞到380號和930號房間的鑰匙。押下的第二個賭注也有了收穫。前天晚上,通過一個可靠的門路,他跟波旁街的一個酒吧女郎作了某些商定。這第五把鑰匙就是她提供的,並且她還答應以後將源源供應。

    只有在火車終點站——乏味地守候了幾次火車離站——沒能撈到什麼。

    過去在別的地方也有過同樣的經驗,奇開匙從中學到了乖,坐火車的旅客顯然比坐飛機的旅客來得謹慎,也許就是由於這個原因,他們對飯店鑰匙的保管比較小心。所以今後他要把火車終點站從自己的計劃中排除掉。他對了對錶。他坐在床上,縱使心裡奇怪地不願意從床上站起來,但沒有理由再耽擱了。他終於站了起來,做了最後兩項準備工作。

    在浴室裡,他已經倒好了三分之一杯的威士忌酒。他走進浴室,用威士忌酒認真地漱了漱口,可一點也沒喝下去,最後把它全吐到了洗臉盆裡。然後他取了一份摺好的報紙——今天的《時代花絮》的早早版,是昨天晚上買的——把它挾在腋下。

    最後,檢查了一下衣袋,他所收集來的鑰匙都有條不紊地放在裡面,這才離開了他的房間。

    他的橡皮底鞋走在職工專用的樓梯上一點聲音也沒有。他走下兩層到了六樓,大大方方地走著,一點也不慌張。他一踏進六樓的走廊,便迅速地向左右兩邊環視了一下,即使被人看到了,人家也看不出他是在張望。

    走廊裡靜悄悄地沒有人。

    奇開匙已對飯店的佈局和房間編號的規律仔細觀察過了。他從裡面口袋裡摸出641號房門的鑰匙,隨便拿在手裡,不慌不忙地向他已經摸清楚的房間走去。

    這把鑰匙是他在莫桑機場弄到的第一把鑰匙。奇開匙這個人的主要特點是有一個有條理的頭腦。

    641號房間的門就在面前了。他停步立定。門底下沒有燈光透出來,裡面也沒有聲音。他拿出手套戴上。

    他感覺神志更清楚了。不出一點聲音,他就把鑰匙插了進去,轉了一下。門無聲地開了。他拔出鑰匙,走進房裡,輕輕地隨手關上了門。

    朦朧的曙光使黑暗的室內依稀可見。奇開匙站著不動,先使自己的眼睛適應這種微弱的光線。老練的飯店小偷所以要選擇這個時刻進行活動,灰暗的光線就是一個原因。因為在這種光線下,足夠看清室內,又可以避免東碰西撞,而且,如果幸運的話,還不致被人發現。還有其他的一些理由。在任何一家飯店裡,這個時候的活動都處於最低點——夜班職工雖然還在崗位上,但是由於換班時間快到,已經有些鬆散了。日班的職工則還沒有來。旅客們——甚至連那些參加晚宴的和夜遊神們——都已經回到他們房間裡,很可能都在睡覺了。黎明還給人一種安全感,彷彿夜晚的危險已經過去了。奇開匙可以看到就在前面有一隻梳妝檯的輪廓。右邊是一張床的陰影。從那均勻的呼吸聲音聽來,躺在上面的那個人睡得正熟呢。

    首先去搜索錢的地方就是梳妝檯。

    他小心翼翼地移動著,兩隻腳作弧形前進以便探索前面有沒有東西絆著。他伸手碰到了梳妝檯。手指頭在臺面上摸索著。

    他那戴著手套的手指頭碰到了一小堆硬幣。去他的!——把這些小零錢裝進口袋裡準得發出聲音來。但是有硬幣的地方就很可能有皮夾。啊!——找到了,皮夾子胖鼓鼓的,令人高興。

    房間裡突然啪嗒一聲亮起了燈光。

    來得這麼突然,事先沒有聽到一點聲響,奇開匙引以自豪的機靈的頭腦一時竟完全失去了效用。

    反應是直覺的,他扔下皮夾,做賊心虛地轉過身子面對著燈光。開亮床邊電燈的那個人穿著睡衣,在床上坐了起來。他是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怒氣衝衝。

    他大聲吼道,“你他媽的在幹什麼?”

