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需要有人看著我們。根據我們生活所希望承接的不同目光,可以把我們分成四種類型。
第一類人期望著無數雙隱名的眼光,換句話說,是期待著公眾的目光。德國歌手、美國女演員,甚至那位高個駝背以及大下巴的編緝,就是這種類型。他習慣了他的讀者,某一天入侵者禁了他的報紙,沒有什麼能取代那些隱名的眼光,他便感到空氣頓時稀薄了一百倍,感到自己將被窒息。然而某一天,他意識到有人不斷跟蹤他,竊聽他,鬼鬼祟祟地在街上給他拍照,於是,隱名的目光又突然回到了他身上,他又能呼吸了。他開始對著牆裡的麥克風作戲劇性的演說,在警察那裡找到了失卻多時的公眾。
那些極其需要被許多熟悉眼睛看著的人,組成了第二類。他們是雞尾酒會與聚餐中永不疲倦的主人。他們比第一類人快活。第一類人失去公眾時就覺得熄滅了生命之光,而這種情況對幾乎他們所有人來說是遲早要發生的。然而在第二類人這一方面,他們能夠總是與自己需要的目光在一起,克勞迪及其女兒就屬於這一類。
再就是第三類人,他們需要經常面對他們所愛的人的眼睛。他們和第一類人同樣都置身於危險處境,某一天,他們愛著的人兒閉上雙眼,他們的空間將進入黑暗。特麗莎和托馬斯就屬於第三類。
最後是第四類,這一類人最少。他們是夢想家,生活在想象中某一雙遠方的眼睛之下。比方說弗蘭茨吧,他去柬埔寨邊境只是為了薩賓娜,當汽車沿著泰國公路顛簸行進時,他能感到她的眼睛久久地盯著自己。
托馬斯的兒子也屬於這同一類型。讓我們稱他為西蒙吧(他將會很高興有一個聖經裡的名字,象他父親一樣)。他期望的是托馬斯的眼光。但捲入請願運動的結果,是被大學趕了出來。總是陪他出門的姑娘,是一位鄉村牧師的侄女,他娶了她,成了一名集體農莊的拖拉機手、天主教教徒,和一名父親。他知道托馬斯也住在農村時,激動不己:命運使他們的生活對等了!他由此而生出勇氣給托馬斯寫了一封信,不是要求對方回信,只是希望托馬斯把目光投向他的生命。
弗蘭茨與西蒙是這部小說的夢想家。與弗蘭茨不同,西蒙從不喜歡他的母親,從孩提時代起,他就在尋找父親。他願意相信父親是某種非義的犧牲品,並以此解釋父親後來施加與他的不義。他從不生父親的氣,從不願意與那位不斷中傷父親的母親有什麼聯合行動。
他在母親身邊一直住到十八歲,完成了中專學業,隨後去布拉格續大學。那時的托馬斯是個擦洗工。西蒙常常一等幾個小時,想撞見托馬斯,但托馬斯從未停下步來跟他說說話。
他與那位大下巴編輯混在一起,唯一原因就是編輯的命運使他想起了父親。那編輯從未聽說過托馬斯,關於俄狄浦斯的文章早已給忘了。是西蒙向他談到這篇文章,求他去勸說托馬斯在請願書上簽名。編輯同意了,因為他希望為這個他喜歡的孩子做點好事。
無論什麼時候,西蒙回想起他與父親見面的那一天,就為自己當時的怯場而羞愧。父親不可能喜歡他,在他這一方面,他喜歡父親。他記得他們的每一句話,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看出這些話是何等正確。他印象最為深刻的一句是:“懲罰自己不知道做了些什麼的人是殘暴的。”當女朋友的叔叔把一本聖經交到他手,耶穌的一句話特別震動了他:“原諒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了什麼。”他知道父親是無宗教信仰者,但從這兩段相似的話中,他看到了一種暗示:父親同意他選定的道路。
