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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巧遇青思

    没有事比对付那可恶的琴更重要。

    我记起屋外花园的杂物屋有柄大斧头,看它怎样应付被斧头劈成碎片的命运,我不信那是它奏一曲什么肖邦月光曲便可以化解的事。

    我不怕任何神鬼精灵,本人一生便是在神鬼狞视和诅咒下长大的,若非我遇到除母亲外最尊敬的洛马叔叔,我只是个流落街头的乞丐。

    十五岁那年,洛马叔叔搬到隔邻精致的平房里,他每次见到我时,总深深地望着我,使我很不自然,从未见过有人的眼神像他的那样有穿透性,便若爱克斯光般令你无所遁形。

    在他被杀前的一年,他向我剖白说:第一眼看到我时,便给我顽强不屈的眼睛吸引,使他立心要将我培养做他的继承人,成为第二代隐身人,一个专为付得起钱而杀人的杀手。

    隐身人只有一个原则,就是只杀该杀的人,专杀逍遥于法网之外的凶徒,就像那杀死我母亲的凶手。

    我第一次踏进洛马叔叔的屋内时,最令我感动的是他放了上千枝枪械的枪房和堆满了十多个书架书籍杂志的书房。

    他向我道:“孩子,知识和武器是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主持公道无可替代的两件法宝,你不能有片刻忘记。”

    我记得当时天真地问他道:“凶徒是该杀的,但为何要别人付得起钱才杀人?”

    洛马叔叔仰望窗外狂风雨打下的树木,眼中射出前所未有的忧伤神色,直到今天我还不知道他为何有那种神情,只怕是他遭遇的凄惨,一点不下于我。

    他看着我的眼睛道:“孩子!这是个物物交换的社会,我们出卖杀人技能,别人亦必须有金钱的回报;而我们只取所需,其他的便捐给慈善组织,这不是很好吗?”

    古老大屋已然在望。

    我不明白这几天为何总回忆起那些陈年旧事,难道我冷硬的心已软化下来?我记起了昨晚曾流过泪。

    我走进花园里,拿起了斧头,笔直往阁楼走上去。

    怒火在我心中燃烧着。

    管你是什么怪物,但我定不会将你放过。

    洛马叔叔第一次教我开枪时,曾这样说:“当你扳掣前,你的心必须静若止水,一点波动也没有,你就像一块冰冷的石,不能容许有丝毫恐惧、怜惜,当子弹穿过对方身体时,你要仔细察看做成的伤害,是否应多补一枪,这是一个伟大杀手必具的条件。”

    可惜在对付这似乎是一件死物的古老大琴时,我却无法遵循他的训诲,尽管在真正杀人时,我和他同样地狠、准、快、冷。

    我用脚踢开仍是虚掩的阁楼门,踏上斜往上伸的楼梯。

    脚下发出“嘎嘎”响叫。

    我无由地紧张起来,握着斧柄的手虽不至于颤抖,却在渗汗,这是我从来未有过的情况。

    三角琴平静地像人般立在阁楼的正中,阳光从封窗的板隙和破洞处透进来,在阁楼里形成美丽的光影图案,琴身在阳光下金光闪烁,充盈着生命的感觉。

    我是不会被吓倒的,就像我要杀一个人,连上帝也不可以阻止那必然的发生。

    可是这表面看去丝毫不懂反抗的琴,本身却像具有一种令我不敢冒犯的奇异力量。

    我强迫自己一步一步地向它接近。

    它在阳光下看来比任何一刻更庄严和有自尊。

    浑体的金点在琴身浮动闪烁。

    我用尽方法也不能克服认为它是有意志的生命那可笑的想法。

    斧头逐渐提起。

    四尺。

    它就在四尺之外。

    我狂吼一声,举至高处的重斧猛劈而下,身子同时俯前,用尽了全身的力量。

    不是它便是我,再不能忍受它对我玩弄的把戏。

    这样下去我只会变成个软心肠的呆子,只懂回忆和哭泣,只懂缅怀已成往昔的苦难。

    洛马叔叔曾语重心长地道:“作为杀手来说,只有现在这一刻才是真实的,过去和将来都只是一种必须抛弃的负担。”

    斧锋闪电般往琴身劈去。

    “叮叮咚咚!”

