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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功近二十年,叶天还是第一次早上在五点钟的时候没有自己醒转的,直到八点多钟,叶天才悠悠睁开了眼睛。
看着将头枕在自己手臂上的妻子,叶天心中感到一阵暖意,从现在开始,他又多了一个身份,那就是怀中这个人的丈夫。
看到于清雅的睫毛颤动了一下,叶天笑道:“小懒猫,起床啦,太阳照屁股了!”
“嗯?要不······咱们再来个晨练?”见到于清雅还是在装睡,叶天的大手从被窝里仲了进去。
“别,我不行了,别动那里!”
身上那最敏感的地方被叶天抓住了,于清雅的喉间传出一阵呻吟声,却是让叶天的某个部位一下子变得膨胀了起来。
“真的不行了,好疼的!”于清雅用双手抵住了叶天,低声求饶起来。
昨儿他们这一对初尝禁果的男女,颠龙倒凤整整战斗了大半夜,这早上一醒来,于清雅只感觉浑身酥软,再没有一丝的力气。
“现在不行啦?昨儿谁和我叫板的呀?”
叶天坏坏的看着于清雅,见到她那娇羞的样子,忍不住在她脸上亲了一下,将手仲进被子里拍了一记,说道:“今儿就饶了你,该起床了!”
按照以前的规矩,儿媳妇进门第一天,是要给公公婆婆敬茶的,不过现代也没那么多讲究了,当然,睡的太晚还是会被笑话的。
“哎呀,你怎么不早叫起我啊?”
伸头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于清雅连忙掀开被子,却冷不防将那一身雪白的肌肤都露了出来,差点把叶天又看直了眼。
“哎呦!”匆忙穿好衣服后,于清雅的脚刚踩到地上,就疼的眉头一皱,忍不住回头瞪了一眼叶天。
“来,我给你治治!”叶天笑着将于清雅拉回到了床上·把右手贴在了她的小腹处。
“别闹了,再晚出去,会被姑姑她们笑话的。”于清雅低声求起饶来,她以为叶天又忍不住了呢。
“想什么呢?”叶天笑了笑,一股元气自掌心发出,在于清雅的小腹处游走了一番。
“嗯?好像不怎么痛了啊?”于清雅只感觉到一股热气过后,下身的痛楚立马减轻了几分·再站到地上,行走却是无碍了。
洗漱完毕后,于清雅开口说道:“叶天,你先出去吧!”
“怎么了?”叶天奇怪的看向妻子,他发现二人真正在一起之后,于清雅比以前还爱脸红了。
“我······我要把那里剪下来!”于清雅垂着头·用手指了指床单·上面赫然印着几朵鲜花的花瓣,正是于清雅处子之身的证明。
“我来吧!”
叶天笑了笑,让于清雅坐到了床边,找出剪刀将那花瓣朵朵的地方剪了下来,于清雅却是拿了个盒子将其放了进去。
两人牵着手走出了房间·看着屋檐下挂着的红灯笼,每个房间窗户上贴着的大红喜字,那种新婚的幸福感洋溢着在二人心头。
“清雅姐姐好漂亮啊!”刘蓝蓝的一声惊呼,将中院里众人的注意力都给吸引了过去。
于清雅还是穿着昨儿的大红棉袄,但头发却盘了起来,加上叶天昨儿一夜的滋润·脸上比之前红润了许多,看上去美艳不可方物。
“爸,妈,大姑,小姑,你们好……”听到刘蓝蓝的喊声后,叶东平夫妻也从房里走了出来·于清雅免不得挨圈的问了声好。
“清雅,叶天昨儿没欺负你吧?”宋薇兰拉过于清雅,两人到一边说起了悄悄话,剩下叶天在那尴尬的摸起了鼻子。
快乐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的,转眼之间就过去三天·苟心家南淮瑾和左家俊几人都返回到了香港。
胡鸿德听闻叶天在那里布下一座远甚于这四合院的大阵,也巴巴的跟了过去·他卡在暗劲境界也有些年头了,借助那座聚灵阵中充裕的灵气,倒是有几分突破的可能性。
这几天里,胡军和沙行长等人,也听闻到叶天结婚的消息,纷纷赶来送了一份贺礼,免不得又是责怪了叶天一番。
而宋浩天参加外孙婚礼的事情,也在这几天里传遍了京城各个世家豪门之中,尤其是那条幅的出现,也让各家长辈告诫了自己家中的晚辈,不要去招惹叶天这个年轻人。
