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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6 被自已遗忘的角落

    1

    第二天何小君跑外勤,下午刚回公司,就看到策划部经理笑得像花儿一样幸福的脸。她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他叫进办公室里,一开口就是夸奖。

    能让经理如此高兴的当然是大家期待已久的启华的答复,那边说对最新的策划案很满意,接下来就可以开始谈合作的具体内容,还特别要求何小君能够全程跟进这个项目。

    何小君听完当然是高兴的,但经理比她更加激动,夸她的时候还想一把抓住她的手。何小君差点被他握了个正着,幸好她反应快,一偏身抽回手,指着桌上的传真件故作惊讶状:“协议都过来了?启华速度真快,经理,那我拿回去看一下。”

    说完抓起那份传真转身就走,她一秒钟都不想在这间办公室里多待。这是她这两年来与这位经理先生打交道的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战斗经验,敌进我退,敌追我走。总之,就是尽量少跟他单独待在一起,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何小君坐回自己桌前打开电脑,刚才被经理手指擦过的那只手虽然没有出汗,但感觉总是有些湿腻。忽然想起昨天与那位吴小姐握手时的感觉,女人细长的手指,有些凉,但动作干脆,全无一丝拖泥带水。

    那感觉就像吴慧做事的风格一样,高效直接,绝不浪费时间,说好第二天给她答复,就绝不食言。全不像何小君过去曾遇到过的一些所谓商界精英,当面拍胸脯,口气大得如同一切棘手难题都是小事一桩,但真要付诸实施却一拖再拖,或者干脆人间蒸发,突然间音讯全无。

    坐了一会还是感觉不舒服,何小君站起来到卫生间洗手,龙头下雪白的水柱直泻而下,她双手放在那下面冲了许久。感觉不对的原因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吴慧是个女人!上司是女人,就算不巧碰到同性相欺,也总比异性骚扰来得好。自从策划部经理换成现在这位猥琐男之后,何小君深有体会。

    擦干双手之后何小君走回办公室,路过经理室时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心里还稍有些不厚道地又念了一句,灭绝师太怎么了?总比猥琐男好,真不知道启华那些人为什么觉得生不如死,她直觉吴慧是个做事的人,就事论事,效率极高。这样的老板可能严苛,但跟着她绝不会浪费自己的努力,也不会受到性骚扰,让她们换到这儿来试试,保管不出一个星期,哭着喊着要回去。

    何小君在桌前坐下之后,才发现自己放在桌上的手机已经响过了。蓝色背光一闪一闪的,打开看到短信,是陈启中发来的,句子短短的,内容就是昨天的砂锅粥,还说下回再去吃,尝尝别的口味。

    这男人发短信也跟说话一样简单朴实,什么形容词都没有,连个表情都不加。但何小君看着看着,就想起砂锅粥掀开盖子时的袅袅白雾和扑鼻鲜香,心情顿时好了一些,手指落下回复时微微笑,刚打了几个字却又停下了。

    她要回复他什么?陈启中对她有好感,她不是傻子,就算装傻,心里还是明白的。每个女人都有一种本能,能够迅速辨别出一个男人对自己态度的最细微的特别之处,明白这些特别之处背后所代表的含义。否则她之前慌乱到六神无主的时候,也不会那么笃定地抱着电脑就直奔陈启中公司。她知道他会帮她,这是女人的直觉。

    她并不讨厌陈启中,但是对一个人有好感是一种非常生理的变化,别说精神高于一切,身体也完全可以告诉你最真实的感觉。被一个人吸引,想与之靠近,看到他就心跳加速,想象与他肌肤相亲的样子,然后感觉细微战栗,冯志豪曾经带给她这些感受,但是陈启中没有。

    她叹了口气,低头把刚才打的那几个字删除,又仔细措辞,最后只回复了一条很客气的短信。客气得明显有点过了,就像是刻意提醒对方,彼此之间的距离。

    她写的是:好的,你喜欢我很高兴,下回大伙一起去,人多热闹。

    写完发出去了,她突然不想再看手机,把它塞进抽屉里,后来索性转过头去看窗外。何小君坐在窗边,窗外阳光正好,明晃晃地透过玻璃落进来,照得她眼前一阵闪烁。她眯起眼,突然又想起小时候阳光下晒着的那些床单,洗得雪白发亮,透着被阳光晒透的味道,平整地摊开在长长的竹竿上。

