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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老师转过身,笑了笑道:“枪法是死的,人是活的,若只在枪法之中打转,终究只是一路枪法而已。你的枪术已经颇有火候,但枪终究是枪,你却是个人。”

    他抬起头,看着天空。太阳已转到了西边,映进窗子来,照得满室通明。郑司楚仍是有些茫然,忽然脸上露出喜色道:“老师,您是说要从实战中不断吸取经验,这枪法方能大成,是吧?”

    老师叹了口气:“这仍是枪法。枪本凶器,只在杀人,原本也不用学,人人都会,但不杀之枪却没有几个人会了。司楚,你还小,但只要记着,不论你枪术有多高明,心中终不能失了仁者之心。这个‘仁’字,才是枪法的真谛。”

    他又看向窗外,喃喃地道:“仁者,唉。”

    “仁?”郑司楚只觉莫名其妙,他怎么也想不到枪法的真谛竟然是一个“仁”字。

    老师淡淡道:“走吧,回去好好睡一觉。这白木枪给你,枪套就挂在壁上。”

    郑司楚大喜过望,道:“真的?谢谢老师。”他兴奋之极,枪法得老师嘉许还是小事,这白木枪给了他,才是真正的快事。

    辞别了老师,将白木枪装进枪套,他拉着马走下山去。走到第一个拐角处,他又回头看了看,无想水阁已有一半被山嘴掩没了,瀑布声也已若有若无。

    一万大军出发,加上运送辎重的民伕,全军总也有近两万了。郑司楚骑着飞羽走在中军,看着前后一眼望不到边的阵列,心中仍在想着老师说的那个“仁”字。他在军校中所学,只是说对敌不可有丝毫仁慈之心,可老师说“仁”是枪法的真谛,这究竟是什么意思?

    不去想了。他摇了摇头,伸手摸了搁在马鞍前的白木枪。出发时程迪文曾要看他的枪,还笑他这柄枪怎的会漆成本色,几乎是粗制滥造。但将白木枪一握在手中试试,程迪文登时脸色大变,死缠着要郑司楚将这枪换给他。程迪文的父亲程敬唐也是共和国的名将,家境豪富,但郑司楚出身于国务卿之家,用钱当然买不通他。不过程迪文有一柄极好的腰刀,刀身薄得几乎透明,叫作“无形刀”,郑司楚早有艳羡之心,以前也缠着程迪文将这刀换给他,要什么都成,但程迪文一样不愿。这回程迪文却因为爱慕这枝白木枪,居然不惜拿这无形刀来交换,但郑司楚想了想还是回绝了。

    这枪是老师一生的心血,即使程迪文的无形刀再好,他也不愿交换。

    毕炜的火军团行军极速,这次没有带大型火炮,只带了十门小型炮,走得就更快了,一日可行八十里,只用了二十余天就到了朗月省境。经过最后一次补充,全军穿过天狐峪,踏上了征程。

    朗月省地势极高,这一路过来,简直就象在爬山。一入朗月省境,行军速度便一下减慢了许多,向导说方若水的军队驻扎在一个雅坦的村落里,那儿离匪军的大营很近,总得再走个五六天才能到。

    郑司楚还是第一次到这儿来,早就听说朗月省是穷山恶水,想象中的天地就是山峰险峻如刀枪,水中有奇形恶状的异兽,但亲眼看到时,只觉得也就是荒凉一些,也不见得如想象中那样凶恶。何况朗月省由于地势太高,虽然呼吸有些困难,但天空却也明亮许多,放眼望去,万里蓝天如一块没半点渣滓的冰块一般清澈,山头有白雪覆盖,让人一下便有心空万里,不染微尘之感。

    也许,山河其实都是壮美无比的,只是人会不会看而已。

    他在马上顾自想着,程迪文气喘吁吁地打马过来道:“司楚,怎么还没到么?”

    郑司楚道:“还得走几天呢。怎么,累了?”

