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敬之,你要把糖果拿好不准偷吃,要是我去嗯嗯,回来没瞧见我的草莓软糖,我会好好的揍你一顿。”
小小的拳头挥舞着,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女娃甩着两条小辫子,一副“我是老大”的模样命令同龄的小男孩捧好老师刚分的糖果,自己则神气十足的走向教室外的厕所,下巴仰得高高的。
这是一间拥有千名幼儿的幼稚园,包括托育的满周岁小贝比。
这些小孩大多是来自附近乡镇的小朋友,因为幼稚园的设备和口碑更胜于一般双语教育的明星学校,而且学费便宜了一大半。
占地好几甲的公立幼稚园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相当难得,听说这间幼稚园背后有大财团予以金钱上的资助,因此入学的学生几乎是一些知名集团或“帮派”的子弟。
只有少部分的学生是平民百姓家的孩子,完全天真无邪,不带一丝早熟的防备。
但是,总会有那么万分之一的意外,一个盛气凌人的小女孩就这样闯进小男孩的世界,造就他日后排斥女子亲近的心态,活像修行中的憎侣。
她是侦二队警官大人的独生女,志向是要当女警——合法的施暴者,她父亲对她横行的“暴力”所下的评语。
打从她满周岁抓周一把抓住她父亲腰际的警棍开始,四年来的辉煌事迹不胜枚举,几乎每隔两、三天就有人挨她的小拳?头。
大人们挨一拳不痛不痒一笑置之,顶多摸摸她的头说句好活泼的小孩,拿块饼干打发她去玩。
可是其他小朋友被打了可就眼泪汪汪,抚着肿了一块的额头回家哭诉她的恶行,再随父母上门“展示”伤势,然后在隔天又挨上一记小拳,此后不敢再随便告状。
谁说警察的小孩就一定要循规蹈矩,她偏是其中的异数,专门欺压她看不顺眼的小男生,尤其是眼前这个正捧着她的糖果的单薄男孩。
同样是五岁的小孩,有人生来霸道,有人生来胆怯,弱肉强食是未来大人世界的缩影,小女生的强势只怕将来她的恶势力会扩展到警界。
所谓三岁定终身,她的父母和师长的忧心可想而知,天天都处于水深火热的头痛中。
可她依然天真无邪的丸非作歹,吸收小班的小朋友成为“部下”,勇往直前的欺负中班、大班的小哥哥、小姐姐,然后命令所有人都要叫她一声“大姐头”,她才稍微收敛些少揍人。
总而言之,她就是缩小版的恶女范本,谁都不可招惹她就是。
“沈敬之,你不要理那个凶巴巴的臭女生,我们来玩游戏好不好?”打扮得像小公主的小女生拉拉他小手。
瘦瘦小小的小男生顿时如惊弓之鸟般的跳开。
“张艳艳你别碰我,薇薇会打我的。”
“你很奇怪呐!为什么那么怕常若薇,好像是她的奴才。”
向来被大人呵宠惯的张艳艳很生气他甩开她的手。
“我就是怕她怎样,你别弄捧我的糖果啦!”他小心翼翼的捧着,生怕少了一颗。
“胆小鬼,沈敬之胆小鬼,羞羞脸怕女生,我偏要抢你的糖果……”她很不高兴他吼她,于是动手抢起糖果来,一边吟唱似地说他是胆小鬼,两人拉来扯去的互不退让你抢我护的绕圈追逐着。
吵到最后小班的老师都出来劝阻,-手拉开蛮横不讲理的小女生,一手推着嘟着嘴的小男生。
谁知一个不慎撞上一旁看热闹的小朋友,沈敬之手中的糖果像仙女散花似地洒向四周,所有的同学都围过来抢,你一颗我一颗的分着吃。
这下子不只是小男生一副快哭的表情,连资深的幼教老师都想哭了,她们都认识苹果班的小霸王,知道有人又要挨揍了。
“我的糖果……我的糖果……”薇薇一定会打死他,他会死的。
“沈敬之同学乖乖哦!你别哭,老师再拿很多糖果给你。”
真要命,这些小孩是怎么了,老爱抢别人东西。
黄老师抱了一堆果冻和牛奶糖给他,可是他看了一跟后哭得更大声了。
“不是啦!不是这种,薇薇不爱吃果冻和牛奶糖她只爱吃软糖啦!”
“这……”这下她也没辙了。
就在这个时候,绑着两条长长辫子的小女生昂首阔步,以一副这条路就是我开的姿态走来,笑咪咪的表情像是刚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般。
但是当她一看见小男生空空的手心时,甜美的笑容顿时消失,活像天下人都欠了她似的手叉腰,三七步一跨,抡起拳头就往小男生后背捶去。
“沈敬之,我的糖果呢?”
