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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在我國,談起杜拉斯,人們首先會想到她的膾炙人口的《情人》,而對《副領事》恐怕充其量也就是知其名了。然而,杜拉斯本人對《副領事》卻這樣評說:“此前,我曾寫過一些書,但都被我拋棄了。我甚至忘了書名。《副領事》則不一樣,我從未放棄過,我至今仍經常想到它”,“這部書是我生命中的第一部”。法國著名學者米雷爾-卡勒一格魯貝爾在他的一篇題為《人們為什麼不怕杜拉斯了——關於(情人憂)的文章中,除了《情人》外,提及次數最多的就是《副領事》,並以《情人》和《副領事》的對比結束他的文章。法國曆史學家兼記者勞拉-阿德萊爾是惟-一位得到杜拉斯許可為她寫傳的人,傳記出版引起轟動後,《今日法國》雜誌採訪了他,當問及以愛情為標誌,被癲狂和孤獨覬覦的女性人物是否比男性更能反映杜拉斯的世界的時候,他這樣回答:是這樣,絕對是這樣。女性在杜拉斯的小說裡佔有主要的位置,她的小說的渾然一體是建立在三個主要女性人物身上,即勞兒-V.斯坦首、女乞丐和安娜一瑪麗-斯特雷泰爾。然而,這後兩位女性正是《副領事》中的主要人物。

    由於《副領事》是一部與杜拉斯的其他很多小說都不同的書,我們有必要回眸一瞥她一生的創作過程。杜拉斯的創作過程,大體分為四個時期:(一)從四十年代初至五十年代初為早期,她以現實主義手法開始她的文學生涯,作品主要描寫現實生活,情節線索明確,以《抵擋太平洋的堤壩》一書成名。(二)從五十年代中期至六十年代初,她在小說中淡化情節,通過精製的對話直接表現人物的龍心活動,採用多角度敘述,開始形成她新穎獨特的杜拉斯式(Dlll:Bsten)的藝術風格,並以這個時期的代表作《琴聲如訴》奠定了她在法國文壇上的地位。但是,她這一時期的創作雖具有反傳統的手法,可還是迥異於“新小說”那種實驗性的創作。(三)從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尤其表現在六十年代),她在“新小說”實驗性的藝術上進行了大膽的、激進的探索,對人物、情節的處理更加反傳統,更加重視寫作問題,運用了很多隻能算作“新小說”的藝術手法,為此得到了“新小說”派健將的稱號。《副領事》(一九六五)就是這個時期的一部重要作品。(四)從八十年代起,她的藝術風格改以傳統的方法為三,有一種明顯的現實主義迴歸的傾向,這一點與這一時期的作品(如《情人》,《來自中國北方的情人》等)多是自傳體小說或帶有自傳性質不無關係。當然,無論是在哪個時期,杜拉斯式(hasten)的藝術風格都始終存在無疑。

    《副領事》中主要有三個人物:法國駐拉合爾的副領事,禿頭瘋姑(即女乞丐)和斯特雷泰爾夫人。讓我們先來看一看到領事這個人物:

    法國駐拉合爾的副領事在拉合爾一年半期間,沒有一個朋友,從沒有人進他的官邸。一天夜裡,他朝薩里瑪的花園開槍,打死了幾個麻風病人,接著站在陽臺上大聲吼叫起來。由於這件令人頭痛的案子,他被調離拉合爾,在加爾各答等待重新安排。對於這件事情,他拒絕解釋,連拒絕解釋的理由也不願說明。法國駐加爾各答大使試圖從他的童年裡尋找答案,得知他在童年時,喜歡寄宿學校的生活,而不是家庭的溫暖。在他進入政府部門工作後,曾在前後四年的時間裡,三次申請離開了巴黎,但不知為什麼,又去了哪裡。他的父母已經死了。他有神經質。另外,他現在的材料上有“難說”兩個字。副領事本人和俱樂部經理閒聊時,只說童年,不提拉合爾。在寄宿學校時,他成績優異,但因一段劣跡被開除。在等待來印度的日子裡,他獨自一人關在家裡砸燈具。他很小就會彈奏“印度之歌”。在加爾各答,他時常口裡吹著“印度之歌”。人人都不願也不敢接近他,但人人都在打聽他在拉合爾的事情,人人都想打聽他向俱樂部經理說了些什麼。他三十五歲,仍是童男子,由於不知道去愛誰,曾試圖自愛。他每天早晨穿過使館花園,都看見大使夫人在冷冷清清的網球場散步,於是平生第一次被一個女人觸發了愛情,為此放棄了去孟買的打算,只求能待在她周圍,像別的男人一樣,即便要他保持沉默也認了。在使館的招待會上,眾人都厭惡他,他成了眾目暖暖的人,恬不知恥的人,道貌岸然的人。招待會最後,他用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喊,結束了他在加爾各答的五個星期的等待。

