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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Somewhere out there 海邊的歌

    真捨不得拆開呀,繫著蝴蝶結的手掌般大小的盒子在筠曦看來非常漂亮。昨天晚上真的很不好意思,她只記得自己把頭埋在仁旭胸口,哭了一陣之後睡著了。現在,筠曦被透過窗簾灑進來的陽光照醒了,睜開朦朧的眼睛,最先看到的就是放在頭髮旁邊的盒子和仁旭的留言,字體是那樣熟悉。

    這是給筠曦的第二個生日禮物。所以,只有筠曦能打開。

    又買了閃閃發光的戒指?一定是用光了存摺的錢。這個男人,真是能花錢。筠曦揉了揉因為昨晚大哭而腫得高高的眼睛,小心地打開了盒子。

    盒子裡面裝的是錄音帶。和他給她的戒指一樣,外面寫著“I.TO.J”。

    雖然沒有想“這個傢伙又在搞什麼?”,可筠曦知道姜仁旭是不可能給自己一個空白錄音帶的,於是把錄音帶放到錄音機裡。果然10秒後,錄音帶裡傳出了仁旭的熟悉的聲音。

    “啊!啊!一,二,三!能聽見嗎?麥克風測試!麥克風測試!筠曦啊?能聽見嗎?”

    放在桌子上的錄音機發出仁旭的聲音,就像仁旭在親口訴說一樣。筠曦從冰箱裡拿出一週前喝剩的香檳,倒在杯子裡,好像仁旭就在自己面前一樣回答道。

    “聽見了,叔叔。”

    “嗯,這個呢。真的是我從10年以來錄下的聲音中嚴格篩選的最好聽的‘一號寶貝’!怎麼樣?想聽吧?想聽吧?”

    哎喲!和媽媽的生日禮物差不多嘛!這個傢伙難道整天不工作,只翹班嗎?而且還沒有被抓住!好吧,叔叔!就算我想聽吧!

    “鐺鐺鐺鐺!請聽!我的寶貝第一號,特別向你公開!”

    到底是什麼啊?難道又是像上次一樣在江源道什麼地方呆了3天4夜好不容易錄下來的鳥叫聲?還是像以前在海邊,像青蛙一樣趴在地上錄下來的波浪聲?如果都不是的話,

    “吻我!”

    一圈圈轉著的錄音帶裡突然傳出參雜著很多雜音的聲音,聽到這裡,筠曦舉起杯的手一下子停住了。

    “是的!你不知道!無論如何,就算殺了你,也想要吻你的我的心!”

    錄音帶裡傳出的聲音分明是……20歲的她。那個沒有吻就活不下去,僅有20張飯票的莎樂美。

    “哦,新生!你怎麼出來了?下這麼大雨。”

    “我先問你的不是嗎?你在這幹什麼?”

    連續參雜著雜音的錄音。海邊的雨聲,波濤聲,還有仁旭和自己的聲音,不知不覺筠曦把耳朵貼近了錄音機。當時,在錄音的仁旭完全可以對自己說“安靜!”或著“閉嘴”,可是他卻沒有提這樣的要求,真是白痴!這樣一來,冒雨錄下的東西都白錄了,不是嗎?

    “看來,有人不是白痴啊。”

    筠曦生氣地看著桌子上好像仁旭一樣的錄音機,為了忍著不笑,或者是為了忍著不哭,使勁閉上了嘴。

    ——我的一號寶貝,送給你!

    卡片上邊,仁旭熟悉的字體映入眼簾。耳朵聽著錄音機,眼睛盯著卡片,筠曦就這樣一直坐在桌子前面的椅子上。在這一瞬間,這裡好像不是亂七八糟放著香檳酒瓶和紙盤子的廚房餐桌,而是海邊。披著黃色雨衣的女孩子和自己的頭髮都溼了,而男孩子仍然趴在沙地上聽著海的聲音。下了一整天的雨一停下來,他就扛著啤酒箱子向沙灘跑去。充滿了20歲青春回憶的海邊。

    “Ithelpstothinkwemightbewishingonthesamebrightstar(我們對著同一顆星星,許願把對方永記心中)……”

    22歲,仁旭的歌聲透過夜空中閃爍的星星傳過來,在那個……美麗的海邊。

    ~★☆★★☆★~

    在吉他伴奏下,聲音稍微有些顫抖的仁旭的歌聲結束的時候,瞬間,靜靜的沙灘上響起了熱烈的鼓掌聲。

    “哇啊啊啊!再來一個!再來一個!江!仁!旭!江!仁!旭!再來一個,再不唱你就死定了!”