大約在他下農村的第三年,他收到了一封托馬斯的信,邀請他去看看。他們的聚會是友好的,西蒙感到輕鬆,一點也不結巴。他也許沒有意識到他們互相併不十分了解。約四個月之後,他收到一份電報,說托馬斯與妻子喪生在一輛貨車之下。
大約就在那個時候,他聽說父親以前的一位情婦住在法國,並找到了她的地址。他極其需要想象中的眼睛追隨著自己的生命,於是間或給她寫一些長長的信。
薩賓娜不斷接到那位悲哀的鄉下通信者的來信,直到她生命的終結。很多信一直沒有讀過,她對故土的興趣已越來越少。
那老頭死了,薩賓娜遷往西方更遠的地方,遷往加利弗尼亞,更遠離了自己出生的故國。
她賣畫沒有什麼難處。她愛美國,但只從表面上愛,表層下面的一切對她都是異己的。腳下的泥土裡沒有爺爺和叔叔,她害怕自己被關進墳墓,沉入美國的土地。
於是,有一天地寫了一份遺囑,請求把她的屍體火化,骨灰撤入空中。特麗莎與托馬斯的死顯示著重,她想用自己的死來表明輕,她將比大氣還輕。正如巴門尼德曾經指出的,消極會變成積極。
汽車在曼谷旅館前停下來。人們再也不想主持會議了。他們成群給夥任意去觀光,有些出發去寺廟,另一些去妓院。弗蘭茨在巴黎大學的朋友建議他們一起過夜,但他更願意一人獨處。
他走到街上時,天差不多都黑了。他老想著薩賓娜,感到她在看著自己。每當他感到她久久的凝視,便開始懷疑自己:他從來就不知道薩賓娜想些什麼。現在,這種懷疑也使他不舒服。她會嘲弄他麼?她把他對她的崇拜視為愚蠢嗎?她是想告訴他,現在他該長大了,該把全部身心交給薩賓娜賜給他的情婦嗎?
想象那張戴著大圓眼鏡的臉龐,他突然意識到自己與學生情婦在一起是何等幸福。這一刻,柬埔寨之行對他來說似乎變得既無意義又可笑。他為什麼要來呢?直到現在他才知道,他終於一次亦即永遠地發現了,他真實的生活,唯一真實的生活,既不是遊行也不是薩賓娜,還是這位戴眼鏡的姑娘。他終於發現,現實要多於夢境,大大地多於夢境。
突然,一個身影從昏昏夜色中閃出來,用他聽不懂的語言講了些什麼。他朝攔路者看了一眼,大吃一驚卻充滿同情。那人欠身鞠躬,嘿嘿微笑,用急促的語氣咕咕噥噥。他想要說什麼?他象是邀請弗蘭茨去一個什麼地方,拉著他的手,把他引走了,弗蘭茨肯定那人需要自己的幫助,也許在他這次來的整個旅途中,他就有某種意識,難道他不是被叫來幫助什麼人的嗎?
突然,那人旁邊又出現了兩位,其中一個用英語向他要錢。
此刻,戴眼鏡的姑娘從他腦海中消逝了。薩賓娜盯著他,那個肩負偉大命運的非現實的薩賓娜,那個使弗蘭茨感到如此渺小的薩賓娜。她氣憤而不滿,震怒的目光射進了他的身體:他曾經看過這種目光嗎?其他人曾經辱罵過他這種愚蠢的好心腸嗎?
他把手臂從那人手中掙開,又被那人揪佐了袖子。他記得薩賓娜總是羨慕他的體力。他接過了另一個人揮來的一拳,緊緊掐住,以一個極漂亮的現代柔道翻身動作把對方從他肩上扔過去了。
現在,他對自己很滿意。薩賓娜的眼睛仍然看著他,她再也不會看到他羞辱自己了!她再也看不到他的退卻了!弗蘭茨已經拋棄了柔弱和傷感!
