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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生意人

    五月初五,端阳节。汴梁。

    大相国寺前,挤满了卖解的、说书的、练摔跤的、卖唱的、卖药卖古玩的,小贩们外加来来往往的游客们,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拐角处的一个小茶馆里,高欢和贞贞正在卖茶水。

    几乎没费什么力气,高欢就和汴梁地界上的混混们混熟了。他开了一个茶馆,倒也平安度日。当地的“太岁”

    们都知道,这姓郭的小伙子是个外软内硬的主儿,况且人家也没有什么冒犯的地方,太岁们也就不去惹他,不怎么敢惹他。

    他们不敢找小茶馆的麻烦,还因为贞贞曾经痛打了几个想调戏她的混混。那几个混混可都是会几下拳脚的。这样,高欢软,贞贞硬,硬是压服了那些家伙。

    小白已经长大了,但不凶狠,总是蟋伏在贞贞脚边,等待爱抚。小白的脾气不像狗,而像一只最温驯的猫。

    高欢似乎都已经忘了玄铁、铸剑这回事,至少在表面上这样。这一点使贞贞很欣慰,她已很少看见他一个人发呆了。

    他已留了两撇蛮神气的小胡子,很有点做老板的神气了。他身上的衣裳虽然式样比较老些,颜色也老气了点,料子倒的确不错,好像也不是凡品,但看起来又很不显眼,他的靴子看起来虽显旧了点,其实却是汴梁“皮硝宋”家精制的小羊皮靴。

    他的茶馆生意虽然不错,但也不致于这么有钱啊?

    再看看贞贞的首饰衣裳也都是相当贵重的。一个小小的茶馆,怎么能供得起他们夫妻这么挥霍?

    这个问题对汴梁这一带的混混来说,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人家有本事挣钱,挥霍点算什么?再说了,谁敢说自己的钱来的一定光明正大呢?

    更何况,他们隐约也知道点内情,这留小胡子的郭老板明里做茶馆生意,暗中在城里其他地方开着几家铺子,只当东家,不做掌柜。

    至于这小胡子怎么能做这么大的生意,他们也知道点情况——汴梁的衙门里有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和这小胡子似乎很有点交情。

    你想想,这样的人,怎么会不发财呢?

    至于这小胡子怎么会和衙门里的大人物拉上关系,混混们就不知道了。

    连贞贞都不太清楚。她追问过他,他只笑着说曾经帮过他们的忙,至于究竟帮了多大的忙,他没说。

    贞贞也懒得再问。

    他已经将他的过去原原本本全都告诉她了,他告诉她他原先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到中原,为什么做乞丐,他全说了。