    喊聲驚醒了沉浸在歌聲中的筠曦。雨一停他們就扛著啤酒箱子,在被雨淋得溼溼的沙灘上面,像印第安人一樣點起了篝火,圍坐在篝火旁邊,一起大喊,一起唱歌,一起跳舞。

    黑色的夜空裡,星光閃耀,這是一個非常晴朗的夜晚。那天晚上,聽著仁旭的歌聲中,筠曦產生了異樣的感覺。

    “直接喊孝珠和明芝的名字,卻喊我新生,一定是對我有意思。”

    她曾經覺得戀愛很愚蠢,不想談戀愛。不想像她爸爸和媽媽那樣有著熱烈的開始,卻悲劇似的結束,她不想被某個男人束縛住。

    可那個時候,她根本就沒有時間想這些。可能是那時喝下的啤酒,酒精的作用和夜空中閃爍的星星,還有當時仁旭的吉他聲起了一種巧妙的化學反應吧。

    結果,仁旭所唱的歌曲,在喝了兩瓶啤酒的筠曦聽來都是唱給自己的,怎麼辦?那麼懇切的目光,那麼想得到我。

    所以,筠曦摘掉了一直戴在頭上的棒球帽子。然後用手指攏了攏有些凌亂的頭髮,追趕著去買啤酒,走到松樹林裡的仁旭。可那時,追趕仁旭的不光是筠曦。

    “等等我,仁旭!一起去,我幫你一起拿!”

    邊說著,邊大方地走到仁旭身邊的是剛剛拆掉石膏繃帶的孝珠。好不容易從悶呼呼的石膏中解脫出來,邁著輕快的步伐向仁旭跑去的孝珠,沒走幾步,卻突然被什麼東西絆倒了。

    “小心一點啊!你還不能快走吧?”

    仁旭有些擔心地說,向摔倒的孝珠伸出手。孝珠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頭,拉住仁旭的手起來了。在他們旁邊看著他們的信宇,輕蔑地諷刺道:

    “哼,那麼粗的象腿,怎麼能在一個石頭都沒有的沙地上摔倒呢?孝珠,你不是因為石膏,而是因為本來就走不穩才摔倒的吧?“

    筠曦對這句話很有同感。本來摔一跤,被扶起來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可是筠曦卻因為這個沒有什麼了不起的動作心裡很不舒服。

    他對誰都笑,對誰都伸手嗎?還是他的歌是唱給申孝珠聽的?反正兩個猜測對筠曦來說都是最不好的。所以,那個時候,筠曦思緒非常混亂。

    ~★☆★★☆★~

    1995年7月的那天,對徐筠曦來說確實不是很好的一天。她歷史上第一次MT的日子,就下起了瓢潑大雨。好不容易雨停了,又看到一見鍾情的男人拉著別的女人的手,不光如此……

    “哪有這樣的?這裡才幾個女生啊?怎麼能讓女生去買酒呢?重來,重來!”

    因為下過雨,夜空看起來更晴朗,星星看起來也更多。在這樣的天空下,在大海旁邊的沙灘上,啤酒喝起來格外有滋味。拿來的酒幾乎全都要喝光了,這次在確定誰去買酒和下酒菜的遊戲中,晃晃悠悠的油筆最終指向了她的名字,徐筠曦。

    “哈哈!徐筠曦!哪來的性別歧視啊?遊戲哪分男女啊?快起來去買吧,快去快回。要是自己不敢去的話,就找個伴一起去。”

    沒良心的男學哥的話中,只有最後一句話還受聽,她的同伴是明芝。可是3分鐘後,在昏暗的海邊松樹林裡發現她的同伴的時候,筠曦知道自己不能和她一起去了。

    “嗯……嗯……哎呀,不要碰那裡嘛,哥哥!很癢的。”