    琴音蓦起,刺进耳里。

    我全身一震,一扭腰,已没有回势的手一抽一移,斧锋在琴身上掠过,移离琴身后,“呼”一声脱手飞出。

    “轰!”

    整面墙壁晃动起来,尘屑沙石飞扬,斧头深嵌墙里。

    掩盖着的琴悠然自得地弹奏着,骄傲而自负,又是那样地温柔。

    我急速地喘着气,骇然看着它。

    我本已预算它会奏出琴音,也决定无论它弹什么,也绝不放过它,但想不到它弹的正是母亲最爱弹的那首肖邦的小调,轻重缓急的神韵一如发自我至爱的可怜母亲。

    琴音是如许地温柔。

    母亲弹琴时,我总是躺在她身后的沙发,将脸埋在软枕上,融浑在像月色般跳动的琴音里。

    母亲对音乐有着宗教般的虔诚。

    音乐对我来说却是爱的触摸,由母亲深心处流出来的爱抚。

    我无力地坐在琴凳上。

    我不敢打开琴盖,因为我不知自己能否忍受看到琴键自动弹奏的可怕情形。

    母亲!是否你回来了,探望你孤独的儿子?

    我忘记了一切,忘记了自己是名震国际的杀手“隐身人”,忘记了今次到这里来是要暗杀恶名昭著的纳帝。

    只有琴音。

    不知多久后,琴音停了下来。

    我还是那样地呆坐着,心中充满感怀。

    傍晚时,我又往镇上跑,这次我买齐了生活的必需品,同时打了个电话。

    电话是给我的线眼兼联络人“老积克”,一个狡猾但非常有办法的黑道老手,他是洛马叔叔认为可以信赖的五个人之一。

    老积克一听到我的声音便紧张地叫起来道:“噢!你在哪里?”

    我沉声道:“你知我是不会说的。”隐身人的习惯是从不透露自己的行踪,也不透露杀人的方式、时间、地点。

    老积克道:“付线的客很不满纳旁仍然活着,我提供他的行踪路线证实全部准确,为何你还不下手?”

    我淡淡道:“何时下手是由我决定,而不是由你,明白吗?老积克。”

    老积克嗫嚅道:“当然!当然!”

    我道:“纳帝和横渡连耶的关系你为何不告诉我?”

    老积克呆了呆,叫道:“什么?”

    我冷冷道:“不要告诉我,以消息灵通见称的老积克,竟然会不知道此事?”

    那边一阵沉默,接着是老积克凝重的声音道:“少爷!恐怕老积克为你服务的时间已到了终结。”

    我心里一软。

    洛马叔叔死后,我第一次以隐身人的继承者身份和老积克接触时,他曾称我为“少爷”,以后便再没有用这称谓,只以各式各样的暗语作招呼。这时他再尊称我为“少爷”,勾起了我一连串的回忆。老积克就像一个忠诚的老仆,鞠躬尽瘁地为两代隐身人服务,我又何忍深责,甚至再追问下去也似是大大的不敬。

    但洛马叔叔曾三番四次地说:“不要相信任何人,无论那人看来如何忠诚,人类天生出来便是自私的。在极端的手段下,我可令任何人出卖他的父母。”

    但我的心确是软了,是否那古怪的琴在作崇。

    我沉吟片晌道:“刚才的话便当我没有说,你告诉客户十天之内必有结果。”

    老积克道:“多谢你!”