    她原谅他过去所做的一切“坏事”,她甚至认为他做过的“坏事”,其实都是应该做的,换了她,她也会那么做的。

    有生以来,她头一回过这种平安富足的生活,她觉得自己真正得到了幸福,当然,是他给的。

    她仍然像以前那样崇拜他,像以前那样无条件地爱他,爱得发狂发痴。

    对于她来说,他不仅是她的丈夫,还是她救苦救难的恩人,是无所不知的圣哲,是无所不能的英雄,是光明和快乐的源泉。是她的一切。

    她发现他比以前改变了许多。他不再像以前那样郁郁寡欢,不再像以前那样自苦自伤,不再像以前那样神神秘秘,不再像以前那样视她为什么都不懂的小黄毛丫头。

    她发现他特别喜欢和她在一起,喜欢抱她坐在他膝上,给她唱歌,跟她说许多让她脸红的话,和她笔谈,他看着她的时候,她能感到他对她深沉真挚的爱意。

    贞贞的这段时间简直就像是在梦中度过的。她也懒得习武,懒得学习诗文乐理,她就愿意让他抱着,那么舒缓,那么柔妙,那么销魂。

    贞贞认为,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要是再能生几个小宝宝,那她就别无所求了。

    她唯一担心的是小宝宝日后会说河南话。最近高欢学会了不少河南话,时常逗得贞贞笑得直打跌。

    如果一件事情是你想忘却的,那么很可能你永远也忘不了。

    相反,你努力不想忘却的事情,也许一觉醒来,已经是烟消云散,干干净净了。

    一个带刀的布衣大汉走了进来。

    正在彻茶的高欢几乎是立即抬起了头,好像有某种预感似的。

    他认出来了,这个带刀的汉子,就是易水河畔的送铁人,他和贞贞的恩人。

    他能马上认出来,是因为那人几乎一点都没有变,还是那么一副“浑人”的样子。

    柜台里的贞贞眼睛也一下睁得大大的。

    女人的记忆力当然比男人好得多,最少也不比男人差。

    高欢抢上数步,纳头便拜:“恩公在上,请受在下一拜。”

    送铁人似乎吓了一跳,迅疾地向旁一闪身:“公子不可,折杀李某了。”

    贞贞对送铁人的印象马上好了十倍不止,因为送铁人竟然如此谦逊,坚不受礼,而且称呼高欢为“公子”。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被称为“公子”的。

    最起码,称呼一个卖茶水的为公子,总是有些邪门的。茶馆中不多的几个茶客都惊讶地朝高欢望了过去。

    很遗憾,没有一个人能认出高欢的公子本色来。

    无论怎么着,高欢也是个地地道道的买卖人,长相也罢,衣饰也罢,气质也罢,都绝对像个买卖人。

    如果说高欢与寻常的买卖人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高欢这个人听说手底下很有两下子,但又没成为地头蛇。

    贞贞也快步走了过来,深深万福。

    送铁人连忙还礼不迭:“不敢当不敢当,夫人一向可好?”

    贞贞红了脸,点了点头,心中对这个大汉更生好感了。

    如果你想博取一个人的好感,那就必须尊敬他,这是一定之规。

    尤其是对于自卑感极重,比较弱小的人,你敬他一尺,他绝对会敬你十丈。

    高欢连忙道:“托福托福,恩公从哪里来?”

    贞贞马上冲了壶最好的茶,恭恭敬敬地端了上来。

    送铁人呵呵笑道:“打北边来,闻知兄弟你在此开店,特来叙叙旧,只是兄弟切不可再称我是什么“恩公”了。愚兄姓李,李殿军。你我兄弟相称好了,省了许多虚文。”

    高欢喜道:“李兄……”

    “贤弟……呵呵,哈哈……”

    二人相视大笑起来。

    高欢回头笑道:“贞贞,咱们歇了店吧……众位客官,实在是对不起之至,小店有要紧事,尚望各位见谅。”

    送铁人忙道:“贤弟何必为我而停了生意?”

    高欢笑道:“李兄,咱们进去说话,外面人多眼杂。”

    贞贞赶走了客人,挂上了歇业的牌子,自顾下厨去了。

    招待贵客,当然要主妇亲自做菜。

    “李兄,上次若非你……”

    “哎,咱们自家兄弟,说这些干什么?救人危难,本就是江湖道义.更何况愚兄一向敬重览弟你的人品。”

    高欢有些疑惑:“敬重我的人品?难道李兄原来知道我么?”

    “实不相瞒,曾听几位江湖上的大人物说起过贤弟。”

    高欢释然了:“啊,大约是因为小弟曾在北京和关啸。

    巴东三在燕市上高歌过一次。”

    李殿军笑道:“不仅如此,还有天风道人的折剑和无心夫妇的铩羽。你老弟的名头在江湖上已是传得沸沸扬扬了。”

    高欢叹了口气:“那就麻烦了,我只想平平安安地过日子。”

    “也是,树大招风啊!”李殿军颇有同感地叹了口气:

    “就算你想平安,别人也不会让你如意。”

    高欢突然展颜道:“李兄上次嘱我铸一柄宝剑,只是来中州后,不敢再打铁了,因此倒误了李兄的吩咐。”