    星星繁多的夜晚,朦朧的月亮下,沙地松樹林之間,她的同伴明芝在夏天晚上海邊的小樹林裡面,和別的戀人們一樣-天啊,我的天啊!-她正在和人熱烈地接吻。看到這個場面,筠曦不可能不長眼色去叫她一起去買啤酒。可是,當看到被明芝頭擋住,無法看清的男人穿著的T恤的瞬間,筠曦的腳卻抬不動了。

    “收集聲音。波濤聲,雨聲,小鳥扇動翅膀的聲音,可能的話,我想把世界上存在的所有美妙的聲音都收集起來。我會把這些聲音給我愛的人聽。”

    明明和白天那個男孩穿著的T恤一模一樣。紅色底色上印著白色耐克牌子的短袖棉T恤。

    “我會把這些聲音送給我愛的女孩聽。”

    在他扶起孝珠的時候,筠曦曾經以為他所說的“我愛的女孩聽”指的是孝珠。可是現在,看到這個場面的瞬間,她的猜測當然改變了。抓起摔倒了的女孩的手可以解釋為紳士行為。可是接吻,對於20歲的筠曦來說意味著男孩是歸屬於親吻他的女孩的。也就是說他是屬於明芝的。啊,原來是這樣。原來那個噁心的幸福女孩竟然是明芝。這時筠曦好像才恍然大悟一樣,為什麼喊明芝的時候直接叫“明芝”,而喊自己的時候卻叫“新生”。心臟從來沒有過地激烈地跳動起來,腦子裡出現“趕快走~!傻站在那裡幹什麼?”的聲音。3秒後,正好在筠曦決定要走的時候,明芝發現了一直在一旁的筠曦。

    “哎呀,等一下!行了!筠曦?是筠曦嗎?”

    聽到明芝有些慌張地喊著自己,慌張地漲紅了臉的筠曦頭也不回地趕緊逃跑了。因為她害怕看到和朋友一樣慌張地看著自己的“仁旭哥哥”的臉。

    ~★☆★★☆★~

    “怎麼回事?怎麼想起喊我了?哦,是終於被我純潔的愛情感動了吧!”

    筠曦要他陪自己一起去超市買酒的那個男人,韓信宇毫不掩飾自己的開心,嘿嘿地笑著。可是筠曦並沒有向他伸出手,說著“因為我被你迷住了”之類的話。要是平時的話,筠曦可能會對他這種死皮賴臉的玩笑這樣回答。

    “別臭美了。我只是需要有人幫我拿啤酒和下酒菜。”

    可是,當意識到旁邊的仁旭在看著自己時候,她強忍住了這句話沒有說。而是做出漂亮的,非常非常漂亮的笑容,挽著信宇的胳膊向超市走去。挽著信宇的胳膊每走一步,筠曦就感到後腦勺火辣辣的。雖然覺得有些不可能,但她感覺仁旭好像正在看著挽著別的男人胳膊往前走的自己-好像他一直在看。越這樣感覺,筠曦挽著信宇的手就越用力。

    “你和姜仁旭,那個學哥很熟嗎?”

    被筠曦挽著胳膊,感覺好像走在雲上面而不是沙地上面的信宇對她的提問感到莫名其妙。而且一起走了30多步後,她的手已經不知道什麼時候從自己的胳膊上拿了下來。

    “當然熟了,從高中到現在一直在一起。”

    “那個學哥是不是很花心?”

    姜仁旭風流?這是韓信宇長這麼大聽到的最荒唐的問題。他所知道的是,姜仁旭同風流這個詞的距離幾乎隔著100萬光年。可是現在,比這個荒唐的提問更讓信宇不解的是,為什麼非要是現在,只有他們兩個人在一起的黃金一樣的時間裡,要問關於仁旭而不是自己的事情?

    “那個學哥的女朋友是孝珠還是明芝?”

    到這裡,聽到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提問之後,曾經好像走在雲上面的信宇停下了腳步。

    “你怎麼了?”

    腳步停下來的同時,臉上的笑容也一下子消失了。筠曦不解地問信宇怎麼了的時候,信宇答非所問地回答道:

    “你知道你現在和我兩個人單獨一起走是第一次嗎?”

    當然,筠曦是不知道的。

    “兩個人單獨一起走的30多步裡,你一直跟我問別的男人的事情,這應該怎麼解釋?”