    最近怎么老是想起那么久以前的事情,何小君摇摇头,继续工作。手机在抽屉里一直很安静,她埋头做事,但过了一会又去拉那个抽屉,低头看了一眼,做完这个动作之后她觉得自己是疯癫了,索性把手机取出来放在眼前,再不去管它的动静。

    2

    陈启中一直都没有回那个短信。

    整个早晨他都在开会,项目组与客户方的定期协调会。客户方一早就来了,陈启中这边都是搞技术的,说完项目进度与一些近期正在调试的内容之后,基本上就没话了。后面就是听项目总经理与客户方代表滔滔不绝,听到后来陈启中就忍不住想打瞌睡,再看蔡军也一样,低着头一点一点的,就差没把额头叩在桌面上了。

    休息的时候,陈启中和蔡军站在走廊尽头的窗边抽烟提神。蔡军摸出烟来,递给他一根,他不太抽烟,不过特别困倦的时候除外。蔡军打了个哈欠抱怨:“昨晚和美美看电影去了,半夜才到家,累死我了。”

    陈启中调侃他:“至于吗?这就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了,周末都熬不到。”

    “这不是周二半价吗?”小蔡嘿嘿笑,“老大你又不是不知道,自从我有了房贷,花什么钱都要算一算。不说别的,你就看我抽的烟都下了一个档次。”

    “知道,我能不知道吗?”陈启中抽了两口便把烟按在窗下的垃圾筒烟盘上,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男人嘛,多扛一点应该的。”

    “你昨晚干什么去了?”难得看到陈启中一脸倦色,蔡军也奇怪。

    陈启中苦笑。凌晨突然有电话铃声,接起来竟然是自己的老妈。她从加拿大拨电话过来,絮絮叨叨说了半天就为了他的对象问题,还说下次回来要是还看不到他找女朋友,她就留在上海不走了。

    他接电话的时候还有些睡眼蒙,听完彻底清醒了。也不知道老人家是受了什么刺激才突然有此一说,又不好直接问,最后只好推出小侄子做挡箭牌。

    “妈,你要留在上海不走,那天天怎么办?”

    陈妈妈一听到宝贝外孙的名字就眉开眼笑,又恨铁不成钢地念了他一句:“天天比你乖多了,幼儿园里都能找到小女朋友,还手拉手回来一起吃冰激凌呢。看看你,这么大了都没长进。”

    陈启中听完哭笑不得,心想果然是时代不同了。四岁的天天拉着小女朋友的手回家吃冰激凌,就叫有长进,可怜他小时候写字不小心碰到女生的手,却被人家叫流氓。

    挂上电话之后他也没法睡了,睁着眼睛等天亮,一晚上这么折腾,能不满脸倦色吗?

    蔡军看他长久不出声,突然露出了悟的表情,“哦”了一声,用手肘撞了他一下,恍然大悟地说了一句:“组长,你是不是跟何小君约会去了?”

    “不是。”他摇头,何小君一定不会认为昨晚那顿饭算约会,他也不认为。

    “别装了,昨天何小君中午来找你一起吃饭,组里人都看到了,回来就说她漂亮。怎么样?倍儿有面子吧?”

    “真的不是。”想起昨天中午何小君等待的样子,陈启中微微一笑。

    “不是你笑什么?”蔡军不相信,又点上一根烟,“就算跟何小君在一起,又怎么了?她那么漂亮,跟她出去感觉一定不错,组长,我看好你。”

    他笑笑没答。回到会议室之后,他一边听着项目经理不知所云的长篇大论,一边低头在手机上翻出何小君的电话,给她发了一条短信。

    她很久以后才回复。手机在他的裤袋中震动,他正给客户方解释一个问题,又过了许久才得空看一眼,小蔡就坐在他旁边,也侧过眼来瞄了一眼。他已经合起手机,也没放进袋里,就把它搁在桌上了。

    3

    之后几天,何小君总是时不时想起陈启中。她倒也不是想念他,两个人本来也不熟,只是吃了两顿饭而已,但他两次在她最困窘的时候雪中送炭,她却连一顿饭都没请他吃过,心里总有些介意,也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还上他的人情。

    她一直是个现实的人,与人交往的时候,明知不能给予,就不想相欠太多。这个城市大部分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凡事都在心中早有一番权衡。上海百年开埠,商业气息浓郁,渗入到在这一方水土中的每一个人的骨子里。习惯成自然,自然成本性,她并不觉得自己会比别人更特别一点。

    何小君这样想着便觉得安心许多。接手启华的案子之后,她的工作强度又上了一个台阶,整个4月都过得奔波忙碌,仿佛眨眼间便到了月末。

    4月末的最后一天,办公室里气氛闲散。午休时,所有人都在讨论假期安排,邱静凑过来问何小君:“你呢?长假到哪里过?”

