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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夏天的雨,说下就下,说停就停。等海伦开着车回到住处时,雨已经全停了。她一进门,JOE就问:“下大雨的时候你正在路上吧?”

    “嗯,差点吓死了。”

    JOE说:“这边很早就在下雨了,我往你们餐馆打了个电话,想叫你干脆等雨停了再往回开,但是打晚了一点,你们餐馆的人说你已经走了,大概你走的时候,餐馆那边还没开始下雨。”

    海伦感激不尽,连声说:“谢谢,谢谢,你想得太周到了——”

    “那个接电话的人是你们餐馆哪一个?我听他英语说得挺好的,一定是那个接单的吧?”

    海伦说:“是他,他叫BENNY,十二岁就移民来美国了,难怪他英语口语那么地道。不过很奇怪,他在这里读的书,怎么会落到打餐馆的地步呢?”

    JOE说:“你以为在这里读的书就一定能读到大学?他们广东那边移民出来的,有很多都是农民,到了美国都是靠打工为生,他父母说不定大字不识一个。那样家庭出来的孩子,智力一般都不怎么地,哪里能读大学?只能在餐馆干干。到了他们的下一代,又是一样,父母是干餐馆的,孩子上学又不行,长大了仍然只能干餐馆。”

    她见他这样看不起BENNY,有点不高兴,她觉得BENNY打餐馆工,一定是有什么特殊原因的。但她知道JOE说的也不算错,可能通常情况是这样的,BENNY应该是个例外。她决定不跟JOE抬杠,免得越说得多,他越发把BENNY贬得一文不值了。她说:“我衣服都打湿了,我先去洗澡。这是我从餐馆带回来的饭菜,你先吃着。”

    JOE说:“我吃过晚饭的,不过每次见你带的菜好吃,就又想吃两筷子。你快去洗澡吧,等你洗完了一起吃。”

    海伦连忙跑进洗澡间去洗澡,洗着洗着,想起BENNY“训”过她的,说她每次回到家,不知道打个电话过去报平安。但今天他等于是把她送到家门口了,她不知道还需要不需要报一下平安。她怕打了电话其它几个小伙子又来笑他们两个,但她很担心他回去的路上被警察抓住了,决定还是打一个电话。

    她很快洗了澡,往他们的住处打了个电话,是阿GAM接的。她说找BENNY,阿GAM就说BENNY在上厕所,没有半个小时不会出来,这是他的老规矩。海伦知道他没被警察抓住,就放了心,说不用叫他了,我只是问问他到家了没有。说完,就说声NIGHT,挂了电话。

    吃过饭,她躺在床上,眼前老是今晚大雨中那一幕。那些个镜头在她脑海里重放,感觉象是一部电影。本来是大雨倾盆,电闪雷鸣,无比嘈杂的,但当他的车开到她跟前时,似乎电影的一切音响都停下了,只有画面。他无声地对她微笑,他的车无声地滑到她前面,两辆车无声地相跟着前行,她的心是那样安宁,对他是那样的信任,不管他要把她带到哪里去,她都会跟在他车后面,无声地跟着。

    她又把电影倒回去放,加进他在餐馆那边的一段,象电影里的多重画面一样。一个画面是她在风雨中艰难地行驶,另一个画面是他不顾一切地跑出餐馆,拿了老板的车,把那几个小伙子丢在那里傻等,而他风驰电掣般地在大雨里猛冲,终于追上了她的车。

    不知怎么的,她老是从这个镜头跳到某个电影里的镜头上去了,她忘了电影的名字了,反正是男主角从外面回来,发现女主角已经走了,好像是起了什么误会之后女主角才离开的,然后是男主角驾着车,飞奔而来,马蹄激起尘土飞扬,男主角追得大汗淋淋,终于追上了女主角。两个人向对方奔去,热烈拥抱接吻,银幕上推出“剧终”两个字。

    她以前看到这样的场面,总是感动得一塌糊涂,不知道为什么,男主角驱车飞驰的镜头,总是令她热泪盈眶,他的勇敢、深情、痴狂就在那一通飞奔之中尽情显露。那时她总是幻想有朝一日,有那么一个男人,也会为了她那样飞驰一次,她会从他的飞奔之中体会到他对她的爱,仿佛她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他要不顾一切地追上她,把她拥进怀里,从此不分离。

    她不敢把自己比喻为电影里的女主角,BENNY追来也不是因为怕她走出了他的生活,而且她跟BENNY最后也没拥抱,虽然她可能潜意识里受了电影的影响,当时是那样想来着,但BENNY似乎没那意思。他可能只是天性比较关心人,而且她是从他餐馆走的,是他放她走的,可能他觉得自己有点责任。