    “什麼啊……”

    信宇總是戴著眼鏡,一副笑嘻嘻的樣子,可他的目光在這一瞬間卻變得非常尖銳。筠曦被這樣尖銳的目光嚇到了,說話也開始變得吞吞吐吐,信宇看著這樣的筠曦,確認了自己的猜測。在明白了的一剎那他調轉了腳步,向著他們走來時的方向轉身。

    “去哪裡啊?信宇?”

    “我走了,你自己去超市吧。”

    “為什麼?”

    對筠曦疑惑的問題,信宇並沒有像平常一樣開玩笑說:《為什麼》是個日本歌曲的名字,笨蛋!,他只是好像有些不耐煩似的衝著擋在額頭上的那一綹頭髮吹了一口氣,然後靠近筠曦開始說明理由。

    “現在如果陪你一起去,我一定會對你發火的。所以你自己去吧。”

    “?”

    “不知道是因為喜歡你的腿還是因為什麼,反正我喜歡你。我現在覺得你在利用我。筠曦,男人是最討厭被利用的。”

    “……”

    “是我對你發火好呢?還是你自己去好呢?”

    三秒鐘之後,筠曦答道:“好吧,我自己去。”

    信宇做出“很明智的決定”一樣的表情點了點頭,然後轉身向大家所在的地方走去。可就在這個時候,剛才想都沒想就回答“我自己去”的女孩的聲音又傳了過來。

    “信宇!”

    她直接喊信宇的名字好像是第一次。聽到她可惡又可愛的嘴裡喊出的自己的名字,信宇轉過身去,他看到在自己面前低著頭的筠曦。從低著頭的筠曦嘴裡說出這樣的話。

    “我利用了你,對不起。我錯了。”

    他媽的!看著筠曦這副模樣,信宇在心裡吐了吐舌頭暗罵了一句。本想一轉身離開,可是他怎麼忍心拋下這麼可愛,這麼討人喜歡的筠曦不管呢?不知道她有沒有聽到信宇內心裡的吶喊,這丫頭轉過身去,自己一個人向著超市走去了。對於筠曦來說,還有二十多個等著她買酒和下酒菜回來的臭傢伙呢。

    ~★☆★★☆★~

    “明芝,你這個不知好歹的丫頭!哼!玩什麼遊戲啊?白白被逮住買酒!雨幹嗎停了啊?怎麼這麼重啊?”

    一個人提著酒箱,胳膊都要累斷了,心情怎麼會好啊?可能為了要減輕一下重量,筠曦連著吃了七個幾塊錢一個的鮮魚腸,大口大口地咀嚼。就好像嚼著揹著自己接吻的不知好歹的朋友一樣,嚼著朋友的接吻對象-幾個小時前還很可愛,現在卻和明芝一樣看起來不知好歹的男人。大學裡的戀人又不止一兩個,願意和誰接吻就和誰接吻,願意和誰拉手就和誰拉手,關我什麼事啊?她在心裡這樣唸叨著,可是卻沒有用。把裝了20個鮮魚腸的箱子吃到見底,心情還是一樣的沉重。當時為什麼那麼生氣,為什麼心情像吸滿了水的棉花一樣抑鬱,20歲的筠曦是無法明白的,這種心情一直持續到那天看到等待自己的仁旭之前。那時,筠曦無力地提著重重的啤酒箱子和下酒菜,兩個胳膊像斷了一樣,在從超市到回到沙地的途中,必須要經過一座架在溝上的橋,而當筠曦走到橋邊的時候,看到在對面好像在等自己的仁旭。

    “水比看起來更急,來,把東西給我,抓住我的手。”

    可能是因為下了一天雨的緣故,溝裡的水發出“嘩啦啦”的聲音,水勢很急。去買東西經過的時候,橋就已經晃晃悠悠了,而現在已經被水流沖斷了。橋沒斷之前還以為水不太深呢,可是現在這樣看來,要想直接趟過去真的很深。筠曦挽起褲管,光著腳趟著水溝,仁旭向筠曦伸出了手,水勢很急,拉著手一起過比較安全。可是,筠曦竟然說出了連自己都大吃一驚的話。

    “不。我為什麼要拉你的手?別太過分了!”

