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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冯睿馨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或许她可以考虑去买乐透彩,搞不好可以独中头奖,「一不小心」就变成了百万富婆。

    不晓得怎样的福气,她竟然可以见到姜季昀本人,而且可以到姜季昀的私人城堡里参观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恩赐。

    她好奇的东摸摸西摸摸,单单那一整片的书墙,就足以令她叹为观止。

    「哇~~昀姊姊,妳每天都要看这么多书喔?」冯睿馨忙碌的拿着小板凳爬上爬下,为的就是看清所有书的名称,然后看得自己眼花撩乱,差点没瘫软在小板凳前。

    姜季昀挑挑眉,觉得好笑。

    一直以来,他最气恨别人说他像个女人,甚至认定他就是女人,但由这女娃儿口中喊出「昀姊姊」三个字,他却不觉得气恼,反而感觉到有趣。

    这个丫头跟他以往认识的女人都不一样,活蹦乱跳得像颗弹跳球,似乎一点都安静不下来似的。

    可能是因为作家的天性喜好观察,一旦遇到自己甚少触碰到的「人种」,就会想要探触更多的性格和人性,因此才会不排斥这个小女娃儿接近他吧?

    如果情况允许的话,或许他会将这丫头编写到他的新作里也不一定,总之,看机缘喽!

    随她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他倒要看看这粗神经的丫头,得花多久的时间才会发现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男人?

    这个过程一定很有趣,他等着看剧本后续的发展,并愉悦地期待着。

    「有空的时候看,不一定每天。」走到书房里特别配置的小型吧台,他点上酒精灯。「要来杯咖啡吗?」

    冯睿馨眨眨眼,注意力终于由书柜上转移。

    「妳自己煮的喔?」如果他煮了一手好咖啡,为什么还要到清姊的店里喝咖啡呢?「好喝吗?」

    微微一笑,姜季昀不置可否。「妳为何不自己尝尝看?」

    「喔,好。」

    也对厚,她怎么没想到这么好的方法?既可以尝到偶像姜季昀亲手冲泡的咖啡,又可以享受被偶像服务的快意,她还真是笨咧!

    「那就麻烦昀姊姊了。」

    约莫五分钟后,一杯热腾腾又香喷喷的咖啡出现在冯睿馨面前,望着袅袅的轻烟,她微微失神。

    「要奶泡吗?还是奶精球、糖?」

    他是习惯喝黑咖啡的,但偶尔会有朋友来,因此他的「咖啡配备」一应俱全,要什么有什么,不怕怠慢了客人。

    「嗯,奶精球,一颗就好。」糖的热量太高,身为爱漂亮的女人,她将那种东西视为毒蛇猛兽,但是只喝黑咖啡又嫌苦涩了些,而她又不想麻烦姜季昀准备奶泡,因此她选择加一颗奶精球。

    「喏,尝尝啊!」递给她一颗奶精球,姜季昀催促着。

    顺从地点了下头,冯睿馨撕开奶精球的薄膜,用精致的咖啡匙在深褐色的咖啡里搅拌两圈,缓缓倒入乳白色的奶精,融入咖啡后显现出漂亮的白色漩涡,视觉上更为可口诱人。

    浅尝一口,她不禁轻轻叹息。「哇~~好香、好醇。」

    姜季昀唇边的笑纹加深,微合眼睑,看不见眼波间流动的心思。

    「这没道理嘛!昀姊姊。」心中的怀疑得到证实,冯睿馨忍不住想问上那么一问。「妳煮得一手好咖啡,为什么还要去清姊那里喝咖啡呢?」

    她这么问很没礼貌,好象在给清姊赶客人似的;但说句实在话,昀姊姊煮咖啡的手艺,并不亚于专业的清姊,甚至可以开一家咖啡坊跟清姊拚生意不过清姊要是知道她这么想,一定会拿面包刀砍了她。

    「每天在家里写作多闷吶?」别看作家的生活似乎很惬意、悠闲,实际上几乎可说是脱离人群了;要是足不出户,每天关在家里的话,那是必然的结果。「出去看看风景、街景,看看人群在眼前流动,那是一件极有趣的事。」

    「是喔?」昀姊姊说的话好有哲理喔,虽然她不是很懂昀姊姊的意思,但她就是觉得好象很有道理。「为什么要看人呢?每个人还不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

