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搶媳婦!“我知道他是誰了,此名少年就是烏家神體,那位覺醒魔魂的修士!”人群中,忽然有人高聲叫喊了一句。
這一句簡單的話語,卻是令整條喧譁大街瞬間寂靜下來,不少人都露出驚慌失措的神情,並且不由自主的往後退卻了三步,想盡量離烏恆遠一點。他們認為覺醒魔魂之人將來定是下一代魔君,上一代魔君便嗜殺成性,冷血無情,屠戮了千萬凡人,這樣的血淚史永遠都會被人們銘記於心。
一個四五歲的小女孩天真的望著烏恆,脆生生的開口道:“孃親,他就是那個整天被人議論的哥哥嗎?可我覺得他不像是壞人……”
“小孩子瞎說什麼,快走。”一名婦女嚴厲的呵斥著小女孩,迅速的將她抱起,生怕烏恆會大發魔性對自己女兒下殺手。
烏恆望著周圍退開的人群,也只能苦笑一聲,他本無意入魔道,卻還是被人們冷漠疏遠。
“唉,如果烏公子覺醒的不是魔魂那該多好,如果一切都沒有變,現在的烏恆應該已經成為人們心中敬畏的年輕翹楚了。”碧雪顏在街道的對面默默看著這一切,心中為烏恆感到幾絲悲涼。
“烏恆身邊的那名女人就是在雪山秘境中奪取帝兵的女人嗎?”夜鳳蓉將目光望向了雪花,她就那樣娉婷婀娜的站在烏恆身邊,猶如止水般平靜,那個女人有著仙子般脫俗的氣質,卻又有妖精般迷人的身姿,那雙如黑色寶石般美麗動人的雙眸似乎可以看穿古今未來,深邃迷人,有幾分脫離塵世間的意境。
“不錯,聽碧家修士的講述,就是這個女人手持帝兵在虛空中輕輕一劃,便讓李家聖主毫無還手之力的倒在地面上,身體還不停的抽搐。”碧雪顏開口道,雖然她看不出雪花的修為境界,也感受不到雪花對自己的敵意,但她的目光放在這個女人身上時,心中總會由然而生的出現幾分敬畏之意。
如今烏恆等人雖然來到天域城,但幾大世家完全毫無動靜,烏家就不用說了,雖然烏恆已經說過與烏家再無瓜葛與牽連,但那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如今他來到天域城,烏家之人高興都高興不過來,那裡還會出現斬殺魔魂的聲音。
而陸家與姬家都已經被兩家家主分別嚴令說過,碰見烏恆等人,定然要敬而遠之,萬萬不可招惹!
烏恆在雪域森林就曾救過碧家掌上明珠碧雪顏,而在雪山秘境中碧雪顏身懷聖器被人圍殺,又是烏恆幫她解除了危難,並且沒有動那件聖器半分,碧家人很清楚,當時的烏恆可以隨手奪取那件聖器“噬魂燈”,但是他沒有。
按此說來,烏恆都算碧家的恩人了,那裡還會出現什麼要斬殺魔魂的聲音!
就算有,也沒有人敢太過輕舉妄動,畢竟還有雪花的存在,這個女人可是擁有隨手一揮便擊敗聖主人物的實力,當然,若是讓他們知道當時雪花只是藉著九轉冰蓮中殘餘的帝之力擊敗李靖的,那就另說了!
至少到現在,還沒有人敢拿自己的性命來試探雪花如今究竟有多強。
在烏恆等人趕赴天域城時,雪花就說過,自己一身修為雖然在通靈之境,但即使是聖主人物也很難看穿自己的修為,畢竟她當年是一代大帝,只不過當年的修為都被封存使用不出來而已。
既然沒有人可以看穿雪花的真實修為,那麼就算聖主人物也得對她敬畏有加,更何況姬玄道與陸指天還很清楚雪花的真實身份,當年無敵一世的玄冰大帝甦醒了,他們那裡敢惹……
這也是烏恆等人敢公然出現在天域城的原因,只要到了天域城,想必南宮家都不敢衝進城來殺他們,就算南宮家三大化龍高手全部來齊,雪花還有早就準備好的上古傳送陣,可帶烏恆他們踏虛空而去,算是萬無一失了!
“現在去哪裡啊?”見人群散開,大黃狗開口叫道。
“去姬家府邸。”烏恆目光堅定的望著姬家府邸的方向,開口說道。
“原來你大老遠的從北域趕來,是去姬家搶人家媳婦的?”大黃狗滿腦子歪主意,一見烏恆要去姬家府邸,便直言不諱的說了出來。
“搶媳婦?”街道對面的碧雪顏也是聽到了此言,她目光一愣,碧雪顏其實也聽聞了一些烏恆與陸紅鳳的傳聞,在烏恆出世被認定為神體那一年,烏家就與陸家定了娃娃親,雖然不知烏恆是與誰定的娃娃親,但據人們猜測那個女孩就是陸紅鳳,後來因為烏恆不能修煉便解除了婚約,如今人家陸紅風要與姬常銘成婚,烏恆該不會是真的眼紅要來搶人家媳婦的把?
周圍的行人聽聞烏家神體要去姬家搶媳婦,眼珠子都掉了一地,那可是天域大陸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今日是姬常銘與陸紅鳳成親的大喜日子,誰敢去搗蛋?
“不好,烏家神體入魔了,竟然要前去姬家搶媳婦,此事必須趕緊稟告家主。”整個天域城都安插了姬家的眼線,聽聞此消息,立馬有修士望著姬家府邸的方向跑去。
烏恆見周圍人都當自己如瘟疫一般躲開,額頭上冒出了三條黑線,這條死狗總是滿嘴胡謅,在清白的人也會被它抹黑的!
“烏公子,姬家高手如雲,我勸你還是別蠻撞行事!”碧雪顏不知何時從街道對面走了過來,開口勸說著烏恆。
烏恆頓時一臉苦笑,沒想到連碧雪顏都誤以為自己真要前去姬家搶媳婦了,他道:“碧小姐,你別聽這條死狗亂說,我並無那種想法。”
“可是,可是你既然喜歡紅鳳姐,為何不去爭取呢?”碧雪顏那雙明亮的雙眸望著烏恆,特別的真誠,像是一個勸說的角色,希望烏恆別放棄這段真摯感情!
“我……我什麼時候喜歡上陸紅鳳了……”烏恆心中感到一陣無言,他立刻用著要殺人的目光看向了大黃狗,當初真應該把這條狗身上的毛給拔了,煮一頓狗肉火鍋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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