    過分!不知道在這樣的情況下到底是誰過分。不過,仁旭沒有發怒,雖然表情難免尷尬,但仍然沒有收回伸出去的手。

    “自己一個人過很危險,來,把東西給我吧。”

    “啊哈?這又是什麼把戲?”

    雖然只有20歲,可是筠曦有自己的原則。和其他女人擁抱,接吻的男人向另一個女人伸出手,當然不可以了。用那樣害羞的表情,用那樣炯炯有神的眼睛來看另一個女人——她甚至不想稱另一個女人是自己-——這種做法當然不可以了。

    “不~用勞駕您了!!”

    固執的徐筠曦,她根本就不理會向自己伸過來的手,一個人向冰冷的水裡邁開了腳。在腳踏進水裡的瞬間,感覺到水像冰一樣涼,被水流衝得歪歪扭扭的她還是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然後,就在馬上要仁旭身邊的瞬間。

    “啊!”

    “筠曦!”

    筠曦最終沒有走幾步,就被水流衝倒了,或者是被地面的石頭絆倒了。手裡提著的啤酒,鮮魚腸,花生,還有很多零零碎碎的東西瞬間就掉進渾水裡被沖走了。這時,突然,筠曦聽到了那個明芝叫做“仁旭哥”的男人喊了自己的名字,原來他知道自己的名字。

    ~★☆★★☆★~

    “沒事吧?”

    “要是有事呢?唉!”

    面對著把自己從泥湯裡撈出來,看著水順著自己頭髮和臉頰流下的樣子很關切地詢問的男人,這樣回答未免有些過分,可實際上筠曦真的有事。雖然是夏天,可是在晚上一下子渾身溼透,確實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而且不光如此,好像還在水裡扭了腳。天啊,真是丟人。

    “上來吧,我揹你。你這樣怎麼走啊?”

    “不用了!就算腳斷了也不用你來關心!”

    在筠曦甩掉自己手的時候,仁旭就覺得有些奇怪。當筠曦再一次尖銳地拒絕自己的時候,仁旭疑惑地皺起了眉頭。

    “我做錯什麼了嗎?”

    純真無暇的眼睛似乎受到了傷害,要不是在這種情況下,筠曦一定會非常歉疚,可是此刻,她卻突然感到仁旭面目可憎。你是我什麼人?憑什麼這樣問我?

    “我!沒有興趣跟和別人接過吻的男人拉手,也沒有興趣讓這種男人揹我!”

    “你說什麼?”

    筠曦突然十分懊悔,連她自己都不曉得這番話是如何說出口的。不過,當她看到眼前這個男人假裝無辜地瞧著自己時,她的火氣更加深一層,於是不假思索地接著說道:

    “你要是已經交女朋友了,就應該告訴別人你有女朋友了!不要處處留情,對任何女孩都那麼熱情,隨便伸出手,探出背!尤其是,不要用你這個摟過我朋友的腰揹我!你以為我就那麼可笑?”

    應該停下來,可是卻停不下來。筠曦如此尖利的聲音在雨後更加晴朗的夜空裡,清楚地刺到仁旭的耳朵裡。面對這突然的大喊,仁旭有些意外。大約過了三十秒之後,他才明白原來筠曦把自己完全當成了壞人,於是繃著臉問道:

    “我和別的女人接吻?誰說的?”

    “……”

    “誰說我摟過你朋友的腰了?誰說我不喜歡你喜歡別人?”

    仁旭情急之下,咬著舌頭從內心發出了這個如同炸彈一樣的告白。過了三十秒左右,他緊繃著臉,氣呼呼蹲下身去,吩咐筠曦到他背上去。被“炸彈”擊中的筠曦暈暈乎乎,再也喊不出那個“不”字,乖乖地爬上了他的後背,趴在仁旭的背上,聽著他一步一步踩在沙地上,發出“沙沙”的聲音。過了一會兒,筠曦聽見他好像在小聲嘀咕著什麼,仔細一聽,原來仁旭正慢慢地哼著一首曲子。