“薇……薇薇……”他哭呛着比比不怕死的张艳艳。
“她抢糖果……”小晚娘面孔一沉,气冲冲的走上前一推。
“你为什么抢我的糖果?”
“谁说我抢了你的糖果,我是拿了沈敬之一颗糖果。”
不服气的张艳艳也推了她一下。
这下不得了,黄老师紧张的站在两人中间。
“你们不要吵架,快回坐位坐好。”
可是她的劝架无济于事,常若薇小小的年纪已会“作弊”,故意朝自己的坐位走去然后趁老师松了一口气,没再留心之时折了回去。
小小的身子动作非常利落,懂得攻击要害,只见她一手抓住张艳艳的头发猛扯,将人整个推倒,自己再坐上的肚子猛捶,黄老师拉都拉不住地跑到隔壁班叫其他老师来帮忙。
等她打累了一起身,四、五个老师才冲进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像大人样拍拍身上灰尘,一脚踩过哭得不成人形的小女生肚皮。
“常若薇——”园长的吼声拜她所赐已近乎咆哮,不时在幼稚园的走廊响起。
当然,那些抢了她糖果的小朋友在事后也被她揍了一顿,不和不还她一颗软糖,从此以后相安无事……呃,应该说没人敢再惹她。
轰动幼稚园暴力事件终于落幕,在三年的战战兢兢中,饱受家长责备的老师们终于不用每天担心受怕会掉了饭碗,因为小恶习女毕业了。
所有人都感动地落泪。
在外人眼中还以为是她们舍不得带了三年的学生要离开,其实只有她们心里最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感动是因不用再瞧见幼儿暴力的发生,而她们无力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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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敬之,你今天为什么没来上朝会,你知道我的书包很重吗?”小学三年级的小男生肩缩了一下,一脸怕怕地接过常若薇自称很重其实很轻的黄色小书包,还把人家送他的奶油面包递给她以缓和她的怒气。
从幼稚园到小学,两人六年来形影不离,因此他明白了一件事,只要她肚子饿就会生气,而她一生气就想打人,首当其冲倒霉的就是他,即使他也爱吃奶油面包,也要忍痛割爱。
像是一场孽缘又像是认了命,明明一个住街头一个住巷尾,怎么也扯不上关联的两人,就此结下不解之缘。
该说是小男生的不幸或是小女生的蛮横,总之比沈敬之高出五公分的常若薇就是吃定他的老实、怕生,待他宛如小跟班似的任意使唤。
在新生小学里只要见到常若薇就一定会看到小佣人沈敬之,这是全校师生的体认,也是拳头下的教训,一瞧见两人到来立即闪避,惊惶的神色有如见到湘西赶尸队,冥纸一扬,生人回避。
当然,她的辉煌暴力事迹也如火如荼的传开,俨如新一代的古惑仔。
没办法,谁叫她有个警官爸爸当靠山,全台北市的警察叔叔和阿姨们是她的后盾,警察局长是她干爹,某某立法委员是她干妈,因此她能继续的横行霸道下去,仿佛无政府状态地欺压善良同学。
“喂!我在问你话怎么不回答,你今天为什么迟到?”要不是她赏纠察队长一拳,他就要被罚扫厕所了。
“我……我去练拳……”他不敢明说自己是某黑帮的新进弟子,正在接受基础训练。
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被那个看起来像小天使的“公主”挑上,只知走在路上吃冰,莫名其妙被点了点,然后就有两个大人上门向他父亲提出要求。
至今已两年了,他并未再见到那位看似纯真却有点早熟的未来小主子,和他一同习武练拳的小朋友多数是他这个年纪,感觉很奇怪。
还有一点更叫人惊讶,只要入门学武的小孩都有“月薪”,比他爸爸工作一个月的薪水还多,有一万块耶!师父也说努力的弟子可以加薪,成为小组的组长再加五千元,因此他非常用功的求上进,希望能多赚一点钱孝顺父母。
以及,还要孝敬一个人,他最畏惧的大姐头——常若薇。
“练什么拳,想打败我好当老大吗?”女寨主拳头一挥,盛气凌人的仰着鼻孔喷气。
他连忙畏缩的摇摇头。
“不……不是,是用来强身健体,爸爸说我身体太弱了。”
不管将来的成就如何,他已经先怕了她,以后要改也很难。
“好吧!允许你去练拳,你要给我变强一点哦!”这样她带出去才威风。
他一副得到太后施恩的小李子模样,喜出望外地猛点头。
“嗯!我会变强。”
“咱们去吃冰吧!今天爸爸有给我零用钱,我分你吃一半。”
她拿出一张皱皱的五元纸钞炫耀着。
对九岁的小孩而言,五元起码可以吃上十碗冰,身为不贪污警官的女儿,算是一笔大数目了。
“我……呃,不用了,我请你好了,你留下来买文具。”
现在他口袋里有一张百元大钞,怎么也不忍心看她花掉少少的五块钱。
“沈敬之,你瞧不起我是不是?”难得大方一次却遭拒,她自尊心受损的一瞪。
“不是啦!不是啦!”他赶紧摇手摆脑地解释着,“因为我爸爸说不能让喜欢的女生付钱,所以……所以……”他拗了个最整脚的借口。
“你喜欢我?”她表情古怪的看着他。
“是。”
他大声一应,不敢不喜欢她。
常若薇豪爽地往他瘦弱的背一拍。
“我让你请,我要加很多很多的红豆和牛奶哦!”