    “没想过。”何小君双手一摊,“我爸妈去南方亲戚家了,我一个人,就想睡上三天三夜。”

    “真没情调,这么难得的假期就睡掉?你也太浪费党和人民的情谊了。”

    “党和人民会原谅一个辛苦工作到没日没夜的女人的。”何小君笑,“你还说,看你计划假期的时候也没想到过我。”

    “不是我计划的,我现在哪有决定权,你也知道我男朋友有多霸道,他说去哪儿就拉着我走。”邱静连喊冤枉。

    邱静与她男友刚刚恋爱三个月,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所以每次假期对她来说,都是粉红色的浪漫时光。何小君当然明白,笑着对她摆手:“行啦。我才懒得跟着你这个没自由的人呢,谁想当个人形电灯泡。再说了,我真的就想好好睡他个三天三夜。”

    “你就知道跟我开玩笑,得了吧。”邱静笑着转头就走。

    何小君望着她的背影,无声无息地叹了口气。其实她真没开玩笑,吴慧对这个项目的要求之高闻所未闻,她最近疲于奔命,要不是看到启华那边的工作组也同样承受着如此严苛的工作要求,她几乎要认为吴慧之所以会回心转意,答应继续与自己公司合作,是因为想在她身上继续发泄对本公司的不爽。

    工作疲劳再加上整夜失眼,何小君的确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她最近反复地梦到相同的场景,她在雨夜里奔跑,毫无目的,最后却总是跑到那个空旷的仓库里。然后便有闪电,眼前瞬间亮如白昼,只看到画布前纠缠在一起的赤裸男女。

    这个梦何小君并不陌生。那次失败的恋爱之后,她曾经被这个梦境困扰了足足一年有余,犹如附骨之蛆,怎样都无法摆脱,直到与冯志豪恋爱之后,它才渐渐离开她的生活。

    没想到数年之后一切卷土重来,更可怕的是,她在梦中所看到的男人已不再是那个模糊在记忆里的艺术青年,而是冯志豪!

    他在闪电中与另一个陌生女人赤裸相交,看到她之后居然并不诧异,还露出笑来,伸手邀她过去,仿佛这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

    而她每次都如同被巨石击中,心脏急剧坠落,就算在梦中也难过得无法忍受。这样的噩梦循环往复,入睡对她如同是一种酷刑。她宁愿通宵坐在电脑前修改策划案,也不想碰上床睡觉,熬不过去她就吃安眠药,只当自己是昏厥过去了,至少不会半夜被自己的噩梦吓醒。

    虽然是假期前的最后一天,但经理大人仍抓紧时间开了一个冗长的总结会议。散会之后大家一起吃饭,喝酒唱歌加抱怨上司,一直闹到很晚才作鸟兽散。

    回家之后,等待何小君的是一室冷清,爸爸妈妈已经去外地亲戚家了。她检查手机,最后一条讯息是启华工作组负责人发来的,祝她节日愉快,这几天好好休息。她长出了一口气,上床前最后一个动作是去抓安眠药瓶,开始她大睡三天三夜的第一站。

    所谓计划赶不上变化,何小君第二天坐在凯越后座上,听着美美兴奋地指点窗外一片片掠过的农家水田时,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个道理。

    梦想中的大睡三天三夜泡汤,何小君最后还是去了西山。被美美拉上车的时候,她根本还没睡醒,原因就是昨晚睡前吃的那粒安眠药。还以为这次终于可以睡到药效消失自然醒,没想到美美一行人先斩后奏,清早就直奔她家,她被拖起来的时候嘴里还嘟哝着可不可以不去,却被美美好一顿拍。

    “不行,我就盼着去吃新鲜杨梅呢,你敢不去试试看?朋友都没得做。”