    奇開匙站在那兒,傻呵呵地張著口,說不出話來。

    事後奇開匙認為,可能這個被驚醒的傢伙也需要一兩秒鐘來清清神智,因而他沒有覺察出這個不速之客最初的做賊心虛的反應。但是目前,奇開匙意識到已經失去了寶貴的機會,雖然為時已晚,他還是採取了行動。

    搖搖晃晃好象喝醉了酒似地,他叱責道,“我在幹什麼,你這是什麼意思?你在我的床上幹什麼?”他悄悄地把手套脫下。

    “去你媽的!——這是我的床,我的房間!”

    奇開匙向前挪動了幾步,呼了一大口氣,噴出一股威士忌酒味,因為他方才用威士忌酒漱過口。他看到那個人退縮了一下。就象往常一樣,奇開匙這時急中生智,鎮靜自若,以前他碰到象現在這樣的情況時,常常能化險為夷。

    他知道,在這個關頭,重要的是要反攻為守,否則,這位合法的房間主人一受驚就會喊救命,儘管這個人看上去象是一個能自衛的人。

    奇開匙裝做愚蠢的樣子說道,“你的房間?你能肯定嗎?”

    坐在床上的那個人更火了。“你這個醉鬼!我當然能肯定這是我的房間!”

    “這是614號嗎?”

    “你這笨蛋!這是641號。”

    “對不起,老朋友。大概是我弄錯了。”奇開匙從腋下拿出報紙,他隨身帶著報紙,目的是使人以為他是從大街上回來的。“這是份早報,專差送來的。”

    “我可不要你他媽的什麼報紙。拿著,滾出去!”

    這居然奏效了!細心策劃的脫身之計又一次得逞了。

    他已經走到門口了。“我說,老朋友,對不起了。不用生氣,我走啦。”

    他差不多已經走出房間了,坐在床上的那個人還在瞪著眼。奇開匙用摺好的手套去旋門把手。接著他開門走了出去,隨手把門關上。

    他全神貫注地聽著,聽到房內那個人從床上起來,輕輕地走到門邊,門啪嗒一聲,保險鏈條鎖上了。奇開匙還繼續等著。

    他在走廊裡整整站了五分鐘,一動也不動,等著聽房內那個人是否打電話到樓下去。知道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他打了電話,那麼在抓捕開始之前,奇開匙必須馬上回到自己房間裡去。可是沒有聽到聲音,也沒有聽到打電話。眼前的危險過去了。

    但是,後來的情況可能又是另一回事了。

    等到天大亮了,住在641號房間的先生醒來後可能會回想起所發生的事。回想時,他可能要向自己提出一些問題。比如:某人既然是走錯了房間,那為什麼鑰匙卻能對上而走了進來?已經進來了,為什麼不開燈卻站在黑暗裡?還有奇開匙最初做賊心虛的反應。一個有頭腦的人,當完全清醒以後,可能會重新回憶那一幕情景,也許還會重新加以思考。無論如何,打一個電話給飯店管理部門以示生氣,總還有充分理由的。

    管理部門——可能由一個飯店偵探來代表——馬上會來辨認腳印。跟著會進行一次例行核實。要去跟住在614號房間裡的人接觸,並且,可能的話,還要兩個房間的旅客面對面對證。雙方都會發誓說過去誰也沒有看見過誰。飯店偵探會毫不感到奇怪,但是這就證實了他所懷疑的有一個職業飯店慣竊現在還在飯店大樓裡逍遙法外。消息馬上就會傳播開來。奇開匙一開始行動,就會引起全飯店職工的警惕和注意。