“好。”
他傻乎乎的笑了。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很快地小男生和小女生长大了一点,进入青涩的少年时期,开始有了暗恋的心情。
那年两人十四岁,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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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敬之,你给我站住。”
已经长到一六五公分的大男生正急着去送便当,忽然两旁的木麻黄树后出现几个三年级学生拦下他,来势汹汹的不怀好意。
在经过七年的特殊训练洗礼下,犹带稚色的脸孔有抹超乎同龄男孩的谨慎和深沉,他小心的退了一步成防备姿态,不想与他们正面冲突。
篮球校队的学长他是认识,但是彼此并无交情,顶多在校内擦身而过,他是不允许随意和别人交谈的。
“你们有什么事,我很忙。”
要是迟到,有人就要遭殃了。
“你口气很狂呀!见到学长不用打招呼吗?”来人之一故意找碴。
“学长好。”
头一点,沈敬之打算绕道而行。
可是对方不饶过他,形成一个小圈圈将他围住。
“听说你拒绝校花的告白是不是?”
告白?!“谁是校花?”他根本不晓得校花是谁,他只认识一个常若薇。
“校花古月娥,我妹妹。”
还想装蒜。
“她不是给你一封情书。”
“你是说长得像青蛙的那个小矮人呀?”他有点印象了,那女孩个子小小的,戴着一副滑稽的眼镜。
“你说我妹妹像青蛙……”他眼睛长到哪去了。
沈敬之看看具有特殊功能的表,差点大叫的跳起来。
“我要赶着送便当给薇薇,你们不要挡路。”
“薇薇、薇薇,叫得多亲热呀!大眼辣妹常若薇是你一个人的吗?”非常嫉妒的篮球队队长很想用球K他。
“真的要来不及了,她一饿可是会发脾气的。”他警告着。
“我们就是不让怎样,你不可以独占她——个人。”他们也喜欢常若薇。
他明白了,心里有些不高兴。
“薇薇不喜欢满脸痘子的男生。”
“你……”伸出手一指的男孩突然惨叫一声,手腕遭人折向后,痛得眼泪差点飙出来。
十分钟后——
“你死到北极去买便当呀!看到我活得好好的你很不开心是吧?”受到众人喜爱的常若薇没啥形象地蹲在地上大口吃饭。
沈敬之走到她对面行日式坐姿,挡住她裙下的春光外泄。
“我遇到一群野狗叫。”
“下次带根棍子去,给它们死。”
春天野狗多,放他一马。
“好。”
他一笑地打开自己的便当盒。
“瘦肉给我,你吃肥的才长得高。”
一七O公分的常若薇还是一样的恶霸。
“你要不要吃香肠?”不该说是纵容,而是习惯,任由她自行挟走爱吃的菜,然后接受她嗤之以鼻的食物。
“会不会很肥?”她死也不吃肥肉。
“有一点。”
他用筷子戳去肥腻的部分,撕下瘦肉挟到她的便当里。
就这样,两人两小无猜地在大榕树下吃着香喷喷的便当,没人注意到在不远处的木麻黄树下几个哀哀叫的大男生,一副悔不当初挑错人干架的模样。
那一年,所有人都对沈敬之的好身手投以诧异的眼光,只有常若薇依然故我的吆喝他,还不知道他变得很厉害,像她崇拜的张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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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敬之,你爸爸死了干嘛要移民,台湾没有医师了吗?”分离的时刻到了。
沈家父母在一场意外中遭逢劫难,父亲及幼妹当场身亡,母亲重伤下身瘫痪,目前还在昏迷中尚未清醒。
身高已拉长到一八O公分的俊朗男孩一脸哀伤,他知道是自己的缘故才害得家人受牵连。
龙门,一个既神秘又充满无限权力的黑道组织,升上分堂堂主的他虽然只有十六岁,可是已有多次杰出的表现,难免积下了些恩怨。