    上车的时候,何小君仍有些云里雾里,差点跌进车厢里。肩膀一暖,有人扶了她一把,回头就看到陈启中,穿着件白色T恤,非常清爽,晨曦里仿佛有光。

    因为早,路上并不堵,陈启中开车很稳,何小君坐到后来又睡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她身上盖着别人的外套,不用开口问她也知道这是谁的东西,熟悉的被阳光晒透的味道,除了陈启中还有谁?张开眼,她看见坐在身边的美美正对她笑。何小君也笑了一下,心里知道美美是为了她好,只是一个人再怎么真心对另一个人好,总带着些自以为是的成分,也不来问问她是不是真的需要。

    5月的风从微微开启的天窗里吹进来,仰头可以看到一角天空。她未出上海便睡着了,合眼之前最后的记忆是灰蒙蒙的天空,醒来竟看到一片湛蓝,顿觉心旷神怡。车窗外是深浅不一的绿色,忽然掠过大片水光,美美惊叫:“蔡军,快看太湖!”

    何小君从未见过太湖,立刻也直起身子往外看。驾驶座上却传来陈启中的声音,带着点笑,只说了一句:“还没到,太湖哪有这么小。”

    4

    太湖哪有那么小。

    真正的太湖出现在何小君面前时,她才明白了陈启中话里的意思。

    车道渐渐开阔,雪白的跨湖大桥在眼前平展延伸。桥上并没有许多车,两侧烟波浩渺,与之前所看到的水域相比,果然是皓月与萤光,天差地别的两回事。

    大桥并不一气呵成,中间竟然还有一个小岛,孤零零落在湖中央,高处是一间灰白色的宅子。车窗已全落,耳边猎猎有风声,白色的水鸟飞掠而过,湖面浪花翻滚,那栋宅子独自立在这万顷青碧之中,落地窗没有掩紧,依稀看见白色窗帘被风吹起,也不知是什么样的人住在那里面。

    车开出老远,何小君还在望那栋房子,蔡军正跟陈启中聊天,正说到这座桥。陈启中说他小时候离开西山都要坐轮渡,那时候想能有座桥就好了,前几年终于造好了,交通便利许多。

    何小君忍不住问了一句:那个岛呢?也是造桥的时候一起造出来的?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她正趴在车窗边看外面,跟他说话的时候侧着头,风大,吹起她的头发,散落在她脸上。她伸手去掩,掩不住就索性两只手都伸上来捧住脑袋再看他,他这一眼看过,再说话时眼里就忽然有了笑意,很耐心地解释。

    不是,原来就有了,我小时候上去过。那时没有这栋房子,桥造起来以后才盖起来的。

    是谁住在里面?何小君好奇,杜美美也凑过来:是啊,一定超有钱,太帅了。

    蔡军不满意了:这算什么,我妈老家那儿盖这么大一个宅子才十多万。你又没见过人家,怎么就知道帅了?

    我说人家的别墅帅,太湖当中嘛,就那么一个小岛,就那么一栋房子。你家那儿别的不多就是地多,盖个宅子算什么?起个庄园都没关系,对哦?杜美美说的时候笑嘻嘻,还伸手推了推前座男友的肩膀。蔡军笑出声来,也回了一句:那是,盖个猪圈都抵得了上海的两室一厅。

    别猜了,那是镇政府建的收费办公室。镇长让人照着国外杂志建的,不错吧?咱西山人民模仿能力怎么样?陈启中在大家的期待中给出正确答案,说话的时候眼睛看前方,仔细看才发现那里面都是笑。

    这答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何小君原先满脑子的幻想,这时就如同小时候飘在头顶上的巨大气球,在她手指还没碰到的那一瞬间突然自爆那样,惊吓之后全是好笑。

    美美也笑得直拍前座椅背:收费站造得跟美庐似的,太山寨了,山寨经典。

    车已经驶过大桥,何小君在转弯前的最后一秒,再次回望一眼那栋湖中别墅。之前所有的感叹都化作莞尔,翘起的嘴角怎么都落不下来。

    陈启中熟练地将车驶过小镇,进山路,上斜坡,最后停在一栋灰色老宅子边。下车的时候他给大家介绍:这是我爷爷奶奶家的老房子,老人家都没了,现在是我侄子一家住着,进来吧。