    通過副領事這個人物,讓我們再來看一看杜拉斯是如何處理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的:

    小說的“故事”結束了。副領事給讀者留下了什麼樣的人物形象呢?他棕色的頭髮,瘦瘦高高的個子,說話噓聲濃重,恐怕就只有這幾點說得明明白白,因為,杜拉斯在這部小說裡,放棄了對人物的塑造,她在此大膽地運用了“新小說”的原則。按照“新小說”理論,傳統小說中,那種具有“逼真感”的人物形象,實則都是假象,最終只能把讀者引入歧途。所以,我們不可能想象到一個完完整整、清清楚楚的副領事的形象。副領事的形象,只是他的某些特徵加上可以洞悉。心靈的片言隻語在空間和時間上的組合。副領事的目光是作者提到最多的,他那個目光,無人敢正視,包括大使,實在叫人不舒服,但如何叫人不舒服?讀者只能各有各的理解。他的上身微微傾斜,怎麼傾斜?讀者只能從自己曾經見過的形象去想象。還有他的聲音,好像不是他的聲音,“那是誰的聲音呢?”“新小說”不在乎人物的肖像,外表,甚至人物的性格。副領事曾經是何許人也,現在又是何許人也,在“新小說”裡並不重要。“新小說”只希望讀者根據人物的某些特徵,某些言語,某些動作,依靠讀者自己的分析和獨立探索,直接走進人物的內心世界。招待會上,副領事向夏爾-羅塞特抒發了一番對大使夫人的迷愛,簡直要“為其傾魂”,對話如下:

    “你認為……是這樣嗎?”

    “什麼?”

    簡單的一句反問,反映出了副領事的內心活動,他又已沉湎於對大使夫人的幻想之中。這時,“副領事的笑是無聲的,連續的”:把一個表面在維持著一種形象和禮節,內心正在想入非非的神經質式的人物,刻畫得淋漓盡致。

    小說的“故事”結束了,謎團仍然存在那裡。副領事為什麼開槍殺人?為什麼吼叫?為什麼拒絕解釋?他曾經三次離開巴黎因為什麼?等等。在傳統小說中,這些問題都是必須要向讀者交待清楚的,然而,在新小說中,這些已不重要。傳統小說向來注重故事情節,強調故事情節的引人入勝,有頭有尾。然而,“新小說”認為,傳統小說反映的世界不是現實中人們經歷的世界,傳統小說中的真實是一種欺騙,是一種弄虛作假,使得現代的讀者感到失望,感到懷疑。因而,“新小說”反對去虛構故事情節,去虛構一個雖完整但不現實的故事情節,它主張寫讀者身歷其境的生活現實,主張寫雖平常但逼真的那個社會。《副領事》就是作者在大膽進行這方面探索時寫出來的,小說的情節自然被大大地淡化,甚至被抹去了。傳統小說是對現實的濃縮;“新小說”是對現實的截取。截取的現實中無頭無尾的故事自然是不足為奇,沒有完整的故事,自然就會留下一個又一個的謎。

    再來看一看瘋姑娘和大使夫人。

    瘋姑娘的故事是通過小說中的作者寫出來的。她十六七歲“居然懷了孕”,被媽媽趕出家門,從此離開家鄉馬德望,浪跡印度支那。她南下到大海邊的烏瓦洲平原,又掉頭北上,經過柬埔寨、逞羅、緬甸……向著加爾各答,“十年風塵,一路奔波”,跋窮山涉惡水,飽嘗飢餓,飽嘗種種苦難。十年後,在加爾各答,在恆河岸邊,她變成一個睡在麻風病人中,夜裡唱歌遊蕩的禿頭瘋始。然而,“她不同於一般的瘋姑娘”,在她身上,我們也發現了謎:她“就像是從一棵很高很高的樹上失足,沒有疼痛,墜落下來懷了孕的”。她如何失足懷了孕?對於傳統小說來說。這是一個值得敘述的話題,多多少少也要有所提及。然而在這裡卻避而不談。她的家鄉離加爾各答幾千公里,她為什麼要奔往加爾各答?書中從她的心理角度寫道:“在加爾各答,任何時候,食物都不會同沙塵混在一起……”她是聽說的,還是曾經去過那裡?如果去過,她的失身與那個地方有沒有關係?然而作者卻一掠而過。在恆河一帶,“哪裡有白人,她便會跟到哪裡”,這僅僅是因為食物嗎?與她從前的身世有無關係?不解的謎。