他相信以薇薇的身手足以自保,但他还是不放心,不想她像家人一样的处于危险之中,所以他决定到美国,成为公主殿下的贴身侍从之一。
公主是现任门主的女儿,小他一岁,古灵精怪的整人手法令人防不胜防。
她是下一任门主,因此他的责任重大,疏忽不得。
为了薇薇的安全着想,离开她是万不得已,只是日后要再见的机会微乎其微,他不敢想像少了她的生活会怎样,因为他们一直都在一起。
十六年,扣掉牙牙学语的幼儿期,这些年来他们早已不分彼此地宛如连体婴,如今要分割的痛是难以形容,比亲眼目睹家人的遗体还要痛苦万分。
她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也是他记忆的全部,他想自己永远也无法忘怀她。
生命中第一次的纯纯爱恋,将来只怕找不到比她更让他重视的女孩了。
“好嘛、好嘛!你要走就走,我一定会把你忘记,当作没你这个人。”
装什么死样子,真难看。
明知她说的是气话,可心口仍像是扎了刺般难受。
“没关系,忘了我也好。”
只要她过得开心就好,他无所谓。
“少给我说五四三的鬼话,干嘛一副要哭不哭的丑脸,舍不得就不要去,又没有人拿枪逼你。”
他敢说没关系试试看。
“薇薇,我不在你身边要勤劳些,三餐记得吃,不要老找人打架……”蓦地,他眼睛睁得好大,像是被百万伏特的雷电击中般呆若木鸡。
“我警告你,沈敬之,我可以忘记你但你不可以忘记我,不然我会揍死你。”
她当真朝他小腹挥出一拳,全国女子组自由搏击冠军的重拳。
他根本是呆了,不知痛地抚抚唇。
“你……你吻我?”
“怎么,你敢嫌弃我的初吻,是不是想去吻外国妞?”她的表情活像抓奸的大老婆,仔细检查头发的长短。
“薇薇……”他觉得眼眶好热,不想与她分开。
“不许哭,我以后要当警察,你到了外国不准给我为非作歹,不然我一定去抓你归案。”
男孩子哭什么哭,没志气。
“我……”他想说龙门虽是黑社会大帮,但是绝不为非作歹,他们只惩戒坏人。
然而接下来,没想到说不准哭、一向给人凶巴巴形象的常若薇居然抱着他太哭特哭起来,拳头如泪水一样全往他身上问候。
坐在飞往纽约的班机上,身边是位出奇艳丽的少女,冷冰冰的感觉像他此刻的心情一片空洞,她叫朱心雀。
抚着胸前泪渍未干的湿意,他的心住进一位名叫常若薇的暴力女孩,伴着他度过日后无数血腥与黑暗的日子,不再容许其他人靠近。
他,沈敬之,未来的玄武堂堂主从此惧女成癖,有些自闭不爱与人来往,除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伙伴们。
年轻的岁月走人未知,离台湾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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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若薇,你给我死得好看些,别丢我们警察的脸好不好。”河东狮吼。
素有警界之花之称的女警张艳艳用公事夹一拍,惊醒了四周昏昏欲睡的苍蝇……呃,是同仁,口水一抹装作忙碌的接听电话。
不是他们怠忽职守,而是前几日扫黑组来调兵借将,埋伏了三日才抓到十大通缉要犯范金牛,因此大家才精神不济的稍微打个盹。
他们没有放假的权利,谁叫犯罪率节节升高,而犯罪年龄却逐年下降,那个自动请求“降级”的少年队队长放着轻松高薪的工作不做,非要来此凑热闹,让他们的“业务”无形中加重许多。
因为队长的表现能力太杰出,不时有重案组、缉毒组、扫黑组、特别行动组的头头来串门子,顺便把他们的队长借出去帮忙揍人。
平时少年队的事情已经够多了,自个队员都忙得焦头烂额,而她这个不修边幅的美丽队长,竟然还能忙里偷闲地抓他们出公差,去帮别组的同事抓通缉犯。
唉!破案奖金是人家在领,他们顶多分点小红,喝杯凉茶就没了,怎能不哀怨的趴在桌上小憩一会,谁知等会又有谁会来借人头,他们真的快累垮了。