    果然是老房子,古老的木门虚掩着。车门还没合上,里面就有孩子跑了出来,看到陈启中一声尖叫,老远就扑了上来,极亲热地叫了一声:叔公你来啦,我们等你好久。

    是个男孩,光头,浑身晒得黑里透红,亮亮的一双眼,笑起来眯成两条缝。他跑得太快了,何小君都来不及看清他是怎么跳到陈启中身上的。

    门里又有人跟出来,是一对四十左右的夫妻,都是一脸朴实的样子。他们上来就很是欢喜地招呼陈启中:叔,你来啦。路上辛苦吧,先进来吃饭,灶上饭都热着呢。

    陈启中手里抱着那孩子,嘴里答应着那对夫妻,一时没工夫给他们介绍,等放下孩子再回头,其他三个人都已经目瞪口呆。何小君尤其是,盯着他看。他笑着问:怎么了?这是我侄子和侄媳妇。又拍拍在地上蹦跳着要引起大家注意的孩子,小刚,我侄孙,他还有个姐姐,都快二十了,在苏州读书。

    太夸张了,陈启中竟然是已有侄孙的人了,这是怎样一个大家庭啊!再看陈启中与侄孙一家亲密的样子,何小君顿时羡慕得不得了。

    5

    进门的时候狗吠声声,被主人一顿呵斥就呜呜地停了,院子很大,打扫得非常干净,绿色的葡萄架下还有一口井,窗下码着整齐的柴火。

    午餐是道地的农家菜,自家养的鸡鸭自家种的蔬菜,新鲜捞起的湖鲜还有自制的腊肉,腊肉清香,鸡汤上漂浮着一层金色的黄油,清蒸鱼鲜得让人想把舌头吞下去,就连一直喊着要减肥的美美都连吃了两碗饭,桌底下一直有两只小狗在晃来晃去,一只黄一只黑,眼睛水汪汪的,讨东西的时候前爪搭在他们的膝盖上,何小君被他们看得心软,总想把筷子上的肉挟给它们吃,被陈启中阻止,“别把他们喂刁了,他们只吃骨头,也别跟他们太亲热了,小狗的妈妈看着呢。”

    何小君一回头,果然,刚才进门时吠得她胆颤心惊的那条大黑狗正立在门口虎视眈眈,她一哆嗦,惹得桌边所有人一阵笑。

    吃完饭以后陈启中侄媳妇泡茶出来,农家自己炒的新茶,清香扑鼻,盛在最简易的玻璃杯里,杯壁上还印着红色上海两字,这是何小君和杜美美小时候看惯的东西,多少年没见过了,看到只觉得亲切。

    走进为她准备好的房间之后何小君想自己快要爱上这个地方了,屋梁很高,床单明显是新铺的,传统的龙凤图案,她小时候还睡过,枕头里不知道塞了什么东西,睡上去的时候沙沙地响,带着隐约的香味,她躺下去的时候原本只是想回忆小时候的感觉,没想到一眨眼便睡了过去,还睡得很深,一个梦都没有。

    她这一觉睡到日影西斜,不知多久没有这么舒服地午睡过了,她下楼的时候只觉得心满意足。屋里很安静,陈启中的侄媳妇正在厨房忙碌,回头看到她也没说话,只憨厚地笑了一下,她想走进去帮忙,却被她一叠连声地让出来,客气非常。

    她被一路让出了厨房,转身就看到陈启中和小刚坐在院里的竹制小椅子上,正在下军棋,两个人鏖战正酣,小刚快守不住阵地了,正急得连声叫,她走过去一看,忍不住咬着嘴唇笑起来,拿起小刚的连长就把陈启中守在外围的排长给吃了,然后蹲下来跟他咬耳朵,“看他救不救,不救我们就直接拔了他的军旗。”

    小刚眼睛都亮了,陈启中苦笑,“好吧,你有后援军了,我认输。”

    小刚跳起来欢呼了一声,“姐姐你好棒,我从来没赢过叔公,你一来我就赢了。”

    啊?这次轮到何小君苦笑,他是叔公她是姐姐,这辈份谁跟谁啊,但是小刚兴奋过度,拉着她就往外走,嘴里还说,“姐姐,我摘新鲜杨梅给你吃,走吧走吧。”

    陈启中走在她们身后,出门一拐弯就是上山的小路,小刚才八九岁的样子,但跑起来速度奇快,哪里都如履平地,可怜何小君难得遇到这种高低坎坷的农家小路,一路走得艰难,幸亏陈启中时不时扶她一把,否则早不知跌到哪里去了。

    小刚跑得快,一开始还时不时回头招呼他们,后来连人影都没了,何小君急起来,“哎呀,那孩子不见了,你快去追他,别掉了。”

    陈启中笑起来,“山上是他天天跑的地方,用不着担心,杨梅林子我熟,到那儿就见着那只小皮猴子了,用不着追,把你掉了才可怕。”

    何小君不服气,“有什么可怕的,我是大人,他才几岁?”

