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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谷秋莎第一次見到申明,是在1993年深秋,有件事她從未告訴過申明——那天是她與前男友分手的日子。

    那個男人是她的大學同學,人長得又高又帥,家庭背景也很顯赫,大學剛畢業就開始談婚論嫁了。然而,谷秋莎有個秘密,一直埋藏在心底不敢說出口,但這件事早晚都要被對方知道的——除非永遠不結婚。

    “有件事一直不敢說,希望不要因此而嫌棄我——在我的高二那年,有次肚子痛去醫院,請了最好的婦科醫生來檢查,最後確診為先天性不孕,就是說再怎麼治療也沒用,不可能生孩子。但我仍然是正常的女人,不會因此影響夫妻生活,再說將來還可以去領養。”

    話沒說完,對方臉色便陰沉下來,直截了當提出分手。想嫁給他的女孩很多,也不乏名門閨秀,何必要娶一個沒有生育能力的女人?至於領養孩子之類的想法,痴人說夢罷了。

    谷秋莎的第一場戀愛就此結束,她抓著男友肩膀大哭一場,最終看著他揚長而去的背影。

    那天下午,她失魂落魄地坐公交車回家,因此被偷了錢包,正巧遇上申明挺身而出,他還受了點輕傷。當她感激地看著這個男人,看著他近乎清澈的雙眼,年輕乾淨的臉龐,以及說話間的羞澀與猶疑,剎那間像吃錯了藥,不可抑制地喜歡上了他。

    申明是名校南明高中的語文老師,又是北大畢業的高才生。她常以出版社教材編輯身份去找他,討論語文課本里一些細微的錯誤。從沒聽他提起過父母,而他常年住在學校宿舍,也引起谷秋莎的困惑。正當她要私底下託人打聽,申明卻主動說出了悲慘身世——七歲那年,他的父親下藥毒死了母親,隨後被判了死刑。他是由外婆領大的,家裡也沒有房子,自高中時代就一直住校。

    谷秋莎明白了,以他的學歷與素質,竟只能當個高中語文老師,就是因為出身的卑微。她的父親是前教育局領導,現任大學校長,雙方的家庭背景有天壤之別。

    於是,在讓申明知道未來岳父的身份之前,她先把自己身體的秘密說了出來……

    “雖然,我一直很期待能與喜歡的女子結婚,然後生個可愛的孩子。不過,難道結婚就是為了生兒育女?假如,我真心願意跟對方結婚,就應該包容她的所有缺陷——何況不能生孩子只是身體問題,與一個人的品德與素養有關嗎?就像有的人高一些,有的人矮一些,不都是老天爺命中註定的嗎?大不了去福利院領養個孩子回來嘛!”

    最後一句話,申明說出了她憋在心裡不敢講的念頭。

    第二天,谷秋莎果斷帶著男朋友回家,申明才知道女朋友的爸爸竟是報紙上常提到的谷校長。父親對他的印象出乎意料地好,兩人聊得很愉快,尤其談到教育改革問題時,申明大膽的想法獲得了認可。

    那是1994年的春天。

    不久後的暑期,父親把申明從南明高中借調到身邊,做了三個月臨時秘書。其間發生了一件事,讓他更為器重這個未來女婿。

    第二年,谷秋莎與申明舉行了隆重的訂婚儀式。在父親的授意下,市教育局領導找申明談話,很快下達文件,將他從南明高中上調到教育局團委。他的前途已被內定,兩年後將成為全市教育系統的團委書記,這是一個人能飛黃騰達的最快方法。

    1995年,五月的最後幾天,她發現申明愁眉不展,驗收新房裝修的過程中,總有心不在焉的感覺。谷秋莎問他出了什麼事?他卻強顏歡笑地說,或許只是高考臨近壓力太大。

    她去南明高級中學打聽了下,才聽說申明與一個高三女生有師生戀,還有人傳說他竟是個私生子——不敢相信會有這種事,她即將與這個男人結婚,早就擺過訂婚的酒席,就連婚禮的請帖都發出去了,自己該如何面對?高考越發臨近,帶著畢業班的申明,幾乎每晚都要給學生補課,就連週末也不能陪伴未婚妻,更讓谷秋莎憂心忡忡。

    他倆最後一次見面,是6月3日晚上,兩人從新裝修的房子出來,去電影院看了阿諾德·施瓦辛格的《真實的謊言》。

    看完電影后谷秋莎問他:“你對我說過什麼謊言?”

    申明看著未婚妻的眼睛,沉默許久才說:“有人要害死我。”

    他承認自己確實是私生子,七歲那年被媽媽殺死的男人,其實只是繼父。十歲那年,他在戶口簿上改姓為申,就是他親生父親的姓。從一出生他就揹負著恥辱與原罪,只能對未婚妻及岳父隱瞞。

    至於,跟女學生髮生曖昧關係,申明矢口否認並指天發誓。

    谷秋莎表面上相信了他的話,回家卻徹夜難眠——打心底裡感到不公,自己對這個男人坦誠相待,掏心掏肺地對他好,說出了誰都不能知道的秘密……申明卻欺騙了她,隱瞞自己是私生子的真相,直到南明中學傳遍了才說出來,能算是老實交代嗎?

    既然如此,他說自己與女學生是清白的,一定就是真話嗎?

    “不要相信任何人,哪怕是你最愛的人。”

    這是他們的訂婚儀式前,父親悄悄在耳邊說的一句話,算是給女兒出嫁前的最後忠告。

    還不到三個月,居然一語成讖?