    不管怎么说,BENNY不可能是把她当成了自己爱情故事中的女主角,十年的差异,也太多了一点。人贵有自知之明。

    LILY很晚才回来,吃了海伦为她留的饭菜,就在客厅跟JOE聊天。海伦想起明天是星期六,LILY不上班,可能会睡到很晚才起来,连忙到客厅把电话拿到卧室来,给女儿打电话,怕明天早上打电话会吵醒了JOE和LILY。

    她先往家里打了个电话,家里没人。她又把李兵那些牌友的电话号码找出来,一个一个地打。最后终于在一个叫小沈的牌友家找到了女儿的下落。小沈是Y市公安局的,李兵说办护照还请他帮过忙。

    小沈一听是她,就连声说:“嫂子,谢谢你了,寄这么多美元给我,让我的婚礼添了洋味,谢谢,谢谢!”

    海伦一愣,但随即想到一定是李兵把她寄回家去的美元拿了一些出来做了贺礼了。她客套了两句,就叫小沈去找咪咪来听电话。小沈放下电话,去找咪咪。

    海伦等在那里,听见屋子里很热闹,似乎还能听见李兵吆吆喝喝的声音。她知道李兵对他的哥们是很讲义气的,他可以一个月一分钱都不给她家用,但哥们结婚,他是一定要随礼的,而且要打肿了脸充胖子,随个大礼。

    她并不反对他讲哥们义气,谁没有几个朋友呢?谁又不想在朋友圈里做个大方人呢?她也不希望别人说她丈夫是个小气鬼。如果他的钱是拿去送了礼的,她并不心疼,至少交了个朋友,做了一个人情,总比输在牌桌上好。

    但如果李兵对自己家里人有像他对朋友一半好就好了,可惜的是李兵对她和孩子却很“紧财”,工资从来不交给她,连伙食费也不交。她要过几次,每次不是被他拖拖拉拉地混过去了,就是引起一场争吵。

    她家乡有个俗话:“说起钱就不亲热了”,所以她很不愿意跟李兵在钱上斤斤计较。他工资不高,要也要不出几个钱来,还弄得吵架,何必呢?她只好自己去努力挣钱,她到处上课,翻译东西,还能赚一点钱,加上她妈妈的退休工资和弟弟不时地寄点外币过来,她也懒得问李兵要他的伙食费了,只要他不问她要钱打麻将,不欠一屁股麻将债就行了。

    她不知道李兵这次到底送了多少美元给小沈了,她也不好问,但她决定再寄一点钱回去,寄到她的好朋友于真那里,让于真给咪咪买些衣服和玩具,就说是于真送的,那样李兵就不会生气。只要是不花钱的,李兵还是没意见的,但如果是花钱给咪咪买衣服买玩具,李兵就要说她大手大脚了。

    李兵的论点就是:“一个小孩,穿那么好干什么?随时都要长个的,穿两天就穿不成了,不用买那么多,也不用买什么好的。玩具就更不应该买,玩具能当饭吃?我们乡下孩子都没玩具,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他这样说的时候,她一般是不理他的。她是那种“自己可以穿得不如人,但孩子不能穿得不如人”的妈妈,别人的孩子有,她的孩子也要尽可能的有。

    但有时李兵不仅说,还要把咪咪的玩具扔到外面去,她就烦了,狠狠地回敬他一句:“我用我自己的钱为女儿没东西,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大手大脚也是我心甘情愿。”

    那时李兵就要改为责备她育儿方式不当了,说像她这样娇惯孩子,咪咪长大肯定不孝顺。她后来就懒得跟他罗嗦了,觉得他的思维有毛病,因为在他看来,他无论花多少钱在麻将桌上都是天经地义的,而她如果给孩子买点玩具就成了大手大脚。她庆幸自己不靠他的钱活命,不然的话,日子不知道该会多凄惨了。

    自从有了女儿,她活着就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让女儿过得幸福。她现在打工完全是为了女儿,她自己很少用钱,来美国快一年了,她从来没给自己买过一件衣服,打工穿的大多是LILY和JOE给她的旧T恤。她最大的奢侈,就是买了一些短裤和胸罩。她带来的不多,但她住的地方没洗衣机,都是到外面洗衣房去洗的,不能每天跑去洗,但每天都得换。如果手洗了挂在浴室里,又把浴室弄得湿淋淋的,怕同屋的不高兴,所以她决定多买几件。

    她把那种很便宜的三角裤买了一些。但买胸罩的时候,把她吓了一跳,便宜的胸罩都要六、七块一个。她想,这都是穿在里面的,买这么贵的干什么?后来找来找去,总算在WAL-MART找到一种两块五一个的,化纤布做的,不透气,也没什么形状,但因为便宜,她就买了好几个。

    那次是LILY开车带她去WAL-MART,看到她买那种廉价胸罩,LILY就说她对自己太小气了。LILY说:“你的一对‘咪咪’又高又挺,豪情万丈。我要是有你这么一对好‘咪咪’,肯定要买最好的BRA,好马配好鞍嘛。”

    LILY的胸不高,所以总是买那种垫得厚厚的、下面有金属杠杠支撑的胸罩,一个就要二十多块,有的还要四十多。

    海伦说:“这玩意又不穿外面,买那么好的干嘛?”