    他多谢我是有理由的,成为隐身人的联络人便等如签了张无形的合约,是不能反悔的终身合约,只有死亡才能终结。

    当然联络人可享有用之不尽的报酬,但却不能在任何情形下退出。

    假设老积克不为我服务,他便要用尽一切方法躲避我的追杀,那是没有可能的事,因为隐身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杀手,掌握着比任何情报局更精密的情报网。

    我将电话挂断。

    纳帝将于三天内到达此地,那也是他毙命的时候,但我却告诉老积克是十天之内。

    不让人知道行事日期,是隐身人的惯例。

    今次的客户详细提供了纳帝几个可能出现的地点,但我一个也没有用,隐身人只会用自己得回来的情报,何况那些情报都有问题。

    洛马叔叔常说:所有穷凶极恶之徒,都怕别人的报复。所以千方百计隐蔽行藏,包括发放假消息、装陷阱。但在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上,却往往露出狐狸尾巴。

    像今次那样,我只凭纳帝和尊尼约曼的紧密关系,不查纳帝,反而无孔不入地调查尊尼约曼近期的行藏,发觉他将连续两天在俱乐部内宴请客人。

    而最奇妙的是菜单都是大同小异,里面都有纳帝最喜爱的三种菜式——法国蜗牛和从澳洲运来的龙虾和生蚝。

    没有人会喜欢连续两天每餐都吃同样东西。

    除了纳帝。

    这是他的饮食习惯,我费了五十万美元收买曾为纳帝起居工作的女仆,连他内衣裤的号码和颜色也知道。

    他又怎能飞越我的指掌。

    所以明天纳帝来的机会相当高。

    他到来的一天,便是他毙命的那天。

    今晚我将会非常忙碌。安排逃走的方式、路线和杀人同样重要。

    我捧着一大包日用品,漫步回去。

    太阳西下,红光万道,远近的平房都反映着夕阳的余晖,有种哀艳凄凉的味道。

    我并不是欢喜步行,而是我蓄意地不用车,使对方更不起怀疑之心。

    没有车一个人能逃到哪里去?

    况且我这“作家”为自己制造了反物质、反文明的形象,不用车亦非常合理。

    洛马叔叔常说:“不要放过任何细节,微不足道的一件事可能会救了你的命。”

    转过了街角,古老大屋在望,灰红的屋顶,在花园的林木里露出来,令我想起放琴的阁楼,心中流过一丝难以形容的感觉。

    路上静悄悄的,在俱乐部的对面,一个女郎摊开了绘画架,正在画布上涂抹,看上去有点眼熟。

    那女郎使我印象深刻处是有一对很长的腿,虽然紧裹在有点发旧破烂的牛仔裤里,仍使人清楚感到那优美的线条。不堪一握的纤腰使她的臀部出奇地丰隆高耸,秀发短得像个男孩子,予人一种洒脱出尘的味道,尤其她是如此地具有艺术家的丰采。

    只是她的背影已引起了我的遐思。

    隐身人,你是否变了?往日你看女子只像看一只狗一只猫,冷淡无情地将她们分类作有危险还是没有危险,是敌人还是无关重要的闲人。

    我来到她的身后。

    画布里是俱乐部正门的情景,笔触色彩交错下,已隐见轮廓。

    女子头也不回地专注在画布内的天地里。

    但我已看到她侧面美丽的线条,那比她的画还吸引千倍万倍。出自人手的作品又怎及得上大自然的妙笔?