当然,这些事情叶天并不知晓,因为在婚后的第三天,他就带着于清雅飞往了上/海,叶于两家都算是高门大户,这新媳妇三天回门的规矩是不能破的。
在老丈人家中住了几天之后,叶天带着妻子又重返茅山,拜祭了师父一番,至此,他的婚事才算是告一段落了。
随着元旦的过去,春节很快也到来了,于清雅的进门让这个春节又热闹了几分。
更让叶天高兴的是,柳定定和周啸天也确定了关系,他们将在春节后去香港举行订婚仪式,至于婚礼,则是放在年底举行。
作为师父,叶天自然要出席了徒弟的订婚仪式了,春节过后一行人又去到香港。
柳家千金订婚,场面可是比叶天结婚大多了,左家俊广发请帖,订婚仪式上豪富云集,倒像是一次华人富商聚会。
不过在订婚仪式上,除了周啸天和柳定定这两个主角之外,叶天是受到追捧最多的一个人,这些富豪上次见到叶天时,他的身份只是左家俊的师弟。
但是此次,很多人都从不同渠道知道了叶天的背景,能让现在的一号首长亲自题字庆贺婚礼的年轻人,远不是他们可以怠慢的。
于是周啸天的订婚仪式,却是把叶天这个师父给累的不轻,一场晚宴过后,脸上的肌肉几乎都笑僵了,第二天一早就带着于清雅飞回了京城。
到了三月份的时候,于清雅也开始上班了,她才二十多岁,再说读了几年的新闻专业也是她热爱的,并没有因为结婚而放弃工作。
叶天则是在家里解读南淮瑾所送的那卷《推背图》注释来,心情好的时候也下厨做个饭,日子过的和寻常人也没有什么不同。
叶天一家都搬到了他的新宅子里,那里的灵气虽然稀薄了许多,但对于普通人的身体却是大有裨益。
住进来之后,叶冬梅手术后的后遗症完全消失了,叶天带她去检查过几次,她所换的这个肾源,与她身体的融合度几乎达到了百分之百。
“妈,您买的这鱼准备怎么烧?红烧还是清蒸?今儿我露一手!”
“红烧吧,妈喜欢吃你红烧的鱼!”
和老公从菜市场回来的宋薇兰,穿着一身极其普通的衣服,任是谁都不会相信,这个气质优雅的女人竟然会去菜市买菜?
不过宋薇兰显然很享受这种家庭生活,她不太会做饭,每日买菜就成了她和丈夫的必修课,搞得老太太叶冬竹经常在念叨弟媳妇剥夺了自己买菜的权利。
看着盆里几条一斤多重的鲫鱼,叶天敲了蹲在一边的毛头脑袋一下,说道:“回头烧熟了再吃,就没见过你那么馋的!”
不知道是不是毛头可以自行吸纳灵气的原因,它现在没有以前那般怕热了,身上的毛发也变短了许多,看上去像是个大猫一般。
当然,爱吃鱼还是它的天性,叶天每隔半个月,总是要让人送百十斤鱼养在院中的池塘里。
不过在叶天结婚时这家伙吃了几次烧熟的鱼后,毛头竟然变得挑嘴了起来,有一次竟然捉了条鱼放到厨房的锅里,并且打着了煤气开关,差点没引起一次火灾来。
“吱吱!”毛头用小爪子拨着那几条鱼,然后又指了指自己,蓝宝石般的眼睛滴溜溜的转着。
“知道了,你一个吃两条,也不怕撑着!”
叶天没好气的在它头上又敲了一记,这才去杀鱼剔鳞,没多大会,厨房里就传出一阵诱人的鱼香味。
刘维安去了潘家园的铺子,于清雅中午则是不回家吃饭,周啸天和柳定定留在香港未归,吃饭的人就是叶东平夫妇和叶天的两个姑姑。
“妈,您怎么了,我今儿烧的鱼不好吃?”
见到母亲动了一筷子就没再夹菜了,叶天有些奇怪,搭眼往母亲脸上看去,不由愣了一下。
“妈,您要出门了?”
叶天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清楚的看到,母亲迁移宫处有些灰暗,而且还长了一颗针眼大小的黑痣,不细看都很难发现。
“嗯,我要先去美国一趟,然后再去次非洲,那边的生意出了点问题,妈必须去解决一下。”
宋薇兰点了点头,如果不是那边的事态发展的有些失控,她真的不愿意离开丈夫儿子,再去涉足险恶的商业圈。
“能不去吗?”叶天的眉头紧锁了起来,“我去年就和您说过,您今年不宜出门,否则会有灾祸的。”
迁移宫黯淡,说明此人最近运程不佳,而那里长黑痣,则代表着出外会屡遭危险甚至有生死之虞。
叶天虽然推算不出母亲此行会具体发生什么事情,但仅此两点,就让他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