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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她不是意气用事,用爱逼他做抉择,而是她厌倦了等待和争执,想让爱情停留在最美好的一刻,不要闹到最后情人当不成成了彼此憎恶的仇人。

    分手的话一出,面露震惊的祈煜翔静望着她,不敢相信她用分手这一招来逼迫他就范。「你考虑清楚了,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收不回来,你是我见过最理智的人,不要意气用事。」

    祈煜翔以为苗秀芝只是在赌气,恼他没将她摆在第一位,而赶着去医院的他也有几分恼意,希望她能大度点,收回任性的话,不要拿两人的感情当赌注。

    「原来我在你眼中还有优点,不过面对爱情,再洒脱的人也无法理智,这是你、我最后的一次机会,我不会再等你了,祈煜翔,我不要再为你委屈自己。」人心是肉做的,她也会痛。

    祈煜翔的回答是甩门而去,没再回头多看一眼,他以为他还有时间求得女友的谅解,她的分手不过是一句气话。

    但是他若回过头,便会看见他心里坚强得像一面墙,什么也打不倒的铁人女友泪流满面,脆弱无依的靠在墙上,一脸痛楚和心碎的目送他远去的背影。

    他亲手斩断了和苗秀芝这一段感情,而他毫不自知。

    失去,是这么轻而易举,若要挽回难如登天。

    「……你确定你是苗秀芝吗?我认识的那个会把捷运色狼打个半死的霸王花?为什么我视力二点零的眼睛看见的是动物园里的大明星,还是最近最风靡的那一只。」熊猫。

    苗秀芝幽幽叹气,苦笑。「想笑就笑吧!我给你十分钟,笑过了就把生吞恐龙蛋的表情给我收起来,我不想失手打死我最好的朋友,虽然她罪有应得。」

    「你……你这副死样子我还笑得出来吗?真当我是没心没肺的李莫愁,用尽一生也要追杀负心情人的后人,不抄家灭门死得一个不剩绝不罢休。」李文雅气到全身发抖,指着好友的手指像中风患者般直颤。

    「还算说句人话,没让我一脚将你踢出门外,李魔头,好朋友一个就够了,多了占位置。」良朋益友难寻,吐吐苦水的垃圾桶倒是少不了,能静心聆听你说废话的就是好朋友。

    她一听,嘴角微微抽搐。「苗小霸,你喝的是从我冰箱里拿出来的可乐,吃的是我炒得色香味倶全、拿来当晚餐的蛋炒饭,肥大的笨屁股下是我花了三万买来的缇花沙发,你踩我的地、顶我家的屋顶还敢大言不惭?!这里是我李文雅的家——」拉长音,甚至因为气不足而岔音。

    「一点小事也这么讦较,大不了我把我阿公留给我的那块地送给你。」一句无心之语,谁也没料到日后竟成真。

    李文雅忿然的一拍桌面,但是一想到桌子是她花钱买的,手劲就轻了些。「谁稀罕你那块破地,连信义路十坪大的停车位也买不起,我要来踮脚跟吗?」

    「听说市价飙到三亿。」所以那群亲戚又不淡定了。

    「三、三亿?!」她蓦地睁大眼,咋舌不已。

    「你要吗?我给你。」不能卖,但总能送吧,苗秀芝已经被贪婪的至亲逼到走投无路,灵光一闪想到法律漏洞。

    祖父的遗嘱上明白注明五十年内不得买卖,否则失去继承权。可之后呢?并未写明由谁继承,除非还有另一份遗嘱,否则就是五房各自厮杀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很想要,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三亿耶!谁会跟钱过不去?!有了这笔钱她就可以像苗小霸一样大无畏,将坐了三年的秘书椅往大老板脸上砸去。「不了,我怕死。」

    「没用。」她耻笑。

    「是很没用呀!我不像你说分手就分手,一点余地也不留,快得让人以为你的心是石头做的,不会痛也不会有感觉,行囊一背走得洒脱。」她不痛她都替她心痛了。

    明明是相爱的两个人,是她见过最相配的一对,她想最慢到了年底就可以喝到他俩的喜酒,她算是牵成两人的媒人,在婚宴上肯定是大出风头,红包厚厚一包做为答谢。

    可是在她为两人高兴之际竟传来分手的消息,青天霹雳的震惊让她久久无法回神,愚人节已经过了很久,这种闹心的玩笑话开不得,她玻璃做的心脏负荷不了呀!

