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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钓水鬼

    第十一章钓水鬼

    大家一定很奇怪这本书的名字怎么会这么畸形,所以这一章要好好交代我的恶搞执念。不过还是照例要从很远的地方开始讲起。

    嗑泡面那天是第二次Jim小妹睡在我茅草屋的晚上,Jim似乎很放心把她妹妹交给我,要不就是根本不在意。

    我在「世界珍奇风俗」一书中读到蒙古人怎么招待远方来的朋友,就是将自己的蒙古包跟老婆借给朋友睡一晚。蒙古人原来是游牧民族,生性浪漫点也是应当的,但蒙古是蒙古,甘比亚是甘比亚,我是我,不能乱七八糟搅和在一块儿。

    所以我让小妹睡在我床下,还将我的席子让给她免得她受地气侵袭而感冒,我则在有些冰凉的木板床上呼呼大睡。

    我在台湾常常失眠。

    不是喝咖啡上瘾的关系,而是我的脑袋思虑太频繁,常常处于思考「故事该怎么写」的情况,要停也停不了。这是原因之一。

    原因之二是我很怕鬼,睡觉常常得背靠着墙壁(后面有鬼比前面有鬼还恐怖,背顶着墙安稳些)、点微灯(免得鬼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却没发现)、放点宫崎骏动画的钢琴轻音乐(听音乐比听见鬼的脚步声还要营养),种种天时地利人和之下我才能够成眠。

    但即使睡着了,我天生容易做梦的作家体质也让我睡眠品质变差,运气好些时,我会得到有点色色的美梦,但大部份的时候我运气很背,梦的都是恐怖的、背景是世界末日的怪梦,以前一躺即睡、几乎没有做梦习惯的毛毛狗跟我一起睡时也会跟着发梦,跟据「睡不好的十种原因」一书指出,这是毛毛狗的潜意识受到我高度震荡的脑波影响所致。

    从前也说过,小说「异梦」就是得益自我一个极度恐慌的烂梦。

    在台湾我难入眠,但在甘比亚我倒是睡得挺香,除了第一天晚上我都是一觉到天亮,大概是我认为台湾的鬼追不到甘比亚的关系吧。

    天还没破晓,远方才刚露出一丝蓝色微光时,Jim就来找我。

    他在门外大声嚷嚷把我唤醒时,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看见Jim小妹就睡在我旁边。

    乖乖不得了,这是为什么?我有变态到这种地步吗?

    我快速回想,完全没有任何记忆。

    人格分裂?

    我远远看着养在水桶理的水蛭,愤怒不已:「一定是你搞的鬼!是你!」

    我伸出手指放在Jim小妹的鼻子上,好险还有呼吸,若是不小心跟萝莉如何如何都还有死命道歉的余地,若是不小心死了个萝莉难道我要游泳逃回台湾?

    我戒慎恐惧叫醒身边睡到缩成一团的Jim小妹,她揉揉眼睛不住地跟我道歉,指着地上的香吉士,再指着自己的脚。

    我大概明白了,原来是香吉士不乖,半夜里乱啄Jim小妹,所以她逃难到床上来投靠我。

    我拍拍脸,走出茅草屋跟兴致勃勃的Jim打招呼,Jim指着租来的车上问我今天想去哪里,我说我没特别的想法,干脆要他给点建议。

    此时Jim小妹牵着香吉士走出屋子,Jim笑了出来,问我那只鸡是怎么回事。

    我突然觉得有些丢脸,因为天就要破晓了,但这只母鸡却没有啼,从牠呆若木鸡的表情看来好像也没有啼的打算,未免也太有个性。

    「今天不管去哪里,我都要牵着香吉士。」我说。

    「什么?你替这只鸡取了名字?」Jim愣住。

    「Sunkist,香吉士。」我重复,试着不去看Jim发噱的表情。

    后来Jim开车,我坐在前座,Jim小妹则在后头抱着香吉士,模样十分开心。

    小妹兴奋异常是可想而知的,甘比亚不是母系社会,尚年幼的小妹更是地位不高,能跟我们这样出去乱晃让她露出无法掩饰的开怀笑容。

    三人花了一个多小时攀山跃岭来到另一个小部落,在车上据Jim说这里他认识的几个朋友有时候会搞些表演,蛮受观光客的欢迎,建议我可以看看。

    「该不会是忍耐力的表演吧?我昨天在大市集上看过了。」我笑着。

    「喔喔不不,是别的表演,战斗!战斗!」Jim自信满满说着。

    他眼中对接下来的表演颇为自负,就好像我昨夜很期待小妹会爱上维力醡酱面的心情。

    「战斗?生或死的那种战斗?」我也沾染到Jim的兴奋。

    「喔喔不不,是表演!」Jim突然有些泄气。我真是个坏蛋。

    到了该村,那是一个居民颇多、观光客也不少的大村,律动感强烈的牛皮鼓声一直没有停过,朝气,活力,还有丰盛的食物。

    还没吃早餐的我们肚子都饿了。

    「吃什么?」我问。

    「@#%$^%^&*^^%(#(&@#)!)Jim说了一个名词。

    「听起来不赖。」我随口说道,鬼才晓得。

    十几分钟后,我才知道那句不明意义的字符串是什么东东,可以翻译成「从树上刮下来的虫子,混着鸡蛋一阵爆烤后的高蛋白质营养早餐」。

    一个赤膊着上身的壮汉在路中央为大家升起熊熊大火,双手拿着大铁锅不停翻滚里头的虫子跟蛋,浑不怕热,还用力吆喝,看得许多日本观光客给了掌声。

    坦白说我并不是很喜欢吃虫,不过爆烤过之后的虫子的确很香,鸡蛋的搭配也是相得益彰,只不过扮相差了点。

    我拿起数字相机拍了几张,打算投稿到美国麦当劳总部推荐,看看能不能取代难吃的蛋堡早餐,或成为加乐氏香甜玉米脆片的新配方。那时我就发了。

    然后这一篇还是没提到这本书为什么会叫「在甘比亚钓水鬼的男人」,标题起错了。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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