    李殿军怔了一下,忙道:“贤弟说哪里话来。上次托你铸剑,只是一个借口,认识你的面目地址,以防传错了话。”

    高欢道:“那可不行。小弟一定精心为李兄炼制一柄上好的宝剑。”

    李殿军大喜,深深一揖道:“高家乃天下冶剑第一家,贸弟又是惟一的传人,愚兄何德何能,怎……”

    高欢连忙还礼:“应该应该。”

    两人归座,高欢微笑道:“只是好久不曾动手试过了,也不知手艺还成不成。”

    李殿军黯然道:“我知道你老弟心中必有难言之隐,这才混迹乞丐小贩之伍。贤弟,不是愚兄多话,你何不重操祖业,重振家声呢?”

    高欢面上肌肉似乎僵硬了一般,他极力在笑,但笑出来比哭还难看。

    “李兄……小弟早已死心了。不过,李兄这柄剑,小弟一定尽心尽力——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惟—一次铸剑的机会了。”

    如果一代名剑师平生只为一个人炼制了一柄剑,那么这柄划的价值,当然无法以金银来衡量。

    同样,救命之恩也是无法用金钱来估量的。

    李殿军几乎是感激涕零了:“如此就多谢了。送来的那块铁行不行?”

    高欢笑道:“我还没看过,不过,我估计能行。当然,这其中许多冶剑的技巧也是十分重要的。”

    “贤弟祖上传下来的神技绝艺,当然是不同凡响。”李殿军很高兴地道:“贤弟几时可以开炉?”

    “待小弟再避过一两年之后,一定精心打制。”

    高欢可不是太冲动的人,他知道现在仍需要避风头。

    如果一个人三年不入江湖,他就会被忘得很干净。关键在于一个人有没有足够的毅力来忍受寂寞。

    贞贞推门进来,一手托着只大托盘,上面放着几色精致的点心,另一只手提着黑漆描金大漆盒,掀开盒盖,里面一格一格放着各式各样的菜肴。

    引人注目的是没有酒。

    高欢从来不喝酒,家里也从来不备酒。再尊贵的客人来了,贞贞也不会上酒的。

    李殿军连忙站起,恭声道:“怎敢劳动弟妹亲自下厨?

    李某实在是太打扰了。”

    贞贞笑眯眯地打了几个手势,高欢笑着解释道:“她是说:李兄是我们的大思人,她应该亲手做几个菜为李兄接风。这些菜做得不好,还要请李兄多多原谅呢!”

    李殿军忙道:“不敢,不敢。”

    李殿军也很奇怪,高欢待客为什么不用酒。他虽然奇怪,却没说什么。

    李殿军不是多话的人,他知道用心比用嘴要有用得多。

    贞贞又打了几个手势,意思是请他们先用着,自己去看看饭好没有,然后朝李殿军福了一福,飘然而去。

    李殿军微笑道:“贤弟家有贤妻,实在是好福气呀!”

    高欢轻轻叹了口气,道:“我很对不起她。我本该让她过更好的日子,只是眼下……唉!”

    李殿军环顾室内,笑道:“要是仅仅从过日子来说,贤弟的日子已经算不错了。做小生意的人,能在短短几个月混到这个地步,已足以自傲了。”

    高欢道:“要论做生意,小弟倒还敢说有两下子,只不过要仅仅守着茶馆,想过好日子就比较难了。”

    李殿军蛮有兴趣似的问道:“哦?莫非贤弟还有其他生财的秘诀?”

    高欢微笑道:“李兄也有兴趣做做生意?”

    李殿军道:“早就想做生意。江湖这碗饭,真不是好吃的,我几年前就想洗手不干了,可又没其他路子生活。

    唉,其实我也就是想想而已,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要想退步抽身,难啊!”