    飯店還可能跟本地的警察局取得聯繫,然後警察局就會要求聯邦調查局提供有關可能正在國內四處活動的知名的飯店慣竊的資料。當這種名單一送來,其中肯定會有朱利葉斯·奇開匙·米爾恩的名字。還會有照片——警察局檔案裡的嫌疑犯照片供給飯店服務檯上的職工和其他人輪流傳閱。

    他應該做的就是收拾東西溜之大吉。假如抓緊時間的話,用不了一個鐘頭他就可以離開這座城市了。

    但是事情並不是那麼簡單。因為他是下了本錢的——小轎車,汽車旅館,他定的飯店房間,還有酒吧女郎。現在他手頭錢不多了。他必須從新奧爾良撈一筆錢——一大筆錢。奇開匙告誡自己要再想一想。好好地想一想。到現在為止,他考慮的都是可能發生的最糟糕的情況。那麼從另一方面來看吧。

    即使他剛才設想的一連串事情發生的話,那也可能需要好幾天的時間。新奧爾良的警察忙得很。根據早報的報道,所有能調動的偵探都在加班加點偵查一件撞倒人就逃跑的車禍懸案——一下子壓死了兩個人,全城都在議論紛紛。警察未必能抽出時間來過問飯店這件未遂的竊案。不過他們最終會來過問的。他們總是這樣乾的。

    那麼他還有多少時間可以利用呢?保守點說,一個整天,可能兩天。他考慮再三。那就夠了。

    到星期五早晨,他可以收拾停當,不留痕跡地離開這個城市。

    決心已定,那麼,目前下一步該怎麼辦?回到八樓自己的房間裡去,等到明天再行動呢,還是現在仍繼續幹?不再繼續幹的念頭是相當強烈的。剛才的事件使他感到震驚——假如他是說實話——在程度上遠遠超過以往所遇到的同樣情形。他自己的房間看來是一個安全而愜意的避難所。

    然而他果斷地決定:他必須繼續幹下去。他曾經讀到過一本書,說一個軍用飛機駕駛員並非由於自己的過錯而失事,在他被嚇破膽之前馬上又把他送上了天。他一定得遵從這同一個原則行事。

    他搞到的第一把鑰匙沒有給他撈到好處。也許這是個預兆,指示他應把順序顛倒過來,試試最後到手的那把鑰匙。波旁街的酒吧女郎給了他1062號房間的鑰匙。又是一個好兆頭!——“2”是他的幸運數。奇開匙走上職工專用樓梯,一邊走一邊數著層數。

    那個來自衣阿華、名叫斯坦利的人,在波旁街上受騙上了大當以後,現在終於睡著了。起初他還滿懷希望地等著那個大屁股金髮女郎,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失去了信心,同時狼狽地意識到自己是十足地受騙了。最後,當他的眼睛再也睜不開的時候,他終於翻了個身,醉醺醺地睡著了。

    他沒有聽見奇開匙進來,也沒有聽見奇開匙小心翼翼、慢慢騰騰地在房裡四處走動。他繼續酣睡著。這時奇開匙從他的皮夾裡拿走了錢,然後把他的手錶、圖章戒指、金煙盒、配套的打火機和鑽石袖鈕全裝入了口袋。奇開匙悄悄地離開的時候,他還是動都沒有動。

    已經日上竿頭了,來自衣阿華的斯坦利才醒過來,又過了一個鐘頭——還沒有從昨夜的酒醉中完全醒過來——他才發現被偷了。當他最後弄清這場新災難的嚴重性,加上他目前的困境,再加上昨夜付了昂貴的代價卻一無所獲的遭遇,他坐在一張椅子上象一個小孩子般地嚎啕大哭了起來。