    斯特雷泰爾大使夫人是“最優秀的女人”;她“慈善為懷”;她的一些善舉,“甚至是她前面的那些人從不曾想到的”;她“待誰都很好”;她心海寬闊,可以容納一切,“世上種種苦水,都可以一古腦兒朝她(們)傾倒”。然而,她和她的情人及朋友,那幾個英國人,竟出沒藍月亮俱樂部,有人說那是個妓院。他們的所作所為不為外交圈內人士瞭解。夏爾-羅塞特曾無意中看見,她和一個英國人乘坐黑色的郎西雅車絕塵而去,使他不禁想到關於她的種種傳聞。在通往尚德納戈爾那炎熱的馬路上兜風時,“她臉上那種快樂的表情,顯得十分奇特”。她“是不是表面正經”?她向副領事承認自己“生活輕浮……大家都說得完全對,非常對”。然而,她卻“什麼也沒有被發現”,幾乎等於“無可指責”。十七年前,當大使在老撾的沙灣拿吉找到她時,她正處在什麼樣的“痛苦和羞恥中”?在恆河盡頭的別墅裡,她因何“陷入一種深深的憂傷之中”?為什麼“他的世界,就是一個淚水的世界”?除了打網球和散步外,她還做什麼?人人都想知道。難道她用讀書來打發時間嗎?停靠在網球場邊上的自行車令人迷惑。曾有一輛救護車停在她家門口,她出了什麼事?想自殺嗎財兩空?等等,等等。這個“加爾各答皇后”實在太神秘,她“簡直就是……一個謎”。關於她的故事,讀來讀去全是謎,如同在她的迷宮裡轉悠,最後發現,她的一切還是那麼亦真亦幻,神秘莫測。杜拉斯為什麼要這樣寫一個女性?她似乎對這樣的女性情有獨鍾,也許因為“這位夫人和這個戴平頂帽的少女都以同樣的差異同當地的人截然分開……她們是同一類人”;也許因為這位神秘的女人成功地反映了杜拉斯的世界;也許在杜拉斯的世界裡,無論是在她的藝術世界裡,還是在她的現實世界裡,女性人物的勉力就在於:神秘。

    這部小說中,還大量運用了“新小說”的一些手法,僅舉兩個容易造成困惑的手法:一是錄話式的敘述:如招待會上,人們對副領事的議論,七嘴八舌,在多處都使用了這種方式。作者把很多人的說話,不分你我他,直接記錄下來,希望形成一種共鳴。二是故意設置迷宮,迷惑讀者:副領事來到加爾各答有五個星期,夏爾-羅塞特來了有三個星期。但多處地方,卻掉換過來寫他倆,如副領事說“自行車還在,被那個女人丟在那裡,已經二十三天了”,這是按夏爾-羅塞特抵加的時間來寫的;而夏才輩出爾-羅塞特“五個星期以來,(他)都這樣睡著”。類似的謎,形形色色的謎,相當多。

    讀這樣的一部小說,最好能想到“新小說”是這樣主張的:讀者和作者是平等的,讀者有權利也有能力根據作者提供的信息,進行獨立的分析和判斷,得出自己的結論,從而委與小說的再創作。也就是說,讀者應敢於積極地去理解,而不是像讀傳統小說那樣,只是被動地接受;最好還要想到,作者提供的信息中會有似是而非的東西,作者也會把什麼搞錯了,通常是故意的,因此,不要被那些疑竇所困惑。

    如此說來,《副領事》是一部地地道道的“新小說”了?不。“新小說”一個明顯的特徵,就是長篇累牘地。無謂地去描寫客觀事物,然而在這部小說裡卻一點兒看不到。“新小說”主張純藝術,極力反對作品擁有社會意義。然而,我們很難說《副領事》這部小說缺乏社會意義。副領事來到拉合爾,來到印度,他的“毛病終於發作了”;大使夫人“曾經就陷入了極度的憂鬱中”,她不習慣,甚至十七年前在沙灣拿吉,她可能就不小慣了;她那個神秘圈子裡的人都惟恐失去他們“精神上的這份安寧”,而不能再待在“噩夢般的城市裡”;夏爾-羅塞特“真希望愛情前來搭救”,才能“在加爾各答堅持下去”。作者似乎在揭示:殖民地並非世外桃源;殖民地並非僅僅是異國情調;殖民地的生活也許會使人變疾-,…-

    在《副領事》這部小說裡,杜拉斯式的藝術風格仍然那麼鮮明:簡潔而精彩的對話反映人物的內心活動;敘述角度的迅速轉移;誤言的張力(當然也有語焉不詳);還有強烈的畫面感帶著一種獨特的使人揮之不去的意境,如:“當雨後復斜陽的時候……藍色的棕櫚,一排一排,矗立在水面之上”;“海洋是綠色的漆……”;“太陽昇出海平面,燃起一團鐵鏽紅”;還有司p“黃昏般的晨光”……讀了《副領事》,相信讀者會有不同的感覺,不同的感受,因為在這部小說裡,“新小說”觀念的巧妙運用,杜拉斯式藝術風格的臻於完美,二者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又創造出了別具一格的藝術效果,即創造出了杜拉斯筆下的謎,使得這部小說變成杜拉斯筆下又一道迷人的風景。

    由於譯者水平有限,錯誤、不當之處難免,還望諸位專家學者多多指教。

    一九九九年八月於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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