    她边走边说,差点一头撞在横在路中的梅树枝丫上,陈启中伸手一挡,她这一头就撞在他的手臂上,耳边传来他的声音,“九岁,不过不会像有些大人那样走路撞到树。”

    何小君脸红,憋了半天才想到反击,“你这个大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跟九岁小孩下军棋,明修栈道,暗渡陈仓,耍赖招。”

    他哈哈大笑,“我这不让着他了?”

    “让什么呀?我们吃了你的排长,你就得认输。”

    他眉毛一扬,“我的师长就在边上呢,你没看见?”

    “哪有。”反正棋子都收了,她否认到底,“你就是输了,输给我和小刚。”

    他没再继续反驳,笑着看她,只说,“好吧,我输了,输给你和小刚。”,

    何小君一愣,她过去从未听过男人这样无奈又愉悦的语气,冯志豪很有些公子哥脾气,她又爱他,是以凡事习惯了委婉忍让,两人之间他满意就好,如果他不满意,那她委屈一些能让他满意,那也是好的,现在突然听到这样陌生的语气,一时竟不知如何反应。

    山路益发崎岖,他拉着她继续往上走,何小君借着他的力气努力踏上高处,耳边忽然传来他的声音。

    “好,到了。”

    她猛地抬头,果然看到他背后茂密的杨梅树林,小刚已经看到他们,在树上向他们大力挥手,她回头望了望来时的路,竟然不知不觉间已经爬到了半山腰,眼前没了障碍,远望便是太湖万顷波光,夕阳渐落,天空中橙红一片,浓墨重彩,美得惊心动魄。

    她不期然看到这样的美景,顿时呆立原地,他也不催她,只安静地等,最后何小君被小刚在树上的大声呼唤惊醒,侧头就看到陈启中的脸,稀薄暮色里神色温软,她过去从未注意过这个男人看自己的表情,今天却一而再再而三。山上夜里风大,她竟然也不觉得冷,低头看到自己的手还在他的手里,触手一片干燥温暖。

    6

    晚上何小君与杜美美躺在床上聊天,仿佛又回到了大学的时候,床很大,两个人躺在上面也不觉得挤,杜美美下午与蔡军到镇上闲逛去了,到这时仍是兴高采烈,不停地说这里有多好。

    何小君安静地听了许久,最后忽然开口,说的却是一句全无干系的题外话。

    “美美,陈启中……是不是喜欢我?”

    “啪”地一声响,杜美美在黑暗中用手拍额头,“小姐,你才看出来?人家那是在追求你!我们能来这儿也是托你的福,否则我至于一清早那么辛苦跑你家拖你起床吗?”

    她这么一说何小君也忍不住了,“你还说,都不事先打个招呼,弄得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杜美美笑嘻嘻,“事先打招呼你肯来吗?我还不了解你?”

    这次何小君顿了一下才开口,声音低下去许多。

    “知道你还这么做。”

    杜美美翻个身面对她,收起嬉笑,“小君,难道你不觉得陈启中是个不错的对象?”

    何小君沉默,半晌以后才回答,“他是很好。”

    “那就试试看,没试过怎么知道不行?真的不行再放弃就是了,这种男人很安全,完全不具备杀伤力,不会让你伤心的。”

    “试试看?要是我试过觉得不行,那他怎么办?男人也会受伤害的吧?”何小君迟疑。

    杜美美笑出声,“你怎么不想想冯志豪让你伤心的时候?拜托,现在骑驴找马找备胎的多的是,你又不是脚踏两条船,还有何小君,你什么时候变成男性代言人了?这么替他们着想?”