而这位把属下当超人用却不管他们死活的大姐可舒服了,悠闲地跷高脚,躺在旋转椅上呼呼大睡,完全听不进外界的咆哮……呃,要文雅点,是声音。
毕竟少年队的气质实在是到了人人摇头的地步,为了确保仅存的警界素养,两百分贝以内都不算噪音。
“常若薇,你死了是不是?若死了请应一声,我好替你收尸。”
该死,反射动作还真灵敏。
明明已记得保持距离,怎知睡到阎罗殿的粗暴女还踢得中她,还好几年的警察不是白当,要是被她踢中骨盆,这下子别想生个讨债鬼来玩。
“艳,保重呀!被牛踢到可会倒霉三年。”
她就是活生生的惨案。
不是外调就是要她扮鸡,不然用她美美的小短腿去追公车,害她三天两头的大伤小伤不断,实在是大才小用全警局最妖娆的美女。
“少说废话,有本事你来叫她。”
谁不晓得她超难唤醒,与死人无异。
“看我的。”
古月娥媚眼一抛地成立定姿态,忽地——“啊——抓贼呀!有人抢了我的皮包,夭寿哦!年纪轻轻不学好……”在全队队员的大笑中,如火车头一弹的身影拔腿就追,点三八手枪飞快上膛,一跑到门口才觉得不对劲,打着哈欠地走丁回来。
像头慵懒的睡狮仲伸懒腰,抢过属下泡好正欲入口的咖啡,不理会对方目瞪口呆空空如也的手心,抓抓三天没洗的头连打五个哈欠,一副睡眼惺忪的模样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常大队长睡醒了,要不要我帮你买杯百香果冰砂?”恶!还有眼屎。
“好,麻烦你了,我还要一份鸡排。”
她倒是顺口地点起餐来。
“好你的大头鬼啦!你看看我是谁?”她居然把她当小妹使唤。
常若薇撑起一眼眼皮微眯。
“古月娥哦……”等等,古月娥?“你们扫黄组也要来借人呀!”一提起抓贼她就兴致勃勃,所有的精、气、神全活过来了,眼睛亮得看不出一丝萎靡。
“啐,有我这个大将在,用不着你出卖色相。”
当她的部门没人才呀!“是我要找你。”
涂着紫色指甲油的手指在她眼前一晃,期望她分点心注意一下。
“是你,交际花。”
既然是她就真的“用不着”,她最厌恶和穷追不舍的媒体打交道。
张艳艳火大的一瞪眼。
“我是在公关部上班,别当我是酒廊小姐,还有请叫我雪莉。”
听起来像是酒廊小姐的花名,但她坚持比张艳艳好听。
自从某人消失后,应该算是青梅竹马的张艳艳、古月娥和常若薇意外地在警官学校重逢。
不用说以常若薇的辉煌历史和有力的人脉,考上警官学校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在打遍全校无敌手的情况下以第一名毕业。(因为没人敢和她抢第一。)
然而在幼稚园惨遭修理、壮烈败北的张艳艳在多年后越想越不甘心,发奋图强的振作,因为她相信小恶女将来长大一定会变成监狱的常客,所以她要报仇当警察,抓她去关到头发生虱子为止。
而在经过物理矫正视力后的古月娥则以危险标准吊车尾进入警校,连身高都刚刚好是及格边缘,一五六点三公分。
同窗四年又分发在同一个单位,使得三人的“恩怨”继续延续下去,虽然有短暂的外调他处,但没多久又都回到第一分局,只是同在一幢大楼却各处不同部门。
一个在少年队,一个是扫黄组,而另一个是公共关系科——专门处理警方对外的发言。
天天见面却也常常见不到面,正确说法是匆匆一见就各自赶着出任务,连声嗨都来不及说。
“有事快说,没事请别妨碍我补眠,待会还要去抓飙车砍人的青少年。”
非揍得他们没力气拿刀挥棍。
话一说完,全体队员都发出垂死的哀号声。
“叫什么叫,吃太饱呀?”她好饿哦!一饿就想揍人出气。
懒得和她生气的张艳艳丢下一张精美小卡。
“喏!同学会,你负责通知沈敬之。”
沈敬之?”他是谁呀?”
两个快吐血的妖娆女警一个做出要掐死她的动作,另一个发出分贝二百五十的音量一吼。
“你去死啦!常若薇——”楼上的局长办公室发出砰地声响,常长敬镇静如常地拾起蹦蹦跳跳的小金鱼放入钢杯内。
明天得再去买个小鱼缸了。
第二十一个爆裂物,以今年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