    才轻啜一口,姜季昀赶忙将咖啡含在嘴里,没敢吞下喉管,否则肯定不是呛到就是喷出来,那太难看了,坚持形象优雅的他可做不出来。

    他先深吸两口气,才缓缓地让褐色液体入喉。

    「馨馨,观察人类是写作必要的工作之一,所以我并不是漫无目的的看人,而是在观察他们,妳懂吗?」

    「观察?」冯睿馨眨了眨眼,似懂非懂。「像观察动物生态那样吗?」

    姜季昀忍不住笑了,对她好玩的解读方式。

    「差不多是那个意思。」

    「哦~~我懂了。」这下子她真的懂了;就像学生要用参考书那样,人群的互动,就是昀姊姊的天然参考书,不用钱的那一种。「妳会把看到的人写到书里面去吗?好有趣喔!」

    「嗯哼。」他轻哼了声,意外察觉这丫头的问题多如牛毛。

    愉悦地喝着咖啡,冯睿馨就像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般聒噪个不停,姜季昀则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答着,倒有另一番特别的情趣。

    喝完咖啡,冯睿馨终究忍不住被那面壮观的书墙所吸引。

    习惯看书的人就是这样,所谓「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看到书不碰那更是痛苦,因此她重新拿着小板凳忙碌的爬上爬下,看中好几本她想看的书籍。

    「昀姊姊,我可以跟妳借几本书吗?」

    厚!没事书墙这么大片,要拿到上层的书好困难,即使有小板凳的帮忙,搜寻起来都不容易。

    「爱惜书的话就可以。」将刚才用过的咖啡杯和烧煮器皿稍微收拾一下,姜季昀缓步踱到书墙边,并没有太大的反弹。

    很多人有向别人借书的习惯,但藏书人自有藏书人的痛苦。

    不肯借人书显得小气,借了,不还还是其次,万一归还之后,干净的书本走了样,扭曲变形或者脏污,都不是藏书人能忍受的事,因此称之为痛苦。

    冯睿馨手上已挑了好几本好书,猛一回头对上他的眼。「我很爱惜书啊!我一定会保护得很……啊!」

    或许是抱着书本,加上小板凳的面积小,不怎么具有着力点,加上一瞬间稍微过大的动作,冯睿馨一时失去平衡,脚一打滑,整个人在小板凳上晃动了下,眼看着就要跌倒了

    纯粹出于反射动作,姜季昀一把将她拦腰抱起,没让她跌疼了小屁屁,也救了那些书本免于散落的命运。

    冯睿馨一颗心提到喉头,心头除了震惊之外,还有些许莫名其妙的放松。

    放松是因为她并没有让昀姊姊的藏书,因为自己的粗心而有任何的损毁,而震惊,则是来自于姜季昀,一个女人怎会有如此大的气力

    虽然她不很粗壮,但少说也有五十公斤左右,但是昀姊姊竟然可以抱着自己并稳住两人的平衡,难道她是神力女超人吗?

    一股女性的幽香窜进鼻间,姜季昀瞇了瞇眼,明显感觉自己心神微荡,身体出现骚动。

    怎么会这丫头竟能引起他刻意收敛的情欲?没道理啊!

    身为一个知名作家,其实他可以有很多桃色机会,但一夜情玩多了便觉得没意思,加上年少时身为「把马社」的主要干部,讲句难听话,根本是玩腻了男女游戏,因此他才会刻意收敛心性。

    没想到这丫头轻而易举便让他的修持「破功」,怎不教他气馁咧?

    「小心点,别扭来扭去的像只毛毛虫。」

    定了定心神,他摸摸冯睿馨的头,将她界定成小妹妹般对待,小心的不介入太多情感成分。

    「喜欢的书就带回去吧,改天记得拿来还我就好。」

    不可否认的,一些死党陆续欢喜成家,多少令他觉得孤单,但他一直不是个随波逐流的人,也不想因为一时的冲动随便找个对象凑数,那对自己和对方都不公平,因此他不会去做那么无聊的蠢事。

    不过,即使他对这丫头真有那么点悸动,看来还是很难成其好事,毕竟这丫头把他当「姊姊」,除非她原本就喜欢同性朋友,否则根本是多虑了,呵呵。

    一种很难形容的羞意在冯睿馨心头漾开,来得很不寻常,却又似乎理所当然。

    「哪有人用毛毛虫来形容女孩子的嘛!」抱紧手中的书本,她控制不住地红了脸蛋,脑子里仍在思索着自己之所以会有这种反应的理由。

    是一种类似偶像崇拜的盲目吧?