    LILY笑道:“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女人的价值和品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内衣显示出来的。外面的衣服可以随便一点,里面的衣服一定要讲究,不然男人一看就觉得你品位低,对你失去了性趣。”

    她不解:“男人对我没兴趣,我正好可以清净一下,睡个囫囵觉,有什么不好?”

    LILY哈哈大笑:“你怎么把做爱说得象做苦工一样?能逃就逃,能躲就躲?男人有性趣,你不是也能HAPPY一下吗?”

    海伦觉得LILY到底是年青的一代,对这些事的看法跟她完全不同。她说:“有什么HAPPY的?白天累得要死,晚上还要打夜工备课、批改作业、写论文,头一沾枕头就睡着了,最讨厌被人弄醒——”

    “估计你老公根本没尽到做丈夫的责任,没让你品尝到做爱的乐趣,你才会这么说。我听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你这个年龄,应该是胃口很大的呢。”

    海伦不好意思再说下去了,支吾两句就扯到别处去了。不过她心里也有点奇怪,她也听说过“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但她从来没渴望过跟李兵做那事,也不知道自己结婚这么多年,到底有没有过“性高潮”,因为书上杂志上把女性的性高潮都是说得玄而又玄,基本上就是说“你认为有就有,你认为没有就没有”,完全没有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不象男性,有那么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

    她换个话题说:“哎呀,我还不知道‘咪咪’有这个意思,如果早知道,我就不会叫女儿‘咪咪’了。等我女儿来美国了,一定给她起个别的小名,免得别人笑话。”

    LILY说:“真奇怪啊,你说你的女儿吃奶吃到一岁多,怎么你的‘咪咪’没吃垮掉?”

    “怎么没吃垮?比以前垮多了——”

    LILY惊叹:“啊?这还是吃垮了的?那以前没垮的时候不是更挺?难怪你老公死抓着你女儿不放,原来抓那个咪咪是为了这个‘咪咪’。”

    海伦从来没想过李兵舍不得的就是这个“咪咪”。刚开始谈朋友的时候,因为“咪咪”还是禁区,李兵似乎很感兴趣,总想把手伸到那个地方去。后来把这个地区对他开放了,他的兴趣也就下去了。结婚之后,他很少碰那里,或者说他很少碰她身体的任何地方。他平时几乎不碰她,只在干那事的时候,集中精力打歼灭战。他从来没有心思欣赏她的身体,也懒得脱她的衣服,只把她的内裤扯下,就上去了,多半是一刻钟内解决战斗。所以她从来不觉得那是“做爱”,对她来说,那只是一种家务劳动,你不喜欢,但还是要做。

    她正想着,听见电话那边咪咪的声音:“妈妈,你那里是白天还是晚上啊?”

    “妈妈这里是晚上。咪咪在沈叔叔家做客呀?”

    咪咪问:“妈妈,我今天可不可以叫戴阿姨做我的妈妈?”

    戴阿姨是小沈的女朋友,现在应该是妻子了。海伦不解地问:“咪咪,怎么想到要戴阿姨做妈妈呢?你不是有妈妈吗?”

    咪咪解释说:“可是你不在这里呀,爸爸在喝酒,如果他喝醉了,我好怕,我想叫戴阿姨陪我。妈妈你不要生气——,我到美国来了,还是你做我的妈妈——”

    海伦觉得鼻子发酸,她知道李兵一喝醉,就躺在那里昏睡,象死了一样。以前遇到那样的时候,咪咪总是吓得要命。现在她不在家,咪咪肯定更害怕了。她走之前,嘱咐了李兵无数遍,叫他千万不要喝醉,李兵也赌咒发誓说再不会喝醉了的。但她知道李兵见了酒就什么都忘了,再被人激将一下,肯定把自己的誓言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想到女儿小小年纪,不得不自己想办法求生存,而且怕得罪了妈妈,她心疼得泪流满面,哽咽了一会,她对咪咪说:“妈妈不生气,但是戴阿姨今天是新娘,她要陪沈叔叔,不能陪你。咪咪,去叫你爸爸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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