    這一晚,谷秋莎幾乎撕裂了床單。

    兩天之後,申明的高中同學路中嶽找到她,說她的未婚夫在學校出事了,有個叫柳曼的高三女生死了,據說被人用毒藥謀殺。申明的情況非常危險,昨晚有人看到他與這女生單獨在一起,公安局正在申請搜查令,能否通過谷校長的關係幫忙?

    谷秋莎當場把茶杯打翻掉下眼淚,她的第一反應不是要救出未婚夫,而是不斷設想最危險的可能——他是殺人犯?他殺了有曖昧關係的女學生?因為不能讓這個秘密被我知道?必須在結婚之前處理乾淨?

    當晚,她接到申明打來的電話,卻冷漠地拒絕與他見面,也沒提醒他要檢查一下房間。

    再次輾轉難眠,腦中不斷回憶,從她與申明的第一次偶遇,再到第一頓晚餐,第一次約會,第一次擁抱,第一次接吻,第一次……

    每個細節,都如一幀幀電影畫面,宛在眼前,而他的面目越來越模糊——那隻鼻子變得鷹鉤起來,雙目時而沉靜時而暴怒。

    他真的愛我嗎?

    因為我的父親才接近我的吧?他有其他女人嗎?那個高三女生?還是別的什麼人?

    而我呢?又是為什麼才喜歡他?替我奪回錢包的緣分?他與小偷搏鬥的勇氣?像個男人那樣在戰鬥?他深藏不露的各種才華?兩年來堅持每週給我寫的詩?他的眼神偶爾流露的、冷靜從容又胸懷大志的氣魄?

    還是——我只是想要尋找一個願意包容我的缺點,願意為了我而放棄孩子,或去領養別人孩子的丈夫?

    我真的愛他嗎?

    第二天,谷秋莎聽說申明連夜被抓進公安局,警方在他的寢室裡發現了殺人毒藥。

    她沒心思上班了,回到家父親也是一臉怒容。谷校長拿出一封信丟給女兒,卻發現是申明的筆跡,收信人名叫賀年,是他在北大的同窗好友,畢業後留京工作。

    申明在信裡說自己即將結婚,因此而將踏入仕途。讓谷秋莎恐懼的是,申明說自己第一次遇到她,是處心積慮跟蹤了許久,事先調查清楚了她的家庭背景,直到那天在公交車上盯著她,這才發現有小偷在摸她錢包,否則車裡那麼多人怎偏偏被他看到?他迅速擄獲了校長千金的芳心,接著又是如何算計谷家父女,讓谷校長器重他是個人才,並把他借調到身邊來做秘書。

    不幸中的萬幸是,申明沒有在信中透露她不能懷孕生育的秘密。

    然而,最讓谷校長火冒三丈的是,信的結尾寫道:“至於我的岳父大人嘛,才是真正道貌岸然的偽君子,如果說我是個騙子,那麼他就是騙子中的騙子。早晚有一天,他的那樁卑鄙的秘密,終將大白於天下。”

    父親將這封信鎖進保險箱,反覆關照女兒,此事絕對不能洩露。

    半年前,申明把秘密寫進了信裡,有當時的郵戳日期為證。最近,賀年在北京犯了嚴重錯誤,被髮配回本市教育局,陰差陽錯進入團委工作,才知道申明已被內定為下一任團委書記——人總是有嫉妒心的,尤其大學同學。畢業分配時申明沒有後臺,只能做個高中語文老師,而賀年混了個留京的好職位,如今卻要做申明的下屬,怎麼咽得下這口氣?

    其實,谷秋莎對於這封信的真實性是有懷疑的,所謂“牆倒眾人推”,這是父親經常對她說的一句話。

    事到如今,信的真假已不重要,因為牆已轟然倒塌,再也不可能砌起來了。

    她換了新裝修的婚房鎖芯,父親則退了婚宴的酒店,收回全部結婚請帖。

    就在申明關在看守所的那些天,黃海警官來找過谷秋莎兩次,瞭解他的各種情況。而她也如實相告,包括申明最近的反常表現。

    最終,黃海警官問了一句:“谷小姐,你相信你的未婚夫嗎?”

    “首先,我不相信任何人。其次,他也不是我的未婚夫了。”

    她異常冷靜地回答,也不管這是否會影響到警察的判斷,黃海警官面色一沉,什麼都沒說就走了。

    一週之內,谷秋莎的父親運用各種關係,迫使教育局火速作出決議,將還在獄中的申明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開除黨籍。

    6月16日,路中嶽到谷家登門拜訪,告訴谷秋莎與她的父親,申明已被警方無罪釋放,希望能幫助他。這消息令谷校長頗為緊張,因為雙開決定一經下達,絕無收回或更改可能。申明必然已經知道,說不定今晚就會找上門來。

    於是,谷校長推辭掉一切公務,連夜帶著女兒出發,由司機把他們帶到機場,飛往雲南大理與麗江旅遊了七天。

    1995年6月19日,深夜十點,當谷秋莎與爸爸一起在蒼山洱海間欣賞月光,申明正在電閃雷鳴中的地下死去。

    誰殺了申明?

    九年來,這個問題始終縈繞在心底,即便早就嫁作他人之婦,卻終究無法忘記。

    忽然,谷秋莎很想再見到那個叫司望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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