    看他一脸沧桑的样子,似乎有许多说不出的苦衷。

    高欢勉强笑了笑,道:“日后李兄想退步抽身了,咱们可以合伙做生意,咱们也做他一回肠肥脑满、为富不仁的大财主。”

    李殿军大笑。

    大相国寺前,似乎变得更拥挤了,不知从哪里来了许多神情憔悴、衣饰华美的男男女女,他们不做生意,也不听说书拉琴,不看卖解的舞大刀。

    平日惯在这里洋水摸鱼捞一票的那些混混们竟也都不敢下手了——他们发现这些男男女女身上都佩刀挂剑,神情虽憔悴,但憔悴也掩不去杀气。

    这些人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慕容飘和水儿居然也挤在人群中.蛮有兴趣地看人耍猴。

    他们置身的地方,离高欢开的小茶馆很近,从这里,他们可以看见许多“熟人”。

    慕容飘着见刘范正和一个卖玉器的人讨价还价,争得十分热乎。

    伞僧坐在一个面摊上,挟着伞吃素面,吃得津津有味。

    黎杖员外正在让一个算命先生测字。韦沧海带着几名护卫就从慕容飘面前走过,居然好像不认识他和水儿似的。

    关啸和巴东三站得最远,陪着黑明和一个红衣女郎听说书。

    那红衣女郎慕容飘很眼熟,只是一时想不起几年前在哪里见过一面。

    无心夫妇正经八百地站在人群中,却都不动。天风道人正和一个卖药的聊天。他的头发已足有半尺长了。

    慕容飘还看见了七大剑派的好手,他们都很规矩地在附近酒楼茶馆里静静地坐着。他也看见了武林世家的一些实力派人物,他们的气派就更大了。

    他甚至还故意朝他的异母弟弟慕容飒远远打了很亲热的招呼,可慕容飒以及慕容世家的另外两名高手压根儿就没理他。

    慕容飘流落江湖既久,认识的人也多。他看见了不少在江湖上心狠手辣著称的前辈英雄,这些人的“万儿”都不太好听,总有诸如“魔”、“鬼”、“煞”、‘’狼”、“太岁”、“阎罗”等等一类刺耳的字眼。没一个人是好筹的。

    就算是少林掌门传杖大典、南北武林大会这种盛事,人也难得到得这么齐。

    慕容飘还看见了不少“蛮夷”,有西域的富贾、藏地的喇嘛、南疆的苗人,奇形怪状,令人骇异。

    天晚得最后会发生什么事。

    慕容飘正在暗暗叹息,水儿忽然扯了扯他袖口,悄声道:“你看那边。”

    慕容飘道:“哪边?”

    水儿道:“那个酒店门前当垆卖酒的老板娘。”

    慕容飘看见了,征了怔:“你认识她?”

    “我认识她?”水儿咬牙陈道,“我才不认识她呢?是你认识她。”

    慕容飘也有点疑惑:“我也觉得似曾相识。”

    水儿冷冷道:“当然。你要是把她都给忘记了,那才是怪事呢!”

    慕容飘皱眉道:、“我是觉得她有点眼熟,可就是想不起来了。”

    水儿冷笑着拧了他一把:“你看着她那双眼睛……还想不起来?”

    慕容飘凝神细观,恰巧这时那当垆卖酒女抬头朝这边看了过来,还微微笑了一笑。

    好妩媚的眼睛!

    慕容飘叹了口气。

    他认出来了,那当垆卖酒女就是黎杖员外的女儿阮硕。

    “鸟儿”阮硕。

    水儿冷笑,笑得醋意十足:“你叹什么气?”

    慕容飘淡淡道:“我叹气,是因为我觉得你太大惊小怪了。”

    水儿道:“我怎么大惊小怪了?”

    慕容飘道:“既然这么多熟人都已到了这里,看见她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水儿恨很地道:“她要也是今儿才来的,我不奇怪。

    可你看看她的模样神情,和本地人的熟络程度,好像是才来这里的吗?”

    慕容飘怔住。

    水儿说得不错,一点都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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