    程迪文皱起眉头道:“我耳朵里嗡嗡地响,气都透不过来了,真难受。这种鬼地方,那帮匪军也真呆得下去。毕将军也怎么搞的,无休无止地行军。”

    郑司楚道:“既然从军了,那就得令行禁止,走吧。还好我们都是骑军,要是步军行军,只怕你得赖在地上不肯走了。”

    程迪文笑了,道:“你这张嘴也真比刀子还快,我还不至于这样。对了,匪军到底有多少军力?”

    郑司楚道:“大约在一万两千左右。你忘了么?”

    程迪文道:“我只是觉得奇怪,方将军也是名将,带的两万人并不是老弱残兵,居然会败在匪军之手,当真有点不可思议。”

    郑司楚没说什么话。父亲告诫过他,不要随意臧否人物,但他心中也觉得有些奇怪。方若水是缔造共和的名将,所统之军向称精锐,照理匪军只是些乌合之众,自然该一鼓而胜,当他听得战败之讯时,不觉大为惊奇。

    难道,那支匪军不是一般的乌合之众?他蓦地想起老师漏出的那句话来。老师称这匪军为“五德营”,似乎知道一些底细,但他也不敢多问。五德营这个称呼他从没听说过,老师到底是从哪里听来的?难道,这个五德营过去曾经很有名么?

    风餐露宿,日行夜止,第四天上到了雅坦村。雅坦村算是比较大了,有两千多人,但一下子住进了近三万士兵,这村子登时显得拥挤不堪。还好共和军向来以人为尚,以民为本,进驻雅坦村后秋毫无犯,所有一应粮草都是从后方运来,如果从当地采购,一样按价付款,所以村里人虽然对军队不甚欢迎,也还没有恶意。

    方若水带着一些幕僚前来迎接他们。方若水经此一败,人也一下衰老了许多,本来方若水就有沉默寡言之名,现在说的话更少了。由于一下子又多了一万人,村里已住不下了,毕炜下令在村外扎营。编造名册,检点一路辎重损失,这些都是行军参谋的活,郑司楚和程迪文都忙开了。他们入伍也并不太久,作为下级军官,自然只能给上司指挥得团团转,即使他们父亲都是共和国的高级官员也都一样。

    等事情都忙好了,天色也已暗了下来。剿匪军的高级军官都聚集在毕炜的中军帐中商议军情,郑司楚和程迪文两人巡视了一圈,拣了块高地坐下来歇歇。在朗月省,身体象是一下沉重了许多,平时做点事都要累很多,听向导说那是因为朗月省地势太高,初来之人不习惯,总得歇上一两天才成。

    郑司楚找了块石头躺下。朗月省日夜温差很大,白天这石头被晒得发烫,天一黑,周围马上就冷了下来,此时躺在石头上倒觉得很舒服。他看着太阳一点点没入远山丛中,程迪文却从怀里摸出一支短笛,顺口吹着。笛声悠扬悦耳,郑司楚等他吹完了一段,忽然笑道:“迪文,你准是爱上一个女子了。”

    程迪文脸一下有些红,尴尬地道:“什么啊,怎么说起这个来?”

    “你吹得那么缠绵,眼里还色迷迷地,一副眉花眼笑的样子,准是想起哪个人了。”

    程迪文有点恼羞成怒了,道:“郑司楚,有时我可真怕你,你好象能明白别人的心思一样。”

    郑司楚微微一笑,道:“看你那样子,谁都知道你在想什么了。打完仗,介绍给我认识吧,她好不好看?”

    程迪文登时警惕起来,道:“你想做什么?”

    “要是她长得好看,那我就要和你争争看。”

    程迪文啐了他一口,道:“呸,怪不得在军校时别人就叫你花花公子。告诉你,你要敢挖我墙角,那我们朋友可没得做!”