    总之,只要姜季昀一接近她,她就没来由地紧张起来,不是感到不舒服的紧张,而是说不出来、毫无理由的,一颗心怦怦跳,因此她只好随意乱扯,企图撇开心头那抹奇怪的心悸。

    「当然啊,女孩子最像毛毛虫了。」他笑了,将她安稳的放到地面。

    「毛毛虫很可怕欸!」搓了搓手臂,突然觉得有点冷,在姜季昀放开她的同时。

    「毛毛虫是不漂亮,可是很可爱啊!」他敢这么说,自然有他一套解读方式,他有把握这丫头铁定说不过他。

    「才不呢!丑死了!一点都不像。」皱起小鼻子,冯睿馨一点都不认同。

    「像。」由书墙里抽出一本昆虫百科,他很快便翻到蝴蝶那一页,并凑到她身边与她分享。

    「妳看,毛毛虫是很丑,可是当它经过蜕变,就化身为美丽的蝴蝶;人家不是说女大十八变吗?意思是一样的……」

    冯睿馨心不在焉地聆听姜季昀低哑的嗓音,脑子里想的全部和毛毛虫、蝴蝶无关。

    对她而言,姜季昀是个完美的「女性」,令她崇拜,也令她产生些许心慌。

    如果……如果昀姊姊是个男人,那不知该有多好?

    「馨馨,妳最近都在忙些什么?一天到晚不见人影。」潘美清翻看着最新一期的杂志,不太专心地问着刚闪过眼前的人儿。

    「喔,我忙着跟昀姊姊约会啊!」

    露出甜甜的笑,冯睿馨为自己冲了杯绿茶,也为潘美清冲了一杯,手上端着托盘走到潘美清桌前摆放。

    潘美清放下手中的杂志,微蹙着眉抬头看她。「昀姊姊?哪里又冒出一个昀姊姊?」

    当初这丫头到店里来打工,一段时间之后有了感情,硬赖自己当她的干姊姊;没想到现在又赖上一个昀姊姊,不晓得哪里杀出来的程咬金,让她有点担心。

    毕竟这丫头的脑袋太过单纯,属于那种让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小白痴,她还是问清楚点好,搞不好还可以分到钱……呃,是注意她的安全。

    「姜季昀吶,我比她小,当然叫她姊姊。」冯睿馨坐了下来,捧着绿茶暖暖手。

    惊讶地瞠大双眼,潘美清眼里有着明显的不可置信。

    「姊姊?」

    「昀姊姊人很好喔,她借了我好多书看,也教我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知识,她真的好有学问,我愈来愈崇拜她了!」

    冯睿馨眼里泛满梦幻的星星,加载的是满满的孺慕之情。

    潘美清翻翻白眼,感觉有点气虚。

    姜季昀算是她的老顾客了,经常到她店里走动少说也有一、两年的时间,对她而言,除了是客人也可算是朋友。

    但她从来不知道姜季昀是个女人,虽然他的确具备有「美女」的条件,但她从来不认为他会是个女人。

    男人跟女人并不是那么难分辨,问题是,馨馨这丫头怎么会分不出姜季昀的性别呢?

    他高大、结实,即使长相柔美,却掩不住自身的男性气概,举手投足之间也不似女人那般娇柔,这样会看不出来他是个男人?

    最起码也该看到他的喉结吧?这么明显的男性特征,馨馨那两颗亮晶晶的眼会看不到?

    看来馨馨似乎该去配副眼镜了,让眼镜行敲一笔也是应该。

    姜季昀啊姜季昀,长得那么漂亮,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清姊,我跟妳说喔,妳一定猜不到,昀姊姊煮得一手好咖啡,跟妳的手艺不相上下欸。」

    跟以往一样,一提起姜季昀,冯睿馨就眉飞色舞,但是和过去不同的是,这次加入了朋友的情谊,言谈间更是热切。

    「他让妳叫他『昀姊姊』喔?」潘美清的虚弱加倍,突然不晓得姜季昀心里打的是什么算盘。

    一个正常的大男人,让女孩子叫他「姊姊」,心态实在教人费解。

    「对啊。」扯开笑,冯睿馨由包包里拿出一本书,可是作者却不是姜季昀。「妳看,这是我向昀姊姊借的言情小说喔,好好玩喔,不知道这个作者脑袋都装了什么东西。」

    潘美清不以为意地睨了眼《白目女孩》,作者「子澄」。

    乖乖,这是什么书名啊?可见这个作者八成也是很白目,不然怎写得出这么白目的书呢?

    世上真是什么怪人都有啊!

    「我才不知道妳的脑袋里装了什么东西呢!」潘美清小声咕哝。

    哎,姜季昀之所以容忍馨馨叫他「姊姊」,一定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才会让她这么做;她也不是多事的人,加上她实在很好奇,馨馨到何时才会发现姜季昀的「真实身分」,因此她也没打算拆穿姜季昀的诡计,一切就顺其自然吧!