    何小君也不明白,她原不是这样顾及他人感受的人,但说话间眼前总是无法克制地望见陈启中在稀薄暮色中看着自己的样子,不知不觉便说出那句话来。

    “我只是怕大家浪费时间。”无法解释自己的反应,她再说话的时候声音软弱下来。

    “时间是用来干吗的?”杜美美作总结性发言,“读书的时候我妈老说,你要敢谈恋爱我就打断你的腿,那是浪费时间!现在呢?现在我要是不谈恋爱我妈才认为是浪费时间,女人青春短暂,有人追的时候千万别闲着,你想干吗?走了一个冯志豪而已,难不成你还想为了他做修女?往前看,男人多的是。”

    杜美美豪言壮语,何小君忍不住笑起来,点头附和了一句,“是,往前看,男人多的是。”

    但是这样说完之后,她却只是在黑暗中睁着眼睛,屋顶很高,夜里漆黑一片,偶尔有的狗吠声,更让人觉得空旷宁静,杜美美这一天玩得太累,很快便在她身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何小君却回到了困扰她长久的绝境里,怎样都不敢让自己睡去。

    她就这样睁着眼一个人在黑暗中挣扎了许久,最后终于放弃,叹息了一声,伸手去摸那个熟悉的药瓶。

    第二天早晨何小君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件东西是一碗杨梅,就搁在床头柜上,装在白色瓷碗里,堆得高高的,还凝着水珠,殷红一片,她迷迷糊糊地想叫美美看,一翻身才发现床上只剩下她一个人。

    何小君洗漱之后捧起那个碗,等不及下楼便吃了一个,杨梅冰凉,一口咬下去清甜四溢,太美味了,她忍不住眯起眼感叹了一声。

    楼梯上有一道小小的身影奔上来,奔到她面前咧开嘴笑,“姐姐,你起来啦?”

    她很喜欢这个孩子,低下头也笑了,问他,“小刚,这是你摘的?”

    昨晚他们到山上天色已经暗下来,还没来得及摘什么就被小刚的父母叫下去吃晚饭,回去的路上小刚妈妈还说自家头一批收下来的杨梅都送到供销社去了,不过明天还会再摘一些,所以保证会有最新鲜的杨梅可以吃,小刚在她面前跳得很高,说他明天一早就来摘,弄得何小君很是不好意思。

    “恩,早上去摘的,我爸妈和叔公都去了。”小刚邀功,“这些是我特地挑出来给你吃的哦。”

    小刚长得可爱,笑起来的时候还有尖尖的小虎牙,何小君喜欢得不行,忍不住低头去抱了他一下,“小刚太好了,我真喜欢你,谢谢。”

    小刚脸红了,过了一会才伸出手来,拉了拉何小君的手,她笑嘻嘻地牵起他往楼下走,下楼以后却只看到陈启中一个人在院子里,正在井边洗杨梅,其他人人影都不见。

    小刚刚才一瞬间的腼腆已经过去,这时突然想起些什么来,拉着何小君的手叫,“军棋军棋,姐姐,我们和叔公再来一盘。”她还来不及答应那孩子便一溜烟又奔进屋里去了,行动力十足。

    日上三竿,阳光正好,陈启中正看着她,院子里有葡萄架,地下光影斑驳,她在这样的光线里一时竟看不清他的脸,不过想也知道自己一定是起得太迟了,让人家觉得不可思议,不好意思起来,她开口,“我睡过头了,美美都不叫我……”

    “她说你最近太累了,昨天又那么早被叫醒,反正没什么事,多睡一会也好。”

    他没说杜美美下楼吃完早餐之后是想上楼去叫她的,但被他阻止了,杜美美便把她吃安眠药的事情也说了,说没人叫她绝对爬不起来,他听完也没说什么,只是嘱咐小刚不要去吵她,那孩子倒也听话,只是偷偷跑上楼看了好几次。

    “我在这里睡得很好。”何小君捧着那碗杨梅在小竹椅上坐下。

    “饿不饿?小刚妈妈留了稀饭给你,去厨房吃吧。”

    “不用,我吃杨梅。”她又伸手拿起一颗,还问他,“你吃不吃?很甜。”

    陈启中笑,“我知道,不过一早就吃那个会把牙吃倒的,待会你喝水都牙酸,还是先吃点东西吧。”