    奇開匙卻老早把贓物窩藏起來了。

    離開1062號房間,由於天已大亮,奇開匙決定不再冒險去潛入別的房間了,於是就回到自己的830號房間。他數一數錢,相當滿意,總共九十四元,大多數是五元和十元的票子,並且全是用過的舊鈔票,這就意味著不會被認出來。他高興地把錢塞進自己的皮夾裡。

    表和其他東西就比較複雜了。對拿走這些東西是否明智,他起初還感到猶豫,但是由於貪婪和機會難得,他還是拿走了。當然,在今天某個時候失主一定會去報警。人們可能丟失了錢而不知道怎麼丟的,或者是在哪兒丟的,但是不見了金銀財寶,那就只能是被人偷了。看來馬上引起警方注意的可能性很大,那他打算利用的時間就更少了,不過也不一定。這麼一想,他感覺自己信心增強了,如果需要的話,現在他也更樂於去冒險。

    在他的財物中有一隻小小的商人手提包——就是你可以在飯店裡帶進帶出而不會引人注意的那種手提包。奇開匙把偷來的東西全裝進了這手提包。他估計這些東西在一個信得過的贓物買賣者那裡肯定可以賣到一百塊錢,雖然它們真正的價值遠遠不止一百塊。

    他等待著飯店甦醒過來,門廳裡的旅客漸漸增多。然後他乘電梯下去,帶著手提包走出飯店到坎內爾街的停車場,頭天晚上他就把小汽車停放在那裡。從那裡他把汽車小心地開到歇夫曼多爾公路上汽車旅館內他租的一個房間裡。他在路上停了一下,把這輛福特汽車前面的車蓋掀起來,假裝引擎發生了故障,實際上他拿出了藏在空氣濾清器裡的汽車旅館的鑰匙。在汽車旅館裡他把貴重物品移入另外一個有鎖的包裡後,便馬上出來了。在回城路上,他又重演了那套修車的啞劇,把鑰匙放回去。他把汽車停好後——這次停在另外一個停車場上——無論在他身上或者是在他的飯店房間裡,就再也找不出什麼蛛絲馬跡可以把他和這次失竊聯繫起來了。

    他現在覺得一切都很順當,於是就到聖格雷戈裡飯店的咖啡館裡去吃早點。

    他是後來從咖啡館裡出來的時候才看到克羅伊敦公爵夫人的。

    她那時剛從一座電梯裡出來走進飯店門廳。貝德林頓小狗——一邊三條,另一邊兩條——在前面蹦蹦跳跳,彷彿精神飽滿的警衛。公爵夫人威嚴地緊緊拉著拴狗的皮帶,可是她顯然心不在焉,她的眼睛緊盯著前面,彷彿能透過飯店的牆看到很遠的地方。她還是象往常一樣,現出一副極度傲慢的神氣,這是她的標記。只有善於觀察的人才可能注意到她臉上緊張而又疲倦的神色,就是化妝品和自我剋制也無法把它完全掩蓋掉。

    奇開匙停下步來,先是吃一驚,簡直不相信。繼而定睛一看才肯定:這的的確確是克羅伊敦公爵夫人。奇開匙喜愛閱讀雜誌和報紙,他看過她的許多照片,絕不會錯。公爵夫人大概就住在這座飯店裡呢。

    他又在動腦筋了。克羅伊敦公爵夫人珍藏的珠寶屬於世界上最名貴的。不論是什麼場合,什麼地方,她總是珠光寶氣地出現在人們面前。此刻,他一看到她隨隨便便地戴著的戒指和一支藍寶石別針,就眯起眼睛,這些東西準是無價之寶呢。公爵夫人的這個習慣說明,儘管謹慎小心,她總是有一部分珠寶就放在手邊的。

    一個不成熟的念頭——魯莽,大膽冒險,不可能??或者可能吧???逐漸在奇開匙的腦子裡形成了。

    他繼續注視著。這時克羅伊敦公爵夫人跟在小狗後面,大模大樣地穿過聖格雷戈裡飯店的門廳,走到陽光燦爛的大街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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