    郑司楚还在军校时,有时和附近的女校联谊,那时郑司楚就极受女校学生的欢迎。他是国务卿公子,人又长得英挺俊朗,自然是那些女学生的首选——虽然以她们的年纪择婿还早一点。郑司楚对哪一个都一样地温存体贴,让他的同学们,当然也包括程迪文恨得牙痒痒的。程迪文还真怕郑司楚会抢他的意中人,所以先把丑话说在前头,算是警告。

    郑司楚笑了笑道:“得了,开句玩笑都吓成这样子,真是重色轻友。”

    程迪文仍然有些惊魂未定,只是勉强笑了笑。郑司楚坐起来,道:“别想太多吧,壮士临阵,不死带伤,要是运气不好,我们把尸骨扔在这儿也说不定。”

    程迪文脸色又有些发白,道:“什么?不会吧。”嘴上虽然这般说,声音却不免有些发虚了。

    郑司楚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着远处。暮色已经降临,营中一片灯火之光,映得星星点点,远处仍有些火光,大概便是匪军的营地了。他喃喃道:“没什么不会的,战场上死个人,比死个蚂蚁还容易。”

    象是应验郑司楚的话,第二天早上,便有一个新来的火军团士兵死在了睡梦中,周身上下也没伤痕,军营中登时闹得人心惶惶,有人说是朗月省的异形毒虫咬人致死,也有南边来的士兵说是中了瘴气而亡。医官说此人因为走得太急,无法适应朗月省的地势才死的,也不是什么瘴气毒虫,军中士气才算安定下来。郑司楚看了看那士兵的尸体,除了脚上因为走路打起一些水泡,也的确没发现有什么外伤,看来医官所说不假。

    虽然不至于有瘴气毒虫,但军心仍有些浮动。朗月省风土人情与中原一带大为不同,语言也不通,村落中虽然也有会说帝国语的村民,但大多人都只是说难懂的方言,那些士兵初来乍到,自然觉得格格不入了。郑司楚见军心如此,心中不免忧虑。

    雅坦村距匪军营地也不过二里之遥,但当中只有一条两山夹起的山谷相通。守在这个名叫天炉关的山谷中,当真称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方若水上次就因为强攻天炉关失利,才损失了三千余人。克敌制胜的天时、地利、人和三样,一样都不占上风,唯一的优势只是在兵力上。但兵力前后共有三万,虽比匪军多了一倍,在这儿却不能说是绝对优势。

    怪不得方若水会连吃败仗。郑司楚直到此时才算明白过来,共和国那么多年都不能发兵征剿,并不是对匪军网开一面,而是实在无能为力。朗月省到处都是山,地形险要,匪军在此经营多年,地形熟悉,任谁也不能说有必胜的把握。可如果再姑息纵容下去,只怕匪军日益坐大,更难对付了,所以要趁着现在,不惜一切代价去消灭他们吧,只是,这代价势必太大了。

    要消灭匪军,首先必要夺取天炉关。但如何夺取这个关口,郑司楚却实无计可施,便是方若水和毕炜,也一定觉得困难,因此这两天全军上下只是修整操练,一方面是让新来的士兵适应朗月省的水土,另一方面准是在商议一个万全之策。

    郑司楚眺望着天炉关的影子,远远的可以看到那两座山顶上旌旗招展。匪军是打什么旗号的?他突然有这个念头,只是太远了,也看不清楚,便是用军中最好的望远镜看去,仍只是模模糊糊一片,依稀看得出旗上只有一个字,但那是什么字就怎么也不知道了。

    算了。他想着,只要冲到近前,便可以看清了。只是冲到了近前,只怕也随时都会丢了性命吧。

    “共和军的援军主将是谁?”

    曹闻道坐在一张白色鼠虎皮铺着的椅子上,慢慢喝着一碗油茶。油茶是朗月省土著常喝的一种东西,刚来时他根本喝不惯,但喝下去周身便感到有一阵暖意。他今年已快满五十了,在朗月省住了那么多年,不知不觉地也已习惯喝这种味道很重的油茶。

    那个探子跪在帐下道:“禀曹将军,共和军此番援军军力一万,主将名叫毕炜。”

    “毕炜!”

    曹闻道几乎将油茶泼了出来。他把茶碗往几上一放,道:“是么?不会有错吧?”

    “属下探得明白,不会有错。”

    “居然动用到火军团。”曹闻道伸手抹去唇边的一滴油茶。初闻这消息时的震惊渐渐消褪了,少年时就有的豪气却如火一般在胸中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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