    她刚把杨梅放进嘴里,拒绝的话都说不清楚,摇头的时候只发出呜呜的声音,他走过来拉她,她本能地一缩手,手指上还有红色的汁水,在他掌心里划出一条淡淡的红痕。

    7

    假期并不长,离开前最后一个晚上何小君喝醉了,喝的是陈启中侄子夫妇自家酿的杨梅酒,她的酒量并不好,所以平时都很节制,但那酒十分清淡,又有香味,入口甜润,让她不知不觉就喝了许多。

    后来何小君口袋里的手机震动,打开看到是家里来的电话,她站起来说声抱歉想走开去接,一起身就觉得不对,脑子里晕乎乎的,但心里仍旧清醒,唯恐自己会失态,她转身时加了许多小心,走路都是看着自己脚尖的。

    电话是妈妈打来的,声音有些奇怪,只问她,“小君,你现在在哪里?”

    何小君一愣,想她来这里的那天早晨给爸妈打过电话了,他们当时还让她玩得开心,怎么才两天就忘记了。

    “我在西山啊,妈,你跟爸到家了?”

    “刚到。”何妈妈答得简单,又说,“有人在我们家楼下等你,好久了,你知道吗?”

    你知道吗?

    她不知道,也无法理解,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她竟然无法理解,有人在等她?谁在等她?

    ——还有谁是值得等的?

    妈妈在那头继续说话,说那辆她见过的宝马车,说车里坐着的人,又问她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她茫然应了两声,最后说,“妈妈,那个人和我没关系,让他去吧。”

    挂上电话后何小君在原地立了很久,她之前走得漫无目的,居然不知不觉绕到了老宅后的一片空地上,石板小道,稀疏树影,不远处就是太湖,月色很好,照得湖面一片雪亮,夜里清凉,她却觉得胸口潮热,眼前朦胧一片,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真的是醉了,竟然连回去的路都看不清。

    肩膀突然一沉,她回头便看到陈启中,就立在她身后。

    她想说话,开口却哑了声音,眼前仍旧模糊,他也没出声,只递过一样东西来,她本能地接过,入手柔软,却是一块手帕。

    为什么要给她手帕?觉得奇怪,她仰起脸看他,一阵风吹过,满脸冰凉,伸手去抹,居然是湿的。

    他还在看她,略带些无措,她与他就这样面对面立着,她其实是心里难受,难受得动弹不得,又克制不住自己的眼泪,狼狈不堪,想把他推开,不让他看到这样的自己,但是眼前突然一黑,却是他伸出手来拥抱她,姿势略有些笨拙,也没有任何言语,只在她背上轻轻拍了两下,哄孩子那样安慰的手势。

    她有一瞬觉得这一切真是好笑,她为什么要他来安慰,他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安慰她,但耳边传来的却是自己的哭声,一开始断续呜咽,到后来嚎啕大哭,他益发地手足无措,又怕她跌倒,只是搂着她,最后她哭得累了,索性坐在侧边的石头上,开口要求,“我还要喝酒,杨梅酒。”

    石头很大,表面平滑,月光下反射出白色的光,他也坐下来,慢慢答她,声音低缓,“已经喝完了,你要是喜欢,还可以再做。”

    她侧过头去看他,手里还抓着那块手帕,眼泪鼻涕揉在一起,皱巴巴的一团,刚刚哭过了,眼睛鼻子都是红的,潮湿眼角,泪光宛然,他又忍不住,伸出手去摸摸她的头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重复,“可以再做的,别哭了。”

    她想说自己没有醉,也不是为了那些酒,但喉咙沙哑,说不出话来,眼前只有他看自己的眼睛,专注耐心,让她有错觉,错觉他可以一直这样看着她,一直到天荒地老。

    又有什么可以天荒地老?荒谬,可她竟突然心生贪念,贪恋这样的目光,贪恋他给她的温暖,即使这不是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她只想要他带给她的一点点力量和温暖,明知这样做是可耻的,但是她孤独、脆弱、迷茫、对自己丧失信心、想有人陪伴、想有人拥抱,还有,不想再做噩梦。

    她开始害怕——害怕自己会被困死在回忆里,永远都走不出去,像一个溺水者,惊恐万状,慌乱不堪,本能地想抓住眼前出现的任何一个人。

    她就这样看着他,许久,看到眼前一片模糊,最后的印象是月光,水银泻地,亮得刺目,逼她闭上眼睛,让自己躲进最深的黑暗里去。

    但是身上温暖,却是他伸手过来,再次拥抱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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