    这是第二次见到她。

    第一次是当我监视俱乐部的正门时,看到她坐在俱乐部老板尊尼约曼的座驾驶进里面。

    当时我估计她是尊尼约曼的情妇,虽然我不敢肯定是否猜错了,但她更有可能是尊尼约曼请回来为俱乐部作画的画师。我深心中亦希望事实是如此,那才能不辜负她的气质。

    我刚要举步经过她身旁,蓦地全身一震,停了下来。

    轻巧的琴声在耳里跳跃着。

    今次我已有心理准备,尽管手足变得冰冷,但外表却是若无其事。

    她恰于这时别转头来,深蓝的眼睛在我脸上扫了两回,又转头回去,眼中隐含责备的神色,像是怪我骚扰使她忘情的工作。

    我的心不由自主地随着琴音到了很远的地方。

    我小时总喜欢到住处附近的一个山林去,那里有道蜿蜒而流的小溪,水声淙淙,是这世界上除母亲的声音外我觉得最动听的声音。

    我再也听不到琴音。

    只有流水的清音,来自那已被埋藏在记忆深处的溪流。

    清泉石上过。

    我记忆了怪异的三脚琴,忘记了自己是怎样一个人物,来这里是干什么。

    我的眼随着她的画笔在布上纵横自如地挥动,看到的仿佛是那道被抛弃遗忘了的溪流。

    天色逐渐暗黑。

    画笔挥抹得更快了,大片大片暗红被涂在属于天的地方。

    她在与时间竞争,捕捉日落前的刹那。

    我们两人便是这样一动一静地站着。

    夕阳落到不能见的地方,红霞由灰暗的云逐渐替代。

    画内的景象有种凄艳的美态。

    不知何时琴音消去,但小溪流水的淙淙声,依然缠绕不去。

    心中一片祥和。

    我似乎能透视画像外的含意。

    她停下了笔,转头向我望来。

    清澈的眼神像晨曦里的海水。

    我淡淡道:“时间的流逝或者是人类最大的悲哀!”

    她全身轻颤,责备的眼光被惊异替代。

    我知道说中了她的心事。

    她虽然作画的对象是俱乐部,要表现的却是对时间流逝的伤怀!

    她待要答话,对街传来急剧的脚步声,两名壮硕的大汉急步赶来。

    我心中懔然一惊。

    为何我的警觉性如许地低,直至两人接近才发觉。

    带头那个神情凶悍的大汉道:“青思小姐,这人是否在骚扰你?”

    她俏目向我飘来。

    我深望进她的眼里。

    就在眼光交接的刹那。

    我有若触电地全身一震。

    她也相应地一震,抹了薄薄淡红唇膏的樱唇张了开来,轻呼一声。

    一种奇异的感觉,漫延进我每一条神经去。

    两个陌路相逢,毫不相干的人,忽地连结在一起,那不是肉体的任何触碰,而是心灵的连接。

    这是从未有过的经验。

    我感到自己闯进她的天地里,正如她也闯进我的天地内。

    我消受着她丰富多姿的情绪,她的愁情哀思,绘画所带来的激情,也像千百道河溪,流进我心灵大海里,那是自幼与我无缘的情绪。

    蓦地我明白了她为何选择艺术来作为她的终生喜爱和职业。

    前所未有的图像闪过心灵之眼。

    “青思小姐,你怎么了?”

    大汉的声音像刀锋般切断了我们的连系。

    我怵然一惊,手足冒出冷汗来。

    隐身人是不可以动情感的,也不可以欣赏别人的情绪,尤其是以这种使人惊惧的方式,假如她发现了我的真正身份和目的,那我怎么样去应付?

    在大汉再喝问前,我笔直经过她身旁,往古老大屋走去。

    她惊异的眼光跟着我走,在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中,好一会我还听到她惊魂未定下的娇喘细细。

    另一名大汉道:“这书呆子!”

    这一句使我知道他们调查过我,不止是搜屋那么简单,为何他们的警觉性会如此地高?

    内里可能大不简单。

    一是他们正有非常隐蔽的事在进行着;一是要杀纳帝的风声已漏了出去。

    假设是后者的话,我便要加倍小心。

    洛马叔叔说过:“成功的杀手有六项条件,就是谨慎、快捷、决断、准确、无情和运气,最后一项也是最重要的。”

    洛马叔叔失手那次就是欠了运气。

    我负责驾船接他逃走,他来到船上时,脸上一点生人的血色也没有,直到喘最后一口气时,他告诉我自出生后,一直就是等待这一刻。

    死亡究竟是完全的寂灭,还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

    一刻后他便可以体验。

    我并没有为他的死亡而哭泣,早在母亲死亡时,我已哭尽了所有眼泪。

    我费了半年时间,寻找杀洛马叔叔的人,以一颗铅弹结束了那人的生命。

    在我来说,这世界上只有两类人——杀人的或是被杀的,再没有第三种人。

    我从不惊惧死亡。

    生命只是一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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