    不过最心疼的是那三亿,叠得比人高的钞票她还真不敢拿,一来怕黑道来分一杯羹,索讨跑路费,二来是苗家那票豺狼般的亲戚,不把跑来抢走肥肉的她撕成碎片才有鬼。

    有命拿,没命花钱,她何苦来哉?李文雅有些怨慰的瞪了好友一眼,拿了根红萝卜吊在驴子鼻子前让他吃不到,居心叵测,良心何在呀。

    「我哭了一夜。」人家是借酒浇愁,她是一口气喝了三、四罐易开罐汽泡饮料当「庆祝」脱离苦海。

    酒是苦的,可乐是甜的,离开了苦涩当然要欢喜迎甜,她无须为某人挂心的快乐生活正要展开。

    李文雅撇嘴嘲笑。「看得出来,不过我不想说你活该,你这张脸也够惨了,用不着我落井下石。」

    本来就不美了还肿成一张猪头脸,她七月半最好不要出门,免得被人当成冤死的孤魂野鬼给收了。

    苗秀芝的体质与常人不同,她不常哭的原因是因为她只要一哭就会脸部浮肿,尤其眼睛更是吓人。

    大家都以为她强大得如穿了护身铁甲,刀枪不入,事实上是她没有表现懦弱的权利,一旦她又不小心流泪,后果是难以想像的严重,她曾长达七天不敢出门见人,脸肿得要用纸袋罩面。

    这是她最大的秘密,知晓的人并不多,李文雅也是两人聚在一起看一部感人肺腑的电视影集时才晓得,当时李文雅笑得牙都快掉光了,被她泄愤似的吃光刚买的三盒瑞士巧克力。

    「在消肿前我不走了,你这里借我窝几天。」她要当被包养的小猪,只管吃和睡。

    李文雅没好气的斜眼一睨。「你什么时候跟我客气过,蝗虫过境也没你这般张狂,尽管把我家当你家吧。」

    李文雅的家人都移居美国,她念旧舍不得离开从小到大的家,所以一个人留在台湾,偶尔有连假才飞去看他们。

    「口气好尖酸,我都要反胃了。」她一说完真呕了一口酸水,好友当她在吐槽自己,故意装出恶心的模样。

    「再酸也没你心酸,你真的决定要和大老板分,不再考虑考虑?」本来想开骂的,可是话到嘴边心口一紧,关心的话语滑出唇瓣。

    「孩子是他过不去的关卡,他为难,我也辛苦,还不如回归原本的最初,各过各的生活。」她的心里还是有点痛,毕竟真心付出过,哪能如草木一般无动于衷。

    李文雅啐骂,很足生气。「又不是他的孩户他为难个什么劲儿?他到底知不知道谁是他的女朋友?!」

    为了一朵烂到不行的烂花而忘了浇灌无人照顾也生长良好的矢车菊,与幸福擦身而过,根本是本末倒置。

    同样的话她也说过,但是那个男人听不进去。「主要是他待人处事的态度,不能说他过于偏执而识人不清,把心机狡狯的高茵琦看得过于单纯,而是个性使然,就算没有怀孕的学妹,若是再有带着孩子找上门的单亲妈妈’他还是拒绝不了。」

    祈煜翔是八个月不到的早产儿,他母亲生他时难产,产后大失血,母子俩差点一度都救不活。

    所以在他的成长过程中,祈妈妈不断告诉儿子生命是可贵的,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肉,不能割舍的心头肉,让他要懂得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把孩子当成未来的希望。

    长期的薰陶和洗脑下,他是听进去了,但也误解生命的真正意义,他对猫狗有偏爱,也把小孩子当可爱动物来疼宠,他觉得若多他一分力量便能少一条生命的殡落,为什么不做。

    「那个高茵琦真不是东西,居然跑到公司给大老板送爱心午餐,那副虚伪做作的表情真令人作呕,有人狗腿的叫她老板娘她竟然敢应。」她当下走到对方身后,凉凉的丢下几句话——

    哟!怀着前男友的孩子的前女友,这顶大绿帽要谁给戴?人品糟糕不要紧,但也不要丢人现眼的跑出来现,让人晓得你究竟有多不要脸,果然贱人就是矫情。

    气不过的高茵琦本想反将她一军,语带暗示大老板该换个称职的秘书,不过大老板只沉默的瞄了她一眼,让高茵琦将爱心午餐带回去,拒收。

    她还到公司?!

    心口一抽的苗秀芝深吸了口气,告诉自己要放下。「对了!我好像怀孕了。」

    「怀、怀孕?!」李文雅吓得不轻。

    「只是可能,还不确定,你不用一副公鸡也能下蛋的模样看我,我也有子宫。」她笑着,眼中充满母性光辉。

    「……接下来你要做什么?」她不敢想像也不能想像,好友纤弱的身体有一天会胀成两、三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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