他感到自己對這些人有一種興高采烈的仇很。他們還想好好嘲笑他以及他的純真麼!他站在那裡微微隆起肩膀,眼睛飛快地前後掃視,對付著兩個還沒倒下的歹徒。突然,他感到自己的頭捱了重重的一擊,立刻栽倒下去。模模糊糊地感到被人扛到某個地方,隨後他就被拋入空中,感到自己在沉落。又是狠狠的一擊,他失去了知覺。
他在日內瓦的醫院裡醒過來,克勞迪靠在他的床頭。他想告訴她,她沒有權利來這裡。他要他們把那戴眼鏡的姑娘送來,他腦子裡只想著她。他想大聲喊出,除她之外他不能忍受任何人呆在他身邊。但他可怕地發現自己已不能說話。他帶著無限的仇恨仰望著克勞迪,想避開她轉過身去。但他無法移動身子。頭呢?也許行?不,他連頭也動彈不得。他合上雙眼不看她。
死了的弗蘭茨終於屬於他妻子了。他屬於她就象以前從沒屬於過她一樣。克勞迪料理了一切:她負責葬禮,送發通知,買花圈,還做了身黑喪服——事實上是結婚禮服。是呵,丈夫的葬禮是妻子真正的婚禮!這是她一生的作品的高xdx潮!是她所有痛苦的報償!
牧師非常理解這一切,他在葬禮禱詞中談到,這是一種真正的婚姻之愛,這種愛經歷了多次考驗,將為死者留下一塊平靜的天國,死者在瞑目之時就返歸這個天國去了。那位弗蘭茨的同事,應克勞迪之邀來此作墓前祈禱演說,也首先向死者這位勇敢的妻子致敬。
戴眼鏡的姑娘由另一位朋友攙扶,站在後面的一個地方。由於吞服了大量的藥片,加上強忍哭泣,使她在葬禮結束之前就痙攣起來。她按住腹部,搖搖晃晃向前傾倒,朋友只好扶著她離開了墓地。
他一接到集體農莊主席打來的電報,就跨上摩托車,及時趕到那裡並安排了葬禮。他選定了一句獻辭,將要刻到墓碑上的父親名字之下:他要在人間建起上帝的天國。
他完全知道,父親說話不會用這些詞語,但他斷定這句話表達了父親的真實思想。上帝的天國即正義。托馬斯期望一個由正義統治的世界。難道西蒙沒有權利用自己的語言來描繪父親的生命嗎?他當然有:自渾沌遠古以來,子孫後代不是都有這種權利嗎?
漫漫迷途終有迴歸,這是刻在弗蘭茨墓前石碑上的獻辭。它能用宗教語言來解釋:我們凡間生命存在的漫遊,就是向上帝懷抱的迴歸。可知內情的人知道,這句話還有完全世俗的意義。的確,克勞迪天天都談起這事:
弗蘭茨,可親可愛的弗蘭茨,中年危機對他來說太受不了啦。是那個可悲的小丫頭把他投入了情網。是呀,她甚至不怎麼好看(你們看見沒有?她努力想把自己藏在大眼鏡後面!),但是,一旦他們生米煮個半熟(我們說不準!),他們就會一片鮮肉也換靈魂的。只是當他妻子的,才知道他被這事坑苦了!純粹是道德折磨!他情緒很低沉,他是好心正派的人嘛。不然你能解釋他那癲勁?不要命地跑到亞洲的什麼地方去?他到那裡去是找死哩。是的,克勞迪知道這一點是絕對事實:弗蘭茨是有意識去尋死的。在他最後的日子裡,他要死了,沒有必要說謊。她是他所唯一需要的人。他不能說話,但他是怎樣用眼睛表達對她的感激之情啊!他盯住她,請求她原諒。而她原諒了他。
正在死去的柬埔寨百姓萬民留下了什麼?
一個美國女演員抱著一個亞洲兒童的巨幅照片。
托馬斯留下了什麼?
一條碑文:他要在人間建起上帝的天國。
貝多芬留下了什麼?
一道緊鎖的眉頭,一頭未必其實的長髮,一個陰鬱的聲音在吟詠“非如此不可!”
弗蘭茨留下了什麼?
一句獻辭:浸漫迷途終有迴歸。
如此等等。我們在沒有被忘記之前,就會被變成一種媚俗。媚俗是存在與忘卻之間的中途停歇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