    外面世界的某個地方,

    有皎潔的月光照耀。

    有個人今晚在思念著我,

    併發誓與我相愛

    外面世界的某個地方,

    有個人在為我祈禱。

    但願我們會找到彼此,

    在那個地方的美夢裡。

    不論我們相隔多遠,

    我們會對著同一顆星星許願,

    只要那樣就好。

    當夜風開始唱一首寂寞的搖籃曲,

    想到我們睡在同一片寬闊的天空下,

    只要那樣就好。

    外面世界的某個地方,

    愛可以讓我們堅強,

    我們將會團聚,在外面世界的某個地方

    某一個夢想可以成真的地方。

    這是今天以前從來沒有聽過的歌曲,慢而柔和的曲調,很適合仁旭的嗓音。即使沒有吉他伴奏,聽起來也很好聽。後來筠曦才知道,唱歌是仁旭在緊張或者尷尬的時候的一種習慣。突然脫口而出的表白,還有從來都不發火的自己大發雷霆的樣子,都讓仁旭感到非常彆扭。於是,就一口氣唱起了這首叫做“Somewhereoutthere”的美妙歌曲。可是頭埋在搖晃的仁旭背後的筠曦,心裡卻故意地說道:

    “什麼啊?本來就五音不全,還唱這麼奇怪的歌兒!自己做錯了,還衝我發火!還有啊,根本就不應該隨便唱這樣的歌曲嘛,一下子就讓我知道你喜歡我了,大笨蛋。”

    繁星密佈的夜晚,雨後散發出的水的腥味,清爽的空氣,閃爍的星光,還有男人安靜的,好像催眠曲一樣緩慢的歌聲。所有的一切都好像在施魔法一樣,筠曦的心裡莫名的激動起來。越靠近大家聚集的地點,曾經生氣地認為要是沒有崴腳,就不可能這麼溫順地趴在仁旭背上的筠曦,竟然開始不捨起來,不捨得離開仁旭的背。

    “讓你買酒你買哪裡去了啊?哦?仁旭?你怎麼揹著她啊?筠曦,你怎麼成這副樣子了?摔倒了嗎?你們怎麼空著手回來啊?啤酒呢?花生呢?”

    最後他們到了大家面前,貞旭走過來,奇怪地看著這麼晚才空著手回來的筠曦和揹著她回來的仁旭,而在這個瞬間,在筠曦看到他穿著和仁旭一模一樣的紅T恤的瞬間,在看到貞旭旁邊無精打采的明芝的瞬間,筠曦真想找個地洞鑽下去,她羞愧地把頭埋到了仁旭的背上。

    ~★☆★★☆★~

    “……Somewhereoutthere,outwheredreams,cometrue.”

    這時,錄音帶的最後一部分傳來了仁旭新錄下來的歌聲,筠曦在歌聲中不知不覺地像那時一樣埋下了頭。

    我現在還喜歡你,還夢到你,還想著你,還……愛著你。你不要忘記,你愛過我,不要忘記,我愛你。8年前第一次聽這首歌的時候她才20歲,而現在已經28歲了,從28歲女人的眼睛裡流出了眼淚。錄音帶裡面,仁旭的聲音,那歌曲好像是在對自己說話一樣。

    “還記得這首歌嗎?”

    “記得”

    “那時候你故意耍小聰明,用力甩掉我的手,結果卻摔倒了。那時我們都說好不再鬆手了,你明明還記得,卻又故意鬆開我的手。筠曦,你還跟以前一樣,是個沒長大的孩子啊!”

    筠曦想象著仁旭的樣子,想象著仁旭說的話,點了點頭回答道:。

    “是啊,仁旭!我還沒長大,我還是個孩子。”

    我,和你約好了,就算容顏老去,就算生病,就算再痛苦也會到死為止一直愛你,我和你約好了的。我雖然痛苦,可還是深深的愛著你,你也還是那樣深深地愛著我,可是我卻像白痴一樣要忘記我們的愛,騙你說沒有你我也會生活得很好。我,愛你,我愛你。我到處找你,我那麼想你。我……愛你,真的愛你。

    哭了很久,筠曦突然抬起頭看了看周圍。在筠曦的淚水漣漣的眼裡,看到了家的樣子。最開始很模糊,後來漸漸地清晰起來。她的廚房好像被炸彈炸了一樣亂七八糟,到處是喝完的香檳瓶和塑料盤,彷彿一片戰後的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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