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河內,我從來沒有講到過河內,我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在永隆之前,先是在河內,時間要早六年,就住在我母親買下的小湖邊上那座房子裡。在那個時候,我母親還招收了幾個寄宿生①,幾個年輕的男孩,十二、三歲的越南人和老撾人。他們當中有一個孩子,有一天下午,叫我跟他一起到一個“小小躲藏地”去。我不怕,就跟他到那個躲藏地去了。那是在湖邊,在兩間小木屋之間,兩間小木屋想必是附屬於別墅的。我記得那是類似兩側木板隔牆中間一條狹窄的走廊。書中寫的破壞童貞的地點大多是這一類地方:更衣室之類。湖已經變成大海,那種繾綣歡樂已經出現,按其本性依其本源已有所顯示,孩子到了知道那種歡快的光年並且已經接收到那種信號,受到觸發,這在孩子身體內一經出現就永遠也不會忘記。第二天,那個小小年紀的越南人被我母親趕走了,因為我認為我有責任把一切告訴她,對她做出坦白。記憶是清楚的。我被人接觸過,那似乎就是受到汙辱,有失名譽。我才四歲。他十一歲半,還沒有到青春期。他的那個小細棒還是柔和綿軟的,他告訴我應該怎麼做:我用手握著它。他的手放在我的手上,我們兩個人用手撫弄,逐漸用力。然後,他停下來。拿在我手中的那種形狀,那種溫熱的感覺,我不會忘記。於是那個孩子把眼睛閉起,臉向著那不可企及的快樂揚起,這位痛苦的殉道者,他已經有所期待了。
①母親原是河內的小學教師、小學校長。
我以後沒有對我母親再講起這件事。她認為,終其一生,我早就把它忘得一千二淨,她曾經對我說:“不要再去想它,永遠永遠不要去想。”這件事我長時間都在想,就像想到一件可怕的事情一樣。此後又經過很長的時間,我才在法國講給一些男人聽,不過我知道我母親對小孩這一類遊戲是從來不會忘記的。
這一幕戲自身早已轉換地點。事實上,它是和我同時成長長大的,從來不曾從我這裡疏離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