    「清姊,妳说了什么吗?」好似听见她的嘀咕似的,冯睿馨抬头轻问。

    「没。」潘美清迅速否认,快得令人生疑。「我只是觉得,妳跟姜季昀走这么近,这样好吗?」

    「好啊,怎么不好?」好在冯睿馨神经线着实大条得过分,并没有听出潘美清话中有话。「昀姊姊教我很多以前我不知道的事欸,哪会有什么不好?」

    「喔。」说不上来为什么,潘美清心头有点闷。

    可能是这丫头黏自己黏得太自然了,突然之间有人取代了自己的位置,才会出现这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感吧

    「清姊,妳会不喜欢我跟昀姊姊太过接近吗?」感觉到潘美清的脸色微变,冯睿馨有点担忧,忍不住问上一问。

    潘美清扯开笑脸,只是显得有些僵硬。「不会啊,怎么会呢?」

    「嗯,我也觉得妳不会。」冯睿馨笑了,放松心情的笑了。「妳想看这本小说吗?我看完可以让妳看喔,不过昀姊姊说……」

    冯睿馨就像个聒噪的孩子般,满嘴都是昀姊姊说这个、昀姊姊说那个,说得好不快乐。

    窗外的行人三三两两,不知怎地,天气显得有些阴,彷佛有种不知名的不安在蠢动……

    「昀!」意外在百货公司里遇到姜季昀,诗虹雨愉快的趋上前去打招呼。

    「嗨,怎么这么巧?」姜季昀正在百货公司里的书店翻看书籍,没想到会遇到熟人的他,感到有些意外。

    「嗯哼,我跟小欢出来挑小朋友的东西,就这么巧在这里看到你。」抚着已然隆起的肚皮,诗虹雨的小脸不觉流露出母性的光辉。

    姜季昀自然不会忽略她的动作,毕竟观察正是他的专长。「妳的肚子越来越大了。」

    「是啊,万一不会长大,那可就惨喽!」诗虹雨打趣道。

    「怎么可能?涛这么『粗勇』,他的孩子哪可能长不大?」姜季昀的台语有个腔,听了连自己都想笑。「大嫂爱说笑了。」

    「我本来不是这样的,都是你们啦!是你们害我变得这么搞笑。」哎哟,跟这群一天到晚疯言疯语的人相处久了,想要不跟着变疯也很难。

    中国人有大智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再一次得到印证。

    「欸,妳在跟谁……昀,原来是你。」刁小欢由洗手间走出来,循声找到诗虹雨,连带的看到姜季昀。

    「嗨,小嫂子。」中国人的特别习惯,遇到朋友的老婆一律称之为「嫂子」,不论朋友的年龄大小,他们的另一半往往只有这个称谓。「怎么涛跟靖没陪妳们出来?」

    两个女人对视一眼,同时极有默契地撇撇嘴。

    「哼,别提了,他们视逛街为毒蛇猛兽,除非拿刀子逼他们,否则休想他们跟我们出来压马路。」刁小欢扯了扯背包,不太在意地响应道。

    姜季昀微微一笑。

    小欢小嫂子说错了,就他所认识的宋于涛和易靖而言,他们不喜欢的事,就算拿刀子逼他们,他们还是不会去做,因此,这个逼迫的方式绝对行不通。

    但那两个男人是出了名的爱妻或许他该建议将当年的「把马社」改为「爱妻社」!

    当初社团里的重要干部,在找到自己命定的另一半之后,个个都成了「爱妻俱乐部」的会员,把会规视为最高指导原则,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违背。

    在如此疼爱老婆的状况之下,老婆开出来的条件和要求,其实都是很容易达成的;没有其它理由,只因为他们太爱自己的妻子,为了心爱的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只不过这两个女人似乎还没抓到好友们的脾性,才会认为她们的阿娜答不会陪自己压马路,其实大错特错,错得太……离谱。

    见姜季昀不表示任何意见,聪明的诗虹雨和刁小欢也知道同性之间会相互维护的情感,因此也不期望他会有所响应,只能讪讪的转移话题。

    「你一个人来吗?昀。」诗虹雨看了看四周,不像有人认识姜季昀的样子,忍不住问了句。

    女人家出门喜欢找伴,不晓得男人是不是也会这样?

    「嗯?」将手上的书籍塞回原来的位置,姜季昀微愣,顿了好一下才回答。「呃……一个朋友,去看衣服了。」

    刁小欢的眼瞇了起来,不很明显的对诗虹雨使了个眼色。

    「男的朋友?」

    「啊?」姜季昀脑子里警钟大作,霎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由于几个朋友先后因为女人潜意识想做红娘的因素而相继沦陷,他着实不想沦于与好友相同的境地,偏偏与他一同前来的是冯睿馨,这个问题真是教他既尴尬且难以回答。

    「怎么?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吗?」刁小欢的眼弯了起来,所有心思明显写在脸上。

    诗虹雨抚着肚皮直闷笑,不敢笑得太没气质。

    「也不是……」

    「昀姊姊。」

    正当姜季昀和诗虹雨、刁小欢三人僵持不下之际,一道清嫩的嗓音划破僵局,带领着成群的乌鸦,飞掠过姜季昀头顶的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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